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京在家拌嘴的日子是難過的。
睡了一大覺,體病也好了一大半,唯有心裡還是不舒服。
不准我開槍,那我就大叫。整天在屋子裡出其不意地大叫。
還好他這廢置工場遠離人煙,否則我懷疑有人會報警說發現泰山或者野人。
「啊──!啊啊啊──!」
好想見薰,可是我甚麼都做不到!原來只得我一個人時,我甚麼都做不到!
我沒有消息管道、也不知怎樣在茫茫大海中找消息!
京開走了他的保時捷,我想下山去碰碰運氣也沒辦法。
要我走下山再走出市區、還要在明天之前回來的話,大約會出師未捷身先死。
他連手提電腦也帶走了,否則試試偷他的資料玩玩也不錯。
突然很天真地想,薰會不會是因為怕連累我,所以才把我趕走?
他一直那麼疼我,沒可能在一夜之間反面不認人……
或者這樣想,我是太一廂情願罷,但想深一層,如果他不用這種方法逼走我,我是死也不會走的。
如果連累他的是我,他沒必要把家中的現金全刮出給我,大可以就這樣丟我出去,待我賣身養活自己。
但他沒有。他趕走我,再開門給我錢。
無法止住自己千萬種想法,這是我在屋裡除了看電視以外唯一可以做的事。
這接近兩星期都是和京一起。
他好奇怪,喜歡欺負我,卻又會照顧我……難道真是為了耍我才把我當成肉票嗎?
喜歡他,我做不到;真正地憎恨他,也不算得上。
反正這是一個欠扁又可惡的綁匪。
攤在沙發上看電視,以前是優閑,現在是奢侈。
不斷地望向手錶,發現秒針走得很慢。
老是在看電視。一時、二時…吃藥去。
睡午覺。醒來已經六時。
再次吃藥,然後做晚餐,七時。
吃晚飯。七時半,再看電視。
呵啊,原來已經十二時了嗎?不如吃個藥睡覺去罷。
躺在床上任由思想馳騁,懶得再去強撐控制。
怎麼,凌晨四時?怎麼我發呆發了這麼久呀。
「啊啊啊啊──!」大叫,蒙頭睡覺。
第二天早上八時已經醒過來,一邊等著京回來,一邊重覆昨天行程。
到跨過京外出的第三天,他還是沒有回來。
我彷彿與世隔絕,這屋子只有電視機和收音機能讓我知道外面的消息──
混蛋京,去死吧,家裡連個電話都沒有。我的行動電話早就沒電池了。
忍受不住杳無音訊、忍受不住自己豐富想像力的惡夢幻想,開始想做點甚麼東西來奪自己的注意力。
在背包裡把所有東西翻出來:火柴、兩把手槍、機密文件、百合匙、
膠手套、鎖匙圈連鋼絲、小摺刀、繩子、傷藥、包紮工具。
平時也沒發現,這些東西像是用來爆竊當劫匪的。
這天我在替我的工具抹拭保養,又過一天。
第四天,京依然沒回來。
這個混帳,敢丟我在這個荒山野嶺自生自滅!說甚麼兩天就回來,用來騙誰!
薰的消息我還靠他來找,他現在人影都沒有,我究竟能做甚麼?
白天裡我翻查那些機密文件有甚麼值得看,晚上寂寞又跑來找我談天。
然後,我終於受不了地,掏出小摺刀,一下劃在左手手腕上。
凝望著被劃下的地方變得蒼白,血絲一點一點地沁出來,慢慢凝聚形成一條紅線,
傷口周圍都迅速地紅腫起來,血形成一滴滴的落在白色的洗手盆中。
自虐的快感,興奮得不用再去想那些事。
接著兩天,我陶醉在這種不用思想的生活中。
每當想像跳進腦海時,就給自己劃一刀,跑去洗手盆望著血滴滴答答掉下來。
不喜歡看到醜陋的傷口。把戴在右手的護腕換過去左手戴,遮住傷痕纍纍的手腕。
京走後第七天,自虐的第四天,玩膩了割腕,決定玩新花樣。
割完腕後在洗手盆放熱水,把手浸進去。熱辣的刺激感疾速把薰和京在我腦中驅走。
或是到廚房取點鹽,灑在傷口上,功用一樣出色。
十條傷痕,我沒給它們機會痊癒。
但依然地依然地,心比手腕還痛。
第八天,我見到那個背光的身影推門進來。
「我回來了。沒亂開槍射壞我的屋吧?」
渾蛋,裝甚麼幽默,遲了六天回來,我只想衝上前掐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