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Providence
對一對拉子來講,兩人可以到國外讀書或就業是最好的結局了 但不是每對couple都有這個經濟能力或條件的 當然在家庭及社會的壓力下,假結婚也算是不得以的考量 常看到也是有男同志不堪家裡的壓力而尋找les也需給家裡一個交代的同路人 不曉得是否真有 gay and lesbian get married 的例子 可以說說相處上面的溝通或家裡的情況嗎?
回應: ging
實例一 我有一女友,稱她為P小姐吧! 兩年前就是如此這般找到一位Gay先生聯姻。 婚後,P小姐搬出家裡和G先生在外租房子。 因為是假結婚囉,晚間兩人各走各的“夜路“, 所以G先生幾乎不在家裡住。 娘家打電話來,P小姐搪塞過去, 丈母娘心疼女兒,展示幾招馭夫術, 連夜無數通的手機電話催促女婿回家。 婆家打電話來,P小姐說丈夫不在的理由是加班。 婆婆三叮四囑,要媳婦照顧夫婿健康。 P小姐的女友來家裡時,總會不巧碰上小姑來台北考聯考, 婆婆上台北看醫生。小姑婆婆來家裡,G先生總算趕回家。 婆婆一見小兩口床上是兩床棉被, 嘟嚷著哪有新婚夫妻分棉被, 當場抽走一張,自己拿去蓋。 連著幾晚,P小姐和G先生各自拉著棉被角, 縮在左右床邊睡,各自覺得對自己的女友和男友有些歉意。 G先生晚上派對聚會多,要去三溫暖,要去小雅、遠企百貨置裝, 再加上男友們的生日禮物,渡假旅遊,哪有閒錢給“老婆“安家。 G先生凡事無所謂,P小姐卻是演什麼要像什麼。 於是,娘家婆家三節禮物,兩家親友喜慶壽誕,全得P小姐張羅。 連小子姨們要姊夫請客吃飯,姊夫也是兩眼看看老婆, P小姐只好自掏腰包去付錢。 P小姐終於按耐不住,吵著要G先生也該支付一半房租,水電費和電話費, 說G先生也該履行“夫妻義務“。 G先生不肯就算了,還嬉鬧貧嘴的把履行夫妻義務當笑話說給所有的朋友聽。 傳到P小姐耳裡便成了P小姐要他履行床上的“夫妻義務“。 短短不到一年,P小姐匆匆離了婚。 她說她唯一的收穫是, 家裡的親朋好友看到她,再也不會有人提起: “哎!年紀不小囉!該喝妳的喜酒啦!“ 她說只是為了堵別人的嘴,她付出的代價不划算!
回應二: 參看女人的d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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