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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章 >>



  當你找對了適當的對象時,該如何好呢?很多人喜歡上別人時,往往會 十分徬徨,這一篇,我們將會講講「追求」這個問題.究竟應不應該追求他/她呢? 其實我們可以將它概括分為四類:


第一類:陌生類

  瞄上了一位朋友的朋友或者偶然地認識了一位異性.我會提議這類朋友 不要先向對方追求.因為正如第一章所說,這樣做太性急了.應該先成為好朋友, 慢慢瞭解對方更多才決定追求與否,即使做不了情人,都可以做知己麻.


第二類:朋友類

  已經是朋友的關係,大家亦有一定的聯絡.

  通常在這種情況下,追求者最想知道的,就是被追求者會否同樣對自己 有好感.其實這想法是不必要的!因為當你已經選擇了他/她,希望他/她能成為你 的終生對象時,這根本是你個人的問題而已.

  努力吧!為自己的未來爭取幸福.


第三類:親密類

  比朋友的關係更要好,互相已經十分清楚對方,往往稱呼對方為契哥契 妹云云.

  當關係程度已進展到這個地步時,其實也沒有追求的必要和理由.兩個 人真的喜歡上對方時,會自自然然走在一起.


第四類:尷尬類

  心儀對象是朋友的情人或者已有伴侶.

  這種情形在現今香港屢見不鮮.有云:「天下何處無芳草?」「君子不奪 人所愛」.不要追求好了.他/她能夠放棄身邊人和你一起,難保將來亦是如此對你 呢!還是找一個單身貴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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