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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主理論分析台灣民主化過程的發展

作者:林妙鈴

 

前言

距離解嚴改革後總統第二次直選的日期愈近,關心台灣政情的人莫不翹首紵足,看各候選人如何拼盡全力來爭取選票。因為這次選舉關係到政黨之間及無黨派候選人的勢力消長,同時也標示著台灣民主化過程發展的下一步指標。選舉的結果將是對台灣邁入二十一世紀政治經濟發展有決定性的風向指引。

 

自從八0年代下半期解嚴,開放報禁,開放組黨,中央民代改選直到總統直選,台灣社會經歷了從民主種子萌芽到慢慢茁壯成長的過渡期。這期間社會衝擊力及各種民間次文化團體的新興成長,人們經歷了迷思、徬徨、興奮、恐懼及期盼等等不同的情緒反應。執政黨及反對黨彼此在衝突應對之間也慢慢在找尋適合自己發展的途徑及遊戲規則。台灣試著在發展出配合內部政治經濟結構的改變,屬於自己的民主模型。

 

在一九九0年柏林圍牆倒塌後,東歐國家唾棄共產政權而慢慢朝向民主政治的發展,剛開始的興奮期(Euphorie) 逐漸冷卻,代替的是艱辛漫長的改革及摸索。因為形式民主很容易達成,但實質上的民主法治社會卻需要在長期人民與政府確認的制度下慢慢運作,錯誤無法避免,卻也是學習的過程。

 

台灣民主化過程的發展將逐漸朝向那個方向發展?因為西方國家的政黨政治/民主社會的發展也是各自有不同的特色模型。本文試著從民主理論角度來分析。第一部份討論台灣民主化發展傾向多黨政治或是兩黨政治?多數民主還是共識民主?第二部份將討論台灣社會在多元化及民主化過程中可能會經歷的問題:自由與平等之間的衝突。當政治自由成為理所當然的消費品時,人民會對外在的社會及物質條件要求更多的平等。當這種要求平等的意願擴及到社會各層面時,是否暗示著某種程度的多數民主的暴力?因為民主社會的規則是〝少數服從多數〞,少數將會面臨同化及適應的壓力,台灣是否也會面臨這種〝法治國家及文化認同〞之間的衝突?在回答上述問題之前,容我先對民主的定義及民主理論的內容做簡單的介紹。

民主的定義

兩位美國政治學者曾收集各種有關政治分析的文章,總共有三百種對民主不同的解釋,事實上民主的概念及定義爭議性頗強,因此我採用一個最起碼的定義(Minimale Definition)。

 

民主代表競爭,在這個制度裡,開放自由選舉及有效的權力的組合可以進行。這是由奧國經濟學家遜彼得(Schumpeter)所提出,他認為民主與權力不互相排斥,彼此互有關聯。但重要的是,權力必須有效分配,才能維持整體社會功能的發展。這個定義的政治意味很濃,Schumpeter 要打破的是民主化可以擴及社會及文化層面的幻想,因為民主的基本功能最重要仍是維持法治國家的運作,以保持內部的穩定。

民主理論的內容

民主理論有各種不同方向的研究。早期的民主學說源自亞里斯多德的理想的國家憲法,孟德斯鳩所提倡的溫和適度的民主,盧梭的主權在民的原則,密爾(John Stuart Mill)提出的代議士民主及馬克思的革命式直接民主,還有十九世紀屠克維勒(Tocqueville)所提出的自由與平等之間的矛盾等等。現代的民主學說則包括韋伯的菁英民主,安東尼唐氏的經濟民主,社會民主學說及法蘭克福學派的民主批判學說。

 

另外一種民主理論的研究則是從民主化的形式做比較。總統制及議會民主制,競爭民主及整合民主,多數民主及共識民主,各自有不同的形式特色及優缺點。由於民主理論的內容廣泛,我僅從兩個角度來分析台灣民主化過程的發展。一方面我將討論台灣民主化傾向多黨政治還是兩黨政治的發展?多數民主還是共識民主?另一方面將深入探討屠克維勒當年所提出的自由與平等之間的衝突。從這個角度來分析台灣社會內部在民主化過程可能遭遇的衝突及問題。

台灣政黨政治:兩黨或多黨政治

眾所皆知英美民主政治是典型的兩黨政治。美國的民主黨及共和黨,英國的工黨及保守黨。在這其中兩黨互相縱橫,輸的一方未來仍有可能執政,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種兩黨政治所展現出的政治文化是一種穩定有效率的民主型式。美國社會學家帕爾森(Parson)曾說過,兩黨政治的產生通常內部分歧不大,政治文化同質性頗高,每個政黨有其固定的理念及傳統,因此兩黨政治的形式通常被解釋為政治穩定的來源。

 

兩黨政治的特色是:

- 執政的關鍵是以多數來決定少數。政黨之間的衝突是以多數原則來解決。只要某黨掌握選民大多數的選票即有執政的機會。

- 屬於競爭民主。政黨要獲得人民的選票必須有強力的訴求,必須效率高及繼續生存發展的能力。

- 權力交替。沒有那一黨可以長期執政。如果因為貪污或是執法不力,就無法取得選民的公信力。

 

兩黨政治的好處:

- 解決代議民主的問題

- 權力交替;政府運作穩定

- 政治改革

 

壞處在於:

- 四年一期的選舉執政黨可以趁機運用權力,濫用權力;

- 多數可以決定一切,而有多數暴力的危險。

- 反對黨及少數無法參與政策決定。

- 政黨競爭所引起的衝突,正符合韋伯所說的,政治即是鬥爭/戰鬥。可能對政黨政治發展有不穩定的影響。

與兩黨政治相對的是所謂的多黨政治/共識民主。多黨政治/共識民主代表的是談判民主,不再是多數可以單方面決定一切。而是各黨派透過協商管道達成某種程度的共識而做對彼此有約束力的決定。解決多黨政治的政黨衝突,必須依賴黨派之間步調一致的協商及衝突管(Konfliktmanagement),少數也可以參與政策決定的過程。

多黨政治的特色是:

- 黨派之間就某項問題達成所謂的「包裹解決」(Paketlösung);

- 技術性的衝突解決已為大家所熟悉並接受;

- 有時這種政治協商不僅存在於黨派之間,還包括重要工商團體及法人的參與,具有功能性的結合作用。

 

這種共識民主也可能成為策略性的菁英民主,各黨派及相關各團體就問題共同協商來尋求解決之道。共識民主的弊病在於,達成共識下決定的時間耗費多,代價較高,少數人的不合作可能使整個的民主運作無法進行這種共識民主在歐陸譬如瑞士/奧地利及荷蘭為典型代表。

 

對兩黨政治及多黨政治有概略性的瞭解後,我們所要知道的是,台灣政黨政治生態發展有可能屬於那個形式?台灣在一九九四年中央民代選舉過後,有呈現多黨政治的雛型。當時新黨在中央及地方席次均有驚人的成 長,國民黨勢力明顯消退,形成必須與民進黨及其他團體多方面溝通協商以促進某些法案的通過。但是一九九八年三合一選舉的結果,國民黨獲得大多數席次,民進黨損失不少票源,新黨勢力銳減,整個情勢又似乎有發展成兩黨政治的可能。

 

嚴格來說,台灣民主化的過程剛開始有個大而籠統的目標,也就是「民主化」,該如何去實行仍不是很確定。政黨對彼此目標的追求尤其必須遷就國際現實。國民黨逐漸放棄中國大一統的夢想,落實以台灣本位的執政方針及政策;民進黨以台灣獨立,強調過去政治悲情為訴求,但仍必須調整激進路線以求選民的認同;新黨則明顯打著外省人第二代的旗幟,有可能被劃成另類族群時,尋找對國民黨及民進黨不滿的中間票源。尤其國民黨及民進黨深刻明瞭統一或獨立在目前的政治現實無法以近程/中程/遠程目標逐步來完成,只好採取模糊的中間路線。意即兩黨在爭取選民採取務實功利的路線。那個主題及問題討好選民,較實際,很容易成為黨內做為選舉的訴求。如老人年金,爭取婦權等等。人民對政黨的喜好不會執著在哪一黨,而是看候選人及其選舉的訴求。加上台灣社會仍屬於民主化茁壯成長期,政治文化的同質性不強,許多的次文化/次團體慢慢在形成,因此現在很難說台灣是兩黨政治。

 

基本上台灣政治制度屬於總統制,很有可能慢慢發展出像法國式的兩黨政治。也就是總統是某黨派,行政院長及內閣在中央民代選舉後是另一黨派的勢力;另一種可能性是發展出兩黨政治及多黨政治之間的混合民主。即使某一黨能以大多數選票而執政,仍必須靠其他政治色彩小黨來支持以組成內閣。不過共識民主的協商管道及技術在台灣政治圈內仍不健全,政黨首要要務在對政策目標及國家定位有明確的認知,掌握選民的票源,以人民權益為前提,以免踏上西方社會人民對政黨政治有懊惱冷漠的情緒出現,導致投票率過低(Partei-Verdrossenheit)。

自由與平等的衝突,有可能在台灣出現?

第二部份所要討論的是:台灣社會在民主化過程中是否會經歷自由與平等的衝突?這個問題當初在十九世紀就由法國社會思想學家屠克維勒(Tocqueville)特別提出。當初他有鑑於法國在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法國大革命後國內政情不穩,一直在共和及君主立憲之間徘徊不定,他寫了一部有關美國式的民主,書中讚揚也批評美國式的民主。美國民主崇尚的是大眾民主,多數民主。人民知道是誰在訂法律,誰在執行法律,人民可以透過他們所選出的代議士來參與政治發展。大眾民主是以人民為名,當某一黨獲得大多數的選票便可以人民(das Volk)為名,執行權力。

 

但是Tocqueville 也對這種美國式的民主提出他的批評。因為自由與平等之間有點類似通貨膨脹與全民有工作(Vollbeschäftigung)之間有所謂的「目標衝突」(Zielkonflikt)。當這個無所不在的「多數」要求平等的意願擴及到社會各層面時,有可能造成某種程度多數民主的暴力。少數將會面臨同化及適應的壓力,有可能會造成「法治國家及文化認同」之間的衝突。德國某位民法專家曾指出,我們要追求的是更多的正義及和平,結果卻只追求到法治國家。為了解決自由與平等之間的衝突,必須透過法律條文的制定來約束民主。也就是說民主必須在法治國家內才有實現的可能,仍也必須透過法治國家來加以約束。

 

在過去兩百年西方歐美國家所嘗試的方法有兩種,一個是選舉權的改革,二是權力分配。選舉權由當年只限制男士投票到女性有選舉權,到現在公民滿十八歲,或是在德國Nieder- sachsen 滿十六歲即可參與地方選舉,即是一例。權力分配指的是立法、司法、行政各司其權。在台灣則是透過國父的五權分立有另一套監督及容納新進人才的方法。最重要的其實是政黨政治的運作。西方的民主即所謂的政黨民主,每個政黨多少帶有寡頭政治色彩。政黨內部必須要求民主式的參與,但政黨對外,雖屬於社會整體的一部份,卻能透過選舉掌權而主導政治的發展。

 

政黨民主及制度化的權力分配尤其必須與對職權的自覺及履行職責的解釋義務連在一起,才能就事論事,各部會有其工作範疇來執行權力。特別小心的是,由於大眾傳播媒體迅速發展,無遠弗界,政黨政治有傾向非政治化發展的危險。如果政治性議題隨便可以在任一大眾媒體節目,政治人物在任一談話性節目(Talkschow)出現,便可能造成政治權望的價值下落,而喪失其公信力,不再被人民以一種認真嚴肅的態度來接受。

 

回顧台灣過去這十年來的民主化的過程,也是一步一腳印,逐步摸索走過來。問題是,台灣社會是否已遭遇到自由與平等之間在民主化過程所帶來的衝突?剛開始報禁黨禁的解除代表的是過去被壓抑的聲音可以仗義直言,紛紛成立的政黨如民進黨,新黨及建國黨則慢慢尋求適合自己發展的政治空間。政黨之間由於缺乏溝通管道,或是對彼此成見太深,彼此衝突激烈,火藥味頗重,讓人懷疑民主的意義是否代表衝突及不和諧?這一階段屬於政黨針鋒相對,彼此互相適應,調整執政與在野之間的權力,真正訴諸民生議題還在其次。

 

直到九0年代中下旬以來,社會越朝向多元化,人民要求落實民生建設,改善教育制度,福利制度的實施的聲音越來越強。但隨著政治自由的開放,民間要求對外在社會及物質條件平等的聲音卻不是那麼強烈,屠克維勒所預測的「多數民主的暴力」顯然也沒有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發生。也就是說,自由與平等的衝突似乎不是一個很尖銳的問題。我個人認為這與中國文化的價值觀有極大的關係。西方社會講究的個人自由如果擴張到極限,對國家及「平等」的設限將有極大的壓力。但因中國文化的價值觀講究的是群體的和諧,即使過去一些民主運動/抗爭,台灣從過去威權主義到目前黨國資本主義的特殊結構仍與中國人/台灣人的歷史文化背景及價值觀緊密相連。中國人講究宿命,個人的外在條件是由家庭至工作環境層層相連,個人不會因要與他人講究外在的平等,社會地位的提昇,而對政治自由有過度的期望。因此個人的努力及本身與群體的價值觀的認定,不會因此成為某種直線性的抗爭。即使政黨彼此之間的競爭,人民也較能用客觀理性的態度來評斷。

 

綜言之,民主理論對台灣民主化過程的發展可以提供某方面的解釋,卻不能涵蓋各個層面。畢竟民主理論的起源/產生仍是在西方歐美社會架構產生,硬要套用在帶有群體色彩的台灣政治文化,則很難去解釋。因此台灣未來持續的民主化發展,或許可幫助東方式民主理論的建構。東方的孔孟政治哲學配合西方原本的政治自由思想或許可以用來解釋分析台灣民主社會的發展。不過話又說回來,台灣民主化過程,政黨政治發展最大的阻礙來自對岸中共的威脅。只要兩岸關係沒有明確的界定,台灣民主化的活力只能悶燒,呈現不穩定的特殊發展。也可能產生歐美民主政治發展中泡沫現象:大眾傳播主導選舉,政治人物媒體化,議題膚淺空泛等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