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性約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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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本無自我的體性,須寄託於各種條件的配合,才可顯現。你看城中那些尚未進食的人家,煮飯時,就拿著凸透鏡,到陽光下求取火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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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求詳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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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和合者,火大就似一眾,
應各有自體、種類、名字可指陳。如可指出鏡出之火,艾生之火,日來之火,今合而為一,方可說和合。若因和合而有,此火何處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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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鏡中出 |
→鏡自能直接點燃手中的艾。
→鏡中既有火,鏡何以不自溶化,且以手執鏡無熱燙之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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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艾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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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必自燃,又何必要借日光與鏡相接,然後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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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日中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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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能燃燒你手中的艾,日光照射之處,樹林草木,就當遭受焚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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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在手中,日光從天空來,艾由地而生,這些都由來有自,火是由何處遊歷到此?
日與鏡, 相 隔遙遠, 非有和合之相 (破因
緣);不應當火光,無因自然而有(破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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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顯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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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藏中,
無法不備,
無法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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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具之火,
即是真體之空,
性具之空,
即是真體之火,
不必待和合而後成火。原自清淨本然,周遍法界。
(顯全體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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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藏以不變之體,隨九法界眾生根性(心)的優劣,知量的大小,幻現隨緣之妙用。
(顯大用無限) |
世間上的人,
一處執鏡,
隨一人之緣,
一處火生,
遍法界執鏡以求,隨多人之緣,滿世間都有火生,火性充滿世間,豈有一定之處所?
(即事驗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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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拂二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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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九界眾生之業,發現之火,各有不同$;故於平等性中,有了差別的相狀。世間無知的凡夫,致惑於因緣、自然等戲論,這都是識心分別妄計的產物,徒有言說,並無真實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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