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的省思

        最近由於將車子送進修車廠修理但又必須趕回辦公室所以請修車廠的技工送我到附近的站牌等車.  在路上發現技工竟然沒用安全帶, 使我想到為什麼紐約州在前一陣子要突檢安全帶的使用; 也因安全帶的功效使我聯想到律法的功效.

        看到電視播出車禍現場一片血肉糢糊的慘像, 常常是由於沒上安全帶.  到目前為止, 安全帶仍是一個減輕車禍所造成的傷害最有效的一個設施.  但是我們還是可以看到許多人不喜歡使用安全帶.  然而為什麼人們不喜歡用安全帶呢?  我想其中的原因不外乎疏忽了, 不酷, 要不就是不方便.

        保羅在羅馬書中不惜篇幅的闡述律法的目的, 效用, 及其產生之結果.  我想他並不是要告訴我們律法的缺點而是要提醒我們律法的不足性.  然而我們是否應該因為律法之不足而不去重視它呢?  就好像因為安全帶造成的不變/不適而不用它.  當然不是!!!  如果我們幸運, 在我們沒用安全帶的時候, 我們可能沒有遇見警察或沒有發生車禍; 再加上 神的保守, 在車禍中沒受到太大的損傷.  但我們的 神是無所不在, 不打盹, 又是全然公義的神.  而且罪的工價乃是死.  若因為律法之不足而不去重視律法, 那麼我們的損失就太大了!!!  更令人覺得可怕的是- 似乎我們的被滅絕是無法避免的.  因為神是無所不在, 不打盹, 又是全然公義的; 人又無法守全部的律法, 而且罪的工價乃是死.  但我們的神也是仁慈的神, 以祂無限的智慧, 藉著愛子耶穌基督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 而最終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以弗所書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