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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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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隊活動及訓練資料

分隊規條守則

中隊架構

分隊規條守則

版本(七) 2000年4月

() 分隊訓練

1

訓練時間逢星期六下午三時半至五時半(公眾假期停止訓練)。

2

訓練地點:屯門馬可賓紀念中學。

3

衣服類別:必須穿著整齊民安隊少年團夏季/冬季制服,或指定服裝(如白 TSHI RT,藍/黑色運動褲及波鞋等。)

4

三號風球或以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發出後(即在分隊訓練當日的1200PM正仍懸掛),該日訓練將會取消。

() 請假

 

如未能出席分隊常規訓練,需於當日致電分隊指揮官/輔導員申請請假。
辦公時間為星期六下午三時至七時電話(24651269
事前/後須補回家長信給分隊指揮官/輔導員。
分隊總部地址:大興村興耀樓地下2635

() 分隊活動

1

分隊舉辦活動前會說明性質、日期、時間及地點,所以團員於報名前應先確定自己能否出席,才報名參與。

2

活動舉行前一至兩星期內會派發家長信給參加者。

3

活動家長信請轉交予家長簽署及在指定日期內交回回條返分隊總部。

4

如參加者於報名後未能出席,需有合理解釋及經分隊指揮官或輔導員同意,方可退出。

5

若參加者未有事前通知或沒有交回家長信回條,將會接受處分及日後所舉辦之活動只能列入後備。

6

團員出席任何活動/訓練時必須攜帶隊員証。

() 更改個人資料

 

如團員更改個人資料必須通知分隊指揮官/輔導員。
(例如:搬遷、更改電話號碼、轉校/職業等)

() 制服換季日期

1

夏季制服(四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

2

冬季制服(十二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

() 穿著制服須知

1

不得穿帶任何飾物(手錶除外〕。

2

制服必須保持清潔及整齊。

3

團員不得留長頭髮及染髮,指甲必須整齊及清潔。

4

團員接受訓練時必須穿著指定服裝。

() 訓練場地守則

1

應服從分隊指揮官/輔導員的命令及遵守紀律。

2

在訓練場地內不得喧嘩大叫。

3

在訓練場地不得毀壞公物及場地設施。

4

不得說粗言穢語。

5

不得攜帶任何煙酒進入場地。

6

未經分隊指揮官/輔導員許何則不得帶同任何人仕進入場地。

7

訓練當日必須於下午三時三十分前回到訓練地點。

8

不得穿著制服在訓練場地打球。

9

團員必須於下午六時前離開訓練場地。

10

團員不得在分隊總部更換衣服。

(八) 其他事項

1

每月逢最後一個星期六,均為活動日。該日必需穿著指定服裝。

2

出席訓練時沒有穿著指定服裝者,除失去當天權利外,還需即時遞交合理理由家長信,否則將會被即時著令離開訓練場地(即作缺席論〕。


 

如觸犯以上任何規條,分隊指揮官/輔導員將會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以上所有規則全屬D23,D24分隊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