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其實認識 神也不須假裝美好,不用戴面具。
神愛你就只有一個條件:
就是要信祂。
並接待祂住到你心中。
(當然如果你認為那是一個條件的話,雖然我從不認為那是一個條件。 )
而祂對你的愛是持久是不變。
而人卻無法如此。
的確,當我發現我一直愛的人不愛我的時後。
我的心也同你一樣空了。
感覺世界灰暗。
我酗酒,飆車(在限速60Km/hr的馬路上開100km/hr,在限速100Km/hr的高速公路上開200km/hr,好險沒出事也沒被警察抓)。
想要敗壞自己。
我從失戀到如今有六年了。
我從未埋怨她為何離棄我。
也從未暗地恨她。
我深感自己配不上她。 (從世俗的一切需求來說)
我只恨自己。 (因外表,年齡)
討厭自己。 (因無名利)
而那時我尚未信主。
至今信主也快三年了。 (再過幾天)
再次的回想。
我反而慶幸 神,慶幸當初她離棄我。
慶幸並不是指她變醜了。 (相反她變更美)
慶幸是指因她的離棄。
而使我能更有機會接近其他異性。
因她的離棄。
反而使我漸漸知道該如何與女孩子溝通相處。
讓我能在青年團契中使年輕的姐妹們對我推心至腹。
把我當成她們的大哥哥一樣。
有些姐妹也會和我分享她們的秘密。
分享她們的心聲。
這真的使我感到非常的溫馨,非常的感動。
也使我感到神的奇妙安排帶領。
感到神的愛與我與我們眾弟兄姐妹同在。
雖然我們於當時可能有不愉快。
可能有傷心。
可能有忿忿不平的感覺。
但我真誠的希望你能靠著耶穌對你的愛站立起來。
把你的目標定睛於耶穌身上。
好好的追求主
好好的裝備自己。
不要把男女朋友看重過於 神。
以免被認為是拜偶像。 (這是 神所不喜悅的事)
相信主會為你預備你生命中的另一半。
∼願主成為你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