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網站留言 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作者: 黃鈴詠
內容:
當然,那麼有歷史的建築物要拆除,心中有萬分的不捨, 但文化局或相關單位如無法提出有關"配套解決方案", 那保留這教堂有何意義?如將它定為古蹟,但又無法對建築物加 以維修,那有何用??? 幾年後不過是遍塵土罷了!! 古蹟的保存固然重要,但如果拼命的設古蹟而不好好整頓古蹟, 到頭來還是一場空啊! 所以,如果無法永續的維護這"古蹟",那還是拆掉吧! 畢竟"教會是聚會的地方!" 時間: 2002/5/19 上午 0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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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