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 (一) |
(一)
戀愛與婚姻,可以帶來人生最高的喜樂與滿足,但亦可帶來痛苦與空虛。今天的社會潮流,大眾傳媒對家庭、婚姻、戀愛的觀念莫衷一是,青少年人難以抉擇,惟有順自己情慾而行,結果連鎖性的帶來更多社會問題。作為基督徒的我們,應該靠主的恩典建立良好的家庭,一方面可享受到最高的喜樂;另一方面有責任為社會立下模範,見證上帝。
建立美好家庭,首先要有美滿婚姻;美滿婚姻應以慎重的戀愛為基礎;而談戀愛前應有正確的觀念及上帝明確的旨意。
或許最具爭議性的問題就是如何明白神的旨意。這是全面的問題,意思是我們不能單就自己的婚姻來尋求神的旨意。作為基督徒應該把生活完全向神公開。我們應凡事尋求神的旨意,甚至我們不應該求上帝成就我們的旨意,正如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參馬太福音廿六章),祂願上帝的旨意成全。換言之我們談戀愛前就應該與上帝建立了良好關係,絕對信靠上帝。上帝很重視我們的婚姻,所以祂必定為我們預備最合適的。若我們戀愛時沒有平安,或出了嚴重問題,我們應憑信心停止,求聖靈引導,反省錯處,向神認罪,神會醫治我們的創傷。在這裡我再強調,戀愛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勿抽離去尋求神旨意或逃避神旨。請你與神建立全面性的關係。<聖經>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些東西包括戀愛與婚姻。
甚麼時候才可談戀愛呢?那我就要問為甚麼要談戀愛呢?原來有人為談戀愛而談戀愛,為情慾需要而談戀愛,為被人追求而談戀愛,只會帶來剎那間的快慰,卻換來終身的傷痕。除非你已準備結婚,否則不要談戀愛,因為戀愛是婚姻的階梯,戀愛的目的是與戀人相交,尋求共處的明證。雖然談戀愛不一定保證要結合,但絕不能排除結婚的可能性。所以談戀愛應有責任感,雙方心志成熟,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有共同的信仰,有一致的理想。因些我不贊成中學生或太年青的人談戀愛,至於年近三十仍未有戀人的話,切勿因壓力而草率擇偶,也不要過早向人表示自己有獨身恩賜。年過四十而結婚的信徒大有人在。只要忍耐交託,熱心事奉,愛主愛人,胸襟廣博,無論已婚、未婚,必定能得眾人尊重。
請祈禱:親愛的主,我將我整個生命交託,決心求你的國和你的義,感謝你為我預備終身伴侶,我甘心接受你的帶領。奉主名求,阿門。
吳振智牧師
選自「我失去了自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