香港打擊販運毒品及濫用藥物的工作

  美國總統喬治布殊於三月一日向國會提交的「國際毒品管制策略報告」中,高度讚揚香港打擊販運毒品及濫用藥物的工作,及本港與美國的聯繫與合作關係。報告指出本港在加強打擊毒品問題方面不斷加強立法措施。報告指出:「為符合聯合國麻醉品委員會於二○○○年三月加緊管制瑞芬太尼及二氫埃托啡的決議,香港於同年五月將此兩類物質列入《危險藥物條例》的附表1中。此外,有鑑於呈報濫用氯胺酮的急升趨勢,氯胺酮亦已於二○○○年十二月被列入《危險藥物條例》的附表1中。」  

  「香港政府透過《化學品管制條例》嚴格管制24類可用作提煉毒品的化學品,此條例容許政府可終止任何被懷疑錯誤處理化學品的牌照持有人的牌照,及搜查懷疑藏有化學品的人士。為符合聯合國加緊管制苯丙醇胺的決議,香港亦已將此物質列入《化學品管制條例》附表2中。」 報告補充說:「香港於二○○○年十一月建議一條戒毒及康復服務中心發牌制度的草案,目的是提高中心的服務水平及保障戒毒者的權益。當條例草案通過後,香港政府的社會福利署將為發牌予全港戒毒及康復服務中心的唯一部門。」報告指出香港的執法部門繼續以多元化的策略遏止非法藥物的供應,並與美國的執法部門合作緊密。

   報告指出:「香港警務處毒品調查科專責對付國際販毒及境內販毒的問題,亦與中國大陸、加拿大、澳洲、美國及東南亞國家合作。不過,毒品調查科主要集中對付於香港本地市場供應及分銷毒品的集團。」   報告補充說:「在二○○○年,香港海關繼續積極透過根據情報收集而採取執法行動,及與國際合作,於各層面打擊販毒活動。」 報告亦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廉潔公務員隊伍是成功打擊毒品問題的其中一個因素。報告表示:「政府高層或執法人員並沒有牽涉與毒品有關的貪污,香港擁有一套全面的反貪污條例,由廉政公署執行及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美國政府亦讚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多元化的公眾教育計劃,以預防青少年濫用藥物,並列舉其中主要的預防教育及宣傳工作,如於二○○○年六月啟用的藥物資訊天地第一期,為青少年、家長及禁毒工作者提供更多支援,及改組青年義工團以擴大其招募和加強義工參與禁毒工作。 禁毒專員盧古嘉利今日(三月二日)歡迎美國總統向國會提交的報告,她說:「美國政府承認香港在打擊毒品問題所作出的努力及成果,可提高所有參與禁毒工作的人士的士氣。」 她續說:「香港在打擊販毒、清洗黑錢及跨國罪行將繼續扮演主要的角色,我們深信毒品問題是全球的問題,及需要全球參與解決,因此必須全球社會努力不懈地根絕這無分國界的問題。」

 2001 年 3 月 2 日 新 聞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