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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对劳退新制法的事,请各位阅览澄色字体部份。
2005年3月10日晚上07:26分记录:由于连日来媒体刻意报导一些无意义的新闻来转移国家赤字遽增的问题,因此本人也无新的发表,总之本人将各位应该关心的话题,以粉红色的字体来显示;请各位自行多加注意。
2005年3月15日晚上09:29分记录:关于紫色部份的文字,请详看2005年3月3日晚上11:37分的记录。
各位可以不必去过份在意我在2005年2月19日所发表的两篇言论,基本上我目前所关心的主轴还是在目前检调侦办的司法告诉案件上;不是政治!而在等待开庭传讯递交证据之余;我也不希望多节外生枝;所以请各位不要过份在意我对政治上的发表。
我想告诉各位:这里面的所有内容皆以你阅览的这次为准,因为所有的内容在字里行间中,可能都会有增加或修改;而增加或修改内容词句,是为了让词句更加的通顺,且是避免有媒体利用本人在词句当中;所疏漏的地方;加以报导些参杂不实;且攻击性及批评性的假新闻,而误导民众;例如是本人所提及的过去犯罪记录事件,又或者是一些八卦等等的新闻,另外我也担心各位对内容造成误解,因此在必要下我会增加及修改其内容并适时加以注解。
2005年3月5日下午02:54分记录:〔目前本人会在最新增加;或修改及加注的内容上,以红色的字体来显示〕。
2005年3月7日凌晨04:05分加注记录:在每次增加.修改.加注的隔夜,本人即会消除红色的字体注记;因此各位若没有每天的上网观看,最好还是将全文从新再看一次!避免你个人有错误的了解。
2005年3月30日晚上08:05分记录:我看各位就像学校应付考试的学生一样!考完试后就它全部忘掉了!而为了下个月我不再发表任何言论;及也不想再重复解释我已用粉红色字体;要求各位注意的内容,因此我决定再将更重要的部份内容,用红色的字体来注记!反正我想也没有什么需要新增或修改的了!而且我看各位大多好像只注意红色的字体部份;或许这就是读书写字的习惯!习惯用红色来划线标示重点吧!
本人公开此网页资讯的主要原因是:
一.为了让大众知道在网页制作前,司法检调警是如何忽视我的权益,而政府及政党;甚至是媒体.及我的亲属;又是如何令我受到伤害,藉以唤起大众对法律.自由及人权;甚至是隐私权;智财权;著作权等的侵害案件重视。
二.是为了让各位知道?那些事物是他们以剽窃.抄袭.偷窥.窃听的方式手段所取得的。
三.是为了希望各位能和我一起督促司法的动向,甚至给予协助。
四.是为了避免有人鱼目混珠;滥竽充数,将本人设计之有关公共利益的部份,更改为让自己个人或个党来图利。
五.当然是告诉各位何项事物是我所创作设计的,而何项事物又是以我的生活步调来设计安排的,加上让告诉各位知道何项事物又是抄作.虚假.不实的,绝并非是民视所影射的,〔此内容属于个人的日记〕,基本上我加注日期;是为了将来作为司法调查的辅证。
还有我再强调一次!也是警告!事实上我已强调.警告过非常多次!此网页内容虽属公开形式;但其内容仅供看官个人参考!不得予以在媒体上散布,或其更改利用在其他用途上!本人始终未曾授权于任何人事;或单位得以利用或散布该资讯。
著作权法系采创作保护原则,著作人于著作完成时即享有著作权,不以申请著作权登记为权利取得要件。
又87年1月21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权法,业已删除著作权登记制度,即著作权业务主管机关自87年1月23日起,已不再受理著作权登记业务又著作权系属私权,著作权人应与其他一般私权之权利人相同,对权利之存在自负举证责任,故著作权人应保留创作过程、发行及其他与权利有关事项之资料,作为证明自身权利之依据,日后发生私权争执时,由法院依权利人提出之事证,加以认定。
如有需要,并可上网参考
“著作人举证责任及方法”: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_8.asp
至于上述“制版权登记”、“音乐著作强制授许可”及“著作权仲介团体设立许可”业务,与著作权之享有无关,亦非“著作权登记”。
本人即将针对该网站之部份内容进行若干的法律诉讼!因此决意在2005年1月30日暂时关站!望各位谅解!
而在1月30日前我也不会再使用电脑!〔指家庭中使用的电脑〕。
还有电脑彩卷根本早已失去其公益的意义!反倒加速助长赌博的风气!我认为民众应该予以暍止。
这些天本人仍照着旧有的法律机构程序提出告诉的请求!如按铃告诉及请求法律扶助基金会代聘律师等等;但始终仍摆脱不了政治操控的结果!更使得某位法律人登上媒体炒作版面!相信是因为政府不愿承担自己的错误与赔偿!就像上次个人提出告诉一般!虽然本人起初是针对和信.中华.远传的三家电信!提出妨害秘密罪的告诉!当然!那是由法警认定的按铃申告罪名!本人当初并无意以此罪名提出告诉!因此;后续本人也针对监控侵害的全案涉嫌单位及相关人等!再度提出补充理由及补充告诉状!纵使台北检察署在2002年结案的结论是:〔依申请人所诉事实,并无何具体犯罪嫌疑!〕但;当初检察官却根本从未传召过本人;又或者人证开庭!甚至;他们也未曾向本人调阅过任何证据!光仅以本人告诉的对象?与及告诉的理由?就认定为无具体的犯罪嫌疑?这是不是已经说明了什么?甚至;检察署也违反了侦查不公开的原则!擅自将本人的告诉内容外泄于媒体!使得媒体在政论性的节目上讨论本人所告诉的内容!有如将我的诉状内容;当做是新闻稿似的发布!甚至;执政党更藉以此案的告诉内容进行了招降纳叛的动作!也就是执政党利用这个案件来要胁被告合作!壮大自己!完全忽视本人告诉的主旨目的;与及忽视本人所受到的损害权益!甚至;官方有意倾向内部私了的方式处置!也就是官官相护!以致令本人告诉的对像之一〔中华电信〕!有规避其追责的情事发生!也就是作切割!〔指中华电信董事改选之一事〕!当然更别遑论担任资政的和信〔辜〕家!甚至有其他?我不愿去翻阅资料一一从述的事件。
而在这新的一次告诉!〔也就是第二次的告诉〕!本人还尚未针对监控的侵害案部份提出告诉!仅以该案中所分案出来的警员渎职.损害名誉案件等提出告诉!检察署已表现出有内部私了处分的倾向!完全无视于本人在本案中;所受到的妨碍自由及名誉损害的部份!斯已如此!未来我还如何提出监控侵害案的再诉?〔其实该警员除了犯了渎职及妨碍自由和损害名誉之外,他甚至还涉及了企图影响当时2003年的花莲县长选举;也就是谢深山与吴国栋的县长之争,虽然最后还是谢深山当选花莲县长;但他的企图已经显而易见了!加上我之前向他检举一些人蛇集团的行踪时,他的办案态度令我不时的认为,他对有那些有政治力介入的人蛇;有包庇及同流合污之嫌!况且他之前侦办我前妻私自来台;可能从事搜集台海情资或卖淫的案件时,不一样让她在台湾躲了一年!至到我诉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前;她才出面与我办妥户籍迁出的手续,且在诉讼的期间中,她甚至有次来电诉说:有警员帮助她匿藏!这不正说明了警务单位的腐败!没办法!以前我们自己犯罪时被警察抓,我们认为自己触法;所以应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法律是公正的!而如今我们作回了好人!违法的反是执法单位;但为什么法律的公正却不见了呢?〕。近来甚至有其单位利用监听的机制!意欲混淆视听.包庇罪责,更对本人增加伤害!这其中甚至可能包括本人呼吁大众抵制电脑彩卷的集团报复!因此更令本人相当的痛心与灰心!如今本人只能渴望能寻找到!其他特殊不受政治干扰的法律协助单位来承办此案了。
2005年2月5日早上07:09分记录:在此我也要向上述的讯问检察官助理道歉!是我自己未明清楚案件的审理程序,误以为附带民事赔偿是全案由检察署侦办审理,全然不知是该在刑事案件判决确定后移交地院时才再提民事赔偿,所以为此本人提出郑重的声明道歉。
各位看看民进党的嘴脸;露出马脚了吧!我昨夜2005/1/22凌晨才批评执政党是司法玩弄的黑手!早上他们就针对他们本来预定(谢)长庭担任的行政院长之职的事三缄其口!这不仅仅说明民进党肚量小还很卑鄙!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谁作总统或谁作行政院长!我只在乎我自己(谢福升)的官司能否打赢!我的权益是不是能得以伸张及获得赔偿!我管你妈妈嫁给谁!况且基本上我对任何政党都无好感!而且我本预计在第二次告诉之时;将你们民进党放在旧执政党后面!原想即使针对现在所受到的侵害来控告你们民进党!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为这监控情事确确实实是由旧执政党时期开始发生!但仔细想想你们民进党玩弄司法检调系统是事实!因此若无良好的检调系统存在!即使我告谁也是没用!因此我再度转向针对你们民进党。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司法审判及检警调是属于不同的体系,但我往往就会不经意的把它混为一谈,其实在司法院的体系下才是法官,而法务部的体系下才是检警调,而法务部又属行政院管辖,而我的案子总是在检警调的程序里就被吃掉了,因此这其实与司法院的法官根本无关,而我只是习惯如此简称〔司法〕罢了,当然在媒体的新闻上,我也时常看到某些法官的判决是有问题的,但必竟我的案子从没有经过法官,因此我还是不能一概而论!只不过在现阶段里,本人还是会以〔司法〕的不公;来比喻〔检警调〕的不公;向民众诉说。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旧执政党若是蝉!我就是螳螂!而你们民进党就是黄雀!你们想我会便宜你们吗?当然这旧执政党当然是包括现在的台联李登辉.黄主文及整个国.亲.新泛蓝体系等等;甚至还有你们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都参与其中!对了!差点就忘了还有一个无党籍联盟;我几乎忘了将他们列入告诉对像当中。
还有本人在〔网页履历自传〕的网页中之;〔另备载遭剽窃之资料〕的项目!该连结本人重新变更过!本人增加了多项资料;尤其是个人真实经济状况!本来我打算向法律扶助基金会申请代聘律师!所以我就去税捐处申请该财产清单税务证明!其实我一直很明白自己的经济状况!若不是资料清单上都挂零的话;我又怎么可能申请的到补助金呢?但必竟亲眼见到这结果!心里仍不是滋味!也因为亲眼见到了这结果!才令我再次的从梦想虚拟当中;回到了现实!了解了我的现实是多么的艰困!残酷!也因此令我更加坚定我坚持告诉索赔到底的决心!我告诉自己:我绝对不再令自己受到如此委屈。
还有原本我已主张暍止电脑彩卷!如今该发行金控还提出改版!而且还越来越像大陆的体育彩票!真是令我难已置信!这世道真的变了。
还有针对本人在〔网页履历自传〕网页中2004年10月1日登录的第60.条内的内容!本人是绝对有理由不提供也不支持的!并非是因为政治对立!〔指军购案!〕还有;现阶段本人也决意绝不再谈论国家的未来;及国家的主权定位问题!因为我若再继续的评论下去!恐怕我的案件又会再被当作政治事件而抹杀掉。
另外本人还要向大众说明一点!事实上在本人刚发现被监控时;这监控的的确确是个侵害案件!只是在1986年本人开始研究创作后;这侵害的案件关系才开始慢慢延伸!以致到目前的政治事件!也可以说我的研究是加害者后来的附加利益价值!而如今我就是要利用这附加的利益价值来证实这的的确确是个侵害案件!因此我才不在乎公开财务资料后你们怎么看我;甚至耻笑我!因为这些都是你们纵容政府所对我造成的!况且公开财务资料也是证明!就个人的政治影响权力作大而言!本人确确实实从未因此而获得任何利益!因此我也问心无愧!况且这才是真相!而且我公开财务资料也是必免再有其他女人再次受到政治及身边人的欺瞒及利用;以为我是什么豪门.企业家二代来接近我,其实真相就如我之前所说:
在我的心灵世界里;
没有台独!
没有邦联!
没有两国论!
没有一中!
更没有所谓的92共识和政党政治!
没有父母!
没有兄弟姊妹!
没有亲朋好友!
没有妻子儿女!
更没有所谓的家庭!
我的心灵世界里,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充满仇恨!而且是永不停息的恨!并且以现在的情况来展望未来,未来里我也不会有什么情人或爱人;更不会有什么新欢或旧爱!因为情爱无法化解我心灵里的仇恨,而且女人只会阻碍我向前进的道路,及更只会想利用我来作为;提升自己地位的踏脚石!进而对我增加伤害!所以女人都给我靠边闪!不要给我在那碍手碍脚的!尤其是那些后宫政治的女人;都给我闪一边去!
什么是后宫政治,我在网页履历自传的网页内已经说过了。
还有本人针对法律扶助基金会的处理态度相当不满,因此在昨日2005年1月24日;由法律扶助基金会来函;询问是否再议的文件内,本人注明对该单位提出严厉的批评与指责;并誓言绝不再寻求此迳,然后寄回,因为我已给了他们三次机会来改善我对他们不满的印象,但他们始终都没把握!甚至还将我们最后一次的谈话内容;制造成新闻事件!当然!我也不想去理会;或诉说是那则新闻,总之它足已证明你们法律扶助基金会是共犯结构就够了。
其实在我第一次按铃控告后,我已将我那大约十公斤左右的手写的文字资料;也就是证据的稿件;开始慢慢的一一扫瞄下来,当然还有资料没扫瞄完;不过我已将大约五份之四的稿件存入光碟了,再加上过去发函给政府各单位的电子邮件记录;总共两片!因为过去抗议或陈情;甚至按铃申告时,我都托着装满资料的皮箱前去!不过;请问检察官调阅过没有,答案是:没有!那请问检察官是不是有依照个人当时提出证人传召侦讯呢?当然现在证人已对本人表达遗忘之意,但当时检察官为何不传召呢?当然!我个人也认为那证人并非真正的遗忘;而是故意选择性的遗忘!总之检察官未有正常的侦讯程序,为什么能以造〔依申请人所诉事实,并无何具体犯罪嫌疑〕来结案呢?另外;我也可以告诉各位大众!你们在网页上所看到的资料,只是我所有资料的百千万分之一;若它们无法说服你们?我有其他更多的资料来证明监控侵害的事实,但如果那些已足够说服你们!想看看?我受害的程度有多深...也当然!在案件的官司上;司法检调都还未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故此在现阶段本人仍需注意(朝野)的人事异动变化,朝野当然是指立法院,当然我也还是要注意行政院的人事变化,必竟它关系着未来的案件调查发展,若我只是关心等待检调的结果,而不注意或掌握政治上的变化,那此次的官司结果只怕又会是重蹈覆辙,因此我是不可能让你们民进党就这么轻易呼弄过去的。
还有我要再跟各位说一次!在以往我批评各党的施政时;或多或少是会给同姓的人一点面子;而当我在告诉或预备告诉之时,我是谁的面子都不会给的,就算是请来满天神佛说情也一样!所以你们民进党不要以为找来个谢长庭我就会稍稍放过你们,答案是:不会!
以下是我24号至今日所撰写的记录,储存在电子邮件的草搞夹内,我决议在今日公开:
若是蔡同荣要竞选立法院长我宁愿继续让王金平担任院长,因为在1989年也就是民国90年的3月28日,本人在行经228公园旁时;碰上抗议的团体;其中就包括民进党蔡同荣委员,当时我担心之前的陈情的案件可能都未让陈水扁过目,因此希望蔡同荣委员亲自将我的陈情书递交,但他当时却说什么?你若自己碰上陈水扁再亲自交给他,想想在当时的游行的行列里,要见到陈水扁有多难!况且我也不想受到媒体的干扰及报导!所以要我亲自递交陈情书给陈水扁!根本等于给我出难题!而像他这种根本不能苦民所苦的人!若是要让他当院长的话!那我宁愿看到朝野继续恶斗下去,也不愿让民进党为所欲为。况且我网页说到检察署曾将个人告诉内容拿到政党的媒体讨论,而这其中最显著的就是民视电视台,在记忆最深刻的当中还是由高铁董事长殷琪口中说出,而且就本人最近所关注的名词;也就是〔有钱判生,无钱判死!〕的这句话!本人只在私下的场合谈论过;尚未在公开的场合上说过,因此无论你们民进党如何得知此话,进而在民视上讨论,我都认为你们是以监听或监视的侵害方式来取得!况且你们根本不够资格来谈论这句话!因为你们才是真正的司法腐败根源!且跟侵害脱不了干系!而且你们民视!唉!我不多说也罢!因为要真说下去就不只是一家民视的事!当然!我对王金平的不满也并没有稍减〔本人对于王金平之不满的意见也在未公开及寄发的信件内容当中;内容大约是王金平并未尽到立法院长的职责,令得立法院整日闹哄哄的,立法委员就像似过去的国大代表一样!完全的失去了纪律!而且他身为立法院长却没有尽到法案的严格把关,令得现在通过的法案乱七八糟,并且也使得国家预算赤字增加,当然!我也知道蓝绿双方都知道我写了些什么,但那是关于侵害案的另一回事!〕但你们民进党提出的人选实在是令我无法接受,当然!我大概也猜想的到民进党想干嘛!公投制宪嘛!是不是?但目前我认定民进党有严重的技术犯规,因此我不认为民进党发动的公投活动有其正当性!没错!我是曾想创立有关公投的联盟组织,但在被复制了政府的单一窗口;及族群联盟.废票联盟等等之后,本人已经对发动公投完全没兴趣了!尤其是我的组织只会招来一些牛鬼蛇神;而招不到真正的人才!因此不如作罢算了!况且民进党现在涉及太多利益弊端机构,若再让其掌控立法院,恐怕所有的黑金法案都会让民进党变成白金法案,还有民进党更有危害国家安全(也就是违宪及不守宪)的情况,加上个人的私怨,我说了!选择蔡同荣我宁愿看到你们朝野继续恶斗下去。
想不到到我如此说!今夜的TVBS全民开讲;所参加的各党立委既然认定那利益挂钩是所谓的搞经济,真是可怕!当然他们这么说是不是也代表了他们根本无视我的告诉,认为他们的侵害是得已一手遮天,毫无畏惧就是了,对嘛?
2005年1月25日记录:一样是储存在电子邮件的草稿夹内容公开:
我回头想想还是选择由蔡同荣当院长好了,因为我有意在未来将民进党执政时期,所有作过的增修条文重新更正回来,因此我要他们负起全责!我不要到时究竟归咎于谁都不清楚,因为若由王金平担任,到时民进党又推说什么朝大野小什么的,况且我不能将所有媒体的错;怪在他一个民视下,必竟我诉状的内容也不是被泄露给民视一家媒体,而案件无法真正运行的原因只能怪陈定南掌控法务部,〔案件就是案件!案件本来就应该予以侦办调查的,怎么可以拿来当作新闻稿似的发表呢!〕,当然蔡同荣不愿代转陈情书是他犯的一个不算小的错误,但我相信他的行为也是其他政治人物都可能会犯的错!而且确确实实在国民大会废除之后,公投本来就有确实存在运作的必要,因为这是直接民权的行使,但自公投法通过以来,除了被陈水扁拿来操纵选举绑公投之外,在也没认真的去推动施行过,当然我知道他们民进党想搞什么台独公投制宪;或让黑金变白金!那又怎样?总之我认为他们的这种执政方式,未来一样会被推翻,所以管他怎么变法玩法!况且王金平也确实好不到那去,占着这位子也太多年了,而且总统任期还没他久呢!该知足了!况且若由蔡同荣当选立法院长,未来我若真有机会发动公投,那时我不就才是针对你们民进党对干吗?公投的意义本就在于补立法院之不足,及纠正立法院之过失,也就是说,公投对于立法是存有相当的敌意及互补的,当然也更有监督政府及罢免政府的意义存在,我何偿不愿乐见!虽然现在它在民进党的玩弄下,根本是他们用来与在野党冲撞的武器,但若没让人民习惯及养成这种观念,那未来恐怕还是要回复国民大会的运作!因为我说过我有意在未来将民进党执政时期,所有作过的增修条文重新更正回来,反正对于国民大会及公投的看法,本人是认为一样的,只是稍稍不同,而我也知道!若由王金平担任院长,那明年就绝对是罢免陈水扁之时,因此再想想这两党还是都有我的需求似的,因此我还是再想想由谁来担任比较适当吧!当然!我虽说有意在未来将民进党执政时期所作的司法变革重新修正回来,但我也说过台湾没有未来,因此会不会再帮台湾作未来规划,还是搁置再说吧!目前我只想知道官司的结果?
2005年1月26日记录:还有你们八大行业别想藉以此时来突破任何违禁,那是不可能的!纵使本人有意在未来将民进党执政时期所增修的条文更改回来,就算我当初提的停止电玩发照,是在这时间点内提出,但电玩业法的也是在这段时间通过,所以你们还是不能开,至于情趣用品店你们就更别说了;你们不要想说〔看一个影!就生一个子!〕。
还有纵使王金平就像我说的;作的够久了,但他至少还是蓝营在立法院内的力量拟具点,那样有利于罢免陈水扁,所以这两个阵营都是互有利弊的,所以短期之内,这两个阵营最好都别想有过份的举动。
而这次的立法院长选举也可以说是蓝绿大对决的最后一战前哨站,蓝若赢得胜选,我想将会在今年底提出罢免陈水扁的议题,若是成功,那民进党就就此瓦解,因为除了陈水扁就是谢长庭才是蓝营的未来的对手,如今这两个人都摆在中央,刚巧一石二鸟,罢免了陈水扁,谢长停也就成为了无头的短期内阁,相信再不起什么大作为,而没有成功也是宣誓了制衡力量,而若由绿营取得胜选,宪法也将就此变更,也就是中华民国可能就此消灭,相对的蓝营也就...
当然!在我个人的解释上;中华民国就代表着我们整个国家,不是代表任何政党,但;就实际的政治操作上来说:以民进党及台联的解读来看,中华民国只是代表着国民党;甚至是整个蓝营,而他们是属于分裂独立的台湾国!因此若无中华民国的存在,也等于就无国民党的存在;甚至是整个蓝营的存在。
2005年1月26日晚间6点14分记录:我想该是可以公布军购办法的时候,首先我要说明拒绝6108预算案的理由,我认为这笔预算还倒不如用在下一代身上,也就是我所推动的终身国教上,况且让下一代举债来保护现在的这样政权政府,我认为是不应该的!再来说到我的军购办法,当时我写了八字真言ㄍㄐㄐㄗ.ㄐㄍㄗㄕ让人去猜,当然它也是未公开的文件之一;是我存在电脑里的文件!不过当时仍有人猜测是〔国舰军造〕;且因而引来美国的反弹!〔而这也表明!美国也并无全心想帮助台湾!军购无非还是要钱!〕不过他们猜得也没错!只是猜对了一半!是国舰军造没错,但却不是那个〔舰〕而是这个〔建〕,而后四个字是〔军购自审〕,当然!当时他们是用监控剽窃的,而我现在公开这八字真言的理由是因为;我若是掌权者,且有预备推动此军购政策的话!我就根本不会考虑更改兵期制了,而就因为我不是掌权者!更没有介入军方运作!但我的部份研究却在军方当中运行!因此;我的公开!就足以证实我为何会被监控侵害的理由;跟证明我的实力!当然!我也更证明了我确实是被监控侵害的受害者了!还有关于教育部长杜正胜的争议,他的方向是对的!但手段却是错的,指考台湾史地;因为那是该前序渐进的,且因为那是在我〔楚门的心灵世界〕网页讨论区中;所讨论到的,不过它却不包括正名!事实上本人至今还不愿承认正名团体,而在此本人要再加注一点修正,一开始确确实实是ㄍㄐㄐㄗ.ㄐㄍㄗㄕ〔国建军造,军购自审〕,但现在本人认为它的字面意义不妥,因此再次修正解释,是〔国建军造,预算自筹~也可以说自赚〕,这样比较明白些,当然它是一整套计划;不过本人不愿意提供,因为仅以八字相赠已经超出我个人的容许范围了。
2005年1月26日晚间8点35分记录:另外;本人虽然对杜正胜深表同情,但事实上;他的作法手段早已显现了他的政治意识型态太过严重,因此有其他党团建议彻换,本人是毫无意见;而且若他真的是抄袭我的构思的话,因为网页又算是公开的资讯,构不构成侵害著作权我是不知道?但有对他与我有相同的方向来说:我当然对他深表同情!但我也说过:我不喜欢他的手段!因此我不介意是否彻换他!而新闻局长林佳龙,无庸置疑的!他与陈定南是共犯结构,姑且不论我与媒体之间的私仇,在节目分级上我也认为他的作法失当!应该采取原有的分级制度,可是他却放任着时段的分级在破坏,加上置入性行销就更不用谈了,当然何谓置入性行销,我不见得说得清楚,但媒体的节目政治意味过份弄浓厚,意识型态的东西也太多,好像电视台就是那些人在把控,在操纵的,更像是某些个人的宣传工具,那为什么自己作秀要民众直接及简接的来买单呢?当然!这其中可能有隐含本人的私领域部份的东西在其中,但我可以大声的跟各位说:我不喜欢也不高兴!因为那根本是在抄袭及侵害!并不是我个人在作秀!且本人没有授意,再回来讲政治面,以前不否认是有政党掌握媒体甚至操纵一事,但我能大胆的说,绝对没有现在政府将手伸入媒体来得严重,因此我认为应该彻换新闻局长林佳龙(负负是不一定得正的;各位!)。
各位可能不知道?电视都有频道设定对吧!但现在的我经常要将所有频道删除,等真的!真的很无聊时;才去打开电按频道数字来看!这代表什么?各位知道吗?也就是我完全找不到一台能固定看的节目,因为你不知道下一秒钟,什么时候又会跑出意识型态的广告或新闻.看电视需要看到如此痛苦吗?
另外;各位要知道我所受的侵害大部份,都是我未公开的;也就是私领域部份的东西,所以当然与我对杜正胜的批评是不同的,而他若也有侵害我私领域的东西,那他就不只是可能应该被彻换而已了。
认为杜正胜有可能抄袭的构思及相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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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8日晚间4点58分记录:我可以更白话的向各位解释;为何我不喜欢现在的媒体生态!就上述所说的:〔好像电视台就是那些人在把控,在操纵的,更像是某些个人的宣传工具!〕这些话主要是说:这所谓的某些个人;就是指既得利益者!而若再让媒体成为他们的宣传工具;那不是使他们名利双收吗?而且不是更使他们的财富增加吗?而对我来说;若是媒体报导我个人的事,它不只是单独的侵害而已!它还会使收支及生活名不副实的我,感到痛苦及困扰!而且就本人的设计政策的企划;完全是为了人民!而他们的施政;甚至是设计!都是要将人民的钱骗光!花光!我当然不高兴!不喜欢!甚至是不甘!而且也就因为有这样的媒体生态,才会有陈水扁的假枪击案事件发生。
2005年1月28日晚间10点08分记录:关于蔡同荣遭到党内假投票的结果排挤,虽然我跟民进党及其他党团都有着私怨,但本人还是感到非常的惋惜及歉疚!本来我还有意说他若要参选立法院长就必须辞去民视的董事,如今也不用了!总之无论结果是否受到我的影响,在推动公投法的通过上面他是获得肯定的。
另外我也要告诉各位,其实在当初本人告诉之时,一旦有诉状内容外泄于媒体上讨论的,本人都有将之列举呈文交予检察官,比如是什么节目?或什么人?说什么话?是在那一天本人的递状内容里,我都有一一详述!所以我不担心未来的调查举证!因此各位也别太苛责一家民视的董事蔡同荣,因为相对的其他党派政治人物也不见得好到那去,我现在只惋惜未来这公投法可能还是形同虚设,公投归公投;正名归正名,表示支持公投是因为我个人也设计了公投法,并不表示我支持正名,而且台湾正名不代表台湾独立,改个名称来看看,只要不用台湾这个名字或是什么台湾共和国,或许还可以考虑看看?或许更应该说:只要不是由李登辉提出来的话!或许我还会考虑看看?还有;本人的歉疚!也只是觉得自己可能太早公开这份指责,而导致他在党内的假投票落马而感到歉疚,并不代表该媒体报导抄袭的事件本人不追究,因为基本上那是分析布局前的稿件,并不是结果论,总之现在已经没差了!还有我忘了说:关于你们民进党选择由柯建铭来参选立法院长的事,我只能说我本人连考虑都不会去考虑!我可以直接告诉各位结果,立法院长的位子一定是还是在野党的。
2005年1月28日晚间11点47分记录:今天我也要公开一封还在草拟而可能寄发给前总统李登辉的内容:李登辉 台鉴:本人于民国八十八年余曾书函请示面见并述诸于宋楚瑜相关之监控侵害之事,当时总统府以公务繁忙无法面见的回函答覆,事到如今本人认为当时的事件可能是你们全国民党的事,因此为了厘清涉案关系及应负的责任,本人特以此函邀约单独面见。当然!说是邀约算是客气了点!基本上我是要求你这么作!不然会有什么后果我也不知道!总之本人已为此监控侵害案件;拿过红墨水泼过国民党大门;甚至是丢蕃茄。甚至我也带过鸡蛋亲临过你们各党部,本来要丢的,但我没有!因为后来我选择了按铃告诉,而本人也为此监控侵害案件在总统府前举牌静坐甚至搭棚过,前年2003年本人甚至还预计去总统府前丢汽油弹,但却遭到你们的设计而阻止了发生,当然现在我已为此提出了告诉,而这一切只因为民进党承袭了你们旧国民党的方式继续对本人加以监控侵害。而就政党的来往关系来看你们台联跟民进党走的最密切,而再以旧国民党的体系人马来说;又只有你一个人跟民进党来往密切,因此你摆脱不了涉嫌侵害的罪嫌,甚至是篡谋现在的执政党继续对本人侵害的嫌疑。而如今本人预计再次提出告诉;及可能转为激烈的抗争之际,因此希望在此事尚未扩大以前,你能自动出面说明清楚,要不然你们所说的不惜动摇国本就将会实现了。
而基本上我们可以面见的要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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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日记录:以上信件已然寄出!
2005年2月13日补充:虽然信件是已然寄出,但我却不抱有任何期待,因为我早已把李登辉放在我的告诉之列当中,而且我也犯不着再提出疑问句,因为种种事证已足够证明一切,见面不过是上法庭前的预演罢了;而且也不只他李登辉在告诉之列而已,所以我大可放弃见面之邀,也就是说:我们已经没有见面的可能!而还有谁涉案相信他们自己心理清楚,总之我是一个也没漏。
2005年1月27日晚间5点46分记录:虽然本人在这几天说这么多;但本人仍会照原定计划在1月31日关站的。
2005年1月30日凌晨1点10分记录:以下这篇文字在晚间即会删除,而明天1月31日我仍会照原定计划将所有网页关站;今天我要跟各位说:我是多么想告诉各位;我是我!政治人物是政治人物!我不是任何党派的支持者,更不是任何党团的人,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还该算不算这国家的人!我是整个事件的受害人耶!为什么政治的权利斗争会扯到我身上呢?我是什么都没得到过耶!老实说:我多么想只是以个人的身份来打这场官司,但我相信各位所看到的我;只会是政治面的我!就例如我是政治人物的谁!谁!谁!因此我就必须存在于官司及政治之间。我自己也知道!若与政治继续牵扯不清;那这案子永无结束的一天,但我若在此时;放弃我长久以来因为受到的屈辱;及被牺牲权益所换来的政治影响力!〔其实也可以说是债权的要胁力!〕那我不更如是待宰的羔羊一般;任人宰杀吗?另外一件事是;在侵害案事发当时〔也就是本人开始发现时〕,虽然当时是由国民党在执政,可当时我也是在北县苏贞昌县长的管辖权内,而民进党执政后又再倒反过来,由民进党在执政,可我却在北市马英九市长的管辖权内,总之我管你是那一个党,以侵害的情形范围来说;总统府,行政院是单独党派的行政运使,那没话说;我当然归于当时的执政党,但在台北市议会及立法院,甚至是以前的国民大会,所有党派人士都参与其中的场合,本人的创作一样被你们各党各派,无党无派的人炒的沸沸扬扬的,那请问真正的责任究竟该由谁来背!我还算不清?我只知道国民党执政期间所有发生的事件尚未解决,换了你民进党来还是一样。
2005年1月30日凌晨3点00分记录:先不说本人在发现被针孔偷拍时,有如惊弓之鸟的害怕情景〔实际情形可参考楚门的世界电影内容〕,更不说本人在86或87年也就是1985或1986年时;在台北看守所内绘制了VINO机车外型图,及设计网路三国的游戏架构;及电脑便利商店游戏架构;和上网连线游戏的基本架构摡念;及用有限生命创造无限成就的标语及内涵,还有入看守所前的〔给他一条鱼;不如教他钓鱼!〕等标语,还有艺人保全公司,甚至是心灵改革,北高市长及未来总统的布局,两岸关系及有关唱片歌曲等等...等等的问题。在服刑前我早已决定要远离犯罪,而且我服的是早几年前判的刑,并非当时所犯行服刑,而在看守所时本人潜心修佛,智慧广增,因此更别说会有以上之创作了,总之出来后本人更加的坚定远离犯罪环节的决心,结果还被说成是什么废省,这没什么对不对?把我在犯罪时期中受到他人骗取甚至偷盗金钱的事;比喻成宋楚瑜的送财童子,那也没什么对不对?李登辉的〔诸法皆空;自由自在!〕是在暗示本人.鼓励本人再重新继续犯罪,不必担心刑责!也没什么对不对?甚至往后的一切创作,就像本书一般的在各党各派的解读下,作为自各党派不同政治立场表达,及在媒体上讨论!这也没什么是不是?身边所接触的人.事.物被艺人化.政治化,甚至包含八卦化也没什么对不对?而我个人的私生活作息及待人接物,后来也变成了宋楚瑜,甚至是许信良.王建瑄在竞选总统时的口号及新闻,选后也有李敖!那更没什么是不是?且到了陈水扁执政后,一切情况还是依然,而这些在各位民众眼里还是没什么对不对?就因为〔楚门的世界〕电影效应,令大家根本无法想像本人的伤害;也因为〔楚门的世界〕电影效应,令得政府的剽窃抄袭行为,在媒体的渲染报导讨论下,变成了各党的产物。怎样?各党团!我现在又是谁呀?是谢长庭吗?还是宋楚瑜?还是那陈水扁.李登辉.连战呢?还是那马英九,王建瑄呢?宋楚瑜是不可能嘛!因为他刚从国外回来!而陈水扁又刚刚出国!反正什么都是你们在说的!再吹嘛!反正你们政治人物也只会这套,我真想不透,难道你们政治人物都不会反省自觉的嘛?一点也不感到羞愧嘛?照我来说:你们是欺人太甚了!我现在看你们就像看到艺人表演一般,完全没有两样!还有网上之所有言论均为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愿负诽谤之法律刑责!但相对的!你们这些政治人物是否愿出面澄清当面对质及负起本人所指控之侵害刑责呢?
2005年1月30日早上8点50分记录:还有本人对于警员的指控,乃属于他个人的渎职,及他为保护政党之侵害事实,对本人禁锢及遭成的名誉损害,基本上虽然我对于司法.检.调.宪.警已全然毫无信心,但我总不能看着已被侵蚀腐化的体制继续恶化下去,因为这样不就等于是帮助了黑道了吗!因此我还是要告诉各位:这个警员的案件;就暂时定为单独个人所犯之案件,而案情是否涉及高层及扩大的情势,本人暂时搁置不谈!但目前还是请各位暂时相信警政体系,但也不要太过分的相信,因为基本上在我的案件还未开始侦办调查审理以前;司法.检.调.宪.警的体系仍属于不公及恶化的状态;还有对于已结案之案件,本人决议再次提出再议告诉;并再追加告诉情事及对象,当然我要以检察官未传召及调询证人证物为理由提出再议告诉;当然现下已缺证人,不过该案调查总是有诸多瑕疵,相信是得已获准的,不对!我差点忘了!其实我还是有其他的证人,而且还不只有证人;甚至还有更多的共同正犯;还有凡是选择性失忆的就是共同正犯〔而所谓证人部份;就是证明窃听的情事,而对于针孔偷拍的举证我个人完全不担心!〕。
2005年1月30日晚上11点26分记录:当然我当时并未听从李登辉的〔诸法皆空;自由自在!〕这句话,因为从那时起我才真正知道!原来我们每个人早已被政府定了位,我不要做那种被人定了位的人!我要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而我也不讳言的告诉各位,当时我若听从了那句话!继续与犯罪者联系来往!今天我可能是一方的霸主老大,甚至可以说我当时离犯罪集团的核心相当接近〔应该说了解各犯罪集团的运作甚至人脉,而大多还与官方牵涉等等!更应该的说:我所接触到的都是合法犯罪的线民集团组织;如两国论的女方就是!她不仅仅与大安分局有关,前男友更是调查局北基组,而其姊更是在第一银服务!〕;当然!我也有可能是在蹲牢狱,又或者...总之没有我当初的决心!我今天也不会成为完完全全的受害者,而台湾也不会有今日的成就,虽然短短的几年民进党执政;使得台湾再次倒退许多,但我至今仍觉得我当时的决心是对的,虽然在中间我也一度失望,因为我以为自己好不容易从泥足深陷中将脚拔出来,谁知自民进党执政反而是若不深陷泥沼是无法生存的困境,令我难以接受!如今政坛再次变动;希望能看到新的情境,气象;而我受害者的角色也能得以变更,得到我所应得的。
2005年1月31日晚上分记录:本人将于2月1日至台北地院检查署,针对该无理结案之案件重新争诉,还有关于谢长庭内定施茂林担任法务部长一事,我若未仔细重新翻阅结案资料,我还不知道?结案调查的检察官是杨智纶,但行文上却有施茂林检察长的印记,而针对该侦办检察官之渎职及妨碍司法公正包庇犯罪湮灭证据的行为,不知道施茂林知不知悉呀?而该案也有上诉至高院检查署;但高院检查署却维持原结案裁决,不知这高院检察长吴国爱又知不知悉呀?在未传讯未调证之下!你们还能认同结案裁决!还真行啊!还有本人要以原案之内容及告诉对像重新告诉,并且告诉各位:我告诉的对象只会增加绝不会减少,当然关于指控检调系统一事也可能是要去监察院,总之我在2月1日排定了一整天的时间,就是要处理完这些事。
2005年1月31日凌晨记录:还有;我再严正的声明一次!我是代表我个人〔谢福升〕,不是任何政党;任何政治人物,在作任何政治清算!这是一场侵害侵权的案子,而我是以一个人的力量在控诉对抗这个大环境下的政府.司法.媒体.亲属及企业财团,并不是什么政治运作,因此我强烈的警告行政单位;别再把我的告诉内容当作是新闻发言稿一般的弄上媒体炒作。
2005年2月1日早上07:45分记录:为了方便未来作为检察官调查的辅证;因此在关闭12小时之后再度开站。
2005年2月1日晚上07:23分记录:本人在今日已按铃控告前结案之侦办检察官,并要求重新翻案,一旦按件开始重新调查,那要再增加的控告对像单位可就多了!当然本案是针对电信公司违法监听一事,但在之后的补充理由告诉对象可多了,若再加上将要增加的;可真不知道有多少人,我自己也无法估计?因为上一宗告诉的资料,本人只保留了告诉的理由资料,却未保留告诉对像之资料,当然!可以确定的是在亲属中也有六.七.八个吧!当然!我还要增加!不是不告;只是时机未到!还有原告诉案中甚至有;有关于两岸卖台协定的事件。
2005年2月1日晚上07:33分记录:再来是关于政治的事,在案件没有明朗以前我可以回答各位,立法院绝对是百分之百的空转!也就是糜烂的!是!现在的立法院可能是比较不会有恶斗了!但那是你们政党的和解!不是跟我的和解!因此我没必要给你们好脸色看!总之你们也不会有创新,因为我是不会创作的!也更别说会有被谢长庭抄袭的可能。
2005年2月1日晚上09:14分记录:还有;今天去到监察院及法院之后我才想到一些事情,我在2002年按铃控告之时;我告的电信公司有三家;第一家是和信,第二家是中华,第三家则是远传,而我当初为什么以电信公司为我告诉的目标,主要是在当时本人经常接到和信公司的电话骚扰,而在本人严斥警告下,他们仍陆续的来电,因此遭成本人莫大的反感,而且该骚扰电话又时常在民进党提出立法院议案表决的时候,不免让本人想像是在政治运作,因此坚决对和信提出告诉!而中华及远传是因为他们确确实实也都有过违法监听行为,因此一并告诉,但首先我忽略了一点,当初自愿担任证人的人?也是和信产业的人!由于他可能一开始就是共同正犯,因此;在这告诉案件结案之后;与及中华开发董事改选之后,他却跟我说:他忘了他的证词!这不是很巧吗?先不说检院根本没有传讯他开庭作证;又或者调阅物证!就草草结案了!他这一翻供!不就等于是让我一时无法再提出新证人作证申告了吗?尤且;和信辜家又是当时总统府的资政,因此;这根本就不排除是和信辜家〔也可以说是陈氏水扁〕故意利用我来提告!然后再借以另案作晃子来迫使〔前国民党大掌柜刘泰英〕交出中华开发;与及101大楼的经营权!更是借此侵蚀电信市场〔也可以说:我的提告是陈氏水扁的算计.阴谋〕,等到他们目的达到之后!再使我一时无法再顺利申诉提告!还有;我当时找的这位证人!名为:陈乘兴!他是我在2001年从大陆回来之时!我为了?因为我在大陆仍被监控的一事!回来陈情告诉时,在王晓蝉竞选立法委员总部认识的,当时;他是王晓蝉的助选员,而且;也就是因为他长得像陈水扁,因此;后来我们也才做了朋友!才开始偶尔联系!先不说之后的所发生的什么...王晓蝉及郑余镇超级滥新闻的效应事件!和其他一些相关发生的事证;事件!甚至是后来引发的高铁炒作!我跟他每次联系所引发的炒作事证;事件!就说我当时致电给他诉说我自己从国民党执政就被监控到现在的事时〔也就是在民进党执政之后;我仍继续遭受到被抄袭剽窃的侵害痛苦〕!竟引发民进党主席的移任!我跟他说:我原以为民进党执政之后,一切的监控就会停止了!但;谁知?结果还是一样...还是一样痛苦...而在我跟他说那些话之后;没几天?谁知道?民进党的主席就换人了!从〔谢〕长庭;换成了〔陈〕水扁!而若是把我比做为〔谢〕长庭的话!他不就是那〔陈〕水扁吗?就因为我跟他说的那些话!就导致了民进党的主席权力交棒!可是;就算是因为我说的话!而使得民进党的主席权力交棒的话!那监控的痛苦〔情形〕也应该减轻.消失呀!可监控并未停止啊!我的痛苦也并未停止啊!我还是被卷入政治圈当中啊!而且;这告诉案件本也是我对于被监控所受到侵害的求偿!但;在没有任何补偿之下!就这样子被权力转移!那也未免太过份了!况且这些无形的权力及影响力都是我被侵害所换来的,结果他却这样平白拿去,这不显示他有多小人吗!如今;我被侵害的情况也尚未停歇;因此我多么希望他被罢免!而虽然我有过这段历史,但;就像我也曾被炒作为其他政党的政治人物一般!根本没什么!反倒我对这些人才更加的充满强烈敌意,因为别人越把你比做他人,亦代表你的东西被他们偷〔剽窃.抄袭〕的越多,更别说是被比喻成其他国家的人了;因此就中华开发董事改选一事来看,可能不只是刘泰英的责任回避这么单纯,可能还是和信电信〔陈水扁政府〕侵占电信市场的利益交换问题。
2005年2月1日晚上10:56分记录:当然!我当时陈情的单位及立法委员;甚至参选人也不只王晓蝉一人!甚至还有一名立法委员参选人白宣,而且国安联盟及群策会;及其他当时的部份计划也是在他那里所发表催动出来的,甚至是在以下〔临时提文补充区第一则中〕的内容计划原文,那也是在〔白宣兢选总部〕先行公开的!因此;不排除私下早有政府.政党在干那些事,如今更是顺理成章光明正大了〔指三通卖台的两岸政策〕!而且;我在当时也结识了〔白宣兢选总部〕内的一名助选员!名叫:〔危宁〕!甚至在选举完后;我们还有联络.接触,且在当时还炒出一个建中的〔陈家祯〕新闻事件,而我也陪同他去过一间教科书的发行公司,〔我忘记是这个环宇;还是这个寰宇。〕,而且他还介绍过一位与台联立委〔陈建铭〕同名同姓的朋友给我认识,那人好像是在富邦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服务的,甚至在当时他们还想媒介我到大陆去〔假结婚〕;也就是从事人蛇集团的工作!更可以说是卖台行为的一种,而且后来白宣兢选总部也发表了一项竞选的政见;就是废除内乱及外患罪,当然!他没有当选!但试想一下这个政见若是通过?那将是对谁最为有利?而且又是谁授意他;以此为政见的呢?我想不外乎就是搞出两岸卖台协定的这些人,而且我还记得我曾听到他们说起;在我与他们接触过之后;罗福助方面也有与他们接触;若再根据小三通来推敲;恐怕这答案;不言而谕...总之政治的运作推动了这么多,媒体也炒作了这么多,可各位看看我的财产记录,及我的实际生活状况,叫我如何心甘啊。
点入临时提文补充区第一则
点入个人财产所得税清单与及储金资料
2005年2月1日晚上11:11分记录:就因为每到一个地方陈情,或希望别人谅解我的处境;我就要证明自己确实是有被侵害监控的实力,因此不断的研究创新发表,但也因此才又一再再的被政治利用伤害,好在如今一切都交由司法,我不必再去过份的证实自己的实力,只要依照自己过去被侵害的情况叙述就好了。
2005年2月2日晚上08:31分记录:本人既然早已在这两个网页中说明了;本人决定将放弃度再前往大陆的念头!
点入本人预计打消可能前往对岸的念头
点入本人预计打消可能前往对岸的念头~补充
那也就表示我即将慢慢的切断所有与大陆的零星关系!而且如今两岸又已经双向直航了,那我就更毫无旁贷的可以卸除我背负所有关系责任了!反正你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你们本来不就是想利用这模糊的关系来达到三通吗?〕我早说过了,那些不正常的暧昧关系;本来就是你们自己自我认定的,〔指我跟我大陆认的妹妹!〕我不否认!不代表;我不拒绝!我不否认是因为;我以为这种不正常的媒体八卦效应;或许是我对她们的一点帮助!但我没想到它却是造成了我的困扰!而且我也说过:在我告诉〔也就是控告〕的时候;就算请来满天神佛也都是一样,况且我又说过我心灵里的那么多个〔没有!〕,因此我想我个人与对岸的关系算是已正式停止了!而且我也想趁着现在我全家成员都到齐之时,又在地检署还未能开始侦办之前,我想我唯有先藉着调解委员会来个全家大革命,还有中华电信,我早已去电警告,不要再监听,不然进行告诉大家都不愿乐见;但如今不见也不行了,该算总帐了!各位!。
2005年2月2日晚上08:46分记录:我曾经是爱美人更甚于爱江山;但我如今要江山更甚于要美人!因为如今的我对美人;也就是女人,可以说是爱恨交织,不如实际点!选择我所要的,就是如此。
2005年2月2日晚上10:49分记录:以上话语不是在说谢长庭和江丙坤的内阁事件,而是在说将来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那就是我所谓的江山了,当然!虽然我口口声声说事不过三,但有法律扶助基金会一例,难保北检不会一样来这么一下。!
2005年2月2日晚上09:00分记录:其实我本来就打算,既然之前所寻找的法律管道都没有作用!那我只有退而求其次,选择利用调解委员会来处理该侵害案中之;家务性的部份侵害问题,也本打算在我从事媒体业的亲哥哥从大陆回来时,一并请求调解委员会来处理所有亲属之间存在的问题,如今虽然司法已从新启动,但却还未能开始调查侦办,因此远水救不了近火,唯有暂时维持原定计划找寻调解委员会了,就当它是家庭大革命的戏剧预演吧!
2005年2月3日晚上04:28分记录:今日我将再公开一段在1月13日所撰写的记录,储存在未发电子邮件内:基本上我反对台湾更名,因为中华民国早就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任何企图更改国家国号的行为都是在分裂国土叛乱的行为,目前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处于国与国的关系;而过去是敌对国家的关系,反之〔台湾〕这块地域是中华民国的领土,但却也是中共辨称的国土范围之一,因此若是更名亦代表承认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反之保持着中华民国的国号才是承认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本人也曾受过大中国的反共思想教育,因此本人也是有统一的思想,但却是反共的统一思想,但综观目前的国际情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治国的能力上相对的,将要超过台湾,因此在面临于中共的统治不同意涵的统一威胁之下,本人坚持保有国号(中华民国)只待将内部之国贼清楚,台湾才能再继续进步!目前台湾是在急速的倒退之中,更然尔承认于中华民国也并不代表承认国民党,只是我们早已认定我们是中华民国的国民,但却不是属于国民党的党员.党工亦或者干部甚至是支持者;不过能确定的是我绝对不承认台湾更改国号!之前本人支持中共武力犯台,目的无非是希望借由中共的手来消除这些国贼,但若中共另有目的,想要和平达到统一(也就是文攻),那我只有说除非你们摧毁台湾,不然你们什么也别想得到(也就是武吓不过也不是吓而是攻),而这些国贼就包含了所有政党的政治人物甚至是媒体和我的亲属,因为不论他们站在任何政治立场,他们的行为都已经是国贼了,因此摧毁他们如同是跟摧毁台湾的意思是一样的,要不然就是把我杀了比较简单,反正我活得也很痛苦!
2005年2月3日晚上04:53分记录:老实说:我已过得忘记了日子,九号原来就是春节了,就算今天去调解委员会申请;也要七天至半个月,而那时我哥又要跑去了,唉!未能提早获悉他回来的日子,不然我早已去申请了,只因这次他回来的情况与前不同,不过没关系!我还是要去申请看看?看看能不能提早?其实我知道找调解委员会根本没用,因为他们也是属于法律扶助基金会的单位,但我也说过;法律扶助基金会已成了共犯结构,不过总是大家可以撕破脸的在法律第三者者前,把话摊开来说个明白,再不行!也还有个按铃告诉的侦办调查在后面,这次本人就是要个预演练习的过程。
2005年2月3日晚上09:47分记录:如我事先估计的一般,调解委员会来不及行使公权力施发传票,而若要提早就是要我邀集他们去调解委员会,因此我想没那必要;干脆还是交给检察署来办好了。
2005年2月3日下午05:44分记录:其实在之前还有一封台联及澄社利用正名运动及台商协会〔大陆政府控制〕之间的弊端关结,加上也有彩卷及高铁中间的联系,当然我是已经删除了,因此更解释于我的看法随着每天的改变,因此我的文章是尽以后面的日期为准,而2005年2月3日晚上04:28分记录,其实我在网页上也说了很多次,且对于两岸关系论来说,若无此见解!也不会有当初的亲民党党纲,这是事实!老实说:整篇里面只有一段是新的,那就是反正我活得也很痛苦!还有关于泼国民党大门红墨水一事,现在国民党内还有多少旧部成员涉案的我也不再说了,因为在〔抗议活动资讯〕的网页之92年抗议过程中及〔楚门的心灵世界〕网页里的发表区中,我大概都已经说过了大概的涉案人,甚至在国民年金的议题事件上不要忘了?可是你们连.宋都有份啊!因此你们没有一党是冤枉的;而对于摧毁台湾论也在〔网页履历自传〕网页中第59.条;连结临时提文补充区内说过,还有我告的对象是我的亲属全员,并非只有我的亲哥哥,不过因为他也是涉案人,目前又长居大陆,又在昨日回来,我才适时的公开,其实我有没有公开,有没有找调解委员会都没关系!因为地检署将来都会作,甚至发的可能不只会有传票,甚至还会有拘票和通缉票呢!
2005年2月3日晚上07:35分记录:另外;本人要跟各位说明本人经济上的问题,在去年,我哥因为要报税,在找不到补足扣缴人之下;我大妹甚至为其伪造租赁契约,因此本人以个人的身份借他报税,但本人可不为那退税的钱,且在之前已经言明!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而在退税后这笔钱虽然有暂时存入我的个人名义帐户内,但我昨日已全数归还于他,最主要我要跟各位说明的是;虽然事实上他们所欠我的何止于此,但除非经由法院裁决赔偿,不然我不会收取他们另外额外的金钱,也因此我不可能利用这笔钱前往大陆,更何我根本没这打算!所以我一直以来都是完全依赖补助金在度日,而在上个月我本来找了个土木工程的相关工作,以为非公司企业较不易被监听或监视,结果依然如此不说!在工作的过程中,更是遭到同事工人们羞辱〔指利用监听而来的讯息羞辱!〕,而我是一直忍耐!想说是在为了侵害案在谋取律师费,也是为了即将举家搬迁后的自行分家搬离作准备,但没想到法律扶助基金会却连简单的警察渎职案也拒绝受理,因此在接获拒绝受理的当天,本人就马上辞职不干了,决定专心去打官司,而我所获得的工资稀少还不说,在几天后的新闻媒体上,却有则由法律扶助基金会之律师所认定的,本人工作为临时工的网路骗子新闻,而该几天内本人刚巧又着西装,在没有其他人称呼为〔临时工〕之下,本人确定此为法律扶助基金会泄漏所为,当然我当时也不想多做争执,但我觉得今天要说出来告诉各位。在法院未判决前;及本人未有工作的所得之下,本人是不会接受外来资金的,更何况是欺骗他人金钱,而且还是女人,我都不想跟女人有所牵扯了,我干嘛还去骗女人的钱,是不是?而关于这次工作上的侵害问题,未来也将会是诉讼案的内容,原本我拒绝就职于公司企业就是因为这些监听;监视的侵害原因,才因此失业多年,如今一个小小的工作也还是如此,叫我本人究竟要如何谋生,因此本人就更加决意一定要这些监听.监视的人事单位,为这些结果付出代价。
2005年2月4日凌晨12点38分记录:关于在2005年1月30日凌晨3点00分之发表内容中,本人提及宋楚瑜之送财童子一事;其实本人实际受欺骗的金额,根本谈不上与地方预算相秤,因为我被骗取的金额,每笔大约也只是几千元上下,而也只是有几笔是几万块上下的,分别为被骗被偷,而其实那些骗我几千元的几个人,据我所知他们也都是去玩赌博电玩,甚至有时我明明知道他们在骗我说有什么急用是假的,我仍是一再的借给他们,只因为我以为人性本善!而那些几万块上下的,就是在当初在买安非他命时,被药头骗去了的,其中有竹联的,也有四海的,也有我当时在地中和的,这些人的身份复杂,有时是帮派人物又是又是线民的犯罪集团;总之都是跟官方有那么一点关系!其中一位甚至在我认定就与台北看守所之狱警团相当熟识,而我甚至在一次与朋友介绍的一位,在从事地下钱庄陈立手新店人合资购买,结果却被这景美四海帮〔绰号小胖〕的陈志群给坑去;而他也是告诉我张学良被软禁之故事的人,因此他也可能跟整起监控事件有关。总之他害得我被这名陈立手及他的同伙押去山上打,还被扁钻捅了几下,当然我有反抗!我又不是卒仔!而一开始我会跟他们到山上,也只是我一时难以致信,既然又再度被骗,进而失望才会自愿陪同前往,而我后来反抗是因为我也是受害者呀!而且我甚至怀疑他们可能是串谋,因为在那前不久,有位土城的汪志中〔与金融牵涉〕之人,也是坑了我三万块,因为他在土城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又是长者,但我还是为此三万块与他搏斗,当然拳怕少壮,可想而知其结果是如何?而我最知道的是,他是这名绰号叫作〔大象〕的〔游象贤〕之朋友〔这个叫〔大象〕的人与艺人张菲当初在永和共同合作开设好莱坞戏院的人,且他可能就是涉嫌制造出(楚门的世界)这部电影中;所演释的侵害情节之人!甚至他可能就是涉嫌炒作;费玉清及〔章峰育〕的男同志新闻事件之人!也因为这种情况陆续发生在我所交往的朋友身上,因此使得我开始拒绝与人来往;尤其是女人!只因为我不想成为别人炒作或成名的跳板,更不想别人成为对我的加害者;或成为与我一样的被害者!而且这个叫〔大象〕的人还涉及许多犯罪。〕,而这第二次被坑是不是他们又再玩的手段,我不知道?总之自那时起我就不再帮别人购买了,在此我忽然想到要稍为解释一下,大部份我只是介绍他人买卖,还有在之前我也是帮人去拿货,虽然我是介绍人,但因为我介绍的卖家东转西转却转到了桃园,因此买家请求我帮忙帮他去拿货,可货是拿到了!该药头却拿出了手枪把玩,意思就是要我空手而回,但这笔钱又不是我的,要是没带货回去,钱可是由我来赔,想想搞不好又是扮猪吃老虎,因此我冷静应对,才得已全然脱身,甚至有次介绍别人买卖枪枝,结果又把我扯进去,他们枪枝没被抓到,我使用王八机却被抓,而号码就是由这景美四海帮〔绰号小胖〕的陈志群提供,而且这次是被捉到市刑大,而我认为这也是线民组织搞的鬼,目的是在帮我制造辉煌的犯罪记录,以便让我与犯罪有更多的接触,相对的也是拱的行为,并非是缉捕,还有一次是借朋友一支道具枪〔无杀伤力〕,他拿去恐吓别人,我也被依违反枪炮条例移送,其实再想想,在当初;我的前科记录是有好几张,可能是当时之冠,但我再仔细想想我并不是匪徒,那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前科记录?我终于发现!我被设计了!他们的目的就是在拱我作毒品的中.大盘商,因此我决定不再与犯罪牵扯,想想自己过去虽然被关的都是零零星星的刑期,但加加总总起来也是好几年,甚至自己宝贵的青春也是葬送在那,所以说那行饭不好吃,也不是我想吃的,总归是我13岁就出了社会,一出社会就面临家庭经济压力,因为当时我哥为了就学的问题负气出走去跑船,我妈就找我哭诉家里的经济问题什么的,试想我才一个13岁的少年,听到那些话我的压力有多大,而且我后来所遭遇碰到的又竟是些犯罪者,因此会走上那条路,实不足奇!但我终究悬崖勒马,知道自己不适合也不想走这条路!老实说:我当初只想广结善缘多交朋友!根本没想过那么多,管他那帮那派都交,才会弄得如此局面...当然这些已经是陈年往事,我其实也不想去忆起,更不想去谈!可以说是好汉不提当年勇,当初的的确确非我个人所能选择造成的,而且这也是真有政治的介入炒作我才说出来,况且现在的我不要说被骗钱了,我连自己生活都有问题了,而且我现在根本不相信任何人,更加上我现在也没有朋友.亲人等等...等等。我今天加这段的另一个用意也是要告诉那些带给我羞辱的人,我修佛不代表我就真是善男信女,老虎不发威还真被你们当病猫!我过去的一切都是拿命拼回来的,如今还被你们监听.监视弄得死去活来,命已算死去一半你说我敢不敢拚呢?现在我是再交由司法来解决,如果它到时还是没给我解决,事不过三!将不会再有第三次!我就是只有暴力的抗争了。
2005年2月4日凌晨01点49分记录:还有若是说我过去有犯罪嫌疑遭到监听我也就认了,但也不至于针孔偷拍吧!而且至今已几年了,再怎么合法的理由也都没有了吧!况且这几年来你们一直利用监听,偷拍窃取本人的创作,利用在媒体.政治甚至企业上,相信是足以认定是侵害了吧!以往不论是否本意或亲自所为,该负起的刑责责任本人也付了,如今该是你们了吧!
2005年2月4日凌晨01点58分记录:还有关于宗教界!你们也不必争了,小时候我父亲在家设神坛,甚至常常送我及我弟去庙宇,不用说!这是近似佛教的道教,而我念的幼稚园时候;老师们却是天主还是基督教的,国小三年级时,我母亲方面的亲戚也一家家的开设一贯道,并且我也参加过,而在出社会一直到脱离犯罪以前,我个人也都是深信基督教,甚至在18岁时我还想过当牧师,只不过时不予我,我还是跟犯罪扯上了关系,总之最后我在佛教的教义之下,大澈大悟!因此我相信现在佛教是我未来的信仰,不会再更改了!虽然我早想出家,可如今一切都将搁置,因为我现在只想除乱!为自己声张权益争取报仇。
2005年2月4日凌晨05点05分记录:我也可以简化的告诉各位,就以现在的宗教形态来说;姑且不论家人派系细分,基督教讲的是天父,姑且我们称为父系,而道教讲究阴阳和合,因此我们姑且称为母系;而佛教讲的是出家修行,亦代表独立的生活,因此我们姑且称为子系。那你是什么呢?当然!这是各宗教的初步精神,但因为历史的过程,与及宗教之间的交流,再加上人性的解释曲解,已使得有些宗教的基本精神变质了,也就是同个宗教,不同派别,就可能有不同的基本精神,甚至同个宗教,同个教门也有可能有不同的基本精神。总之掌握我所说的这几种基本精神去认识就对了!因为这些基本的精神也会影响你未来的事业运途,还有一贯道对我来说只是渊源,不是信仰。
2005年2月4日早上07点37分记录:还有关于我凌晨12点38分发表的过去犯罪事件;本人在诉状中亦有向检察官说明;基本上我是认识买卖双方,而每次都是由他们主动找我,拜托我帮他们找买家或卖家,可是我每次给他们对方的电话时;甚至是已经介绍他们认识过了,他们还是总来找我,要我居中!当然!不用说!那就是在设计我了,为了拖我进入那犯罪的大染缸里,还有;也因为我服的都是短刑期,因此狱所办理任何技术学课时,我也没法办理报名,也因此未能有专科的技能学术,也因此才会一直在犯罪圈中打转,而在里面犯人;不用说!就是只能和其他的犯人聊天.打屁,甚至可能是了解其他人的犯罪手法,进而出去后自己再犯,也或者如同我当初获得陈进兴的行踪情报一般,甚至是出狱所后可能犯人与犯人之间伙同犯罪;总之大多是言不及义,而自从我修佛后的那次入狱所,就开始不同了!或许也是因为我了解了社会结构的真相(也就是黑白共治啦!)从那时起一切就开始转变,当然在那之前我已被监听,针孔偷拍了一段日子,甚至在狱所中时;还有人和我谈论到出去后要卖大麻,而出了狱所后市面上也确实开始流行了大麻〔而此人过去的身份,还是个法鼓山的还俗和尚呢!〕;然后就是摇头丸.?他命什么,当然我都没有接触,总之我最后唯一接触的就是那;本还想拖我下水的两国论事件那桩!总之好像无论政治力是否介入,依然还是有人在犯罪〔就是想拖我下水〕,甚至一段时间我还怀疑政治就是犯罪,政党就是帮派,这个怀疑至今也还没变,甚至我也曾绘录下来,整个政党及帮派的关系交叠流程释解。再来我要说到我母亲给我压力一事,在那时我会同情她抱怨我父亲,爱赌博而因此造成家里经济困境什么的,现在谁理她,一切都是她自己作得来的,过去我还为此与我父亲争吵;甚至大打出手!为此在我修佛后也亲自向我父亲下跪道歉!因为在那时我了解了一个家庭的成员组织关系,也了解我要是有一个像我母亲般的老婆,我想我也会像我父亲那般!其实我的离婚大概也是看到了那些影子,总之我就是能体会我父亲的处境就是了,当然!人非圣贤熟人无过!我父亲也不是完人,故此他有很多缺点!但在那当下我只知道为自己当初的过错道歉!当然!这也是旧事了,现在是全家侵害我一人,神佛的面子我都不给了,更何况是政府及家人媒体,我再次写出家庭事件是要说明,我是谁都不靠,而且要不是他们的关系!我当初也不会去沾染上安非他命。
2005年2月4日晚上09:43分记录:每次我致电去电信公司警告时;他们总跟我说:他们没有监听权;更不可能去监听客户的电话!除非是检调单位申请监听票;而我最近一次警告中华电信的是说:不论是何单位对本人进行监听都是侵害的行为,因此若本人发现遭到监听即会控告中华电信,因为不论中华电信是主凶或是从犯,都是因为使用中华电信系统而造成侵权损害的,因此无论如何推拖都是没用的,如今我又再想到更有利的证词,那就是,若你们中华电信没有加上中华开发的话,我就相信你们不会监听;相对的!你们和信电信若是没有加上海基会的话,我就相信你们不会监听;再来是你们远传电信若是没加上远东集团的话,我就相信你们不会监听;也就是说:单一个.个体的电信产业,我相信电信产业者可能较不会有监听的恶行发生,但若是集合了其他的产品,那绝对是有的!还有因为我当初申请台湾大哥大门号时,即转送给人!不然的话!我敢保证它也会加入今日之列,另外还有几家电信其实也有鬼,但我没使用他们的系统,因此没有具体的监听侵害的佐证,但那不代表他们没跟我家庭的室内监听.偷拍无关。
2005年2月5日凌晨05:39分记录:关于当初的整个侵害情况就如同各位现在看文章一般,每个人的观感不同!也因此更有不同的见解与看法甚至是启发与及筹握!这就是政府与政党当初所作的事,而唯一的不同点就是;他们所取得的资料都是我没有公开;且是在室内的空间环境下所撰写,难道那还不足已证明有针孔偷拍及监听的情事发生吗?况且内容的回响都是透过媒体即时的回应,即使是待我离开室内偷看也不可能!因此针孔偷拍及监听是真有其事,而政府.媒体及家人的侵害也是事实。
2005年2月5日早上06:16分记录:我也可以了当的跟各位说:我的新年不会快乐!除了我会跟往年离婚后一般,大年夜在外逗留!过完年后!我又要重新打算安排举家搬迁时自行分家搬迁之事宜,我没有一分钟不是停留在抗争里,我会快乐吗?在你们〔指亲属〕的侵害之后还想享受全家团圆的温暖,可能吗?
2005年2月5日早上07:09分记录:其实不只是有组织在拱我作毒品的中大盘商,甚至在1993至1994年间,我分别遇上两名警务人员,还都是姓〔陈〕的,总之一位是士林分局的陈松山小队长,当时的情形是为;本人与当时之女友前去明德乐园游玩,在回程途中遇上拦检,而该小队长则声称我有前科记录,必须带回局里仔细搜查才行,而我想我又没有违法,因此也同意与他到分局,但到了该分局处所时,他却又以我张姓女友未满18岁,要通知其父母来分局带回,除非本人签署担任线民的自愿书,作为强迫恐吓的手段,而因为在那前不久!也不知为什么?我这女友却翘家〔我要声明本人并未诵甬她这么作〕,而我也收留她,谁知他父母却找上门来,并以诱拐的名义指证我,要求我签立切结书,不得再找她!不然就上法院,我当然也签了,而且我听她说她回家当天也被打得很惨!因此我只有答应此小队长的条件签立自愿线民书,但之后我也根本不予理会!至到后来1995年我与这女友分手后,再度有犯罪者与我联络接触时,这小队长才又忽然与我联络,甚至说什么要介绍一位在中华电信担任高阶管理阶层的人员给我认识,当然!在与这些犯罪者联络接触时,当然也是多多少少有犯罪的行为,因此我又怎可能去赴约呢!而之后就再也寥无音讯了,不过回想起来!我当时那位女友的母亲;正是在中华电信公司服务,因此让我总觉得这中间是不是有所关联呢?而当时该小队长跟我联络时,他已调到国安局下面的阳明山分局,因此若是证实他的确是有对本人监听的话,不排除因地缘及业务上的往来关系,认定国安局也涉及监控侵害案中。另外还有一位是中和园通路分局的陈彦儒警员,而当初他是不是也以我女友的年纪问题来恐吓我作他的线民,我倒是忘了!但我却记得!他当时无故到我家搜查,说是要找毒品!在翻箱倒柜查无证据之后,他却又说要我与他合作作他线民什么的,当时我确确实实没有犯罪,不过我还是在口头上答应他了,必竟没人希望有人常到自己家中翻箱倒柜吧!而我对他也是从未提供过任何情报,但在我有犯罪行为的那段时日,也就是1995年时,接近与那小队长联络的时间,我开始忧虑自己可能会被抓,而如果我不适时停止,恐要付出的刑责会不轻,因此我决定自首!而因为该陈彦儒警员从中和园通路分局调任到我住所的管区时,他有留过手机号码给我,因此我主动的致电给他要向他自首;但他却回称说他在外地无法过来,因此我马上再致电去给我在台南担任警员的表哥,说我要自首,而我表哥也答应要上来缉捕时,这警员管区竟然致电给我;说他在我家楼下,中间相差不到十分钟,由此可知他是在附近监听监控的,尤其我认为他想拿我来放长线钓大鱼,不想在当时抓我,所以谎称他在外地,而在我过去的犯罪接触上来看,往往都是他人找我作中间的联络人,没错!但我也发现其中参杂了所谓的合法犯罪者成员,也就是线民,不知他们是为了替警方布线查案,还是在合法犯罪〔藉以公权力垄断市场〕,总之每当我想拒绝犯罪的时候,这些人就会出现;又或者市面上缺货时,他们还是出现,所谓市面上的缺货,大概也是说大家不想干了,可这些线民组织的成员再度出现,使得货源继续流窜,当然犯罪也就不会停止了,而究竟是犯罪组织在拱我作毒品的中大盘商,还是警方的线民组织在拱我作毒品的中大盘商,我想我已弄不清楚了,不过我相信两方都有去使力推动是确定的,而为什么我说是中大盘商呢!是因为介入我去交易的货价都比较低,而并非交易量大,但相对的,在我背后的那支黑手,可能就是真的交易量大,只不过矛头却都是指向我,说实在的!我等于是当了毒枭的人头,弄得自己在当时被多家的警分局调查,所以就初步估计这两间警分局〔士林.中和〕是有监听的,但就是针孔偷拍这一条是不是有?倒还尚待查证。另外我还保留部份的相关单位还未提到,线民组织何其广啊!有法院还有警分局;更有媒体.及调查局,甚至政党派系,因此无法述尽,而且我要告诉各位,当初我与这其母为中华电信员工的女友分手,到犯罪者来跟我接触,再度犯罪;我都认为是受到安排设计,因为后来我才发现我这位女友甚至也有艺人的分身,例如;CO.CO李玟〔歌曲及英文名〕,徐怀钰〔歌曲及姓名〕,张惠妹〔歌曲及姓名〕,张凤凤〔姓名〕,张凤书〔姓名〕,丽凤〔姓名及外型〕,甚至还有费玉清的男同志新闻炒作事件的主角章峰育〔全姓名谐音〕等等,而她在政治议题上的解释;就是92共识!〔因为我与她是在1992年认识的!〕;而这一切;再再的说明,在我还不明侵害所以之时,她可能已经介于其中了,以往我也不愿公开诉说她的身份!只因为;我为了不使她受到与我一样被监控的牵连侵害;但根据媒体的炒作事实来看!她有如是自愿被拿来炒作的;也就是说:她还可能是属于监控者〔也就是主动者〕的那一头,更可以说:我被她出卖了!总之从始至终我都还是属于背动者〔也就是被监控侵害者〕的这头,当然我所认识接触的朋友,有艺人分身的又何止她一人,甚至这情况还可推敲到1988~1989年;也就是潘美辰,不过那段日子的记忆却不是很深刻去记忆,因此也难以作为佐证,总之主动与被动是一定要分别清楚;而这一切就有待检察官查证了,要知道检察署的责任是判定是否求刑;并不是赔偿!而民事告诉赔偿是要到法院提出民事告诉的,而在我个人还没决定赔偿金额;及缴不起可能总求偿之下的大概金额裁判费,因此本人还没去提出民事赔偿;但目前先让你们求刑也是我不错的选择,因此我才暂时放心交给检察署,要知道以我的证据,是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赔偿的,而不需像现在这样;在未来提出附带民事偿!所以你们应该先小心自己未来可能会被判刑!而不是还在那论输赢;况且真正的输赢结果!还是未知数!短暂的欢乐不代表永久!乐极往往就是会生悲!还有别忘记你们的所有的罪证还在我的手上,包括那些各政党与各黑帮,包括媒体及企业集团和黄赌毒及两岸〔内乱.外患罪〕之间来往关系表及罪证都还在我手上,交什么证据给检察署还在我意念之间,嚣张对你们真的实在没好处。
2005年2月5日晚上10:46分记录:老实说:我下午休息了一会,除了晚间一直被亲人骚扰以外,刚刚我一起来!打开了电视转了转,既然在中华财经台的启发投顾郑光育口中听到,什么赢家~回家团圆;输家~继续打拼的这些话,顿时令我火光相当不爽!这实在太嚣张了嘛!这不是在讽刺我2005年2月5日早上06:16分记录的言论!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们;虽然我嘴巴上说:我重启网页是为了将来作为检察官调查的辅证,但事实上我还未提供给检察官,因此现阶段有任何的媒体反应,都还在采证之下,因此若是能体会本人的苦难及用心者,我会很高兴的乐于分享!也就是睁只眼!闭只眼!这不是在讲拿我个人的人身来炒作作秀,而是说在宗教节目上教化功能,我认为对民众有帮助因此才睁只眼!闭只眼!但若是拿我的人身名义来炒作的,那就可能涉及侵害我的个人隐私,及其他权益!在此我更要强调一点,现在的媒体生态几乎是所谓的商业化,因此这中间就有绝对的商业利益存在其中,尤其是那些投顾的节目。这正对附合了侵权损害的原则,而对那些更是恶意的中伤者,及对本人造成人格及名誉及权益损害的人,我更是一个也不放过,我的双眼绝对是睁得斗大,一个个把你们记下,令你们难逃法网的制裁。
2005年2月6日中午12:14分记录:虽然本人的网页是公开的;却仍享有著作权法的保障,因此你们这些媒体投顾节目下次要再拿本人的著作来作广告,请你们最好先详阅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
2005年2月6日中午12:18分记录:另外我们再回到电脑彩卷上的问题:为什么我会提出批评,全然是当初发行时,政府可以说那是给每一个人;一个致富的梦想及机会,或是说成在作公益,但在数度的玩法变化之下,那根本不是在给每一个人;一个致富的梦想及机会,更不是在作公益,而是在变相的赌博,这就是我提出批评的理由,因为若是电脑彩卷买气降低的话,是否就代表着它将该被淘汰,或是衰竭,那是否就该考虑停止发行呢?反正我相信当初设立门市的成本已经回本了,但如果彩卷一直变更玩法下去,那就不是在给民众制造机会!而是在满足赌客!难不成将来还想通过博奕条款,来设立赌场满足赌客不成,说赌博犯法的可不是我,但既然过去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我相信人人都要尊守,不能因为这是执政党的政策就姑息养奸吧!可我看到的民众却是纵容政府;完全不予理会!我看搞不好还可能会让政府去修法通过博奕条款呢!究竟国家的〔内乱罪〕是否还在?政府带动民间赌博是不是触犯了〔内乱罪〕呢?还有政府现在双向直航了,那〔外患罪〕究竟还在不在呢?百姓犯罪都要受刑法上的裁决处罚,〔连我也是〕,那政府及政党犯罪难道就不必受到宪法上的裁决处罚吗?这不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心态吗?而民众的心态也有问题,对!朝野随便演个戏!来个故意争议!你们民众就像傻子一样看戏,它演什么?你们就看什么?完全不懂得选择!这个结果就是导致争议的议题最后都会通过的原因,百姓终究还是百姓,总妄想官员来为你们把关!可能吗?难道你们要像现在的民进党及李登辉一样,在过去国民党执政时不敢吭声,享受权力及利益,现在;一个执政了!一个下野了!才来卸责批评过去的政府过失,甚至还要百姓来支持他们,推翻过去的一切!当初的一个总统跟一个在野党都不敢作及不作的事情,现在却要我们来作!这不是笑话吗?难道我们就不能为了现在的这个年代来反抗批评吗?喔!否定现在的政府;反抗现在的政府,就是疯子!就是神经病!〔我就是之一的受害者〕!那他们不等于已经病入膏肓了吗?因为他们否定了过去嘛!所以他们是不是疯很久了呢?就拿现在的台语教学来说好了,以前国民党推行国语时,为什么他们不敢站出来反抗,〔亦指上一代〕,等到我们这些中生代长大了,习惯了说国语及守法;守宪时;再来说要推动什么台语!制宪!那请问我们这一代将来又怎么跟我们的下一代沟通,我们有如何适从新的宪法;是不是要像你们一样!未来再来推翻这个新宪法呢?况且台语也还是大陆的福建语;不是吗?当然!不否认有些宪法及法律;在现在的这个时代是不合时宜!不适用的!但是不是真有必要重新制宪呢?我不这么认为!中华民国宪法真有问题吗?在大原则及大方向上;我也不这么认为!我反而觉得大部份的责任,都是出在于执政者及执法者的身上,因为他们的人谋不张;贪心自利所造成了今日的乱相,当然!有时我会受到鼓吹,也认为应该要重新制宪,但仔细思考了一下!这真的是百姓的需要吗?还是执政者的需要?而这新宪法的成立;又真能尊照百姓的需要产生吗?就以上次的选举绑公投来看;我敢说:〔不!不是的!〕,结果只会满足执政者的权力欲望,对我们百姓来说完全没有帮助。还有对于两岸直航的问题,事实上,从本人设计了两岸和平贸易协定之后,也确实陆陆续续的再设计了许多,两岸经贸交流的计划,但就像中共坚持主张一个中国的原则一样,我也是一直坚持主张两岸主权平等的交流,但当初却有人把两岸和平贸易协定弄成了两岸卖台协定,因此两岸双向直航是不是两岸卖台协定的后续?又或者是在未来危害国家主权?讲白一点!我又不是执政者!我当然可以质询政府是不是违反了〔外患罪〕的问题。而如果确定两岸卖台协定在当初是有签署的,那政府就不只是涉及了侵害我著作权法的问题;更是涉及了〔外患罪〕的问题!无论是国家或是自身,我都认为我当然有权过问,不是吗?其实我不应该对两岸卖台协定提出疑问句,因为事实上是有签署的,而且还图利了台塑集团,因为对于设计者的我来说;这计划我是再熟悉不过了,而当我再考究过秦慧珠的著作后,我更相信不疑!但两岸卖台协定真是民进党一个政府能签署的吗?还是包含其他在野党呢?这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有数,而我再解释一次!我的计划中并无包含交出国家主权及治权等字样。
2005年2月7日凌晨04:12分记录:我突然发现我在2月6日中午12:18分记录中;所修改的词句〔关于彩卷〕的问题出现争议,因此本人再度发表这篇言论,关于括括乐的设计过程,我想我曾经在其他文章中发表过,但我还是必须再解释一次,必竟我现在要控告的;就是侵害著作权!首先在括括乐的彩卷的发行上,当初提议发行的不是我,而我也只是政府讨论发行与否的同时,在被监控的情况底下评估了发行的可能性,至到发行后的效果不佳;我才再开始设计规划经营上修正及括括乐彩卷的设计,但终究所发行的设计还是由政府主导,因为是他们把本人的设计拆开来发行,因此并没有个人同意被监控下所贡献的著作权问题,所以侵害问题还是存在,而就电脑彩卷设立门市之后,本人才勉强认同发行的问题,在那时本人已是以电子邮件发表个人的意见及观感,因此它不属于监控侵害的范围下问题,而在一开始发行时,媒体的强烈广告报导下,令本人相当不满!也因此发函给政府及各政党立委表达我的意思!也因此就有政治人物出来说话喝止这个现象,总之从一开始到现在,我都对电脑彩卷采取评估的状态,而且如今我是确确实实的认定它;完全的背离了当初发行括括乐彩卷时的初衷,因此才呼吁大众抵制。
2005年2月7日早上11:00分记录:我忘了说:我是台南人也是所谓的本省人,而台语对我来说当然是没有问题!但却是仍不习惯!我都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所谓的外省族群,语言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工具,犯得着用意识形态及历史仇恨去改变一个已共同使用的语言吗?而且就像我说的,将来我们又怎么跟下一代沟通,再来说到反抗的问题!或许有人会认为我跟民进党及李登辉一样,在过去没有反抗,至到现在才来说这些话;才来这反抗,那就错了!除了在当时的证据不足以指控告诉之外,从发现被监控开始我就无时无刻的在反抗!只是发现被监控那时;并没有这个案例!说给别人听也没人相信,而且还反倒被人指控;说是因为过去吸食安非他命所致的胡思乱想!且虽然我是在被动的监控下去撰写那些分析研究,但我仍记得在我撰写的资料里,总是刻意的去提到我将会报复的字眼,甚至也表达了我深受监控影响所产生的伤害及痛苦,当然我也在监听中反应过,但他们从来都不会理会!也完全不在乎我的生死,尤其是住在中和的那一段日子里,我因为长期的脑力激荡及睡眠不足,时常会有偏头痛的情况,当然我后来才知道是高血压所引起的,但有一次我忽然有轻微的爆血管的症状,我也反应了!但他们还是继续监视.监听,完全不在意我的反应,及不在乎我的健康危机,当然!现在我的病情已获控制,但凭藉着过去的点点滴滴,及我现在所掌握的证据,我一定要他们为此付出庞大的代价。
2005年2月7日下午02:05分记录:三民主义上说:大陆是属于中华民国的领土;我们要反攻大陆,共产党窃占大陆,他们是〔共匪〕。这也就是我们自小所受到的教育,就像现在中国大陆的教育一般;他们将〔台湾〕是中国大陆的一部份;及〔台湾〕是属于中国大陆的领土观念,深植于他们的下一代观念当中,也令得他们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都能说出这个观念,但在我认为;放弃两岸的争议不管,就以现在两国的领土互不隶属来说,至少也是主权平等,这是我认为两岸主权平等交流的理论,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矛盾的心理,那就是〔台湾〕政府已经欺负我这么惨了!我应该是要主张中共攻打〔台湾〕政府才对!干嘛还去主张什么两岸主权平等交流的理论呢!其实很简单!因为我说的是这个国家;而不是这个政府,甚至是在野政党。因为这个国家应该是属于两千三百万人民的,不是单一个政党或单一个政府,所能够代表的!其实也就我这么想!各位今日才能进入总统府参观,代表人民当家作主,但其实还相差很远,因为我们现在看到的还是假象,但无论如何?那也就是说:一旦我这两岸主权平等交流的理论改变的时候,可能就将是台湾主权灭亡之时;所以我才会说中共杀我一个比较简单,而我再回头想想;若是造成我们现在国家乱象的不是民主假象;而是民主的真象那该怎办?反民主吗?
2005年2月8日凌晨05:59分记录:关于新年的街头赌博,我认为警方不该查缉,一方面是;国家自己都在赌博作庄家;凭什么百姓不行!〔当然私设赌场不行〕!但新年的街头赌博是早年来的地方风俗,因此我不认为执法该有双重标准,当然!这种街头赌博要在春节结束开工后就停止了,不然一样要遭到查缉。
2005年2月9日晚上08:35分记录:今天我要跟各位的是;虽然我一直强调我们要去关心我们的下一代,特别是在教育及军购上的等等问题,但事实上我们的下一代早已深受了毒害,由于政府的自利及教改的自私,加上媒体的败坏风气;父母的溺爱纵容,早已使我们的下一代受到了污染,我现在只能说;我们仍然要关心我们的下一代,但那可能是还没出生及还未懂事的孩子了,原本我的关念是自我以上称之为上一代;而自我以下称之为下一代,可我现在想这下一代可能要是下下代了!各位想想自民进党执政后;摇头丸.?他命等毒品盛行所带来伤害,令得许多的青少年身心健康都受影响,在此我要先行解释〔安非他命〕乃属于药品兴奋剂,它的作用并不会使人丧失意识,反倒是意识的过度集中专注,适量的使用对人体并不会造成危害,但过量服用,则会让精神处于过度的亢奋之下;使吸食者无法有适当的睡眠及休息,终而导致精神散乱,产生幻听.幻视.幻觉,那就是毒品了,而本人也只接触这一样药物,对于其他的毒品一概谢绝沾染,毫无兴趣!当然!现在我连〔安非他命〕都不碰了!而就医学常识来说:摇头丸则属于迷幻药及兴奋剂的加总,迷幻药就好比是喝酒过量一般;服用后则会令人丧失意识;然而再加上会使精神亢奋的兴奋剂,轻则只是不由自主的身体摆动或摇头,重则的可能就很多了,所以它当然是危害身心健康的毒品。再来就是保险套的教育,什么安全性观念的开放性教育,完全的影响下一代身心,导致现在一夜情的关系泛滥,再来是电脑彩卷乐透彩,这不用我再说了吧!还有现在的现金卡.信用卡更是养成了青少年不劳而获的心理,这黄赌毒再加上这不劳而获心理,我看这些青少年长大后会干什么?不用猜大概也想到了吧!尤其民进党执政之后;由陈定南当法务部长,在在的...唉!总之做人父母的还是要多关心自己的孩子;也别太过宠爱溺爱了,就站在政治的意识来说,你们都还算是孩子了,你们是不是真有民主的精神.素养及本钱都还尚在评估当中,更何况是你们自己的孩子,因此别让你的孩子在这民主的假像当中给害死了还不自知!还有;有些投资大众的父母,在你们听从那些投顾节目的投机理论后,将钱交给他们去帮你操控的同时,有没有想过你们是在帮助犯罪呢!我不敢保证每个投顾节目都对我有侵害侵权的行为,但至少也有三.四家,四.五家跑不掉吧!当然最有可能的是全部都有涉案;而你们究竟有没有想过;你们的那种投机式的投资心理心态,也是毒化下一代的根源,还有;虽然这些节目引用我的话语来说服各位,但必竟他们是他们!我是我!由我口中说出来或写出来的话语;再从他们口中说出来或表达,那就已经是不同了,因为我与他们的出发点本就不同,他们就是就所谓的拼经济派,根本不在乎你什么守宪,守法,也不会在乎什么国家的主权;甚至是民主;乃至于是下一代的幸福;或是你个人的安危!他们只想从你口袋中将钱骗出来;知道吗?为了这些他们什么都敢演;都敢骗!所以我说是假象的民主。
2005年2月10日凌晨01:49分记录:虽然现在谢长庭现在找了;我提过电玩未发照的朱立伦合作,但就由我最后一次经过高雄所看到的,在某一路街道上,我看到非常多家的赌博电玩店,开在一条街道上,或许这是各城乡之间的差距及民情管理上的不同,但我希望谢长庭可不要把犯罪的行业带来台北,必竟你谢长庭曾经与台北市争相过发行彩卷,且现在我个人已确定那彩卷是在赌博,故此先行给你劝告,还有最近我找到了台北市政府与监控侵害案的涉案关联,其实这个线索一直都存在,只是我自己一时忽略罢了,而这线索是也指向我的亲属,且这线索的关联不仅仅显示了现在的马英九的涉案部份,更是显示在陈水扁担任市长任内时;这个情况就开始了,也就是说;这线索可能并不只限于在政治人物身上;它可能是一整个市府单位的权力结构核心涉案,且这个线索还含盖了一个帮派,甚至它也可能是涉及当初利用我作为犯罪及调查的幕后黑手之一,同时也是在我多次有意向善时,将我推向罪恶的黑手之一,它甚至也是让当初92共识划下句点的推手。还有关于我与帮派之间的接触史,我在过去的文章中已发表过,先是竹联;后是四海;再来就是天道,而其他的帮派虽然接触甚少;但也相知甚深,且各其帮派有各其所司的犯罪经营,这些我也说过,而这些犯罪又如何与企业及政府相关,我大概也有说过;但真正细微的联系人脉,我并未提及,因为它将是我未来面对检调司法时的供词,而这三段的帮派接触史,也是我所遭遇的三段过程,先是我个人的犯罪史〔也可以说是司法的层面〕;后是发现监听偷拍及之后的开始研究〔也可以说是政治及媒体的层面〕;再来就是开始接触到对岸〔也就是卖台的启端〕,因此也不难猜测这些帮派的政治导向,所以请各位不要专注在个人过去的犯罪记录上来看我,当然也千万别去效法。对了!我差点忘了?你谢长庭是来担任行政院长不是台北市长,但总归一句你就是不能助长赌博风气就对了,其他犯罪也一样。
2005年2月11日凌晨05:42分记录:还有我现在所能知道的是;在我房间内的针孔摄影机是红外线的,这是我在2002年市长及市议员选举时知道的,其实从我知道开始;我就可以改用红笔去作记录,因为红笔字在红外线摄影机下是很难辨识的,不过那只是治标不治本!本末倒置的想法,应该是将他们抓起来才对,而不是我自己在担心防范,而且就算他们看不到我写什么?但针孔还是仍然存在,我的生活因此还是在受到侵犯当中,况且即使在当下他们看不到我写什么,只要他们知道我有写东西;他们一样会设法得知其内容,因此我才觉得我不需要更换红笔来写,而且我相信我写的东西都是有著作权法的保护,只要我抱持着告到底的决心!相信不只会令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我也能得到相对的赔偿!因为在当时我还没开始制作网页;而制作网页后又有太多的新事件,因此才一直未曾提及此事。
2005年2月11日中午12:32分记录:其实各位所看到的这些文章,都是我利用网咖的电脑所打的,因此它是必须付费的成本,再加上近来与家庭内的革命抗争,让我现在的一切的饮食,都在外面消费食用,所以现在我身上的金费所剩无几!为了还能支持部份的开支下,本人在此将要告诉各位,这些文字将在今日就此打住;如无意外的话!我是不会再上网作修正,总之我现在只得等着春节过去后,开始追踪检调的进度,并开始搜寻自行分家的出路,当然自行分家是要视经济状况而定,以目前的情况应该是找机构暂时安置;反正都是在等待检调侦办审理,所以我也没差!况且若继续待在现在这个家庭里,恐怕会这官司的结果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也不在乎外界怎么看,总之一旦案件结束才是断生死之时。
2005年2月14日上午08:43分记录:本来我在警案上是有设定赔偿金额的上限,但如今我改变意思了!〔因为他在对我造成侵害前;不时的去观看我的网页;且有时我会跟他述说我受害的经过情形!甚至他还看过我的部份手稿,也就是说:他很明白什么是事实!但他却仍对我造成侵害,因此我认为!我除了要以平常人的身份来向他求偿外,我更要以一个对国家社会有众多贡献的人来向他求偿。〕,因此我决定在未来的附带民事诉讼中向法官要求;待得侵害案件完结后,再订定这个警案的赔偿上限,也就是说:在侵害案件完结以前,我是一个平凡老百姓的身份,但侵害案件完结后,可证明我已往的付出及成就,及我该享有的地位,到那时我的名誉价值又何止是我现在预先设定的赔偿金额价值,〔当然!在进入民事的审判之前,还必须先由检方来侦办刑事案件的部份。当然!我也是可以直接提起民事的诉讼赔偿;但这样一来;我就必须预先设定赔偿的金额上限,而且我还必须先支付求偿总额百分之一的裁判费,我根本没有那能力负担,所以还是先交给检方来侦办吧!〕,还有目前劳工局预备推动的劳退新制法,乃是本人在2000年~2001年之间所研究出来的人力银行计划,而本人所告知的对象也不超出十人〔包括危宁〕,及本人在大陆所告知的对象一名,因此不难找到外泄的管道,当然!我在大陆告知的对象不可能是外泄管道,因为他只是一个三轮摩托车的载客司机,不过我知道我在当地有被台湾政府与大陆互通的管道人员监控,所以我说不难找到外泄的管道,若是台湾内部的人外泄,也不过是涉及侵权,但若是在海外的部份外泄,就包括涉及了通牒罪,不过目前在公共利益及自身的权益考量上;我很难取得平衡点,但我仍对此保留法律的追诉权,不排除未来加入告诉之列,还有;虽然我不认为在大陆的该司机会有外泄的可能,但他仍提及过台湾的某一政党,因此在尚未将之列为告诉以前,我是不会提及是那个政党;而且就算我要提及也是跟检调法官提,还有我会跟那大陆司机及台湾部份的人说是因为,在我认为那只是一个人力银行的分配经营计划,它是一个未来可以成立性的公司愿景,并非以现在政府执行的劳动新制法角度来跟他们说。
2005年2月14日中午12:57分记录:还有;我要事先声明!若劳退新制法出现问题也不关我的事,因为它本来就是配合其他的计划所延伸出来的,而且这计划还需要其他的方面来对应,才算完整,而且当初它的设计本身就是以人力银行的业务为主,如今将它改为劳工局来施行,要是有什么缺失,相信也不关我的事,因为施行者不是我,加上得此计划之人又是以不正当的方式取得,所以我若没有将此劳退新制法放入告诉之列也就罢了,但此法要是出了什么问题!那也是由他们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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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9日早上07:42分记录:前天17号夜里我本想寻找三民主义当中的一篇有关于人权的论述;但当我找到该网页介绍时,我写了某些的评论!记录在未发的草稿储存信件中,而这些评论也在媒体上有所反应,无论他们是借由网路系统还是偷拍,总之我现在就公开让大家知道内容!以后再去追究侵害的问题。
首先是属名民族主义的内容:
“民族主义”连结: http://sun.yatsen.gov.tw/content.php?cid=S01_03_03_01
尤关于民族主义,因为目前国内仍存有统独的争议,及国家民族的认同和领土的范围问题,再包括两岸有统一的意涵认定争议,因此我暂不提倡标榜大中国的民族主义,所以现在主要为是二民主义。
而一直以来我所研拟的种种,也大多着重在民权及民生的议题上,至于民族问题,政治老是在统独的争议上打转,所以我根本也不想理会这个问题。
当然这是指现况的情形发展,并非指于未来,未来会如何?尚看今作者是?
而未标榜民族主义的更主要原因是;在我个人的认为上;支持统派的政党反共意识薄弱,和独派的暗渡陈仓;背道而驰是相若的,都是大有投降〔被植民〕主义,因此本人不标榜民族主义,虽然我过去的认定是;台湾是这块土地,中华民国是这个的国家,但相信大众的认定是,台湾就是李.扁,中华民国就是连.宋,而在李.扁有意欺骗人民,使其台湾陷入于是中国大陆的一部份危机时,我反对民众去支持他们!但相反的;由我看来连.宋也是有投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派主义思想倾向,因此我想不如就自我认定好了,管你是什么台湾还是中华民国,甚至管是你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美国,更还管你是什么过去管理香港的英国,总之你们政府.政党.媒体.甚至是企业.政治人物都有严重的国家认同的问题;讲白点就是两岸卖台协定的内容,所以我无须跟你们一般见识,因为我知道两岸卖台协定就是你们合力搞出来的!因此别想耍我!我管你什么党?什么国?说告你们就告你们!管你什么台湾还是中华民国,现在我是没有国没有家,行吗!我说我是没有国没有家,不过是我的一时气话!想想?我应该是要说:我是主权独立;而你们才是没有国没有家。
其实我再仔细看过该篇网页内容后,大有觉得内容有点过份偏颇,断章取义,甚至是纽曲了三民主义的基本精神,当然一部份也是因为现在的政治局势,令我觉得还是该暂不标榜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但也不太满意此网页所登载的其他二民主义,其实我刚开始找其内容,主要也只是在寻找民权主义中的〔真正的平等〕篇罢了,其他只是多余的重温,以前我总认为三民主义涵盖着所有政府领导的基本精神,而两国论.一中各表及邦联则是民族主义的新释解;加上从一开始我就认为民进党的党纲,不过只能充其量的填充在民生主义当中,因此我当时认为所有政党都应该是以三民主义的精神,为领导执政的根本,但现在不是!拿掉三民主义来说,我认为两国论才是民族主义的基本立场〔不包括精神〕,而一中各表及邦联则是它的诠释,任何基本或诠释抛弃其一都是无效没有用的,而两国论又不是台湾内部的两国论〔也就是台湾及中华民国〕,而是外部两岸的两国论〔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过事实上李.扁搞的就是内部的两国论。
〔另外加注:此番论述完全是以政治的角度在评论,不是以个人的八卦或后宫政治在作评论〕
。至于民进党的党纲,我看除了内容中民生法案有若干可取之处外,其他的是一无是处,甚至是更改国号为〔台湾共和国〕的第一党纲;我也认为没有意义,且觉得大有向中共倾斜之意,也就是其骨根如同是中共一般,只是假于台湾之名,必竟是民主即共产嘛!而这就是所谓的暗箭,在野党的作法则是明枪,什么三通,直航都拿来讲,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挡得了明枪,却防不了暗箭,所以信你们的是白痴!或许我过去也曾设计过〔台湾共和国〕的论述;但我已解释过多次!那是在未曾阅览三民主义之前的想法,而在阅览过三民主义之后,我认为那三民主义的精神;就如同我设计〔台湾共和国〕的基本精神论调相同,而虽然我认同于三民主义精神,可我却仍认为国民党作得不好!完全没有发挥此精义精神,因此才会导致我有此更改国号〔台湾共和国〕的建国思想。
还有;若是在野党抱持的是该网页中的那种是狭隘的民生主义〔也就是只有谈论经济的话〕,那你们在野党存不存在就根本不重要了。
而其实真的撇开民族主义,深究的来说:你们执政.在野现在都是以这种狭隘的民生主义〔拼经济〕,及忽视民权主义的方针在操弄政治。
那你们政党的民权是什么?还不都是顺我则昌;逆我则亡的民权!总归来说:你们执政党.在野党存不存在似乎真的不是那么重要。
很奇怪!我为什么要老是说相同的话!一次又一次!说了也是白说!徒是增加了政治的气焰罢了,你们谁好都对我没好处!只会徒增我控告的困难罢了。
这些内容过几天我会稍作修饰后登载在网页内容里,再说一次!这不是给你们这些偷拍和监视的王八蛋看的。
再来是属名民生主义的内容:
“民生主义”连结: http://sun.yatsen.gov.tw/content.php?cid=S01_03_03_03
老实说;作17日记录时我并未细看此网页的民生主义内容,但今18日仔细一看后,我忽然吓了一跳,我只记得我当初看到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影像最深刻的地方就是在于社会福利方面,因此我也才会设计国民年金健保制等,多项的民生研究草案,但我今日所看到的内容却都是些经济的议题;例如:什么土地问题啦!资本问题啦!根本只是在谈论经济,完全没有提到社会福利。
而就经济的问题来说;我是颇有微词的,就以土地的问题来说好了!上一代的土地规划是好的,我承认!什么耕者有其田啦!都市平地权啦!但到了我们下一代呢?我们有什么?我们所面对的是高房价及房贷,甚至是工作薪资上的压力,而且还只是房子,而不是土地!过去的都市平地权;现在拿来盖大楼买卖,而过去的耕者有其田;现在也逐渐在作农地的变更开发!那请问我们这一代到底有什么?顶多是来个低利房贷呀!什么的?这公平吗?
还有;现在的税赋问题也是严重的不公平。
另外是资本问题;我记得我当初所看到的三民主义内容,好像是蛮合理的,它会说明在什么情况底下,某些产业是需要控制的,但如今细看这篇登载的内容,我发现有严重的落差,什么垄断字眼的,好像三民主义是一个很专制的主义,是洪水猛兽!
在这篇内容中关于节制私人资本的问题,这一点我倒是没多大的意见,但事实上政府也没这么作,反而是去图利这些私人资本,基本上是相当大的违背。
而关于发达国家资本的问题,因为产业形态的改变,我认为也是要重新的去认定,国家的基本资本。
最后是该篇最严重的问题;也就是〔发展经济主张〕!在公.私有财产并存的这问题上,我好像也没有太大的意见,但在为公共所须者则可国有之条例上;我认为依照现有的民主制度及社会环境来看,应该还是必须先征询民意,不得强行征收土地才好。
再来就是严重的国.民营企业的兼顾问题,这点又要回到税赋的问题上,民营企业应该是若获有国家的补助奖励,就不应该再享有税赋减免,但现在不是,因此我认为这问题需要严加的检讨。
而国营企业目前也在民营化的问题上打了个结,因此本人暂不发表评鉴。
总之此网页内容令我大失所望,因为它大有专制的意念,总之我认为这篇民生主义的登载,完全毫无民生的意义,且不受我个人之重视,因为这些所谓的经济议题;早已经被现在政府的拼经济搞得乱七八糟,令人厌恶反感,提到经济就有气。
凡政府开放企业财团的利多;都是在图利这些企业财团〔也就是掏空国库〕,然后再以政治献金进入个人的口袋,再进而将国家的民生福利支出负担重新转嫁在民众的身上,等于民众被扒了两层皮,一边是税赋,一边是消费,正常的消费不说!现在还增加了许多公共消费,俨然是变相加税,而且还是加在民众身上,不是那些持续获利的企业财团,民众俨然是政府的奴隶!在替政府作白工!以前国民党是国库通党库;现在民进党是国库通私库。所谓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真是例例可见呀。
最后是属名民权主义的内容:
“民权主义”连结: http://sun.yatsen.gov.tw/content.php?cid=S01_03_03_02
而平等论事实上是三民主义当中令我最欣赏的内容之一,也是我本打算加注在我公投发动联盟组织上的内容,只为了让民众了解真正人权的自由范围,而不是无限的上纲,其实真正的平等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是看不到的,但基本上每个人的认识要有。
另外内容中的国民大会;行使民权;因为目前国民大会的废除及公投的机制并未实际实行,因此使得民权根本无法直接行使,大大的违反了民权主义的精神,而这些就是现在的政府,加上现在五院权力的失衡,监察院的权力架空和政治意识在影响考试院,再加上检调.司法的不同步,和行政.立法的互斗,五权分立的机制早已乱七八糟不覆存在了。
2005年2月19日晚上06:46分记录:哇!我怎么现在才想到这点,李〔两国论〕.连〔邦联〕.宋〔一中各表〕本来就是一伙的嘛!只是我自己被搞混了而已,难怪我会说出:〔两国论是民族主义的基本立场,而一中各表及邦联则是它的诠释,且又说它不包括民族主义的精神。我想那就是因为两国论的民族主义立场;是国民党的民族主义立场;并非是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精神〕,那也就是说:为什么我会感觉〔台湾共和国〕是向中共倾斜之意,其骨根就如同中共一般,只是假于台湾之名罢了。本来嘛!民进党的台独党纲本就有矮化中华民国的领土地位,如今再加上旧国民党成员有意向中共投降倾斜,自然而然的善加利用民进党台独旗帜,推动改国号为〔台湾人民共和国〕,一方面目的是;在矮化中华民国的领土地位,二方面目的是;向中共表示投降的意思,令得中共可以合理的统治台湾,因为中共声称〔台湾〕是属于〔中国大陆〕的一部份,因此不论是支持三通直航;或是支持改国号为〔台湾人民共和国〕,都是旧国民党体系的两面手法,目的还是使大陆可以合理的统治台湾。而原来李.扁的作法不是在分裂台湾内部,也就是说;他们不是在与国.亲.新三党分裂,而是在推翻三民主义,因为国.亲.新党本来不能代表三民主义,所以当我感到李登辉的〔台湾人民共和国〕是在分裂台湾内部,是在区分〔台湾就是李.扁,中华民国就是连.宋〕时,事实上是他在违背及背叛三民主义中的;中华民国为中国大陆的合法政府精神;反而承认台湾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统治的一部份精神,并不是在指他与国.亲.新三党割裂或区分的事实。本人在之前的两岸主权平等交流论里说过:〔放弃两岸的争议不管,就以现在两国的领土互不隶属来说,至少也是主权平等,这是我认为两岸主权平等交流的理论〕。而这点所有的政治人物都违背了。所以结果我还是被耍了!其实好几次我都说他们是在玩两面手法;但我每次都会搅混在他们的表演之中,所以我说我还是被耍了!但那些都是仅次于在政治的分析上,并不影响于我的告诉。
2005年2月20日晚上10:13分记录:首先我要事先声明本人并未反对过两岸的来往通商,因为各位可以在我的研究计划当中看到部份的两岸计划。基本上两岸的通商只要能有效的管理开放,又有何问题呢?其实最主要的是两岸的通商利益该归于谁?究竟是大陆呢?还是台湾呢?还是这些财团跟政府及政党的政治人物呢?打从民进党执政一开始这一切就已经是乱了套了,首先是小三通的仓促通过,然后是两岸和平贸易协定弄成两岸卖台协定,并且还图利给台塑集团,也没有制定通过例如国安捐的法条,在加上四年不加税和对产业的税务减免和奖励,使得台湾的赤字加大,结果再变相加税在老百姓身上,使得老百姓的民生消费负担加大,而且也无增加社会的福利,不对!应该是说:即使有增加社会福利;也在变相加税的民生支出上相抵掉了,另外政府也没有严格把关好,管制台商到大陆投资,个个口口声声说:〔拼经济!拼经济!〕。但究竟是在拼谁的经济?除了是在帮大陆拼经济以外;我想不出有其他藉口!另外还有拼谁的经济?还不是拼那些跟政府.政党挂钩的财团,及政府.政党.政治人物自己本身的个人口袋经济,然后一个个的再将国内的教育.政局.治安.甚至是国防搞得乱七八糟,弄得人心惶惶,企业纷纷出走,无疑不是在协助产业掏空台湾,当然这不是民进党一党的故意过失或责任;事实上是所有政党的故意过失跟责任!还有为什么这么巧?卖台协定上说:陈水扁会在2004年交出台湾的主权及治权,现在台湾就刚好来个双向直航呢?而且这卖台协定还是亲民党炒出来的!那为什么现在又来谈什么扁.宋会!这不是更证实我当初的怀疑是对的,不是一个民进党可以签下此卖台协定,而是结合其他政党,尤其是亲民党的秦慧珠又把两岸卖台协定著作写得这么钜细靡宜,老实说:我根本不排除这是合力卖台的证据,而这是你们政府及政党;甚至是财团对于老百姓的欺骗和所作的事,基本上不太关我的事!但既然我要提出告诉了,当然就直接关我的事了,因为我要让民众彻底明白!他们所支持的是什么样的政府及政党,已确保不会有政治力介入司法调查,甚至协助督促!总之我们的帐该是算清楚的时候了。
2005年2月23日晚上06:47分记录:另外本人要再补充一点;虽然我的告诉案件是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赔偿;但事实上藉以我的案子又可以抓出国家的内贼及害群之马,这岂不是一举两得!我可以得到我所要求的赔偿,而你们可以在未来的日子里安居乐业;不是两全其美吗?各位看官!两岸卖台协定是确有其事;而且还是那些监控我的人所干出来的事,各位难道不协助我将他们揪出来吗?各位再想想?误人子弟.欺压百姓.犯罪洗钱.卖台。他们都做了,难道你们忍心看着你们的下一代的前途愿景就这么毁了吗?若你们愿意!那就继续容忍他们放纵下去吧!我无话可说了。
2005年2月25日凌晨02:16分记录:长久以来我是一直待在家里;而且是关在房间,除了偶而我会至我哥的房间打电脑或上厕所以外;我几乎是不出房门的,而我也只有去网咖打电脑或去吃饭以外;我几乎是不出家门的;当然!去按铃告诉或去陈情和购物除外,也就是说:我是几乎不与外人接触;甚至在家我也是几乎不接电话,所以政治人物有任何的政治动作;都与我本人无关!也因此;无论扁.宋会说了什么?或将来扁.连会会说什么?都只是他们在继续欺骗民众的手段!目的还是为了通奸卖国,根本不足采信!而我在这篇内容及〔楚门的心灵世界〕网页里都说过,一直以来我都是依靠补助金在过日子,所以我所能作的事情真的实在不多,因此我才会想说要利用这网页的宣传方式来唤醒大众的迷思;也借此得到大众的力量来反制政府,可却总是被政府.组织及政治人物拿去利用,我只能告诉各位:一直以来我只承认一件事实,就是我所受到的〔软禁.侵害〕是事实,而纵使我在开支上有时会超支,但总是跟身边的人暂借使用;隔月领取补助金即会归还,尤其是这个月我已预支了下个月的三分之二,只因为我自一月份开始,已经开始拒绝食用家里的任何食物!及上网咖打这些内容的花费,因此若检察署再不开庭传召;或我再找不到安置单位,我看这抗争真撑不了多久,而撑不下去的结果就是再继续的甘于被软禁;会不会食用家里的食物;我不知道?但是到了五月我仍是如此,虽然我已经是每月都负支出了!但我仍选择坚持到底!不过我已多少的开始使用家里的电脑了,因为比起伙食花费来说:网咖的花费还是比较大!至于甘于回到过〔楚门〕的日子,我也没有!我仍是在奋力抗战之中!当然!我也算是回到了拒绝政策研究创作的日子。当然!这个网页的创作发表不算的话!的确是如此!因为我至今仍未研究任何具体的政策给政府偷〔过去已偷走.抄袭的计划不算〕。
2005年2月26日凌晨01:37分记录:三民主义是三民主义!国民党是国民党,蒋家政权又是蒋家政权,根本不能混为一谈嘛!什么蒋家政权复辟!他蒋家是那根葱!现在是民主社会耶!他们蒋家凭什么复辟?而且我也没谈到过不得更改国号或领土的问题,我只不过是对用〔台湾〕的名义来更改国号;宣誓国家主权有意见罢了!而且我也是对更改国家领土,是否有矮化国家地位有意见罢了!我根本没谈到不能更改国号或领土呀!而我指的精神,也只是指我辈该有身为中华民国的那种主权国家的优越民族精神;而不是什么投降中共主义精神,根本与什么政权;还是党团组织亦或者更改国号或领土无关!只要不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就好!而且我已强调过!政府应该注重的是二民主义〔也就是民权主义跟民生主义,当然!民生主义也不是只针对狭隘的经济问题〕;谁又谈起了民族主义呀!所以说:掀起这个议题的人,无不非是为了通奸卖国的直航三通,才把民族主义拿来谈;总之在国贼与害群之马未揪出来伏法以前,任何的两岸计划交流都是通奸卖国,因此政府多作什么解释或行动都是没有用的,就像你们政治人物自己说的;那是在〔自欺欺人〕。
2005年2月27日凌晨02:40分记录:以下记录为2月26日凌晨03:16分的记录和2月27日凌晨12:05分的记录。首先是;根据现下政治.媒体的抄袭情况来看;我看;我的案件调查侦办情况;恐怕不太乐观?因此我决意静心的等待传召开庭,不再发表任何言论。因为算起来我该说的都说了!若是大众还无法看清政治人物的真面目;那么我再多说什么?也是毫无益处!也就是说;在这网页里的内容不会再有增加或修饰了!而且我可能还会如我上月的公告一般;把我的网页关闭。本来我是真想关闭网页的;但再想想!其实有关没关也都是一样的了!因为能被抄袭的已经被抄袭去了,所以关闭网页又有何用?反正我现在就是等待检调及司法给我一个满意的解决!还有;为了避免有人没有看到我在〔网页履历自传〕中的介绍;本人再次的澄清!本人虽曾与不同的帮派份子有过接触;但本人却从未曾加入过任何帮派。还有;在上述的声明当中我曾说到过:我并未反对过两岸的来往通商;也说过在我的研究计划当中,也有部份的两岸计划,但我忽然想起!当初我的研究计划是在评估的期间所设计的,但后来我却也提出了否定进行的言论;所以说:现在的一切两岸来往都是政府及政治人物的意思;与我本人毫无关系!更别说是将本人所设计的两岸和平贸易协定变成了两岸卖台协定。我在2月26日凌晨01:37分记录当中也说过:在国贼与害群之马未揪出来伏法以前,任何的两岸计划交流都是通奸卖国!那我算不算反对两岸通商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没有检调侦办起诉;就没有司法判决!没有司法判决;就没有合法政府!没有合法政府;又何来的国家主权呢?所以国家的主权只有我能说!政治人物却不能!而既然他们不是合法的政府.政党;那他们又何来的主权对等来与对岸交流来往?更何来的主权宣誓国家独立更改国号呢?所以现在的两岸交流来往不是卖台;不是接受大陆统治是什么?当然!除非我有钱打自诉案件;不然的话!我是一定要透过检调侦办起诉的。接下来我是真的不再增加内容了。
2005年3月1日晚间10:19分记录:本来我是真的不想再增加内容;奈何今日收到地检署的来函!想不到连证据确凿的警员渎职案件,地检署检察官都能签结,此案我会再上诉高院,当然我也要陈情监察院。
另外我要呼吁大众抵制劳退新制法,确实劳退新制法可能有其美意,且与我当初设计之人力银行计划有异曲同工之效,但形同意却不同!而且这还是政府侵害著作权的事项,若是各位支持!亦表示支持侵害个人著作权及智慧财产权的行为。
你们地检署倒是很聪明!这次竟然不敢具名签结,那也就是说,你们的共犯结构罪名是成立的;什么都不用说:早在谢长庭任名施茂林担任法务部长时,我已有此心理准备了!最好顺便也把另一个控告检察官的案子也签结了吧!反正这吃案是你们政府的强项!总之我是不会让你们将案件拖到陈水扁下台后再来解决就是了,你们一个个是这样!李登辉是这样!你陈水扁也是这样!真是够卑鄙无耻了。
2005年3月2日凌晨03:46分加注记录:还有;既然你们地检署要以结案收场;也就是不愿回复我的名誉喽!那也就是说:你们同意警方的作法;更认定我有精神上的问题喽!那好!你们就最好不要用劳退新制或以后我的任何创意,不然人家会说你们竟然听信神经病的话,是神经病治国;当然!你们甚至要承认在你们送我去国军精神医院之后;所犯的一切抄袭行为〔包括公投发动联盟组织召集板中的一切内容〕,也是神经病所为,那罢免你们就更有理由了,当然在野党也是一样,我是神经病的话?你们就是一群疯子!还有;你们地检署是干什么吃的?小案断不了!大案子又查不了!我看你们干脆废了算了。
点入相关控告事项
并点入2003年抗议过程参考
2005年3月2日凌晨12:34分记录:还有;我要打破民众的一个迷思!全球的国家主席元首是由连锁效应所产生的,所以柯林顿不过就如同李登辉一般;而布希就如同陈水扁一般!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难道因为国籍的不同;他的地位就比较高吗?他不一样是人!而就我所知!只有一个国家的元首.人事,是不由连锁效应所产生的,那就是中国!所以要看其他国家的政治局势,就先看看自己国家就知道了,何必去崇洋媚外,当然!这是就我所看到的,也许还有其他某些零星的国家不是由连锁效应来产生元首,但以中.美.日.台来说就是如此!当然还有许多国家是连锁效应,不然我就不会上面打某些的零星国家不是由连锁效应来产生元首了;我只是概述中.美.日.台罢了!而各位也可从中看到究竟是连锁效应的国家在兴盛;还是没有连锁效应的国家在兴盛。
2005年3月2日凌晨12:48分记录:另外我要再次向大众声明,本人与政治环境真的无关!各位不用以为那个政治人物可能是我的分身,没有!真实的我永远都只会有一个,其他的不是分身,而是恶魔的化身!所以有谁拿了我的创意来向各位宣化,都是要欺骗你们的财产灵魂,所以各位一定要抵制劳退新制法;另外能罢免陈水扁是最好不过的了。
2005年3月2日晚上10:24分记录:今日晚间我所想补充的是;本人是支持独立精神的;可却不是更改国号〔台湾〕共和国的〔宣誓独立〕精神,而是近似于中华民国〔早已主权独立〕的精神;而这也不是国.亲.新三党的中华民国意涵!这样应该够清楚了吧!我跟你们政府.政党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我们的立场根来就不一样,我是个体独立,你们是组织形态,我是债主;你们是负债人又怎能一样?
很多话我可以说;但你陈水扁却不能!所以你陈水扁不要想以我提过的言论来抄袭!说什么:〔李登辉作不到的,你也作不到〕如此的话;来开脱自己卖台的罪名及行为,基本上;我在2005年2月6日中午12:18分记录里所说的:〔我们这一代〕!并不包括你陈水扁,你陈水扁是算在李登辉那一代的!你不要想企图模糊卖台的焦点!你陈水扁有没有自欺?我不清楚?但你欺人是事实,尤其是欺骗老百姓〔我指的是国家的经济政策.税制和变相加税,再加上卖台及与财团勾结〕。
还有;我很高兴某些政论性的媒体节目;终于将政府的一切税务不公及国有土地贱卖等问题掀开来谈;但你们媒体千万不要忘了?一直以来你们都是政府及政党的帮凶,尤其是昨日的TVBS新闻夜总会节目,你们甚至还想为其政府.政党卖台罪行开脱,什么蓝.绿都有卖台!只在于谁卖台比较严重!这是什么心态?比烂吗?国家的责任都无须负责了吗?自陈水扁执政以来;就是你们媒体一直在说什么〔拼经济〕!帮着政府把人民唬得一愣一愣的,掏空台湾!上个月你们TVBS节目不是还把本人称之为黑金钱坑的法案,说成是经济的政策吗?我想要不是现在大家在追国家收支不平衡的问题,恐怕你们也不会说这些话吧!
2005年3月3日凌晨01:48分加注记录:其实〔早已主权独立〕也可以说成是〔早已债权确立〕;而〔台湾〕就比作为〔司法〕!而〔宣誓独立〕则是透过司法的审判;来追讨债权,但陈水扁执政这四年多来;司法为我作了些什么?没有?我只知道前法务部长陈定南和所谓的暴力讨债集团挂钩;也就是和金融体系.地下钱庄.债信公司等挂钩〔关于这点本人有过去派系接触资料为证〕,而他们只知道为自己个人与个党的利益着想,根本没有顾及到我的权益损失;甚至还利用我的官司来壮大自己的体系,还想以一个小小的信用卡.电信的债信来牵制我,别人会理你们!我可不会理你们!另外;还再加上一个陈水扁的两岸卖台协定环伺,请问各位?我还能再相信这〔台湾〕吗?请鬼拿药单莫过如此!所以我的上述内容里才会说:〔你们地检署是干什么吃的?小案断不了!大案子又查不了!我看你们干脆废了算了。〕另外又说:〔能罢免陈水扁是最好不过的了。〕媒体还说什么抓鬼的反被鬼抓!那根本是个屁话!蓝.绿从头到尾就是两只鬼!我是早就知道!也从来没相信过!那按铃控告!我想不过是我宣誓〔债权〕的存在方法吧!也是我想试试这两只鬼;谁比较利害?事实证明!还是泛蓝的比较利害!因为现在政府走的是卖台的统派路线啊!不过这不影响我的〔债权〕,反而是我的债权越来越大!而为什么〔金控〕会免税?我想各位应该知道了吧!
2005年3月3日早上09:14分再加注记录:各位看看!在政府还没对这些财团提出制裁前,我们又被变相加税了!或许人民的力量真是比不上政治力量吧!还有;依照政府的那种短视近利操作,我想他们是想利用劳退新制法来集资;填补他们制造的财政漏洞,而且将来领不领的到,我看民众还是要自己小心,他们撒手一摊!把台湾卖了!请问将来中共会把钱还给你们吗?我想是不会!所以反制劳退新制法是正当的,要是政府真有站在劳工的立场想,应该是在国家多年没有提高劳工的基本薪资,来要求企业提拨这笔退休金费,怎么会从现在的劳工薪资中扣除,而且若使用劳工新制法,应该强制追溯其往的劳工服务年限;来要求企业支付,结果!政府不是!他们不敢要求企业配合支付这笔钱,却要劳工来配合支付;还说这是为了劳工的权益,你相信吗?还有;请问过去的劳退法是不是员工领有原来的薪资;退休还可以领到退休金呢?而现在若是使用新制,则是薪水马上被降低!所减少的部份可能是你原来的基本储蓄或投资,等于现在却要交给政府来帮你使用,也就是说:他们连你投资及储蓄的权益都想剥夺!在你的身上榨钱,而且你原来所可能该得的退休金也会就此不见了,这是么可恶的诈术!人民怎么可以不反制呢!因此本人愿意为反制劳退新制法而背书,大众大可向政府主张;不愿与政府同流合污;共同侵害我〔谢福升〕的智慧财产权来反制;还好!我早料到政府不怀好意!而这劳退新制法是形同意不同的抄袭。
2005年3月3日晚上09:49分再再加注记录:还有企业主不要以为劳退新制法对你们没有损伤,我说过我原来的计划是用在人力银行身上;也就是人力外包或人才派遣的身上,而他们不会出现所谓的高薪挖角的事情,因为劳工的契约是签署在人力银行的身上,虽然劳工有权力选择或更换;自己的工作环境或行业类别,但在派遣上仍是以人力银行所合作的企业公司为主,因此不会有高薪挖角的事情发生,而且在人才培训上所需负担的时间及成本;也无需由企业主公司来负担,但劳退新制法由劳工局来制定施行后,那可是连这种高薪挖角的事情都保障在内喔!当然!高薪挖角是属于劳工界的一项特别福利;但此举却会使整个劳工市场因此而人才失衡;也就是优者优;劣者劣的市场,更可以说是属于资本较大的财团企业市场;所以企业主最好想清楚?是否该支持这劳退新制法?我说:最好的就是反制它了。
2005年3月14日中午12:32分加注记录:我忽然想起了我曾跟〔危宁〕说过,这个人力银行的计划若再加上政府;或许对劳工的退休金较有保障,不过我要先行告诉大众:是现在政府的公信力丧失,并不是我的计划不好!而且这是他们用剽窃方式取得,谁又能料到以后的执行力如何?且计划又会如何变动?因此在一个政府失去公信力的大前题之下,我还是建议各位反制它,必竟这种侵害智慧财产权的事;是不行姑息养奸的。
2005年3月3日晚上11:37分记录:我要跟各位再强调的说明一次!四年多前要不是陈水扁的执政;也不会把台湾的经济优势拖垮;这些全是因为他在暗中进行着两岸卖台协定。
而且要不是四年多前陈水扁的执政;我们早就可以以经济的优势来反攻大陆了!也不要说是反攻大陆啦!至少也是平等互惠的!但结果呢?
而且要不是四年多前陈水扁的执政;台湾的主权也不会现在这样一点一滴的丧失,〔台湾〕究竟有没有〔独立〕的机会过?有啊!怎么没有!〔台湾〕独立的机会一直出现过啊!连现在都有呢!案子不就在地检署吗?可是你陈水扁有去作吗?没有!〔请各位观看文章中紫色的部份。〕我说过了;〔早已主权独立〕就好比是〔早已债权确立〕;在这里也可以比作是〔犯罪事实的成立〕,而〔台湾〕就好比是〔司法〕,而〔宣誓独立〕则是〔司法的审判〕,有〔审判〕就有〔独立〕!但司法机器在你陈水扁的手上是如何运作的!〔请各位观看文章中紫色的部份。〕,你口口声声的说〔台独〕!私底下却是在作〔卖台〕的统派工作!我说你真是不要脸啊!
另外各位知道在这案子里的〔台独〕与及〔卖台〕有何差别吗?我告诉你们!差别就在于;〔台独〕就是在审判之后,我到底能拿到多少的赔偿?也就是拿到多少的〔独立〕筹码?〔也就是说:我能独立!台湾就能独立!我不能独立!恐怕台湾也别想独立了。〕。而〔卖台〕则是像现在的检警调一般,故意拖延侦办调查我的案子,藉以进行资产的移转及类似盗领的行为。
那也就是说:〔陈水扁〕不是〔台独〕份子;而是〔卖台〕份子。
另外我也可以告诉大众:先撇开监控侵害的犯罪事实不说,在四年多前我早就设计了许多计划,可以让台湾更加进步;更加富强!但;却一直的被这些政治人物破坏;包括政府本身也是〔就以税制来说吧!陈水扁宣布在他任期内不加税,进而导致我原来拟改的税制改革被破坏!而他却还来个变相加税,什么使用者付费制度!将原来国家民生基本的负担转嫁到人民的身上,使得贫富的差距拉大;富者越富;贫者越贫!〕,也因为如此!台湾才会落到如今的地步!当然!就因为是陈水扁的执政!所以纵然有其他党派的政治人物在搞破坏,我都认为要算在他陈水扁头上!各位不要想说:什么法案是泛蓝通过的!什么法案是泛绿通过的!必竟行政的机器还是在他陈水扁的手上,所以我们应该以台湾的总体来看!台湾的的确确是走向卖台不是吗?而这不就是陈水扁卖台吗?不然各位还以为什么?
2005年3月7日凌晨05:59分加注记录:而且台湾会今日落到这步田地;台湾人民自己也必须负起责任!因为台湾的每一位政治人物;都是由你们人民自己手中的选票;所选出来的!而且也是你们纵容他们乱来的;所以怪不得别人!我没投票给任何一位政治人物;所以跟我无关。
2005年3月5日晚上10:43分记录:其实政府规避责任是长久以来的事;首先是在我反应被监控之初,他们就说:我是吸食太多〔安非他命〕,以致头壳坏掉才会胡思乱想,但自我发现被监控之后;我已开始拒绝吸食;且本人在之前吸食的药量也不多!然后当我渐渐掌握证据之后;开始向高层陈情之时;他们又开始让医学单位创造出所谓的〔迫害妄想症〕的学名病症,而当我开始抗议之后,又指控我有神经病!以前他们指控我!说我是吸食太多〔安非他命〕,以致头壳坏掉才会胡思乱想〕。这点我无话可说,必竟我是犯过此罪!并且也已服了刑!但如今我已掌握实际证据,他司法不调查不说,还反污我神经病!这点叫我如何接受!这无疑就是预加之罪;何患无词!以莫虚有的罪名来将我入罪!政府就是这样!够卑鄙无耻吧!
为了避免有人没有看过我以前发表过的文章,我再跟各位说一次!黄.赌.毒!也就是色情.赌博.毒品!他们都是有关联性循环的。比如色情;就是跟媒体关联!赌博!就是跟金融关联!〔早先我的认定是证券股票;但现在明显的是金融所发行的彩卷。〕而毒品!自然是跟医药关联喽!所以要制造一个〔迫害妄想症〕的学名病症;及污指他人有神经病!相信在政府来说:不是件难事!总之我已无法忍受这样的政府及司法,我认为应该要罢免陈水扁;更应该要让民进党下台,总之我是不会放过任何对我有侵害的人的;尤其是那个警员。
2005年3月11日早上加注记录:另外;我当然也知道要罢免;或要一个政党下台,已非政治势力所能及;〔只因为陈水扁与亲民党的两岸卖台协定〕,因此我为各位设计了一套公投题目,由各位自己去考量是否可行,当然!必竟现在的在野党;也就是包括国民党;也对本人有所侵害,因此我不可能说只针对民进党去设计,所以我所设计的是:〔公投罢免陈水扁和公投修法为;立法院长;甚至是五院院长未来将由全民来直选;而细则暂时留待未来再谈!。〕,而我自己就用我自己的方式。
2005年3月7日凌晨03:18分加注记录:而就帮派过去的历史来说:竹联帮大部份就是走私及贩毒者;而四海帮就是酒店经营者或是酒店围事;而天道盟虽然我接触甚少;但估计也就是地下钱庄及地下赌场的经营者;甚至可能涉及金融的诈骗犯罪;而洪门就我所知!他们跟警方的关系较为密切;青帮就不用说了!近来新闻也都有介绍,他们是以蒋家政权开立的;也就是跟军系关系密切。
然而我虽说:色情;就是媒体!赌博!就是金融!毒品!就是医药!但在陈水扁的执政之下,〔它〕已经不是单单一个关联性的犯罪网了;而是一个循环性的犯罪网了。
以前的文章请参考〔楚门的心灵世界〕网页发表区。
2005年3月7日凌晨02:43分记录:我要跟各位再作一个解释!〔早已主权独立〕原解释为〔早已债权确立〕,而在这里又解释为〔精神独立〕;也就是主权在我的立场!这一点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了。而〔台湾〕即是〔司法〕!在这里又可以解释为〔政府〕。而最后这〔宣誓独立〕也就是〔司法的审判〕!在这里就要分开解释了!检.警.调所侦办的是刑事的部份,也就是使这些加害者伏法;使得加害者无法再对本人造成侵害,这就是〔生活独立〕。而司法法官所审理判决的就是民事的赔偿部份,这就是得以令本人获取赔偿;乃至于令本人得以生存自主,这就是〔经济独立〕了!也就是说:这要看政府拿出多少的诚意〔侦办〕及金钱〔赔偿〕来换取主权;相信你们绑着我;我绑着你们!对大家都没好处!是不是啊?陈水扁及各党中央?
2005年3月7日中午12:35分记录:另外我要告诫各位一件事情,就是各位要将各党团的组织与党纲分开来看;因为;对许多的政治人物来说:党纲不过有如一张薄纸一般,有时他们会为了政治的利益;及个人的利益;出卖他们自己的党纲精神;因此;对于这些政党组织;各位可以不必太认真去看待!而各位所要的,就是要求政府作到〔民权主义之直接民权〕的主旨;也就是落实全民公投!藉以补足废除国大后之间接民权的不足!及作到〔民生主义之社会福利〕的主旨;当然!目前当务之急就是暂时戒急用忍,因为卖台的事迹已逐渐浮现,因此必须采取暂时戒急用忍的手段,等国内的问题解决了之后;再来讨论是否重新开放。再来就是检讨税制不公及变相加税的事情;甚至要检讨军购的预算案,在卖台的迹象...姑且不论卖台好了!在兵制改革及双向直航之后,请问干嘛要军购?既然要削弱兵力又要与对岸直航了,干嘛还要花这笔预算?另外我还要告诫各位;千万不要被〔民族主义之国家认同〕的问题,冲散了〔直接民权及社会福利〕的焦点!那怕是什么台独.一中.邦联或两国论的,都一样!而且要真的老百姓都过不下去了!还管什么台独.一中.邦联或两国论的,就是中共领导统治也得喊出来呢!
2005年3月8日下午05:55分加注记录:本人今天已对警员渎职.妨碍自由.名誉损害案;重新提出告诉了!但事实上!我在2号7号都有发函到法务部陈情,要求下令重新侦办原告诉结案之案件,因此在提出重新告诉之前;本人先行至法务部询问,而在跟该接待人员谈话中,我突然冒出一句话!我认为我自己值得考虑!我所说的是:〔要说是违法监听.偷拍的监控案件被结案,我还没话说!因为有前例可循;但连一个单独的警员案件都被结案,这不显现台湾的司法败坏无能吗?那是不是要中共来侦办呢!就是最后的这句话:〔那是不是要中共来侦办呢!〕,这句话令我认为觉得似乎有些道理!我是真该思考一下了。
2005年3月9日上午午09:48分再加注记录:换言之;就是思考是不是该将侵害案的诉状内容;寄往大陆的司法机关,由中共来审判此案,也就是将本人上述之〔台湾〕即是〔司法〕的话!改为〔大陆〕即是〔司法〕!虽然也有卖台之嫌;但总比被那只黄雀〔民进党〕在后耍得好!尤其这监控侵害案本来就有涉及到两岸的部份;所以真要交给对岸来裁量裁判的话,也不为过啊!尤其更有些涉案人可能已逃亡居住在大陆,所以...总之思考结果我会告诉各位!另外我要各位知道?台湾内部的所有政党;早在李登辉执政时期,就已经开始对本人造成侵害了!要认真的说来;他们早就没有存在的立场,要不是我寄望于司法的解决;更要不是司法的怠惰拖延,台湾早已无他们政党的立脚之地了〔也就是台湾早已〔动摇国本〕了!〕;那会有他们政党现在在那吵什么国家认同的问题。
由于之前的妨碍秘密罪告诉;也就是监控案件,因为内容有些涉于私隐及著作权无法公开;但这次警员案件的告诉内容,本人愿公开诉状内容给各位知道;且附带之前结案的卷宗;由于该结案之案件是口诉罪状;所以没有诉状。
点入警案告诉案件结案资料
2005年3月12日早上09:49分记录:我们来看看扁.宋会的前后,司法检调作了些什么动作?首先是宋楚瑜的兴票案签结了;再来是吴淑珍涉及内线交易及逃漏税的案子也签结了,现在又想为假枪击案制造说帖,制造一个破案的线索假象,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政治和解啊?我还真不知道呢!想想人家一个联电的董事;都敢来要求检调停止调查了,可见陈水扁政府与这些财团企业之间;一定还有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例如是利益输送或内线交易什么的;总之这些秘密的中间,还包括了政府的免税制度及奖励优惠,使得民众的权益遭到层层的剥削!然而在我的认知里!我相信只有把柄在手的人才敢如此大声的说话。
2005年3月14日中午12:42分记录:抑制油价飙涨的根本方法就是;提倡环保的防止废气污染;让这些石油公司能真正重视消费者的权益!要让他们知道若没有了〔需〕!看他们的〔供〕如何生存下去。
2005年4月9日晚上10:55分补充记录:而且各位甚至还可以将近年来的气候异常怪罪在他们头上。
2005年3月15日晚上09:20分记录:本来我想公开2002年遭到签结的妨碍秘密罪的案件内容;也就是监控案件的部份诉状内容,来证明本人确确实实与两岸〔卖台〕协定无关!因为本人在诉状内容中有大概详述〔两岸和平贸易协定〕的相关内容;因此本想公开给各位看;但再想想似乎还是有所不当!因此只有作罢!因为我在这次控告检察官的案件里,就是要求重新调查侦办此案;因此还不便于公开!也不知我是否有在〔楚门的心灵世界〕网页的发表区中提过,总之我要各位确认一件事实;那就是陈水扁的的确确是有卖台的事实!而现在再来谈什么〔两岸和平贸易协定〕都是多余的了!就像我当初在2002年的告诉内容曾说过:〔目前台湾政府欲与中共政府签署的50年和平协定,与我当初设计的〔两岸和平贸易协定〕,所该签署的互不侵犯条约是一样的,但问题是;台湾政府的部份权力已遭到出卖,请问这和平协定的意义又有多大?〕。今日我也要告诉各位!这〔两岸卖台协定〕所涉及台塑及王文洋的部份;也就是科技产业部份,是我在完成〔两岸和平贸易协定〕之前的部份初稿内容;但在完成〔两岸和平贸易协定〕之后;我并没有设定任何特定的产业投资类别,而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所以台塑及王文洋的部份是抄袭的事实无疑!而陈水扁图利财团自作主张也是事实!当然卖台更是事实!而我也要清楚的告诉各位:〔因为民进党的执政方式;与对我的案件处理方式,已经令我无法再信任台湾当局了,因此我也不愿意对中共的反分裂国家法发表任何意见!必竟我也曾希望大陆能武力犯台;能打击台湾当局的一切侵害犯罪行为;而且我现在也还在考虑;可能将案件送交于大陆的司法单位来侦办调查!不过目前还得看台湾的司法单位如何处理我的案件?当然!就以之前的警案结案处理方式;已经够令我倒戈相向了!但念在本人可能有口述罪状上的缺失,所以才再给台湾的司法一次机会!希望台湾的司法能把握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的机会!〕。
2005年3月16日早上11:26分加注记录:本人要再行补充说明一下!所谓的科技产业投资大陆,也就是台塑及王文洋抄袭的部份,经我再度思考了一下!这科技产业投资大陆的话题,并非是我所引起的;而是媒体及政治人物所引起的,我不过是在当时就此分析评估了科技产业;或传统产业,那个投资大陆较为恰当!并在之后开始设计〔两岸和平贸易协定〕,当然!我也忘记我当初是否有以肯定的词句;来指示科技产业可以到大陆投资,总之这〔两岸卖台协定〕;与我的〔两岸和平贸易协定〕,是截然不同的意义就是了!而且因为我的资料太多!我不可能每次为了需要解释那一.两句话;一.两行字时;就去一本本一张张的翻找!况且这〔两岸和平贸易协定〕,也只不过是我当时所有研究里的一小部份,在那段时间里,我还研究了电子政府.国民年金健保制,工时案.失业补助金,甚至是亲民党的党纲内容释解,及各党的两岸关系解释,还有其他零零总总的研究...试想;我那有那闲情逸致去一一翻阅查询,总之这〔两岸卖台协定〕除了部份的条约内容;是与我的〔两岸和平贸易协定〕是相符;属于抄袭的之外,其他的什么科技产业投资大陆啊!卖台啊!都与我无关就对了!〔而且在我企划国民年金健保制时;国.亲两党还因此相偕出来喊出〔国民年金〕!那也正是说:国.亲两党在那时;还在对本人监控!再加上亲民党的党纲内容;及国民党的邦联解释,这足以说明了这个监控的事实!而且当时李登辉也有呼应我其他的研究内容,因此我更认定卖台之事;绝不可能是民进党的个党所为!而是所有党派合力促成的,因为他们各个都知道〔两岸和平贸易协定〕的内容;但又为什么会变成〔两岸卖台协定〕呢?我想这件事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明白.清楚!〕。而本人所称呼的台湾当局,其实就是指台湾内部里的所有政党及政治人物!我不过是以对执政党的批评为主罢了!但是;各位不要忘了过去是国民党的执政!更不要忘了;这监控的侵害情况是由那时开始的。
2005年3月16日晚上10:55分记录:我可以大概的告诉各位!中共的反分裂国家法如同是说:现在台湾的这栋房子,已经是属于他们的了,而现在居住在台湾的人民,已经变成了他们的房客,反分裂法第一条所强调的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就是指反对及遏制租客有破坏房子的行为,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就是将来有一天房东要收回房子,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就是指维护房东的权力;及房东与房客有共同维护房子完整的责任;而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就是维护房东的利益;也就是租金!也就是投资大陆的两岸贸易喽!〔且它还隐藏了另一个意义!那就是这笔投资的所得;也就是租金!是不可能回流台湾的了!除了押金;也就是投资的资本!但我相信大多的投资户都会是认赔而亏损出场!因为中共这房东还会计算;台湾这栋房子可能的破损,所以必定是从这些投资所得里扣除;也就是从押金里扣除!而且我也相信只有那些卖台的财团.台商;及那些迁居大陆作大陆二等公民的人;才有可能赚到钱;也才算赚到钱!也可以说他们是逍遥法外!至于其他如同去作房东仆人的台商,恐怕想要赚钱回家养家;也就是想要资金回流台湾;让现在被贬为三等的公民的家人用!那恐怕有得等了!〕,而反分裂法的第一条全部意义;就是说:中共已经是反客为主了!〔就因为陈水扁的两岸卖台协定!〕,另外;虽然反分裂法中说到,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但请问台湾的同胞可不可以竞选大陆的军委主席或是政要呢?答案是不可能的嘛!也就是说;反分裂法是指台湾的人民;永远不可能成为台湾这栋房子的房东,更不可能成为大陆这栋房子的房东;那台湾也就是中华民国在两岸的地位又是什么呢?大陆之前不是一再强调!一中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吗?但却有人(亲民党)在那吹嘘什么一中各表,台湾的一中就是中华民国,可这次是中共立法来宣誓;可不是台湾立法宣誓,所以这一中;始终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中,只是目前是一中各表的状态!也就是一国两制的状态!也就是房东.房客的状态!所以说;不只台湾没了!恐怕连中华民国也没了...另外;我这可不是在对反分裂法发表任何意见喔!我不过是在分析给各位听罢了!我可没建议各位;或要各位如何去作喔!因为我可是还在与台湾政府;及各政党,作司法的对抗!况且我这房东.房客的比喻分析!总比那政治人物拿什么男女关系;或强奸来比喻的好!
2005年3月22日早上11:21分加注记录:其实就反分裂法恐也危及中华民国政权来说;我不认为在野党会真正的在意!也就是国.亲.新三党,甚至是无党籍;乃至于是民进党的陈水扁也不一定在意!因为就此反分裂法的主要意义来看!它反而是只针对台联李登辉而设的,并不是针对民进党陈水扁而设的,因为它反而是在帮民进党陈水扁解套!也更证明了确有〔两岸卖台协定〕一事!而我也说过在野党大有投降主义派的思想!因此是不是坚持保有中华民国的主权问题来说;我不认为在野党会坚持!且搞不好还乐见其成呢?而我本人现在的立场是:〔没有司法的审判;就没有反反分裂!也因此;在台湾司法采取〔以拖待变〕的调查程序时;请他们自己想清楚!〔拖〕是不是仍对他们有利!其实;即使本人多么的在意中华民国这个国号可能会不存在,但在司法之前国.亲.新.民.台.无党,都是我的敌人!因此我更希望反分裂法是能针对所有党派!也就是说:我希望在我官司交由中共审理之时;是能裁制所有政党,但可能就如我所预估的;他们只会针对台联或民进党!也就是他们也是采取招降纳叛的方式!而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可能会选择继续维持政治势力的平衡方式,也就是说:我虽然有多么的不愿;在检察署起诉前作出任何动作;但我可能还是会去326的游行活动,就当我是个人去发名片宣传!让更多人知道这个网页内容吧!〕。
2005年3月17日早上11:23分记录:今早虽然王金平出来宣誓中华民国的主权,但如同我昨晚所说: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