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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 人类学课程哲学硕士论文
《语言、宗教与文化认同:中国凉山彝族两个村子的个案研究》
第一章 导论 Chap.1, Introduction
第二节 人類學的族群理論和文獻回顧
"族群"一詞在英文裏是"ethnic group",它的名詞形式是 "ethnicity"漢語一般譯作"族群性"。這個詞本身來源於古希臘 文的ethnos,泛指在一起生活和活動的人們。其原意譯成現代詞是 "人民"(people)或"民族"(nation)。"ethnicity"一詞用作"族群性"的含義,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羅迪.瓦納爾(W. Lloyd Warner)首先提出並在文章中使用的(Sollors 1996:x)。這個詞的出現 是用以替代原來的術語"部落"(tribe)和"種族"(race,英國用法)。它在人類學裏是指這樣一些群體:他們屬於同一個社會,共同分享相同的文化,特別是相同的語言(Keyes 1998:152)。 關於族群的研究,現在已經成為人類學和社會學的重要領域 (Tan 1997),同時,其他學科如心理學、歷史學、哲學乃至文學都 對這個領域也很感興趣,並有一批成果問世。由瓦納爾.索羅爾斯 (Werner Sollors)主編的《族群理論:分類讀物》一書即收入了上 述各學科各領域的學者對族群的最著名研究文章(Sollors 1996:x-xi)。 二十世紀前半期關於族群研究的重要學者有威廉.詹姆斯 (James 1900),喬治.塞米爾(Simmel 1908a;1908b),馬克斯.韋伯 (Weber 1922),卡爾.曼黑慕(Mannheim 1928),羅伯特.帕克(Park 1928),卡爾.古斯塔夫.揚(Jung 1930),馬格麗特.米德(Mead 1942) 和艾爾克.艾爾克桑(Erikson 1950)。當代的學者大衛.什內德提出 了關於親屬稱謂和宗教的模式(Schneider 1969),弗雷得萊克.巴斯 寫 出了著名的關於族群邊界的文章(Barth 1969),阿布尼爾.科恩 做了關於族群和權力的討論(Cohen 1974)以及赫爾伯特.甘斯提出 了頗有影響的概念"象徵族群"(Gans 1979)。 一個族群的成員是怎樣認同他們自己的呢?研究顯示一群 人在認識他們所屬的族群時,主觀的認同是很重要的,雖然周圍的人們認同他們是一個獨立的族群也是不可或缺的。有些群體在文化上和周圍的群體差別不大,僅僅從語言、服飾、風俗習慣上已經看不出他們有什麼差異,旁人往往把他們當作一個族群,然而這些群體可能會提出他們是獨特的,與周圍族群不一樣。著名的例子是莫曼的報告說泰國北部的盧人(Lue),他們的文化、語言等與當地的泰人沒有什麼差異,但他們自己卻認為他們不是泰人,他們是盧人。莫曼在文章題目裏就問"誰是盧人?"因為從文化上不能把盧人從泰人中區分出來,他們之間的不同僅僅是觀念上的不同,是盧人自己認為自己不同於泰人。於是,作者得出結論,不能以為文化相同,其族群也相同。誰是盧人呢?盧人就是那些自己認為是盧人的人(Moerman 1965:)。 韋伯是最早研究族群的學者之一。在《族群》(1922:52)一文中,他就指出族群對相似性的認同是主觀的信念(subjective belief), 還對族群的歷史有主觀的"共同的記憶"(shared memories)。韋伯 說:"如果那些人類的群體對他們共同的世系抱有一種主觀的信念,或者是因為體質類型、文化的相似,或者是因為對殖民和移民的歷史有共同的記憶,而這種信念對於非親屬社群關係的延續是至關重要的,那麼,這種群體就被稱為族群" 。後來的學者在田野工作中也發現僅僅從民族誌中確定一個族群是很困難的。如裏奇(E. R. Leach)在《緬甸高地的政治系統》一書中指出用客觀 的民族誌方法的描寫和界定一個族群是不可靠的。他論証卡欽人 (Kachin,中國境內叫景頗族)說:"在緬甸北部的環境裏我們發現, 通常的民族誌傳統方法所劃出的一個文化或一個種族是令人失望的"(Leach 1954:281)。對於在民族誌方法中對族群的劃分和界定早 已引起學者們的關注,在這個方面弗裏德裏克.巴斯(Barth 1969) 做了建設性的工作,作出了具有深遠影響的貢獻。他在為《族群與邊界》一書所寫的導言裏,提出了"族群邊界"的著名概念。他不強調文化特徵,而是把族群看作是一個社會組織,強調族群間的界限,這種界限是內部的,是思想裏面的,即人們怎樣自認為是一個族群。巴斯是第一個使用"族群邊界"(ethnic boundary) 這個詞的,他的主觀的自我認同的觀點主要受韋伯的影響 (Jenkins 1997)。 韋伯、裏奇、巴斯等學者的研究強調了族群主觀認同性與 族群間的關係,後來的學者則進一步深入探討族群認同的形式。阿布尼爾.科恩(Abner Cohen)指出族群是和權力聯繫在一起的, 任何認同都可以看作是與一定的權力爭取有關,族群之間的關係就是權力問題,就是政治原因,是隱性的,是主觀的。為了爭取權力和資源,在實踐過程中不同族群層次會利用相應的層次概念來表達(Cohen 1974a; 1974b)。他的關於族群分層的觀點,依我的理 解,以彜族為例,彜族相對於漢族群和其他民族來講,會認同為彜族,而彜族內部又有各種亞族群,如諾蘇、納蘇等等,諾蘇下面還可以分為曲木蘇 (Qu Mu Su,意為'曲'地方的人)和諾木蘇 (Nuo Mu Su,意為 '諾'地方的人) 等等。 每一個族群都是由許多成員構成的,而成員之間能相互認識的是很有限的。一個人在一生中能認識多少人呢?而且認識的人中很多有可能是"其他"族群的人,那麼,一個人是如何認定本族群的人呢?答案就是想象,人們想象具有某種特徵的人是屬於"自己"族群的人,除此以外是"其他"族群的人。這個觀點是由本尼蒂克特.安德森(Anderson 1991(1983))貢獻出來的。他在所 著《想像的社群》指出:國家、社群、民族主義、民族是想像出來的。一個想像的政治社群,其想像空間可以無限與至高無上。說這是想像的,因為即使是很小的族群,其成員之間也不可能全部相互認識,但在每個人的腦海中,卻覺得與其他成員有親密的關係。 另一位學者查爾斯.F.凱斯 (Charles F. Keyes)在《族群變遷的 辯證法》(Keyes 1982(1981))一文中指出:族群變遷有多種形式, 但在變遷的同時,卻有表示原族體的認同痕跡。他認為不同文化的人可以區分為不同的族群,沒有一種一成不變的文化類型。認同同一個文化的族體可以從語言、宗教、神話和傳說以及儀式等方面得到反映。他說,在某種情況下,語言不同,其族群認同感就會不同,但也有語言不同,而有共同族群認同的情況。他引用裏奇的研究,說緬甸北部的景頗族和栗僳族雖然操區別較大的語言,但認同為同一族群的成員。在宗教方面,凱斯認為,宗教就跟語言一樣,是某一族群認同不可缺少的文化遺產要素(Keyes 1982(1981):7)。 結合這個觀點考慮彜族的情況,各地彜族雖然有一些差異,但都有相同的宗教神職人員--畢摩(因方言不同而有"唄耄、白馬、阿畢"等音變形式)。畢摩文化是彜族族群和文化認同的一個重要因素。例如,彜族認為,人死以後其靈魂會回到祖先曾經居住過的地方,因此,要請畢摩為死者的靈魂唸誦《指路經》,以指引亡魂回歸故鄉之路。不同地區的人們有不同的送魂路線,但涼山各地《指路經》的終點都在同一地點--玆玆普烏(在今雲南省昭通地區)。玆玆普烏成為彜族群認同的重要內容。 凱斯(Keyes 1982(1981):8)對神話和傳說的理解是:人類或民族 起源的神話總是說人們的祖先如何到達或開發某一個地方,使這個地方成為該族群的家園,界定了地域上的認同。關於族群認同的神話和傳說可以有不同的變體形式,比如故事、歌謠、文獻、戲劇等。彜族中廣泛流傳的"洪水氾濫"神話傳說,不僅界定了彜族的地域認同,同時強調了彜族的同根性,都是洪水氾濫後地面僅剩的一位善良人士與天神之女結婚後,繁衍生息,發展成為彜族。凱斯還認為族群認同的資訊常常在某種儀式中附帶反映出來。比如,成年儀式、結婚儀式、離婚儀式、生病和死亡所舉行的儀式等。 同時,中國的一些情況顯示,有不同文化來源的人群可以認同為一個族群。比如四川甘孜州說"地角話"的一群人,現在劃為藏族,他們認為他們語言的語感不同於周圍的藏族語言,從歷史上看,他們可能不是藏族的一支,現在卻認同藏族。 貴州的苗族在十九世紀可能並不認同為同一個族群,他們雖然被都被稱為苗族,但他們之間並不擁有一個共同的族群認同。張兆和在論文《'苗族叛亂'與族群身份的話語建構》 的摘要部分說:"作者 分析這些對地方族群作文本呈現的'苗族叛亂'資料時,發現在十九世紀中期中國貴州省內各個不同的'苗族'社群並不擁有一個共同的民族身份認同。" 在中國內地,由於受史達林民族定義的影響,使有些學者認為族群識別可以用文化特徵來決定。比如牙含章提出:"不論在哪個歷史發展階段,要形成一個民族,必須俱備史達林講的那四個條件(也叫四個特徵),缺少任何一個條件,都是不可能形成一個民族的"(牙含章1982:1)。實際的情況是族群認同和文化認同是可以分開的。陳志明教授根據馬來西亞的情況明確地提出族群認同和文化認同是不相同的。根據他對馬來西亞華人和少數民族的長期研究,指出操馬來語峇峇人(Baba)卻仍然認同於華 人。陳教授最後總結出"族群認同和文化認同並不等同"這個結論(Tan 1997)。另外,陳志明教授還提出族群認同和國家認同的 關係,他以馬來西亞華人的情況為例,指出華人雖然有不同於馬來人的族群認同,但他們仍然是認同馬來西亞這個國家的。他舉例說在國際性的體育比賽中,在中國隊和馬來西亞對相遇時,馬來西亞的華人只希望馬來西亞隊贏,而不是因為他們祖先來源於中國而希望中國隊贏。海外的華人到中國投資時,中國的地方政府會宣傳說愛國華僑支援家鄉建設,但實際上,這些華人投資就跟日本人、韓國人到該地投資沒有什麼兩樣,他們的目的都是為了穫得商業利潤(Tan 1998:38; 1999)。而以前人們往往認為族群認同 和文化認同是相同的或相等的,即認同同一個族群的人們,他們也認同相同的文化,相反亦然。 族群識別是建立在該族群文化內容基礎上的,但是族群成員的主觀願望和心理歸宿感也是很重要的。後者有時甚至是決定該成員的族群歸屬的重要因素。例如,馬來西亞的畢達約人(Bidayuh),他們分屬不同的村落,他們之間語言不通,要以馬來語作為其交際語,但他們都認為是一個族群的。畢達約公會還推動其成員定期到公認的一座山去祭拜神靈(Tan 1994:52)。現今,馬來西 亞政府也確認他們作為同一個族群。陳志明教授指出國家對族群意識以及族群的形成有極大影響(Tan 2000)。有的族群,以前可能 並不一定認同某一族群,或者並不認為與周圍的族群有很多差異,但經過國家權力或其他因素規定,他們從此認同為某一族群。這樣的情況在中國內地比較普遍,因為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有約 400個群體上報要求被識別為單一民族,後來經過近四十年的民族識別工作,這些群體除少數還沒有確定為單一民族外,均被劃入 56 個民族中的某一個民族中。吳燕和教授在研究中國雲南省的白 族時發現現在的白族在文化上本來與周圍的漢族無異,他們說不清楚"白族"到底與其他人到底有什麼差異,從表面上區分白族和漢族也很困難。白族以前叫"民家",他們不認為是一個不同於漢族的民族,"白族"這個名稱在1958年由中國政府定下之前 是白族自己和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可是確定他們是"白族"後,他們便認同這個名稱,並再造一些白族文化,有些已經失傳的文化得以復活。主要原因是中國政府強調民族平等,給少數民族很多優惠政策使得很多人願意認同白族(Wu 1989:15)。彜族也有類似 的情況,彜族三十多個支系中,大多數是有共同點的支系,但有些支系卻是後來才被中國政府劃歸彜族的,比如雲南文山州自稱"本甘"的人,所說的語言,不僅不屬於彜語支語言,甚至連藏緬語、漢藏語都不是,可能屬於南亞語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彜族學者武自立副研究員做過研究,與筆者私下交流時提出這種推測),但是這些人目前都認同彜族。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雲南的一些彜族學者甚至開玩笑地說,五十年代民族識別工作者把人口較多分佈較廣的人們劃為單獨的民族,而把"彜族"作為一個拉圾箱,他們將人數較少,分散居住的人通通放入這個"拉圾箱"裏了。這正說明瞭國家權力在族群認同中不可忽略的作用。 也有相反的情況,即中國政府已經認定某一群人是某某族,但他們中一些人卻不認同該族群。例如,四川省甘洛縣的爾蘇人,人口三千多人。他們的族屬問題過去一直定不下來,在1982年以前屬於"未識別民族"之列,而在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正式被劃入藏族中,但他們當中大多數人表示他們不屬於藏族,而應該是單一民族,叫"番族",而且強調自己與藏族、彜族、漢族的不同之處。比如面對這些人口比自己多得多的彜族和漢族,他們的傳說中也強調自己在古代曾有過一個王國,而且是處於中心的。其傳說說"東方是漢族的國家,南方是彜族的地盤,西方是卡裏木的地方,北方是楚羅布的範圍,中央是'夷皇帝' "。雲南楚雄彜族自治州有部分自稱"裏蘇頗"的人,約有30萬人,中國政府把他們劃為彜族,他們在正式材料上也是寫的彜族,還出了一個自治州副州長,但在口頭上很多人說自己是"栗僳族 "。 "栗僳族"是中國政府識別認定的另一個與彜族關係很近的民族,現在與彜族分屬兩個民族。的確,彜族"裏蘇頗"和栗僳族自稱相同,語言相通,本來就是一個族群的人。出現這種雙重認同的現象,即正式身份是彜族,自稱身份是"栗僳族",曝露了50年代民族識別時一些人為的失誤,同時反映了國家權力對族群認同的決定性作用。 人們認同或不認同某族群,很多是建立在想像的基礎上的,而且還能從史誌或民間傳說中找到依據。某些現象曾經是客觀存在的,存在於人們共同的記憶中。比如,一些美國人認為他們的 祖先是乘坐"五月花號"船到達美洲的。雖然可以肯定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坐該船去的美洲,但可以推測有一部分人確實是坐"五 月花號"船去的,那時應該是存在這條船的(喬健 1996)。 因此,我們說,族群認同在哲學上來看是有雙重含義的。從其內部來看,是族群成員內心認定的,不管現在的外部表像怎麼樣。不管族群的文化、語言、宗教等是否和別人分享,也不管這些每時每刻使用的東西是否知道是從別的族群傳進來的,只要自己認為他們與別的族群不同,自己就是一個獨立的族群。從另一個方面看,族群為了強調自己的獨特性,其成員會以各種方式表現自己與別人的不同之處。人們"想像"的內容,是有一定的參照物的,並不是憑空想出來的。安德森在《想像的社群》中所說的,一個想像的群體,其想像空間可以無限與至高無上,說這是想像的,因為即使是最小的民族,無論誰都不可能認識其多數成員,或遇見過甚至聽說過他們的夥伴,但在每個人的腦海中,卻好像是相互之間有親密的交往(Anderson 1991(19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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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稿上传时间:Wednesday, 2001-05-23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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