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 (二)

談戀愛      二   回上頁


      (二)

        前面我們曾討論過「談戀愛」的目的及如何及如何明白神旨意的問題,現在讓我們談一談信與不信及試探的問題。

      通常困擾我們的是 —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可否談戀愛呢?首先對目前未談戀愛的信徒來說,請勿與非基督徒談戀愛,結交朋友則未嘗不可。若你對某人有好感,請你先向他或她傳福音,當對方得救後方可有進一步情誼。若不接受福音,求主安慰你,放下那段小小的感情,或許會難受,但總好過換來一生痛苦。

      若已在戀愛階段當中,對方未信主,則至少有三種結局。

第一種是信徒要逼切為對方祈禱,要格外忍耐,活出基督樣式,用見證叫對方折服;當付上代價後,對方可能因你帶領而得救,同走天路,喜劇收場,這樣的例子不是沒有,不過不太多而已。

第二種是信徒在戀愛階段未能令對方信主,但又不能放棄這段感情,於是寄望婚後繼續努力,但事實成功例子很少。我也聽過幾位長者講見證,因伴侶的不信而帶來家庭不和諧,大家心靈沒有真正溝通,婚姻關係未能進展至高峰而終身抱憾,但還好自己未至偏離真道。最可悲是婚後受伴侶影響或箝制,結果連自己也在福音中失落,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

第三種是信徒覺得沒相干,大家應彼此尊重,你不攔阻我,我也不勉強你。但我卻認為這種信徒根本不愛對方,因不關顧伴侶的靈魂。或許信徒本身信仰膚淺,不知福音寶貴,這類人真令父神傷心。

      另一方面,我覺得今天基督徒談戀愛也面臨很大的試探,雖然雙方都信主,但情慾問題嚴重影響戀人。香港人道德意識日漸低落,信徒信仰根基未穩時最容易陷入試探。尤其離島的度假屋如雨後春筍,澳門、深圳、中山、珠海又那麼多賓館,兩日一夜的旅遊,或藉口退修便「今天不回家」。有青年人向我講及隨一班團友去旅遊,竟發覺有弟兄姐妹未婚而同房,這使我大為震驚。牧者們應強加教導,父母要留意子弟,而青年們應自律。創世記三十四章記載雅各女兒底拿與青年示劍發生婚前性行為,【聖經】清楚講明:「這本是不該作的事。」我相信跌倒的戀人不太多,但未跌倒的都要小心節制,穩守靈命與肉體。拖手仔,接吻、擁抱要適可而止。愛撫容易產生淫念及帶來性慾需要,那時就難以自制了。所以大家應多在光亮地方談情,以免墮落入試探,並要常為貞潔禱告,求聖靈保守。

請祈禱:聖潔的主,我願將戀愛婚姻全然交託,求主堅強我心志,以戀愛及婚姻見證你,在其中得著真正的喜樂與滿足。奉主名求,阿們。

 

吳振智牧師

選自「我失去了自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