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華很快便在一家測量行找到一份工作。於是晴文辭了秘書的工作,她沒有辭掉傳訊員的工作,因為她要待到二月才知道護士學校會否取錄她。在此期間,她沒有找其他工作,所以把兼職傳訊員的工作轉為全職。反正工作時,只要應付電腦和電話,不用和同事打交道,那正是她所要的。
他們的鄰居、管理員和看更很快便察覺到他倆生活方式的轉變。每天大清早,哲華也穿著筆挺的西裝和晴文一起上班。晴文下班後,還負責買菜回家,哲華負責做菜。他倆就像每一對平凡的夫婦一樣。管理員認為他終於被她感動了,所以不再靠她養活;另一名看更卻認為是因為她懷孕了,他在無可奈何下被迫養家;反正閒言閒語沒有因為他們的角色轉變而停止,畢竟這世界的閒人太多了,尤其是好管閒事的閒人。當然,閒人也有自己的問題,只是沒空處理罷了。
當一切安頓下來,哲華便打算邀請媽媽和妹妹與他倆同住,他相信只有失去才懂珍惜的道理,當爸爸失去了媽媽和妹妹,便會發覺自己是多麼的需要她們,再也不會如以前般打罵她們。
「喂!找誰?」聽筒傳來沙啞的女子聲。雖然他很少和她通電話,但一聽便知道是她。
「是連弟嗎?」
「哥哥?」
「你聽著,我現於測量行工作,有不錯的收入。我想你和媽媽搬來和我們住,我不想你再留在那裡受他們的脾氣!」
「爸爸不會允許的!」
「你們偷走出來吧!」
「只留下爸爸嗎?那他太可憐了!」
「他有祖母和姑母他們陪伴,別只為他想,也為你們自己想想,他們如何待你們?你願意繼續受白眼嗎?」
「如果我們走了,爸爸面子上不好過的……」她猶豫道。
「你想想他們怎樣待媽媽!你忍心為了爸爸的面子而放棄媽媽的尊嚴嗎?」
「讓我和媽媽商量一下吧!我們遲些答覆你。」
過了幾天,連弟還未回覆哲華。哲華開始著急了,如果讓爸爸或祖母他們知道了,定會限制她們的活動,甚至會虐打她們的。雖然他沒見過爸爸虐打媽媽,但他絕對相信爸爸會做出這種事來的。他還記得有一次,妹妹被自己欺負了,於是放聲大哭。那時她還只有四五歲。爸爸習慣早睡,他們即使看電視,聲量也必調至近乎聽不到的程度。那一夜,爸爸生氣極了,他最恨別人吵醒他的。他拿著籐條用力地鞭打妹妹,妹妹哭得死去活來。爸爸大罵:「你再哭,我便把你扔進垃圾桶!」妹妹哭得更大聲。爸爸猛然抱起她,走出門外,穿過幾條窄巷,橫過馬路的另一邊,停在廢物收集站前,把妹妹扔進比她還高的黃色垃圾桶,然後走回家,安然地回房睡。妹妹被嚇得發瘋地拍著垃圾桶,那刻她已停止了哭泣,驚惶得不懂呼叫。媽媽也只敢在爸爸回房後,才把妹妹抱出桶外。妹妹全身髒透,他當時站在馬路的另一旁,隱約聽到老鼠的叫聲,非常後悔自己欺侮妹妹。自此之後,他再也不敢欺負她了,雖然爸爸不會懲罰他。而妹妹也因而變得很順從爸爸的話,連哭也再沒哭出聲來。
他的不安驅使他拿起電話,果然是連弟接電話。他知道即使爸爸在電話旁,也不會接電話的,接電話這種小事是女人做的。
「連弟,怎麼樣?和媽媽商量過了嗎?」
「已商量過了,我們決定留在這裡陪爸爸。」她低聲地說,生怕被發現似的。
「難道你甘心就那樣子活下去嗎?你不想做其它的工作嗎?」
「我和媽媽都已習慣了這樣的生活。哥,我只唸至中三,我能做些什麼呢?與其做收銀員、工廠女工之類的工作,我寧願留在這兒養鴿。我想我根本適應不了城市的生活。我和你不同,你有勇氣離開這個家,因為你有能力這樣做。我怕離開這個家後,我連自己也養活不了。」
「我會養活你的!」
「我不想靠你過活!」
「那麼你們來住一陣子吧!就當是嚇一嚇爸爸,讓他知道你們的重要性,待你們好一點吧!」
「哥,當初你離開時,為什麼又沒想想你走後,我們多苦呢?你現在才說,太遲了!對我們而言,爸爸對我們呼呼喝喝才正常呢!你好好地過你的生活吧!間或回來探望我們便足夠了。」
「對不起,真的。」他知道自己無法改變妹妹的決定,但感到很內疚。他覺得自己太自私了,一直都只顧自己的幸福,從沒想過她們的幸福。
「說什麼對不起?這根本不是你的錯!只是我倒運而已。」她並沒怪他,如果她是他,她也會如此。「爸媽很想你,你何時回來見見他們?他們已很久沒見你了!爸已沒怪罪你了,每天也在說你小時候的事。」
「那麼,我這星期天晚上回去見他們吧!」
「爸媽知道了定很高興。」
此後,哲華每星期也回家探望爸媽,間或和晴文一同回去。他爸爸知道他正在測量行工作,非常高興。從前他之所以怒晴文和哲華,只是因為他們私下結婚,不肯大宴親朋,哲華又一直沒工作,所以面子上過不去而已。現在他可告訴每一親戚哲華是測量師,每星期也回來看他,非常孝順。加上久久沒見過兒子,思念使他過往的怒氣一下子全消失了。
雖然他只有一子,但因為哲華唸書時的成績好,所以總能在鄉親父老跟前耀武揚威一番,這是他一輩子最大的驕傲。因為絕少圍村長大的男孩子能考上本地的大學,能夠上預科的也不多。女孩子當然更不用說。那些男孩總是受盡溺愛,無心向學的多。唸小學時,他們喜歡上山探險,用氣槍追打野貓、田鼠、水鴨,要不便聯群結黨地欺負那些從外面搬進來圍村的小孩;及至初中,便開始抽大麻,吸毒,而加入三合會的更是比比皆是;他們長大後又多不務正業,反正廿一歲後便可以分得地租,沒工作也有收入。像哲華這種品學兼優的簡直絕無僅有,所以他的爸爸總以他自豪,而這也是他父母在他離家後備受親友嘲諷的原因。
其實哲華也曾跟村裡的男孩大夥兒玩,那是小六暑假的事了。他跟他們一起偷採人家的龍眼荔枝,也一起打田鼠。雖然,他覺得他們的手法有點殘忍,但想著那是可惡的田鼠也就覺得不怎麼了。直至有一個下午,當他正在看卡通片時,晴文的弟弟繼祖到他家來,叫他跟著他去,說有什麼好玩的東西。他帶他走到公廁外,那時女廁已被廿來個小孩團團圍著,男的女的,五、六歲的,十五、六歲的都有。他們不停的往廁所擲石頭,「大陸妹,有種的別出來!否則要你好看。」「大陸妹,看你可躲多久!」「痛不痛?我不信石頭全都給你避開。」「哭出來吧!沒人能救你的。」原來他們發現一個非沿居民的女孩上公廁,於是召集所有可調動而又有攻擊力的孩子羞辱她。其實非沿居民一般聚居在圍村最外邊的房子,很少入村。只是要上廁所才入村而已。傳統的村屋是沒有廁所的,因為村屋的平面圖總是長方的,再依比例劃分成三部分,最外是廚房與浴室的結合,居中是客廳,裡面是睡房。要解決就得上公廁,除非用痰罐,否則別無選擇。不過那些圍村的小孩,住的多是新蓋的房子,都有獨立廁所浴室的設備,絕少光顧那些富有香港風味的鄉村公廁。
「怎麼樣?好玩吧!快拿著。」說著繼祖自豪地把手裡的石頭塞在哲華手中,逕自再拾石頭。哲華看著他們起勁的樣子,很替那女孩擔心。他沒有擲石,也沒勸止他們,他知道那是不會湊效的。過了一會,她仍沒哭,這使他們很憤怒。於是越發使勁的罵,使勁的擲。他們沒派人進去抓她,大概是沒有誰願意進那髒透的廁所,想起那些慢慢蠕動著的白色蛆蟲已叫人發毛。要是打起架來,稍有差池,掉進糞坑或跌坐地上也是很有可能發生的。況且讓她困在裡面已夠瞧了。他們間或停止行動和說話,想騙她出來再打她一頓。但不成功。大約過了半小時光景,還不見她出來,也聽不到她的哭聲,大夥兒已覺索然無味,於是陸續散去。
「他們全走了,你可以出來了。」哲華待他們遠離後,從草叢走到廁所外說。他怕他們有所懷疑,視他為異己,所以躲起來。那女孩生怕那是陷阱,仍躲著。哲華開始懷疑她是不是被石頭擊破頭顱,流血不止而暈倒,或是什麼的。那是電視常有的劇情。他不安地衝進廁內,「哇!」她見到他便立刻抱著雙膝,瑟縮在最遠的角落。他以憐憫的眼光俯視著她,她只有七、八歲,蹲在地上顫斗著,但沒有哭。
他一言不發地走出廁所,仍藏身於不遠處的草叢中遙望著。他要確保她安然無恙地離開。大約十五分鐘後,她偷偷地走出廁所,朝他的方向小心地觀察著,他馬上匍匐著身軀,生怕露出衣衫。在確定近距離沒有人時,她拼命地往家的方向跑。他發現她很專注地看著那條路,並沒看見他。
這事以後,他再沒跟他們一起。他把時間花在書本上。
自從哲華常回家探望父母,他父親的心情也變得好多了,待他妹妹和媽媽的態度也比以前好多了。原來只這麼簡單,為什麼自己從沒想過呢?他想。
在此期間,磊男忙於盤算自己應找份怎樣的工作。每天躺在醫院,實在無聊透了。其實,他想早點出院,但醫生不允許。他喝水、吃飯和上廁都要護士或健康助理幫忙,令他覺得極之不便。不過,這又令他懷著希望,希望照顧他的是凌姑娘。可惜,他總是失望的多,因為照顧他的多數是大嘴巴或健康助理。儘管如此,每天總有一兩次是凌姑娘來幫忙他飲水或溺尿的。當然,他最希望她給他餵飯,因為那將有較長的時間和她相處,可惜餵飯是健康助理的專責工作。
一天早上,凌姑娘為他帶來了一份報紙。她說是一名病人看過後給她看的,但她沒時間看,所以拿給他看。他深信她是專誠拿給他看,為他解悶的。這明顯是她對他的一種暗示,暗示她對自己有好感。他覺得很高興,這是生平第一次有女孩子主動向自己表示好感。那一刻,他決定要努力找一份好工作,為他倆的將來奮鬥。她為他攤開報紙後便離去,他很感動。雖然她是冒失鬼,但對自己卻異常細心。他小心地用腳趾翻著報紙,一頁一頁地翻著,卻看不到任何異樣。沒有任何字被圈著。他原以為她會在報紙上留下一些線索的,於是他仔細閱讀所有新聞標題,試圖找出任何一宗有關護士和病人的新聞,但沒有。只有一宗奇怪的新聞:「男友拖延婚期,店主損失二萬」,磊男從這標題上,得不到任何對案件的理解,於是仔細地閱讀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