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jpg (6906 bytes)  以戒慧助定  消除五陰妄想法要 37B-1

 

詳示五陰皆以妄想為根本五陰以何處為何陰的界限

五陰 詳 釋 結名妄想/推廣結名 界限之處/邊際淺深 所生妄相 五濁

示體因想

汝之形體,有質礙可見者,
先因父母,俱動愛欲妄想而生。
愛欲妄想動,而後有赤白二渧,
若汝中陰心中,非有憎、愛之想
自不能攬為自體
務必父、母與己,三想感應和合,
而來想中傳續命根也!

引喻詳釋

心想醋味,口中涎生;
心想登高,足心酸起;
然懸崖不有,醋物未來。
但憑虛想,而口水足酸,虛妄而應。
而汝現前身體,必非與虛妄通為一類者,
口水如何因談醋出?足酸如何因思崖生?
口水足酸,既由想而生,
汝體虛妄,亦應同於口水足酸也!

 

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堅固妄想 

謂取著有力,堅固而不可解也!
如父母交遘,欲愛妄想
與自己投胎,流愛妄想
其堅固有力,自不待言矣!

有相的

無相的

邊際。







轉想成受

今聞懸崖,則起臨高虛之心
(想陰--第六意識),
能令汝之形體,真受酸澀(受陰--苦受)。
懸崖不有,雖無實,而酸澀忽形,受乃是真。
如是諸受,皆可例知其妄也!

【受能令色身領境1

 

因故受生起,能動體,
真受酸澀之妄境。汝今現前,
順境則益即樂受,違境則損即苦受,
苦樂二者
2,現在能驅役自心,
馳流不息,則受陰無體,有所
故名為虛明第二妄想。

【虛明妄想】

根與境

相對的

相背的

是受邊際。






身念相應

由於汝之想念思慮,役使汝之身;
而身是色法,念是心法,
色法本非心法同一倫類,
汝身之色法,何以隨心法之念所使耶
(即知是融通妄想之功能)?
即今現前,根塵相對,種種取像,
皆因想念心生,而後諸根之方取;
則知根身,所取之像,必定與想念而相應也!

【想能軀使於身3

醒時即是想心(通於散位獨頭),
睡時即為亂夢(通於夢中獨頭),
則汝,無時無處而不相應;
由於想念不息,搖動妄情,
不但雙色、心兩處,
而且互通寤、寐兩境,
故名融通第三妄想。

【融通妄想】

有念的

無念的

邊際。






體遷不覺

變化之理體(指行陰),
遷流不息(即生滅根元),
念念遷變,秘密推移(表其幽深隱微之動相),
難以察知,如甲長髮生,氣銷容皺,日夜相代,
曾無有一人能覺悟。

雙詰是非

若此遷流之行陰,非汝心者,
云何能遷變汝之實體
如必是真汝心者,汝何不念念覺知?
是汝、非汝,兩不可定,足知虛妄非真矣!

【行能遷變乎體4

行陰念念遷流,不得停住,
微難察,是名幽隱第四妄想。

【幽隱妄想】

迷位中散心粗行之
(喻如暴流),
修位中定心細行之
(喻如野馬 / 陽燄),
邊際。





縱奪真妄

若以此精明,湛然不搖之識φ
為恆常不變之性者,
於身不出見、聞、嗅、嘗、覺、知
若實精一無雜,真實無妄者,
自不容習氣妄染之所熏習,
如真金不應混雜泥沙也!

何因汝等,曾於昔年,睹一奇物,
經歷年歲,本已全忘,
於後忽然,覆睹前物,記憶宛然,毫無遺忘
(舉昔受熏習,以證知識陰是虛無妄想以為本);
則此精明了知,湛然不動搖中,
念念受前六識之熏習,無法籌量計算
(可見其非常住真心,乃生滅受熏之想元)。

正申喻示

當知此湛然不搖之性,非真正之真常不動之性
(以熏之就,以熏之則),
如無波平流之急水,望如恬靜,
因流急,故不可見,非真無流。
若非想陰根元,豈能受妄染所熏習5
(猶有微細妄想故)?

的指滅時

然此微細妄想,直待何時,方得消滅?
除非汝之六根,互用之時,根隔開合之際
(參閱
34B.4),此之妄想,亦無時而得滅也!

φ乃前迷悟二種根本之真,即識精元明--如捏目所見第二月,放手即是真月。

@即前十番顯見所示之根性,也是第八實體--識精元明,所謂「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此固以根本難知,指出現前六用,令凡小之人,知現前見、聞、覺、知,與識精同體故。

汝現在見、聞、嗅、嘗、覺、知
六精之性,即第八識中,
念念受熏,互相串穿

這相互貫穿之習氣,
雖極入微,仍不散失,
然於精明湛然不搖之中,
本是無明幻翳,
似實而而似有
第五顛倒ψ微細精想
(即陀那細識--識精元明)。

【虛無妄想】

 

∞一分無明為能串
六根習氣為所串

∮此即罔象虛無,凡夫計為命根,二乘認作涅槃。

ψ迷真如藏性,執相似藏識

湛入α合湛β,歸邊際。

 

α若行陰盡,十二類眾生所依生滅的根元體性,清擾的行陰相狀,就會忽然消散,歸於平靜無波的識海。一入原本澄靜的識海,就永絕行陰的粗重習氣,如波瀾平息,化為澄澈平靜的止水。

β行陰盡,內根外塵,融而成一湛然光明之境,內不見根,外不見塵,到此已入無所入。






 

  備注

134《正脈》云:大抵受、想、行之三陰,雖皆屬心,而文中皆顯與色身通貫
則能令色身領境;則能驅使於身;則能遷變乎體。
又雖說三陰通貫色身而實要顯身為念倫非真實有也

2 文中不言不苦不樂受者,因捨受不顯,苦、樂二受,現前分別,容易明白也!

5《正脈》云:蓋前想陰之盡但盡粗想,其實此陰仍是細想,所以仍受此妄習也!
大抵究本惟一妄想,但而著者極於色陰,細而者極於識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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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講義是由 吉隆坡 雙威學院 佛學會 Kuala Lumpur SUNWAY COLLEGE Buddhist Society 師生共同努力所完成,歡迎廣為流傳,但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若有借用,請載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