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概念,是人們認識,研究武術的基本依據。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不同的時期對武術概念的表述不盡相同,它的內涵和外延是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和武術本身的發展而發展、變化的。從歷史上看,有不少歸屬武術類的名稱:春秋戰國時稱「技擊」(即士兵技巧一類);漢代出現了「武藝」一詞,並延用至明末;清初又借用南朝《文選》中「偃閉武術」(當時泛指軍事)的「武術」一詞。民國時稱「國術」;新中國成立後仍沿用「武術」一詞。
二千五百多年前,孔子提倡「君子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其大意為:一個謙謙君子,應立定人倫日用的大道,執守自我的品德修養,為人處事不違背己立立人、己達達人的胸懷,並宜游習於禮樂於文、射御書數之法;以此精神與信念,從而追求人生完美的境界。當時君子務須具備六藝(禮、樂、射、御、書、數)之修鍊,其中射御二藝乃追求身體和心智的發展。
從前,文武全才者往往被視為是效忠國家之適當人選;時至今日,六藝被視為發展完人理想的條件,與現代教育主張之五育 — 德、智、體、群、美不謀而合,是全人發展中不可少之元素。我們秉承此一崇高精神,努力不懈,以嚴謹的態度學習武術,以求達到文武合一,繼往開來,有意義及積極的人生。
(一)寓技擊于體育之中︰武術最初作為軍事訓練手段, 與古代軍事斗爭緊密相連,其技擊的特性是顯而易見的。在實用中,其目的在于殺傷、制限對方,它常常以最有效的技擊方法,迫使對方失去反抗能力。這些技擊術至今仍在軍隊、公安中被采用。 武術作為體育運動,技術上仍不失為攻防技擊的特性,而是將技擊寓于搏斗與套路運動之中搏斗運動集中體現了武術攻防格斗的特點,在技術上與實用技擊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從體育觀念出發,他受到競賽規則的制約以不傷害對方為原則。如在散手中對武術中有些傳統的實用攻擊方法作了限制,而且嚴格規定了擊打部位和保護護具,短兵中使用的器具也作了相應的變化,而推手則是在特殊技術規定下進行競技對抗的。因此,可以說武術的搏斗運動具有很強的攻防技擊性,但又與實用技擊有所區別。
(二)內外合一,形神兼備的民族風格︰既究形體規範,又求「精神傳意、內外合一」的整體觀,是中國武術的一大特色。所謂「內」,指心、神、意等心志活動和氣總的運行;所謂「外」,即手眼身步等形體活動。內與外、形與神是相互聯系統一的整體。武術中「內外合一,形神兼備」的特點主要通過武術功法和投法來體現。「內練精氣神,外練筋骨皮」是各家各派練功的準則,如極拳主張身心合修,要求「以心行氣,以氣運身」。形意拳講究「內三合,外三合」;少林拳也要求精、力、氣、骨、神內外兼修。此外武術套路在技術上往往要求把內在精氣神與外部形體動作緊
密相合,完整一氣,做到「心動形隨」「形斷意連」「勢斷氣連」。以「手眼身法步,精神氣力功」八法的變化來鍛煉心身。這一特點反映了中國武術作為一種文化形式,在長期的歷史演進中,倍受中國古代哲學、醫學、美學等方面的滲透和影響,形成了獨具民族風格的練功方法和運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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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廣泛的適應性:武術的練習形式內容豐富多樣,有競技對抗性的散手、推手、短兵,有適合演練的各種拳術、器械和對練,還有與其和適應的各種練功方法。不同的拳種和器械有不同的動作結構、技術要求、運動風格和運動量,分別適應人們不同年齡、性別、體質的需求,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條件和興趣愛好進行選擇練習,同時它對場地、器材的要求較低,俗稱“拳打臥牛之地”,練習者可以根據場地的大小變化來選擇練習內容和方式,即使一時沒有器械也可以徒手練習、練功。一般來說,受時間、季節限制也很小。較之不少體育運動項目,俱有更為廣泛的適應性,武術能在廣大民間歷久下衰,與這一特點不無關系利用
這一特點可為現代群眾性體育活動提供方便,使武術進一步社會化。
武術的作用
(一)提高素質,健體防身:武術套路運動其動作包含著屈伸、回環、平衡、跳躍、翻騰、跌撲等,人體各部位幾乎都要參與運動。在系統地進行武術訓練下,對人體速度、力量、靈巧,耐力、柔韌等身體素質要求較高,人體各部位「一動無有不動」,幾乎都參加運動,使人的身心都得到全西鍛煉。從實踐中可證明,對外能利關節,強筋骨,壯體魄;對內能理髒腑,通經脈,調精神.武術運動講究調息行氣和意念活動,對調節內環境的平衡,調養氣血,改善人體機能,健體強身十分有益。
(三)競技觀賞,豐富生活武術具有根高的觀賞價值,無論是套路表演,還是散手比賽,歷來為人們喜聞樂見。唐代大詩人李白好友崔宗字贊他「起舞拂長劍,四座皆揚眉」杜甫在《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著名詩篇中有「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觀者如山色沮喪,天地為之久低昂」的描繪。漢代打擂台,「三百里內皆來觀」,都說明無論是顯現武術功力與技巧的競賽表演套路,還是斗智較勇的對抗性散手比賽,都會引人入勝,給人以美的享受,都具有根高的觀賞價值。通過觀賞,給人以啟迪教育和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