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選舉訴訟案
陳文茜
Jan 2, 2005
鳳凰衛視 (解碼陳文茜)首播節目文字稿
剛剛結束的台灣選舉訴訟不令人意料之外的判了連宋敗選,可是令人比較意料之外的是,它判敗選的理由以及它在�堶惟珜祗z的法律事實。
我想跳出訴訟本身它所牽涉法律的問題,告訴大家一個很血淋淋的教訓。為什麼連宋會輸,而且輸的這麼徹底?連續兩個官司都輸,很多外界都不知道,這裡面有一個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就是在“320”之後美國人介入了台灣連宋和陳水扁之間的抗爭工作。
簡單地講,連宋前前後後總共被兩個人騙,第一個騙他的是美國人,也就是美國駐台灣的辦事處主任鮑道格,後來我們經過非常多的查證,包括宋楚瑜身邊最重要的親信,包括連先生身邊我們了解的人,後來我也查問當事人,鮑道格都曾經在“327”台灣當時於廣場前面50萬人抗爭之前,到連戰家,到宋楚瑜家,而且用很不客氣的方法與他們談判,要求他們取消“327”的抗爭,因為這個違反了美國的利益。
連戰拒絕,於是鮑道格說,讓我們去和陳水扁談判。陳水扁看到鮑道格以後,他完全沒有任何的尊嚴掀起肚子說,你看,我真的是有傷口,然後鮑道格和他達成了協議。後來告訴連戰兩個訊息,第一個訊息,如果“327”成功的可以撤退,也就是連宋不衝進去陳水扁的辦公處,而只是和平落幕整個抗爭的話,交換條件,美國答應,陳水扁也答應,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在真相結果出來之前,陳水扁不就職。
第二個條件,如果最後證明“319”槍擊案陳水扁是做假的,美國會逼陳水扁辭去他的職務,說他是用不正當的方法取得大位的。
第三個條件就是美國人會逼迫陳水扁接受整個選舉的過程,包括票,包括所謂的選舉人名冊全部統統都要驗票。
連宋覺得他們得到美國人的承諾,美國人的保證,於是就聽了美國人的話,在“327”之後把群眾撤退走了。結果美國人騙了連宋,他們不只讓陳水扁就職,還拜了所謂的祝賀團,並且在這整個真相調查委員會陳水扁空轉欺騙連宋的過程中未發一詞。這是整個“320”以後非常重要的秘密。
事實上這也是為什麼烏克蘭的結果和台灣的結果完全不同。在烏克蘭,美國扮演的是你反對派,你抓到了少數舞弊的證據,你出口的民調事實上和最後選舉的結果是不一樣的,光是這一點,我就支援你反對派到底,所以這一次歐洲和美國完全採取的態度是我不承認這個選舉結果。
我們看美國,美國進入第三世界非常多地區的選舉,當它在介入的時候,它在思考我美國的利益是什麼,我可以得到什麼。在台灣這一次的大選�堶情A美國事實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很多人不了解,“327”50萬人,連宋怎麼就退了呢?退的秘密在此,為什麼?因為老大哥給了他們承諾,結果老大哥最後耍了他們,也騙了他們。
連宋不止被一個男人鮑道格騙了,不只被洋人鮑道格騙了,還被一個女人,被一個法官騙。這個法官沒有蓄意要騙連宋,而是連宋在整個大環境�堣ㄠo不自欺欺人,欺騙自己。那個人就是這次選舉無效訴訟的承審法官,這個承審法官她本人姓鄭,叫鄭雅萍,她的先生是趙少康的律師,是台灣新黨的黨員,是反對“台獨”的人士。所以整個連宋一開始看她說承審法官、主要的審判長是這樣一號人物,於是他們認為對這個官司有信心,對這個人有信心。同時因為這個官司和前面連宋已經敗訴的關係最大不同是這個官司是驗選票。
我現在手中有連宋的律師狀,1000多頁,�堶惇O所有選舉舞弊的各個投開票所所有記錄,這些律師幾乎經過了三四個月,一項一項整理出20多萬筆,但是連宋和陳水扁選舉差距是多少呢?最後是25337票,而這裡有30萬筆。所以對連宋律師來講,這個東西叫做鐵證如山。
比如說,你明明去投票的只有1千個人,怎麼投了1500票呢?那麼500票是鬼投的嗎?比如說投票有1千人,怎麼只有700票,那另外300票哪去了?這種選舉舞弊在這次“320”�堶惜@個一個被連宋查出來,將近有26萬筆。最後承審法官就說,後面的證據她都不管,她只言前面的幾項。
更重要的是法官在所有的審判過程中整天在羞辱連宋的律師,但是連宋在整個的過程中,他一直看到這個人的身份背景是趙少康律師的太太,光是這一點,他們就一直取悅這個法官,法官叫他們走他們就走,法官說你不可以講話,他們就不可以講話,法官叫不印這些資料,他就接受所有的條件。結果法官在當天法庭�堶惜�斷的羞辱連宋的律師,最後她判決書�堶悼i以判連宋的敗訴,可是她連敗訴的法律理由都不敢寫,寫出來的都是剛好和連宋的訴訟上面,政治�堶接L關的許多事實。所以我們大家看到的敗訴的宣判文以後,大家就越發覺得這個事情就非常的好笑。
我們看這整個選舉無效訴訟,如果我回來看,為什麼反對派會輸的這麼慘?其實就兩大原因,不該相信美國人當初的承諾,其實這是空有的承諾;第二個是他太希望渴求一個有司法正義的法官來解決問題,於是看到有這樣的背景,於是就配合所有的策略,所以整個過程�堶惜@錯再錯,這是台灣這一次連宋大敗,在選舉訴訟�堶惚D常重要的原因。
我在回來香港之前,我們看到的新的消息說,連宋一定要提出來上訴,可是上訴�堶戚掄{一個問題,因為現在有兩個官司,這兩個官司�堶措鴭韝j家的“公投”法大選,兩個判決文有兩個不同的意見。在11月判決的�堶情A認為“公投”法是違法,只是說這個違法不是由陳水扁負責,為什麼?因為第一個他沒有強迫選民去投之外,是中選會要負責。後面12月30日所出來的判決,他說,“公投”法沒有違法,所以中選會不需要負責。換句話說,同樣一個法院,兩個完全同樣的事實,同一個事情兩個官司完全不同的結論,這是整個選舉訴訟�堶悼憎茈i能會引爆出來的一個案挽案。
這就是剛剛台灣非常眾所矚目的選舉訴訟的案件,當天在法官判決完以後,非常多藍軍的支援者,連宋的支援者在法院的門口尖叫,哭喊,甚至有人哭出來還昏倒了,因為對他們而言,冀望這位姓鄭的法官是他們人生最後的希望。我還是這句話,連宋,或者是在野黨一定要靠自己,這是台灣人民在過去得到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