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報得悉,政府有意把司機衝黃燈的懲罰提高,由原來的扣三分變為扣五分,罰款亦相應增加。
從第一天駕車開始,我就不明白為甚麼衝黃燈是犯法。現在的交通燈設計,沒有時間顯示,我們不能預知,甚麼時候綠燈會轉成黃燈。舉一個實例大家便會明白。一輛在馬路上行駛的汽車,時速五十公里,在距離交通燈的白線前五呎,交通燈由綠轉黃,只有五呎距離,不可能在白線前停下來的,結果,這輛汽車衝了黃燈。
我當然認同道路安全的重要性。在醫院工作時,看過許多大好家庭被交通意外摧毀,著實教人心痛。
我絕對同意,衝紅燈是可惡和不負責任的行為,但衝黃燈,根本是不能避免的事情。真的不能避免嗎?也不是。如果交通燈加上倒數時間裝置,理論上駕駛者是可以不衝黃燈的。政府願意作這項投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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