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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26 PM10起) |
教育部
修正自學進修學力考試辦法 緊縮報考資格
95.1.25AM 增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於88年修正實施,但現行條文對取得專科學校學力並沒有年齡限制,再加上只需要在專科學校選修共同科目16個學分,即可參加鑑定考試,因此自88年迄今,已超過三萬人透過這項管道取得專科同等學力,年齡介於20歲至29歲的考生,也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由於近年來有坊間補習業者以「取得同等學力時間與金錢成本,比正式學制低很多」為由,招攬學生補習取得技術證照後,報考同等學力鑑定,甚至有學校在招生廣告誤導民眾認為「修習十六學分士取得專科同等學力的速成捷徑」。
教育部認為目前專科以上正式學制進修管道相當充足,如果維持現行學力鑑定辦理方式,也將排擠專科學校招生,因此經多次討論、問卷調查即參考國外經驗資料,考量到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過程應更嚴謹,才能照顧長年失學民眾,同時達到培養專業人才的效果。
教育部已於95.1.18通過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修正草案,修正取得專科同等學力的報考資格;
未來想藉由自學進修取得專科同等學力證明將比現在困難,除了報考年齡須在22足歲以上,也規定取得證照後,還須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才能報考。
修正重點包括:
參加專科學力鑑定須限制年滿二十二歲的國民,也必須具有職業學校以上畢業程度的學歷,並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乙級以上技術士證的資格,並在取得證照後,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還必須在專科以上學校選修共同科目十六學分,學力鑑定筆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與職業道德科目。
(舊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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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專科學力自學進修鑑定考試網路查分(93.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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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專科學力?
教育部辦理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係為鼓勵國民自學進修,承認其自學進修之學力;
依補習教育法之精神,原僅辦理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之學力鑑定,且僅以筆試方式鑑定其學力,
八十五年該部為推動技能檢定結合技職教育之政策,增列職業學校及專科學校等兩種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專科程度學力鑑定考試部分,於八十六年、八十七年共計舉辦三次,僅以技能檢定證照及工作經驗即得換發專科同等學力證明;
八十八年二月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修正迄今,以技能檢定證照及工作經驗為應考資格,另增列選修共同科目十六學分或筆試國文、英文、職業道德三科目為鑑定方式。
教育部開放乙級技術士具相關工作經驗兩年以上者,得以(1)參加學力鑑定考試
或(2)選讀大學共同科目(國文、英文、人際關係‥‥‥等)十六學分之方式取得專科同等學力。
具有專科學力的好處
1. 可報考技師專技高考、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基層特考等。
2. 可直接就讀二技班取得學士學位(大學學歷)。
3. 可至高級職業學校(高工)任教。
4. 工作三年經驗可直攻研究所碩士班考試。
取得技術士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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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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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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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級或相當丙級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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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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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報考五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新生之同等學力資格。 |
丙級或相當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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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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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報考二、三年制專科學校及大學一年級新生之同原等學力資格。 |
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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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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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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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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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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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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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之同等學力資格。 |
兩種途徑之優缺點比較
(一)參加教育部舉辦之考試
優點:省錢
缺點:1. 每年只考一次
2. 很多人因為『英文』不及格,而一直無法通過
(二)選讀大專院校所開之16學分班
→ 乙級證照 + 16學分 = 專科同等學力
每個學校所開的學分科目不盡相同,通常有:『國文、英文、微積分、自然科學概論、人際關係、工廠安全與衛生、計算機概論、環保科技』;『服務業管理、服務業行銷管理、網路多媒體製作、服務業管理實務 專題』;『心理學、人際關係與溝通、職業倫理、色彩與生活、藝術欣賞、人生哲學、應用文、法學概念』;『英語會話、投資理財、應用文 、人際關係概論、生涯規劃、法律與生活、電腦與應用 』,每科 2學分或 3學分
換證時間:教育部於每年九月中旬販售換證簡章,並於十二月二十七日以掛號方式寄發證書。 |
優點:快速取得
缺點:學費不低→ 通常每學分至少1,800元,另有報名費及學雜費數千元
(假設:每學分約 2,000元,16學分共需 32,000元。)
那些證照可以參加?
凡持有乙級(相當)以上相關證照後滿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類科對照表包含:
1. 商業:旅行業導遊人員執業證、旅行業出國觀光團體領隊人員執業證、會計事務技術士、商業計算技術士、保險人員、導遊、領隊、商業計算、廣告設計、製版…等。
2. 工業:工業配線工﹝甲乙級技術士﹞、室內配線工﹝甲乙級技術士﹞、甲種電匠、電器修護技術士、變壓器裝修技術士、旋轉電機裝修技術士、靜止電機繞線技術士、工業儀器技術士、配線線路裝修技術士、升降機裝修技術士、配電電纜裝修技術士、工業用管配管技術士、 精密機械、機械製圖、車床、板金、汽車修護、化學、建築技術、消防士…等。
3. 工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4. 環保:環保署所核發之甲、乙級『空、水、廢、毒』證照均可分別比照甲、乙級技術士證照
5. 家政:美容、美髮、室內設計、中西餐、食品、餐飲服務…等。
6. 農業:花藝、食品加工、農機…等。
7. 海事:水產食品、水產養殖。
相關『法規』
88.6.16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88.6.29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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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1.21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相關『解釋令』
88.2.9 職訓局 取得中餐烹調職類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有否提敘晉級之法令規定
92.7.31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選修學分之認定原則及程序之 解釋令
其他 參考資料
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答客問』
相關新聞、訊息
87. 最後一次『直接』換照的訊息
87.12.21 證照換學歷下月最後一次
歷年簡章
94年 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 簡章 95.1.25 新增
教育部94年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簡章發售
一、報考資格: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後,且具有與職業證照相關工作經驗年資合計滿2年以上者。
二、報名日期自94年9月19日起至94年9月30日止,一律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三、簡章發售:
現場購買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 |
正修科技大學(高雄縣鳥松鄉澄清路840號) | |
函購 | 購買郵政匯票40元整,匯票抬頭請寫「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連同大型回郵信封(A3規格)貼足限時掛號郵資52元,回郵信封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並於94年9月16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之5號)函購。 |
●「94 年度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成績揭曉
「94年度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總報名人數1489人,通過「學分審查」者1286人、參加「筆試」者172人、報考資格不符退件者31人。
「學分審查」初審作業已於94年10月完成審查工作,並於94年11月2日寄發審查結果通知書,共計有1286人通過學分審查。
有關筆試部分,94年11月13日(星期日)於台北科技大學、雲林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舉行考試,考試科目為國文、英文、職業道德等三科,已取得部分科目及格證書者考生可選擇該科免考,參加筆試之考生共172人,筆試結果於94年11月29日寄發成績通知單,並提供網路查詢服務;本次筆試取得學力鑑定合格證書者46人、部分科目合格者計有國文69人、職業道德51人。
本年度之及格證書或科目及格證明書依簡章規定將於94年12月23日寄發
■ 以下資料來源:http://www.tcte.edu.tw/
『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 相關資料下載 Last Update Date: 91-11-25
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換(補)發證書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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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冊說明(.doc檔下載) |
●職業證照與相關工作經驗對照表 (.doc檔下載) |
●職業證照與專科學校類科對照表 (.doc檔下載) |
●職業證照分級表 (.doc檔下載) |
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考古 題』
年度 | 國文 | 英文 | 職業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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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試題 參考答案 | 試題 參考答案 | 試題 參考答案 |
93 | 試題 參考答案 | 試題 參考答案 | 試題 參考答案 |
92 | 試題 | 試題 | 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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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試題 | 試題 | 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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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第二次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 錄取名單
本網頁建立日期:91.12.20(星期五) AM 3
最新更新日期:2006年01月25日 上午 09: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