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秦漢三公九卿制的內容:
秦代中央政制是三公九卿制。漢代中央政制,大致因襲秦代,只是名稱及職責有少許變更。茲分述三公九卿之內容如下:
三公制──三公乃中央政府最高級的官員(括號內是漢時的改稱)
1. 丞相(大司徒)
丞相是百官的首長,輔助皇帝處理全國事務,位高權重。具體職權有:參預國家決策,統領百官奏事,掌百官升降,諫諍皇帝,甚至駁封皇帝的詔命。
2. 太尉(大司馬)
太尉是最高軍事長官,地位很高,但實際上並無兵權,須有皇帝所下的兵符才能統帥軍隊;而且此位不常置,主要是榮譽性的最高軍職。
3. 御史大夫(大司空)
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負責監察百官,輔助丞相處理政務,兼掌重要文書圖籍,品位僅次於丞相和太尉。
九卿制──九卿設於三公之下,分掌皇室和中央政府的事務(括號內是漢時的改稱)。
1. 奉常(太常) :掌宗廟禮儀。
2. 郎中令(光祿勳) :掌宮殿門戶,傳達及招待。
3. 衛尉 :掌宮門屯衛兵。
4. 太僕 :掌皇室的輿馬和馬政。
5. 典客(大鴻臚) :掌賓客朝會及來降的歸義蠻夷。
6. 廷尉 :掌刑獄。
7. 宗正 :掌皇室親屬的事務。
8. 治粟內史(大司農) :掌租稅穀物財貨等國家財政開支。
9. 少府 :掌山澤池林的稅收,以供皇室之用。
秦漢以前,中國未有一套完整的宰輔制度,秦漢實行三公九卿制,奠定了中央政制的雛型,成為後世宰輔制度之濫觴。
∼∼∼∼∼∼∼∼∼∼∼∼∼∼∼∼∼∼∼∼∼∼∼∼∼∼∼∼∼∼∼∼∼∼∼∼∼∼∼∼∼∼∼
2. 秦漢三公九卿制的特色:
秦代中央政制是三公九卿制。三公是掌理中央政務的最高長官,九卿是在三公之下的官員,分別專掌各種事務。漢代中央政制,大致因襲秦代,只是名稱及職責有少許變更。茲分述三公九卿之特色如下:
1. 分權而立
秦漢三公九卿主要採分工原則,互相制約。三公分別掌理行政、軍事和監察,奠定了三權分立的基礎;而九卿則負責政府的不同事務,提高行政效率,使中央政府能維持有效的運作,便於管理全國。
2. 內外混淆
秦漢的三公九卿等中央職官全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襲,但仍有封建的色彩,因官員兼管國家政務和皇室事務,職權混淆:如太常掌宗廟禮儀,也負責全國的教育;少府既掌皇室的開支用度,也兼管全國的工程。
3. 丞相權重
秦漢宰輔制是一種領袖制,位尊而權重,為政府核心,總領百官。漢初多以功臣任丞相,如蕭何、曹參等,地位極高,時有「副貳天子」之稱,而御史大夫之設則可監督丞相,免其弄權。
4. 君相爭權
秦與漢初的丞相,雖掌全國大政,但其權力之輕重,仍取決於皇帝,如漢武帝事必躬親,又重用內朝,丞相的權力便大為削弱。而由於相權的膨脹會妨礙君權的發展,日後君相爭權,遂成為中國政治制度的重要問題。
5. 後世藍本
後世各代的中央政制,如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多自秦漢宰輔制脫胎而來,可見此制乃後世政制、官制的藍本,。
秦漢以前,中國未有一套完整的宰輔制度,秦漢實行三公九卿制,奠定了中央政制的雛型,成為後世宰輔制度之濫觴。
|
|
三公 |
九卿 |
|
|
|
──1. 奉常(太常) |
|
|
──丞相(大司徒) :掌行政 |
──2. 郎中令(光祿勳) |
|
|
|
──3. 衛尉 |
|
|
|
──4. 太僕 |
|
皇帝── |
── 太尉(大司馬) :掌軍事 |
──5. 典客(大鴻臚) |
|
|
|
──6. 廷尉 |
|
|
|
──7. 宗正 |
|
|
── 御史大夫(大司空) :掌監察 |
──8. 治粟內史(大司農) |
|
|
|
──9. 少府 |
|
|
|
(括號內是漢時的改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