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要如何傳福音呢?

 

約翰壹書一章1∼4節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福音的本質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傳福音是要讓人遇見耶穌基督。我們所傳講的福音要能夠生活化、切中人的需要,要注意幾件事:

 

第一,福音是簡單的

 其實傳福音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問題是我們常常把傳福音變得很困難。傳福音不是傳道理,假若你一直在傳道理,就是很麻煩的事。可是傳福音卻很簡單,就是使徒約翰所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有位神學家說,傳福音就是「一個乞丐去告訴另外一個乞丐,哪裡有好東西吃。」

  

為主作真實的見證,當然,先決條件是耶穌曾經摸著你,若你從未被耶穌摸著,傳福音對你而言便很困難;若你經驗過耶穌能夠幫助你,就可以將這經驗講給別人聽,因為救恩是新鮮活潑的,是我們每天對 神的經歷,我們可以天天來傳講對祂的經歷。所以,基督徒要傳福音給別人之前,要先對自己傳福音,你要去回想,在你的生命中主耶穌曾經怎樣幫助你?

 

第二,福音是有深度的,能解決人生的難題

福音也是有深度的,能解決人生所有複雜的問題,包括活的問題、死的問題、工作的問題、感情的問題、經濟不景氣的問題、政治的問題……等。

人最根本、最深層的問題是什麼?是「罪」的問題。而福音便是解決罪的問題的唯一出路,它是最有深度的。當人在面對罪的問題時,真的是很絕望,我們再怎麼努力去面對罪,仍然無法解決。

聖經上說:「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所謂「相信的」是誰呢?就是那些對自己徹底絕望而來相信 神、接受 神的恩典的人。恩典是什麼?恩典乃是「我做不到, 神為我做到」,承認自己做不到,並且來接受祂,這就是「相信」。

   

我們有福音可傳,是因為自己先經歷到 神的愛與大能

當我們接觸到生命的主,會經歷到生命的改變,也會帶來別人生命的改變。我們有福音可傳,是因為自己先經歷到 神的大能。神是否天天來感動你、改變你?若是你有做不到的,而 神幫你做到的,你必會歡天喜地地去傳講這樣的福音,哪怕那只是一件小事。這便是傳真正的好消息,因為那跟耶穌基督的生命是有關係的,這關係便是愛的生命;愛的生命和喜樂是分不開的,「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我們的力量!」

 

我常說服事主的人要喜樂,可是,怎樣才會喜樂呢?活在愛裡便會喜樂;若你服事時不是活在愛裡,就會有副苦瓜臉。愛的生命是跟 神、人、自己在一個和諧的關係裡,關係若沒有先恢復,一切事奉都先免談。之前每個人都是「十枝手指指別人」,現在則會看一看自己有些什麼需要改變之處,這便是生命的大能!

 

我們所傳的福音就是一種「關係」,包括跟 神的關係、跟人的關係、跟自己的關係,若我們跟神、跟人、跟自己沒有好的連結關係,無論作什麼樣的小組都沒有用。「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福音能夠改變我們的生命,當我們自己改變了,而後去傳講生命的福音,便會非常有力量。

 

節錄自www.twlutheran.org.tw/news-39/◎監督/楊寧亞

 

 

 

 

 

四個傳福音的重要關鍵


  在我們多年的傳福音經驗,及探研許多傳福音的策略及工具,並且在一些機會中,與許多教會及基督徒的接觸、討論後,主也幫助我們從聖經中發現一些傳福音的重要關鍵:

 

1.以愛的關懷及對方需要做為傳福音的第一步。(林前13)

 

2.應針對不同的傳福音對象,尋找最適合該對象的傳福音方法。(林前9:22)

 

3.應採用較自然且對方能夠接受的方式,與傳福音的對象接觸;然後嘗試找到一個交集點能與傳福音的對象互動,讓對方不會感到不自在;並且在適當的情況下,再和對方深入的分享福音。(太10:16、約4:7-30)

 

4.對方是否願意信耶穌,主權在上帝;但基督徒的責任乃是應該用愛、用智慧、用各種適當的方式,向對方做見證、傳福音。並且,上帝不會總是讓我們天天流淚撒種,卻不讓我們歡呼收割;基督徒應該能在福音行動中,經歷祂改變人心的奇妙大能。(詩126:5、西1:28)

 

  而我們也切身經歷到,傳福音可以不再是一件痛苦的難事,更不是一個會造成對方不愉快,而自己又受挫折的難過經驗;而是一件易做易行,且是一個能看到對方生命被主改變,自己又蒙祝福的喜樂經驗。

 

  希望透過以上的分享,能使弟兄姊妹都再一次找回剛信主時愛主的心志及傳福音的熱誠,並尋找出最適合自己的傳福音方式及工具,使我們都能成為「願傳」、「愛傳」、「天天都想傳」福音的基督徒。相信當所有的基督徒,都「去」傳福音,使萬民成為主的門徒時,我們就必要親身經歷主的同在,直到世界末了!

 

節錄自www.life-research.org.tw/ contentofweb/fourpoint/fourpoint.htm

 

記起有一位弟兄講過:「多做多錯,少做少錯,唔做就唔會錯。」同樣,傳福音也是這樣,「多講多錯,少講少錯,唔講就唔錯。」我認識很多弟兄姊妹,包括自己在內,因為生活繁忙或怕被人拒絕或不知道如何傳福音,所以就很少出外傳福音。

 

現在我對傳福音有這樣的體會,就是:「多傳福音多經歷神,少傳福音少經歷神,唔傳福音就無得經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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