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
THE WAY
UP
LOVE IS OVER
願你再莫講往事
消失的愛不可思
任這故事終止
其實,在阿梅十六歲那年,認識了一位警察!他們認識的過程,認真傳奇性!
阿梅說:「我們認識的地方,是在法庭上------當是的我,是被邀往法庭作証人。但就在法庭內,我與姐姐見了他,被他俊悄的外形吸引了。你知,少女時代對異性特別有好奇心,我姐姐就是沒膽量去接近他,而反說我不敢趨前。故此我跟她打賭,如果我敢上前跟他說說,她就輸我一百元!結果,我走過去在他面前胡亂說了些話,就贏了姐姐一百塊。後來,姐姐再跟我打賭,說我不敢約他去喝茶。我雖然也不敢,但為了贏她一百塊。於是硬著頭皮,上前跟他說:「我們現在去某某茶樓喝茶,你要是有空就來!」說罷,我也不等他說去或不去,就匆匆離開了!反正,他來與不來也沒關係,我說了那些話,就已可余拿取了姐姐的一百塊!」
結果,那位警察果然應約,亦因此,阿梅便與他展開了另一章戀情!
當然,最被也得通過梅媽媽那一關!
阿梅說:「我媽咪出奇的喜歡他,大概是他經常來媽咪經營的歌廳來幫手。故此,我與他進展得非常順利!」
人生就是如此,外間有阻力時,就會對那段情極為眷戀,反之,讓他倆自由地戀愛,兩人卻又發生了問題……
阿梅說:「我是很喜歡他的,所以我們拍拖一年後就訂婚了,那時我才十七歲,媽咪說待我滿二十一歲便可結婚了!然而,我們卻因為彼此性格都剛烈非常,再加上他畢竟還年輕兼心野,故我們經常為一些鎖碎事而爭執,而我就耐不住他對街上去過的女孩子行注目禮。有一次,我撞火起來,給他一記耳光,然後轉身就走!回想起來,也覺自己是脾氣太大了。然而,當時的我,實在奈不住心頭怒火,也許是自己太過緊張對方了!要是我自己能對那段感情看得輕鬆一點,我就會好過些的!」
阿梅與未婚夫各走極端的性格,也只是一個睡火山般的危機,而真正弟導致兩人分手的原因,卻是第三者--------------西城秀樹!
我一直都極之崇拜西城,但她對他的感情,只限於偶像的崇拜!年少時,總是有那股熱情,她便與親人組團去日本捧西城場,並且將自己多年的積蓄,用來買了一個「斤兩十足」的金牌,並刻著西城的名字,以送給西城!
一個感情豐富的女孩子往往就是如此,除了完全付出自己的真誠感情之外,對一己所喜歡的人更是會以最豐厚的禮物相贈,以示其傾心中意!
然而,作為阿梅的未婚夫,可不是味兒,故此就為此事,而與阿梅冷戰了三個月。其後是若即若離、若斷若續的維繫著那段感情!
一過,到後來,阿梅的未婚夫竟然在這段感情這未快裂時,而與阿梅的�N密友,打得火熱,這點,阿梅竟然沒有蹙一下眉,就讓熱情盡付流水!
阿梅感慨地說:「他竟還帶著我的好朋友,前來歌廳向我示威,他的所作所為,就是連我的姐姐也看不過眼!不過,,身為當事人的我,反而三緘其口,將痛苦之情,盡埋於心,而且也沒開過一句口,要他回頭!」
要逞強,就得在心中隱隱作痛!不過,即使阿梅當日肯低頭去請求對方回心轉意又如何?可能會落得更痛苦!
儘管未出道時,已在情場痛跌過二跤,阿梅仍不斷去追尋她心目中的真愛!
身旁如走馬燈的男友,令旁人為之側目,然而,去追尋真愛並沒有任何不妥啊!
大慨是由於情海翻波多次,阿梅已變得有點心如止水,人也真箇是:「莫道不消魂,簾捲西風,人比—黃花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