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隊資訊 |
分隊輔導員架構 |
版本(七) 2000年4月
(一) 分隊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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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訓練時間逢星期六下午三時半至五時半(公眾假期停止訓練)。 |
2. |
訓練地點:屯門馬可賓紀念中學。 |
3. |
衣服類別:必須穿著整齊民安隊少年團夏季/冬季制服,或指定服裝(如白 T-SHI RT,藍/黑色運動褲及波鞋等。) |
4. |
三號風球或以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發出後(即在分隊訓練當日的12:00PM正仍懸掛),該日訓練將會取消。 |
(二) 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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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能出席分隊常規訓練,需於當日致電分隊指揮官/輔導員申請請假。 |
(三) 分隊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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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隊舉辦活動前會說明性質、日期、時間及地點,所以團員於報名前應先確定自己能否出席,才報名參與。 |
2. |
活動舉行前一至兩星期內會派發家長信給參加者。 |
3. |
活動家長信請轉交予家長簽署及在指定日期內交回回條返分隊總部。 |
4. |
如參加者於報名後未能出席,需有合理解釋及經分隊指揮官或輔導員同意,方可退出。 |
5. |
若參加者未有事前通知或沒有交回家長信回條,將會接受處分及日後所舉辦之活動只能列入後備。 |
6. |
團員出席任何活動/訓練時必須攜帶隊員証。 |
(四) 更改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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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團員更改個人資料必須通知分隊指揮官/輔導員。 |
(五) 制服換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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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季制服(四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 |
2. |
冬季制服(十二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 |
(六) 穿著制服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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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得穿帶任何飾物(手錶除外〕。 |
2. |
制服必須保持清潔及整齊。 |
3. |
團員不得留長頭髮及染髮,指甲必須整齊及清潔。 |
4. |
團員接受訓練時必須穿著指定服裝。 |
(七) 訓練場地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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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應服從分隊指揮官/輔導員的命令及遵守紀律。 |
2. |
在訓練場地內不得喧嘩大叫。 |
3. |
在訓練場地不得毀壞公物及場地設施。 |
4. |
不得說粗言穢語。 |
5. |
不得攜帶任何煙酒進入場地。 |
6. |
未經分隊指揮官/輔導員許何則不得帶同任何人仕進入場地。 |
7. |
訓練當日必須於下午三時三十分前回到訓練地點。 |
8. |
不得穿著制服在訓練場地打球。 |
9. |
團員必須於下午六時前離開訓練場地。 |
10. |
團員不得在分隊總部更換衣服。 |
(八) 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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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月逢最後一個星期六,均為活動日。該日必需穿著指定服裝。 |
2. |
出席訓練時沒有穿著指定服裝者,除失去當天權利外,還需即時遞交合理理由家長信,否則將會被即時著令離開訓練場地(即作缺席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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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觸犯以上任何規條,分隊指揮官/輔導員將會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