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把我的渴望告訴一位神父,那位神父回答我說:「你太年輕啦。」他也要我告訴我父母。但是,我決定暫時不要讓我父母知道我的夢想,而把這個渴望「默存在心中」。經過了十年,有一天我終於決定告訴我父母我要當個傳教士。我媽媽聽了我的話就開始不停的哭,她知道將來總有一天我要離開我的國家,離開她。反而是我爸爸對我媽媽說:「不要哭。」我爸爸還對我說:「兒子,如果你在做修士的時候,發現這不是天主的旨意,就放心的回家來。我不要我的兒子當一個不快樂的神父。」
十二年後,我在我父母現在住的村莊當了神父。後來我又回到我出生的地方去做感恩彌撒。那個日子,我想起來了,正好是我決定要當神父的那一天,也是我決定要當方濟會神父,決定要當個傳教士的那一天。現在我是外國傳教士,我是神父,雖然我不是方濟會的神父,但是這是天主的旨意。更重要的是我是一個快樂的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