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巴刻
(J. I. Packer)
主題﹕基督徒信仰生活
- /span>攻克己身
我還記得在神學院中吃第一頓晚餐的情景,同桌的人彼此都很陌生,大家盡情地隨意聊天,彼此認識。我對坐在對面一位常咧嘴而笑、個子矮小的威爾斯人說,我是一個「清教徒迷」,他問我為甚麼?我告訴他﹕清教徒為我帶來益處,他們很有深度,而且真正能夠攻克己身。「攻克己身!」他說,「飯後讓我們好好談一談。」
當夜,我們在牛津的河岸散步,談了大約兩小時。我告訴他﹕當找被一种有關成圣的流行教訓弄得團團轉的時候,歐文(John
Owen)所寫關于治死罪行的六十頁著作,如何幫助了我。他則告訴我他在一個過度火熱的團体中受過些甚麼痛苦,這個團体要求完美主義,但其道德標准卻每況愈下,「攻克己身」一詞在他們當中是一种禁忌,因為他們假設人人都應該有這种經歷了。神在這一种气氛中教導他,叫他知道罪并沒有從我們里面連根拔起,并且在我們一生中,不論任何階段,罪也不會失去它的控制能力;基督徒的儆醒、禱告、不信靠自己,及經常省察內心和行為,都是极其重要的操練,否則我們會不知不覺陷入試探當中。最後,他覺得必須离開這個團体(他因這樣做而受責罵);然而他置身其中的時候,他經歷了靈性上一點點的复興,自此以後,他對屬靈的事就异常敏感,正如許多經歷過复興的基督徒一樣。二十多年來,他成功地牧養了兩個很難應付的教區,被神重用,改變了很多人的生命,他為人外向,愛好群体生活,是我所認識的人中最快樂的一個。他經常談及攻克己身,直到臨終為止。他是我所知道唯一這樣做的福音派牧師,他覺得這個題目很重要。我也有同感,因此作此研究。
基督徒一生要与世界、肉体和魔鬼爭戰。攻克己身是他對第二种敵人的攻擊。保羅有兩段經丈,可反映出攻克己身(或治死罪行)是基督徒生命的要素﹕「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体」(西三5);「若靠著圣靈治死身体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13),「治死」是上引經文中兩個希腊文動詞的字面意義,在第二段經文中,那動詞是現在式的,表示治死的行動必須繼續下去。在第一段經文中,那動詞卻是完成式的,表示治死的行動一旦開始,必會成功地完成。第一段經文告訴我們,由于基督徒所享有的特權,攻克己身就成為信徒必須實行的真理。保羅的論點是這樣的﹕所以你們若与基督一同复活,有屬天的國民身份和盼望,不再是忿怒之子,而是神的儿女,榮耀的後嗣,你們的行為必須与地位相稱,你們必須活出現在的身汾,而不是活出過去的身份,因此你們必須治死罪(西三1一5)。第二段經文告訴我們,攻克己身是達到某個目的的方法,是通往「生命」的途徑。這生命就是今生有健康的靈性,來世与基督同享榮耀,攻克己身不能為我們賺取生命(這事基督已為我們成就了),但這是「信心所作的工夫」(帖前一3)的一部份,籍著它,我們可以得著并保存基督白白的賞賜(參提前六12;腓三12一14)。它是表現我們信心的一种「行為」,沒有這种行為,我們的「信心」(即我們自稱擁有的信心)就是「死」的(雅二26)。保羅的辯論可以這樣去引伸﹕如果你要證明你的信心是真實的,以确定你已蒙神呼召和揀選;如果你要奔跑以致得著,走路以致抵達目的地,你就必須治死罪。歐文曾說﹕「在旅途上不治死罪的人,他根本未曾朝向終點走過一步。」
如此重要的一個課題,竟一直以來都為基督徒所忽視,實在是可悲又奇怪。或許,導致這种忽略的一個原因,是福音派信徒對傳統天主教那些形式化的克己方式(例如站在冷水中數小時等)的反感;那些方式所對付的,似乎是肉身,而不是靈里的罪一一這顯然就是歌羅西書二章二十三節所抨擊的。但更深一層的成因,肯定是現代基督徒在悟性和經歷上的淺薄。我們既然不太認識神,也就不太認識自己;我們既然大多數人都以為內省是老套和不健康的,也就從不去嘗試,因而就根本不會認識自己內里的罪。
有一出古舊的短篇喜劇(或許是美國早期電影導演辛尼達【Mack
Sennett】的作品,我不敢肯定),說到一只逃脫了的獅子,取代了一只松毛狗的位置,伏在一張安樂椅旁邊,而主人翁仍熱情地用手指撫弄獅毛,一點也不知道大難臨頭。我們對自己犯罪的習慣也有同樣的表現。我們視這些習慣為朋友,而不是殺手,從不怀疑放縱內在的罪會導致靈性的輕弱和死亡。這恐怕是因為我們已成為罪的獵物,從不知道与神關系良好、靈性真正活著是怎麼一回事。這就是現代人忽略攻克己身的操練所帶來的後果。
因此,關于這個課題,似乎沒有甚麼重要的當代著作。為了幫助我們了解這方面的圣經真理,我們必須回到十七世紀的偉大清教徒著作中。萊耳主教(Bishop
J.C。Ryle)曾說﹕「我不能不說,那個時代對于實踐的宗教,比現今的世代有更深入的研究,有更好的理解。」曾被司布真譽為「神學王子」的歐文(John
Owen)在這方面提供了不少貢獻,他的有關著作包括﹕《隱而未現之罪的本質、勢力、詭計和影響》(The
Nature, Power, Deceit and Prevalency of the Remainders of lndwelling Sin in
Believers);還有「圣靈論」(“A Discourse Concerning the Holy Spirit”,Works,古雨德〔W。Goold〕編,卷六、卷三)中有關「攻克己身」的部份(第四冊,第八章)。筆者必須說明,上述這些令人惊懼的著述,不但為筆者提供參考資料,而且本章所處理的主題,几乎所有亮光皆來自這些古籍。
攻克己身是一場戰爭,而成功的戰略必須包含以下四個步驟﹕
我們的敵人
我們必須認識我們的敵人。攻克己身的起點,就是認識到我們不單是与罪行(sins)爭戰,而是与罪性(sin)爭戰。正如本書的前部分曾提到的,圣經所說的罪性是「在人里面一种積极的、具破坏性的天然通病」(亨達〔A。M。Hunter〕)。這是一种遺傳性的沖動,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們的人性中,并驅使我們盲目反抗神。簡單來說,罪性所駕馭的思想,就是「与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罪性是漠視神,要突出自己的一种意欲;至于專心倚靠神,存著感恩的心敬拜她,和順服地与造物主相交,這些都是与罪性絕對相違背的思想。罪性是一切實際罪行的根源;墮落的人類有魔鬼樣式,也是源于罪性(參約八44;約壹三8一12),基督為我們列出一張罪性所結的果子的清單,好讓我們認出它來(可七21一22);保羅則列出兩張(加五19一21,西三5、8)。罪性就是衍生這一切罪行的內在動力。
不信的人完全受罪性奴役(參羅六16一23)。他与罪能夠和平共處,因為罪已奪得他的心。但信主的人已讓基督作主宰和榜樣,并決定不再像從前那樣突出自己、抗拒神。這是他的「心意改變」(這是「悔改」一詞的希腊文metanoia的原意)。從此他「脫去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坏的」,并且穿上新人(弗四22一24)。他棄絕罪;他定意要治死他里面的罪;因此在心志上他已「把肉体連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了」(加五24)。
但罪性不會就此死去;相反,它自己另有生命,而基督徒會發現罪性在他里面積极工作。它出現的姿態,是屬魔鬼的「另一個我」(alter
ego),是自我的影子。它悖逆神,抗拒神,并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攔阻信徒遵行神的旨意。歐文說﹕「罪性好象一個人,一個活人,稱為『老我』,有著人的才能、特性、才智、技倆、詭詐和力量。」
因此,信徒發現他里面互相沖突﹕「情欲和圣靈相爭,圣靈和情欲相爭……使你們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五17)他要完全,但他永不完全,而且在他人生的每一個階段中,他不得不像保羅這樣說﹕「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往在我里頭的罪作的。」(羅七19一20)罪性永遠与他心中的律作對(羅七23、參25節)。歐文寫道﹕「罪性在這方面的活動,其能力和形式實非筆墨所能形容。有時候它使人隔离正軌,有時候令人勞累不堪,有時候它專找麻煩,有時候它掀起沖突,有時候使人產生偏見,無論如何,總要使人心靈混亂,以致人不能完全靠著神的恩典,圓滿地完成任何使命。」罪性已經与我們開戰了(羅七23;彼前二11),力求毀滅我們;我們唯一保衛自己的方法,就是還擊,而我們還擊的途徑,就是攻克己身。
我們的目標
我們必須知道我們的目標。弄清楚目標是第二步要做的。人若對他的敵人無知,就會盲目打仗;沒有一個清晰的目標,就會漫無目的地爭戰,像打空气一樣。沒有對准目標的人,永不能成就任何事情。因此,我們必須弄清楚我們究竟是想要做些甚麼?
在本章開始,所引用的經文中,那兩個翻譯成「治死」的字眼,都有「置諸死地」的意思。這就是我們的目標﹕要把罪性的气息抽干,使它永不能再有所行動。神沒有應許我們可以在有限的人生中達到這個目的,但神命令我們要向此目標進發,除掉那些含有罪性的傾向和習慣。我們不是單單抗拒罪性的侵襲,還要采取主動攻擊它。正如歐文所說,我們必須尋求的,「不但是令罪失望,使它不能有所作為……還要戰胜它,窮追猛打,直至完全征服它為止」;不是僅僅反攻,而是要消滅它。我們最終的目的是要治死罪。
攻克己身是一生的工作。歐文向我們提出警告﹕「除非我們不斷削弱罪的能力,使它逐漸變弱,否則它不會死去……你若放過它,到它創傷治愈的時候,就會重新得力。」我們若在罪性未死之前,就停止防范,必會帶來不堪設想的後果,這點我們可從圣經和教會歷史中,得到不少印證。無論罪性如何失去能力,它也永不會在這世上銷聲匿跡。
此外,攻克己身是一种痛苦的操練。我們對罪已經習以為常,以致當我們嘗試把罪性消除的時候,就好象是要砍掉一只手,或是把眼睛剜出來一樣(參太五29一30)。「屬肉体的我」自然渴望繼續存活下去,它會盡一切所能攔阻我們把它毀掉。
然而,攻克己身是一种有效的操練。藉著攻克己身的操練,罪性的力量會漸漸枯竭,因此信徒能愈來愈多經歷從罪中得釋放,這是健全的基督徒經歷的一部份。當基督徒想起他現今已籍神的靈之大能,制服了那曾一度管治他的罪行時,他所得到的欣慰和鼓舞,實在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我們优胜之處
我們必須知道我們优胜的地方。這是第三步。沒有人會有士气去打一場他不覺得有胜數的仗。常常以為自己會失敗,就必然失敗。如果我想著會失敗,無論我怎樣努力嘗試,也注定會失敗,我就會連應有的嘗試也不做了。但神不准許基督徒有這种可怕的悲觀主義。神要他面對罪時期望能胜過罪,因為圣經告訴他,當他悔改信主的時候,圣靈已把他連于永活的基督,這就是他的重生。這使他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林後五17),确保他与罪惡爭戰的時候,永遠處于优越的地位。然後圣經描述了三种相輔相成的途徑,每一种途徑都從不同的角度,印證了這實在是真的。上文曾提到這些思想,但不妨在此重溫一下﹕
1.圣靈樹立了一种新生命的准則
重生是基督徒与复活和永活的基督聯合後一個直接的結果,圣經說這是与他一同「活出來」或「复活」(弗二5;西二12一13,三1)。當人開始他的屬靈生活的時候,圣經說這是「重生」或「從神生的」(雅一18;彼前一3;約壹五18)。這注入基督徒生命中的動力,就是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節所應許的「新心」和「新靈」,是在悔改的時候所穿上的「新人」(弗四24),是神在他儿女心中的「道」(原文作「种」,約壹一三9)。這种能力的典型表達方式,和基督在地上生活時所表明對神的態度和關系是一樣的,就是渴慕与神親近,并且愛神,愛他的話語和他的子民。對這种新生命來說,不虔不義是可惡的,正如敬虔對罪是可惡的一樣。信心、愛心和對罪的反抗,都是新生命所結的果子,也是新生命的標記(加五6、17)。這是基督徒的新性情和真我,也是基督徒「里面的人」,它喜歡神的律法(羅七22),它取代了罪性,成為他心中管治的能力,并他生命中主要的動力。他的性情不再喜歡犯罪;他若犯罪,就是違反本性,他必不會以此為樂。他永不能夠再盡情地去犯罪了。
2.圣靈已給予罪性致命的一擊
從上文所見,這是很清楚的真理。神稱我們為義,并重生了我們,最後是要「使罪身(我們有罪的性情)滅絕(完全消失),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羅六6)透過我們在重生後与基督聯合,并蒙住入新的生命,罪性就因此受到致命的一擊,永不能再翻身。罪性的權力被粉碎,至終必然滅亡。因此,神告訴他的子民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六14)對神的子民來說,罪的管轄已告結束。他們現在要做的,就是藉著攻克己身,加速那已經失勢,并住定滅亡的敵人之隕滅。因此,神給予他們保證,無論罪是多麼凶猛頑強,無論它如何深深地藏在惡習和性情的輕弱背後,恆久的努力必可把它根除凈盡。
3.圣靈居住在我們的心里
圣靈現正居住在信徒的心里(羅八9一11;林前六19),每時每刻都把基督的生命傳遞給他(西二19),好讓他內心的「道种」得以成長,結出圣靈的果子(加五22)。圣靈親自在信徒心里對抗他們里面的罪性,使他們明白神啟示的真理,并應用在自己身上;激發他們遵行神的話語,并賜給他們力量去實踐。「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我們只能「籍著圣靈」去把罪治死,因為只有圣靈能使人愿意并且能夠做這項工作。而當內住的圣靈發揮他最高的權力時,人必能把罪治死。
因此,當基督徒与罪性爭戰的時候,他是在對抗一個已失勢和軟弱無能的仇敵;現在他的性情里,深深蘊藏著最有力量的本能,使他充滿能力;他靠著神所賜圣靈的力量前進。他的优勢是肯定的;他可以滿有信心地加入戰役,他是穩操胜券的。
我們的資源
我們必須知道如何運用我們的資源。這是第四項要點。我們不能單靠自己的努力把罪治死;同樣,圣靈若得不到我們的合作,也不能在我們里面把罪治死。圣靈會使我們的努力更見果效,但我們若怠惰,他必不賜福。因此,我們自己必須對抗罪;至于結果如何,就視乎我們是否有智慧地爭戰,并且善用我們可運用的力量。要達到這一點,必須遵守以下三個主要的規則﹕
1.成長
歐文說﹕「在宇宙性的圣洁中成長、興盛和進步,是治死罪的主要途徑……我們愈多結出圣靈的果子,就愈少關注到屬肉体的事情……就是這樣才能把罪毀滅,若沒有這一步,就一事無成了。」我們必須用神的道去喂養自己新的性情,并且經常藉著禱告、敬拜、見證和始終如一又整全(即「全面性」)的順服生活來操練這新的性情。我們應該有計划地去實行和發揮那些与罪性背道而馳的美德——例如慷慨(如果從前是貪婪)、贊美(如果從前是自怜)、耐性和恆忍(如果從前是坏脾气)、有計划的生活(如果從前是閑懶)等等。我們必須積极事奉神,使罪性沒有机會可操縱我們的內心和能力。軟弱、粗心大意或不冷不熱,和那些心怀二意的基督徒,都永不能把罪治死。
2.儆醒
我們有責任盡量邂免陷入試探中。我們若期望神用他無上的權能治死我們里面的情欲,但同時又繼續閱讀黃色書刊、結交不良朋友,把自己暴露于充滿情欲引誘的環境中,這并不是信心,而是妄想;這樣只會帶來神的咒詛,而不是祝福。有人說得對﹕雖然你不能阻止雀鳥從你的頭上飛過,但你能阻止雀鳥在你的頭發上筑巢。我們必須毫不留清地除去任何使罪滋生的東西,否則,我們是不可能把罪治死的。
3.禱告
光是禱告已能從神支取幫助。我們沒有支取的應許,在正常的情況之下是不會應驗的﹕「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雅四2)要在攻克己身的操練上得到圣靈的幫助,就只有藉看恆常的信心禱告,我們藉此支取神的應許,就是罪不再管轄我們,我們一次又一次向那為我們來到世上被釘死、复活,并活著救我們脫离罪惡的主,祈求他的「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我們若祈求,并有所期待,就不會失望。歐文說﹕「若要治死你的罪,就要信靠基督……當你离世的時候,你就會是一個得胜者。誠然,因著神美好的旨意,你會活著看見你的情欲被釘死。」
健康的靈命
這一切對你和我有甚麼意義,可以陳述如下﹕我們有些人需要糾正。我們這一代,重視刺激甚于品格、自我滿足甚于自我節制,而情緒的成熟則比道德發展更為重要;這一代的人視享樂比忠誠、正直、關怀或服務更為重要,我們為娛樂所作的計划,遠比我們為正義付出更大的努力。一點也不令人奇怪的是﹕基督徒感染了這种精神(或者說這种精神感染了他們),以致在教會中,他們也追求一時的刺激、高漲的情緒、新潮的玩意、迷幻式的治療法、令人興奮的親密團契、大聲叱喝的講員、扣人心弦的詩歌……使人經常熱血沸騰;他們很容易忘記,神是重視品格多于刺激的,他要求我們圣洁,從圣洁中自然會流露出喜樂,這喜樂是由于對目前的一切都感到滿足。可惜的是,剛才所描述那种興奮的心情,在靈命上并非健康的。信徒必須首先在基督里追求圣洁,把罪治死,這种追求的要素就是﹕首先要每天把肉体釘在十字架上(加五24),然後籍著做醒禱告,使那与靈魂爭戰的私欲(彼前二11)油盡燈枯。愈來愈像基督的品格,是靈命長進唯一可靠的標記,但若不是藉著攻克己身,這是不可能達到的。在我們与神相交的生活中,攻克己身是我們必須放在首位的一件事情。
此外,我們有些人需要引導。我們知道成圣是首要的事情;我們每日把自己獻上,以保持起初悔罪之心;我們愿意每日活出与蒙召的恩相稱的生活。但我們發現,在我們里面,有許多從圣經的觀點看來是道德上失敗的習慣一一嫉妒、忌恨、貪婪、急躁、冷漠、情欲(异性或同性的)、自我陶醉、懶惰、不守紀律、惱恨、不滿、張狂、隨便……等。我們應如何應付?這些習慣在我們的靈命中好像毒藥一樣,需要被戮破,然後讓耶穌的完美德性來取代。但怎樣辦得到呢?
要以屬基督的習慣,取代不像基督的惡習,是沒有速成的捷徑的。有神同在和蒙他所愛的快樂經歷(這些經歷實現了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的應許),或可加強你要向神親近的動机(參羅一二1),而且事實證明這些經歷能消滅那些由于恨惡自己而產生使人沈迷的欲望(如.酒精、毒品、香煙、賭博)﹕這個事實有時會導致一种錯誤的觀念,以為這种愛的彰顯,就是成圣的經驗。但事實上,當這种經驗過去之后,尋求品格改變的需要仍然存在。當我們再面對試探,和當這些有罪的習慣再度出現的時候,只有籍著認識自己、自我約束、儆醒,和自我否定的禱告,才能突破前進。一些有才華而又具有魅力的人,在他們的道德品格上若有瑕疵,就會變得「頭重腳輕」,遲早會倒下來;他們絕不能被視作典范。我們若知道自己有才華,就會面對一個試探,以為外在的能力可以抗衡個人的弱點,但事實絕非如此。正如要保持身体有良好的健康,就需要經常運動;同樣,我們若要靈命保持良好的狀態,也需要經常操練,就是籍著效法基督,把罪治死,為基督徒的品格爭戰,并要得胜。保羅已經說得很清楚,因此我們若規避這個問題,就是自取其咎了。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与他一同顯現在榮耀里。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与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譏謗,并口中污穢的言語。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西三3一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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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克己身
(巴刻
(J. I. Pa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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