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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學派開始於亞當史斯密1776年所著的『國富論』,經過馬爾薩斯及李嘉圖三人建設確立於英國, 再由若干學者繼承前述,以迄於1884年約翰密爾『經濟學原理』的發行,期間約七 十年,堪稱為古典學派的全盛時代。但古典學派在學說上的主張,嚴格來說,並不 完全貫徹始終,以其三位建立者的研究方法以及各個學說的相異不勝枚舉。古典學 派的共同特色,首重於對亞當史密斯的恭敬之意;所謂恭敬,並不是對亞當史密斯 的學說不加以任何批評或反對而言,其實古典學派的其他學者所倡學說大概皆與他 殊異,但常不忘表示對他的敬意,絕對不以亞當史密斯的反對者或克服者自居,大 多都是以其繼承者或集大全者自相期許,與其他主義如:社會、浪漫主義者大不相 同。總而言之,古典學派即以尊重亞當史密斯的傳統,採用馬爾薩斯的人口論,信 奉李嘉圖的價值論、分配論,特別是李嘉圖的地租論,而以遵守自由交易主義為原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