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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二十四節氣


中華民族以農立國,一年分二十四節氣,立七十二候。對於生活在現代都市的我們是十分陌生的;可是,這些時序節令,卻曾經深深地牽引著老祖宗們的生活習慣。老祖宗們依據節令來決定作息以及舉辦慶典活動等

一年有二十四個節氣,乃是用來指一年中氣候寒暑的變化,每個月有兩個節氣,在月首的稱「節」,月中的稱「中氣」,簡稱為「氣」。它是將地球繞著太陽運行一周分為三百六十度,每十五度定為一個節氣,一周就是一年共有二十四節氣,非各國任何曆法所能及。有謂節氣的功用可包含曆或遠勝於陽曆,尤其在我國以前使用農曆的日期,與季候變化無一定關係,因此,古代天文學家和農民在農業生產實踐中,創造了可反映季節的二十四節氣,使得農作物與季節變化才不致脫節,一般人也配合著季節氣候的變化,安排著各種活動。二十四節氣是我國曆法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古代人民的智慧結晶,也是我國曆法的特點之一。

二十四節氣開始時只有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四個節氣,稱為二分二至。到了周朝已知利用『土圭』來測日影,並且用它來定出太陽在不同季節裡的地平高度。由於四個節氣不夠使用了,而耕種、播種和收穫的季節不同,需要更細的季節劃分來指導農耕,所以增加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氣,共八個節氣,再按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的順序安放於孟春,仲春,盂夏,仲夏中,它們之間大約相隔四十六天。一年分為四季,「立」表示四季中每一個季節的開始,而「分」與「至」表示正處於這季節的中間。戰國的秦漢時期,二十四節氣已全部產生了,所以在古書《淮南子•天文訓》中,已有二十四節氣的記載,與現在我們採用的二十四節氣名稱和次序完全相同。

由於陽曆的平均長度接近回歸年,但因為三年會多一個閏月,所以補救的方法有些唐突,氣候的變化在曆上不能完全地體現出來,如:今年三月立夏,明年可能會在四月,可見月序並不可固定,農民不能倚靠月序去播種、收割。

  節氣在我國大陸較為應驗,尤其在秦漢時代,領土大抵在黃河流域,氣候相差有限,以二十四節氣代表節候尚不至有太大差誤。後世因為幅員廣大,南北相距約三千公里,滿蒙地帶自農曆十月至四月均屬寒季,南嶺以南,包括台灣地區,處於亞熱帶氣候,除高山外,終年不見霜雪。再如黑龍江的璦琿與廣東的高臨,全年平均氣溫相差至攝氏三十九度之多,氣候相差如此之甚,農作物與節候關係自無相同一致之標準,且氣候產物,因地而異,自不能一概用節氣來應驗。

節氣的變化,各種動物、植物在大地上舞臺上,展現著蓬勃活潑的生機與樣貌。有人觀賞察看花卉、蟲魚、鳥獸的生態,預測出天候的變動;甚至於利用蜻蜓的低飛、螞蟻的搬家、黑熊老鼠的遷移等,偵測出雨季、地震的發生。

  古代流傳的一首歌訣說:

正月立春雨水節,

二月驚蟄及春分,

三月清明並穀雨,

四月立夏小滿方,

五月芒種並夏至,

六月小暑大暑當,

七月立秋還處暑,

八月白露秋分忙,

九月寒露並霜降,

十月立冬小雪漲,

子月大雪並冬至,

臘月小寒大寒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