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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3月15日學生會評議會正式委任四位署理幹事﹐以應付可能缺莊所帶來的問題﹐使學生會能維持其基本運作。可是幾個問題卻因而產生﹕
欠認受性 莫視民主
上年學生會架構改革關注小組就正正希望檢討現時幹事的獨立候選制度﹐學生會一直奉行單議席單票制的獨立選舉制度﹐而SRC當年就 想討論將之改為內閣制﹐更討論推行內閣制後幹事是否仍應獨立在評議會擁有議席的問題。黃同學新官上任﹐或許以為幹事會選舉是奉行內閣制吧﹖ 2)學生會幹事會選舉就是同學以投票方式去選自己值得信任的人去做﹐亦係港大學生會的民主表現。雖然和風閣員無辦法得到同學支持落任﹐但係都是依照民主的選舉去參與。點解有班同學有興趣參與學生會幹事會事務﹐點解就唔透過民選產生呢﹖佢地的認受性從何而來呢﹖佢地只向評議會問責﹐但係就唔需要同選民交代﹐港大學生會仲有無民主呢﹖第日又點同人地講我地港大學生會追求民主自由呢﹖ 3)如果補選都無人選之後委任Acting就話理所當然啦﹐但係而家連by-election提名日期都未過﹐佢地想做學生會竟然唔參加補選﹐索性去做acting﹐咁港大學生會選舉仲有咩意義呢﹖同學又點知佢地真係做得來呢﹖ 4)委任署理秘書又有咩準則呢﹖是否順粹由只有五名普選議席的評議會決定呢﹖究竟這些署理幹事民意基礎何在呢﹖再者﹐這個未普選的評議會有多少的認受性呢﹖那麼就要和未普選的立法會比較才清楚了﹗增加立法會普選議席被認為是民主化表現﹐然而立法會還有30個直選議席﹔反觀評議會普選議席只有五名﹐佔全評議會不足百份十。港大學生會還敢說渴求民主﹐難道不可悲嘛﹖ 5)有補選唔參加﹐索性去做acting係一個非常危險的舉動﹐亦係對港大學生會民主的一大挑戰﹗委任署理幹事當然是完全合憲﹐但有興趣投身學生會的同學﹐發現只需等待空莊就能避過選舉門框、不用面對群眾的一關而成為幹事﹐那麼就可聯群結隊不去參選。等空莊後再與學生會人士聯絡成為署理幹事了﹗﹐會唔會比搞傾莊會更為“欽點”呢﹖那麼學生會選舉還不如同虛設﹖ 6)既然唔係民選產生﹐處理幹事認受性成問題﹐亦都唔太清楚民心取向﹐即係更加需要加強諮詢啦﹗班處理幹事打算點樣增強諮詢呢﹖普評又會唔會協助佢地諮詢﹐從而令佢地更能掌握民意呢﹖與其說處理幹事在被委任的前後有探訪各舍堂及院會、系會以諮詢同學對來年學生會的行政及工作上的一些意見﹐是透過另類方式增強認受性﹐倒不如說各舍堂及院會在評議會佔多個議席﹐署理幹事的委任需要這些代表在評議會通過吧﹗ 7)校園電視報道﹐處理行政秘書將會於八月左右離任﹐但八月中就是正正籌備O-day﹐哪時由誰人接任呢﹖整個迎 新日的工作會否因為接任而出現混亂呢﹖ 8)四位處理幹事當中沒有處理財政秘書﹐學生會惹人財政關注﹐那麼3月15日的評議會會議中﹐又是否已決定由誰擔任呢﹖ 9)究竟四位處理幹事在接受委任前有否進行任何民調及諮詢工作﹐有否舉行過任何諮詢大會﹖如果沒有﹐他們的所謂“政綱”怎能反映民意呢﹖與其說選舉是一項工程﹐不如說擔任署理幹事不需接受選舉的試煉﹐連出政綱也不需出,只需非官式探訪,連形式上一齊出海報,一齊出席諮詢大會,與及拉票時掛上彩帶也不用吧﹗ 港大八千九百多個同學﹐看過處理幹事那份只有幾行字、以A4紙黑白影印的所謂政綱的又有多少呢﹖ 10)雖然沒有諮詢大會、沒有舉行座談會、沒有問卷調查、亦沒有派發政綱予全體學生﹐本人亦明白﹐署理幹事不能認為自己沒有想辦法去傾聽同學的意見的。可是﹐學生會是服務學生的團體﹐如果要收集同學意見,竟然要等待同學直接找你們討論,或透過電郵、電話﹐難怪學生會年年都說同學不關心學生會了﹗如果有公司服務手法如此官僚﹐早已倒閉了﹗難怪學生會要保留必然會員制﹐強逼同學繼續為學生會會員啦﹗ 結語﹕踐踏人權 視若無睹
CK |
真正捍衛自由及人權﹐由今天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