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系列(二)

遺囑"平安紙"知多d

1.什麼是遺囑?是否一定要經由律師辦理?

遺囑又稱平安紙,目的是讓人預早就離世後的遺產處理方法,以書面形式交待清楚。遺囑可以自行訂立,不一定要經律師辦理。

 

2.一份有效的遺囑在格式上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 一份有效的遺囑,應具備下列條件:

A) 立遺囑人應在遺囑上清楚寫明其意願,即日後離世時,所遺下之財產會如何分配及處理。

B) 立遺囑人須在遺囑上簽署並寫明日期

C) 立遺囑人應在兩名獨立見證人面前簽署遺囑,而該兩名見證人亦應隨即簽名作實。遺囑上所提及的受益人,不可以作為見證人。

 

3.我在數年前立過一份遺囑,但現在我想更改當中的內容,請問我可否另立一份新的遺囑?

-- 可以。但新立的遺囑將會取代以往所立過的遺囑。

 

4.我的親友最近過身,他的遺囑上寫明我是他的遺產承辦人,請問什麼是遺產承辦人?我現在需要做什麼?

-- 遺產承辦人是受立遺囑人所託,需要在立遺囑人去世後,按照其遺囑的指示,把遺產分配予受益人。遺產承辦人需要先憑有關的遺囑,向高等法院申請遺囑認證書,取得遺囑認證書後,遺產承辦人才可根據遺囑分配遺產。在未取得遺囑認證書前,任何人也不可擅自處理有關遺產。

 

5.請問現時申請遺產承辦,是否需要繳納遺產稅?

-- 要視乎死者的逝世日期。若在2006年2月11日之後過身,不需再繳納遺產稅。若在 2005年7月15日2006年2月11日期間過身,則需要在向法院申請遺產承辦書前,先向稅局申請遺產稅清妥證明書。儘管如此,即使遺產總值超過 HK$ 7,500,000,稅局亦只會徵收象徵式 HK$100 的稅款。若死者於2005年7月15日之前過身,遺產總值又超過 HK$ 7,500,000,則仍需按以往規定之稅率繳付遺產稅。

 

6.若我沒有立遺囑,我過身後的遺產將如何處理?

-- 將按 <無遺囑者遺產條例> 處理。屆時需視乎死者有否遺下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等,然後再根據該條例依次序分配遺產。

 

7.我現在與妻子以「長命契」形式聯名擁有一層居屋物業,請問我是否需要訂立一份遺囑,以確保我的妻子可擁有該物業?

-- 單就該物業而言,不一定要立遺囑。因為若該物業以「長命契」(Joint Tenant)形式持有,則其中一位業主過身後,餘下在世的業主將會自動承繼物業的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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