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二十四節氣
中華民族以農立國,一年分二十四節氣,立七十二候。對於生活在現代都市的我們是十分陌生的;可是,這些時序節令,卻曾經深深地牽引著老祖宗們的生活習慣。老祖宗們依據節令來決定作息以及舉辦慶典活動等
一年有二十四個節氣,乃是用來指一年中氣候寒暑的變化,每個月有兩個節氣,在月首的稱「節」,月中的稱「中氣」,簡稱為「氣」。它是將地球繞著太陽運行一周分為三百六十度,每十五度定為一個節氣,一周就是一年共有二十四節氣,非各國任何曆法所能及。有謂節氣的功用可包含陰曆或遠勝於陽曆,尤其在我國以前使用農曆的日期,與季候變化無一定關係,因此,古代天文學家和農民在農業生產實踐中,創造了可反映季節的二十四節氣,使得農作物與季節變化才不致脫節,一般人也配合著季節氣候的變化,安排著各種活動。二十四節氣是我國曆法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古代人民的智慧結晶,也是我國曆法的特點之一。
二十四節氣開始時只有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四個節氣,稱為二分二至。到了周朝已知利用『土圭』來測日影,並且用它來定出太陽在不同季節裡的地平高度。由於四個節氣不夠使用了,而耕種、播種和收穫的季節不同,需要更細的季節劃分來指導農耕,所以增加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氣,共八個節氣,再按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的順序安放於孟春,仲春,盂夏,仲夏中,它們之間大約相隔四十六天。一年分為四季,「立」表示四季中每一個季節的開始,而「分」與「至」表示正處於這季節的中間。戰國的秦漢時期,二十四節氣已全部產生了,所以在古書《淮南子•天文訓》中,已有二十四節氣的記載,與現在我們採用的二十四節氣名稱和次序完全相同。
由於陽曆的平均長度接近回歸年,但因為三年會多一個閏月,所以補救的方法有些唐突,氣候的變化在曆上不能完全地體現出來,如:今年三月立夏,明年可能會在四月,可見月序並不可固定,農民不能倚靠月序去播種、收割。
節氣的變化,各種動物、植物在大地上舞臺上,展現著蓬勃活潑的生機與樣貌。有人觀賞察看花卉、蟲魚、鳥獸的生態,預測出天候的變動;甚至於利用蜻蜓的低飛、螞蟻的搬家、黑熊老鼠的遷移等,偵測出雨季、地震的發生。
正月立春雨水節,
二月驚蟄及春分,
三月清明並穀雨,
四月立夏小滿方,
五月芒種並夏至,
六月小暑大暑當,
七月立秋還處暑,
八月白露秋分忙,
九月寒露並霜降,
十月立冬小雪漲,
子月大雪並冬至,
臘月小寒大寒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