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jpg (6906 bytes)  奢摩他  萬象皆由真心影現 8E.6

會十二處即藏性

6 意法處(二法從要破--約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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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舉二處

平常意根中,所緣的不是善性,就是惡性,或不善不惡(即無記)等三性,此三性乃生成法塵之定則。
此三性,皆是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所取現行落卸的影子,各有軌則,為意根心所緣之境界,名法塵。

雙以徵起


法塵







為意根心所生呢?
【即心所生】

是離開意根心,別有方向處所?【離心別有】

就法辨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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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即心所生


若此法塵為意根心所生,能生之心既然有知,
所生之法,也該有知。(如有情生有情)

法塵既是有知,就應該不是塵,
自不是心所緣之境,何以成法處?

破離心別有


若法塵離此意根心別有處所,
法塵該有自性,其性為知?為非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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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

則當名為心,
自應非是塵,
乃另一心也,
豈不同他人之心量?

若必執言,
離心有知之法塵,仍然是你的心量,非他人心量;既是汝心,自不應離你,你心為何不與你合而為一,卻與你相對為二?

非有知

理應有所標示。法塵既不是色、聲、香、味與觸,以及虛空等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之間無法標示,不應在人世之間,另有一個空外之處,為法塵所容之處。

此法塵,離心(意根)非有知,自不是能緣之心,又復離根而處空外,亦非所緣之境;則法塵非心、非境,
從何立處?

結妄歸真


能知之意根心,
所知之法塵,

俱無內、外
定在之處所

意與法,
二處之體虛妄,
本非因緣,
非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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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講義是由 吉隆坡 雙威學院 佛學會 Kuala Lumpur SUNWAY COLLEGE Buddhist Society 師生共同努力所完成,歡迎廣為流傳,但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若有借用,請載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