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水及尾波花式滑水安全守則
(Version 2003.3)
簡介
香港的水域是很繁忙的,在進行各項滑水運動時,必須特別注意安全及一些基本的常識及禮貌。這安全守則之內容可作為滑水人士,駕駛員、觀察員及乘客之參考。
手號
手號乃運動員及駕駛員溝通之橋樑
滑水運動人仕/設備
.任何人仕嚴禁在速度限制區域內進行滑水運動
.不要在淺水的地方進行滑水,最少安全深度為 1.5米 (5呎)
.要注意安全,不可向其他船隻或碼頭方向進行滑水運動,要與其他船隻保持平衡及足夠的距離
設備
法例規定之船隻安全設備:
.提供足夠救生衣於每位乘客
.救生圈及一條18米長的浮繩
.水桶及滅火筒
.船隻必須領有牌照及購買保險
滑水或花式滑水人仕之裝備:
.滑水人仕必須穿著救生衣 (有浮力上衣)
.使用適當的滑水手套可改善握手及防止水泡
.在冬季時要穿上保暖膠衣
.當進行滑水跳躍或長途速度比賽時要戴上保護頭盔
駕駛員/觀察員/乘客
駕駛員
.駕駛員必須持有或在持有操作人牌照的人仕監督下進行駕駛
二級操作人:可駕駛15米(49.2呎)或以下的遊樂船隻
一級操作人:可駕駛無限長度的遊樂船隻
.駕駛員在任何時間也不能超載
.當運動員進入或離開水面時,船隻之引擎必須關掉
.駕駛員必須經常向前觀望並與其他船隻及障礙物保持安全距離
.使用倒後鏡
.駕駛員應使用其常識進行駕駛
.要留意觀察員之報告
觀察員
在進行滑水活動時,必須有觀察員在船上。
.注視運動員,當運動員趺進水時立刻通知駕駛員
.注意運動員之手號並通知駕駛員
.協助駕駛員與其他船隻,障礙物及滑水人士保持安全距離
.在滑水活動完成時,盡快收回滑水用之繩索以免對其他船隻構成危險
乘客
.船隻要為乘客設立座位
.當船隻在行駛時,不准坐在船頭、舷邊、甲板或船尾上
.當引擎起動時不准站立
.不可登上已經超載之船隻
安全忠告
跌進水裡
一般來說,在滑水時跌進水裡並不危險。如將身體重心捲曲並保持柔軟,可減少受傷的機會。
在跌進水裡後,必須使用手號示意安全,否則駕駛員及其他人仕應立刻前往協助及救援。
駕駛員之忠告
當運動員趺進水裡後,駕駛員應盡快把船隻駛回運動員身旁,以便即時協助不幸受傷或遇險之運動員,亦可使運動員不受到其他船隻之威脅。同時也可向運動員發還滑水繩索,避免運動員在水中浪費體力。
一般來說,愈少乘客愈好,尤其是對一些馬力較小的船隻。每一個額外的乘客的體重都會增加船隻起動困難,減低船隻之速度。另外也會影響駕駛員及運動員之注意力。
雖然船上有觀察員,也應該裝置一個廣角倒後鏡。
縱使有觀察員及裝有倒後鏡,駕駛員也應時回頭察看運動員及留意附近之水域,尤其在有大型船隻或在繁忙的水域裡。
運動員、駕駛員及觀察員應在滑水活動後才飲用有酒精成份之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