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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i 的遊記 |
寫信給Lusi | 方籐的介紹 |
一、
初識志明的那一個晚上,我和阿文去愛河邊閒逛,阿文自顧自的去晃了,我一個人坐在愛河邊,一些柱子中間的鐵鍊上面,搖著鐵鍊,晃來晃去,自得其樂,腳底下丟著一包我的包袱,是一些換洗的衣物,那晚,雖然是夏日近秋日的當兒,卻是很涼爽的,許是在河邊,清風徐徐,很有一種詩意。
看看往來的一些人,人不算多,就一個週六而言,比起台北人是少多了。
那一陣子,我和阿文瘋狂的往高雄跑,週六或者是週五傍晚,五六點搭了飛機,就往高雄去,一個月,要去個兩三次,算是瘋了,但時時待在台北這一個盆地,如果沒有這麼調劑,怕也才真是會瘋。
我本來就是很隨意的,出來也只是走走,一向都不認為在這樣遙遠的距離下,交往能夠順利進行,連認識朋友都懶,雖然蠻多人在我面前晃蕩,但是,大部分的人還是看看之後,像端詳一件並不怎麼負擔的起的昂貴物品似的,也就訕訕的離開。
這人,我看到他已經注意了我好一會,後來,他走上前來,第一句說的話,是很出乎我意料的:「這麼遠,不可能的。」
我蠻訝異他怎麼會知道我在想什麼?而且,我一晚上,根本就沒和任何人講過話,他又怎麼知道我是從台北來的?許是我的包袱洩了底,可我丟在不起眼的地方啊?真是沒道理。
不過,也許正是他這樣的說法,讓我興起了一種念頭,也許我根本還來不及想更多,就直接的反應:「不試一試,怎麼知道不可能呢?」
「你在台北,我在高雄,太遠了。」
也就是這麼,開始了一些談話。
阿文遇到了一個朋友,說是叫
“Eric”的,本來阿文看我和他在聊天,想招他一起去太陽帝國的,但是,那一個Eric說他看起來,有一點像在混的,就不願意載他,阿文只好把我借到一邊跟我說:「小心一點,他有一點像是什麼公園幫的。」跟他約在太陽帝國,他就先走了。我不否認,這也是我看到他的第一印象,就像是一個小混混,身上穿的衣服,說不出的奇怪,當然是以我們所謂台北人的觀點來看,但正因為他們對他這樣的評價,我反而更加的不在乎,這是我體內的反叛基因發作吧?!
描述一下我面前的這一個奇怪的人吧!
他大概身高也有178左右,至少不低於175,跟我的身材比較起來,是差不多的,不過,比我壯碩多了,或者說是胖多了,我猜,他大概不只70,渾身都是肉的感覺,不過,卻不是癡肥的樣子,還算是好,只比剛好稍微多了一點肉。
阿文跟那一個Eric先走了之後,我繼續的和他聊天。
他說,我們相隔那麼遠,又不可能常常上去找你,你也不可能常常下來,他雖然這麼說,我心裡可是想著:「可以啊!每一週下來一次,雖然太貴了,兩週一次,可能還可以負擔。」也一面盤算著,機票一張是1409,買復興的9折票,也要將近1300,加減可以省一點,當時我們還不知道在旅行社可以買到便宜的機票,因為才剛剛開始下去高雄玩,算是一個探路,沒想到就碰到這樣的事情。
跟他說:「我朋友說要去太陽帝國,我跟他約了,要不要去?」
他也沒說什麼,這就開始準備往太陽帝國去。
我本來以為他是在地的高雄人,應該是蠻熟的,也不熟,還好,我出門之前,都有先做功課的習慣,拿出我準備的地址,就讓司機往中華三路去,一面走一面的找,因為不久前來過一次,大概知道地方,就在對面那一個醫院門口停下,這就過馬路。
還是依著地址找了一下,找到那一棟大樓,上去七樓,覺得他像是沒來過的樣子,但是,一進去之後,他又像是很熟,頻頻的跟裡面的一些Waiter打招呼,我也不以為意。
我們竟然比阿文他們還早到,先找了一個兩個人的位置,我本來就沒打算跟他們一起坐,坐在一個四人座位,我和他相對而坐。
剛一進去,他就先點了一首歌,不一會,就放出來了,是“月亮代表我的心“,他拉我跟他一起上去唱,我是無所謂的,太陽帝國裡面的人也不多,就上去唱,一人唱一句,也合唱了一段,感覺是很肉麻的一首歌,自己這麼唱,卻有甜絲絲的感受。
快唱完的時候,也沒注意到,但阿文他們進來了,唱完之後,才看到他和另外兩個人坐在一起,就過去打招呼,我是不喜歡那一個Eric,雖然他說得沒錯,志明看起來是很像一個混混或者是流氓,但是,這樣的以貌取人,實在蠻讓人生氣的,敷衍的互相介紹了一下,讓他一個人坐著,免得去受人侮辱。
阿文就問我:「你們剛剛在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啊?」
「嗯。」
阿文以開玩笑的口吻,一面還露出一個鬼臉,說:「好噁心喔。」
也是,才剛剛認識,不過,為什麼我心裡卻是很高興?!
回座之後,他才跟我說他的名字,寫了電話給我,我拿了紙條過來一看,上面寫的是:「志明。」
我覺得蠻有意思的,就問他:「你真的叫志明啊!我可不是春嬌。」
「是啊!高雄大概有三、四個志明吧!我也是其中之一。」
兩個人本來坐在對面的,後來,也坐到同側,志明,一面和我喝著啤酒,一面還有公關過來敬酒,敷衍的喝了一些,已經有一點醉意,就半靠在志明的手臂上,這是我的慣有動作。
志明,也不覺奇怪,就握著我的手,兩個人喝著啤酒,那一刻,我想是沒有想到什麼煩惱,會不會在一起,將來怎麼樣,都是遙遠的事情,那一刻,就是那一刻。
喝了一些酒,也沒喝完,志明真是有男子的氣魄,大口喝酒,大塊吃肉,就把杯中最後的一些酒,一飲而盡,說:「走吧!我們去三溫暖。」
我沒有反對的意見,就去和阿文說了一下,本來是和阿文一起來高雄的,這一下,卻把他放鴿子,他倒是也沒有什麼不高興的反應,也許是擔心,也許是照顧習慣了,他把Call機拿給我,作為方便連絡的工具,反正那是他的Call機,看看他在那裡,我收到Call機,在跟他連絡就好了。
其實,他也有他的打算,阿文遇到了這一個Eric,本來是想看看這個Eric能不能讓他有地方住一晚,這才跟他耗著,我也是不管的,我找到了自己的方向,走就是了。
把阿文的Call機放在袋子裡,就和志明走了,全然的沒有考慮到危險,我想,年輕的時候,總是有冒險的精神!就是真遇上什麼?難道,我還有值得人家覬覦的東西嗎?就是不覺得,說錢沒錢,說人沒人,實在是沒有什麼好擔心的,又是20多歲的人了,難道我還沒有辦法照顧自己嗎?
就是有著這樣的信心吧!二話不說的,就跟志明走了,這志明,還真的蠻大男人的,一把就掏錢出來付,也不讓我有拒絕的機會,我是無所謂的,只是,從來沒有讓男人這樣對待的經驗,覺得很新奇。
出了太陽帝國,討論了一下,還是去全統,週六晚上,全統倒真是人多,想要找一個地方睡,不要說找一個地方睡了,根本就好像到處都擠滿了人,洗好澡,好不容易看到有一間空的房間,趕緊的進去搶佔,一進去之後,也沒有什麼多餘的言語,兩個人就交纏在一起,像是最自然的動作了。
我雖然還是有一點防禦的心態,隨身帶了保險套,但是,到了緊要的關頭,還是沒有要求,不過,可能是因為他喝了一些酒?還是喝了蠻多酒?聽說他之前就已經在工地和他們那一票工人喝,「原來是作粗工的,難怪看起來這麼有江湖味,也是當然。」
因為他喝酒的關係,表現一直都不是很好,最後,我是出來了,也幫他打了出來,還好,反正沒射在裡面就好了。
兩個人輪流去洗澡,這也是一種佔房間的方式,不然一起去的話,回來,連個棲身的地方都沒有了,我先去,因為我實在是受不了身上黏黏的,剛進來沒有機會好好的看過這裡,這時,倒是看了一下,洗好澡,實在也累了,就回房間去,換志明去洗。
一直朦朦朧朧的,很想睡,但是又得等志明回來幫他開房門,敲三下的暗號一聽到,就很快的把門開了,確定是志明,就讓他進來,這就開始倒頭大睡。
一睡,就是一早,朦朧的聽到了手錶上計時的鬧鈴響了,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志明倒是已經要起來了,問他:「你要去哪裡?」
「去工地。」
「禮拜天還上班?」
「沒辦法。」
「你可以再繼續睡,中午起來就可以了。」
問他幾點,他說才六點多,我實在也是很沒力,掙扎起來,把志明出去的門關掉了之後,就要繼續睡,他倒是不忘記叮嚀我:「晚上打電話給我。」
我點了點頭,連應都沒辦法應,關了門,立刻的昏倒。
睡到11點多起來,到處都還是暗暗的,看了外面掛的時鐘,才知道是11點多了,去洗了洗澡,看了一下阿文的Call機,上面的電話號碼很有意思,我一看,本來是想回電的,拿了裡面的名片一看,根本就是全統的電話。
也沒得回電,洗了一下澡,到漩渦的浴池中舒展了一下筋骨,到大廳去看看報紙,看中午的新聞,後來,倒是不多久就看到阿文出現了,跟他打了招呼,他就開始埋怨Eric,說這Eric看起來好像蠻友善的,但還是防人的心很重,他也不願意讓他去他那住,阿文也就不想去打擾,直接的來全統睡,他來的又更晚,所以,抱怨連連,連找一個睡得地方都不容易,也是,週六這是很正常的現象,他應該比我還清楚的?!變成我還要安撫他!
這就出去吃飯,阿文說長谷世貿的一樓有一個自助餐很好吃,又便宜,我們就去吃,看了一下,真的蠻豐富的,一面吃,一面還又碰到認識的人,是阿文的朋友,就併桌吃,五個人一桌坐,邊吃邊聊,也沒有什麼利害關係,所以,也算是很輕鬆。
那某人問阿文:「你到底幾年次的啊?」
「56年次。」
我不疑有他,就很快的拋出一句話:「跟我一樣。」後來越想,越覺得不對,總覺得阿文沒有那麼年輕的!他退伍都好多年了,還是我們的北竿弟兄呢?也不好問,就打哈哈過去。
又去把高雄的幾間百貨公司,大統、大立都逛了一下,晚上,時間差不多了,也就到機場去等飛機,差不多9點吧!已經劃好位置,進去等上機,趁空打了一個電話給志明,志明說:「你怎麼不早一點打來,我等電話等了一晚上,早一點還可以去送你。」
就是不要你來送,結果,時間也差不多了,就草草的結束,趕緊的進了登機門,志明讓我到家打電話給他,我說:「太晚了,不要打。」
最後兩個人僵持了一下,他說他打給我吧!
上了飛機,阿文問我:「不會想留下來嗎?」
「不會,要來再來就好了,又不是不能來了。」這也是我的個性,不拖泥帶水。
到機場,飛機降落了之後,和阿文各自的回家,我本來就把機車停在機場附近的民權東路上,騎了車,就回家,剛剛進門,一個電話響,是志明,真是厲害,我才剛到家。
「時間抓的真準,我才剛剛進門。」
這就開始絮絮叨叨的聊天,志明承諾一週打三次電話給我,大概是晚上的7點以後,禮拜一、三、五吧!我當然是會等在家裡接電話的!
因為也晚了,都將近11點了,第二天,志明是要早起上班的,就催促他去睡覺,沒說什麼,但是,滿滿的滿足的感覺,已經充塞我的心裡。
二、
說起志明,其實,剛開始的時候,我並不是喜歡,也沒有不喜歡,半是賭一口氣吧!志明說不可能,越是不可能的事,我越是有挑戰的欲望,阿文也不看好,那一個Eric更加明白的表示這一個人是在混的,種種因素加起來,促成了一個開始。
但,和志明開始之後,卻發現他這一個人不是全無優點的,很多小地方,很讓人有窩心的感覺,雖然大處很大男人主義,我卻很享受這樣的呵護,一向都是靠自己隻手遮天的,難得也有人可以靠!我是沒想到這樣的大男人,也可以有一些小心思,這一些心思,是連我都不會去做的,志明,卻是很用心,第一天認識的時候,他從全統先走了,我和阿文中午出來的時候,我在鞋子裡發現了一張名片,是一張皺皺的Possible名片,可能,不是不可能!也沒有看,也沒有丟,反射性的把那一張皺巴巴的名片,Possible,收到了皮夾裡面,晚上,回到家,整理夾子的時候,才發現了這一張東西,看了一下,正面,是一間Bar的名片,Possible,翻過來的背面,上面寫著:「晚上,到家打電話給我,明。」知道是志明寫的,真看不出來,感覺上這麼粗枝大葉的一個大男人,也會有這麼細心的地方。
雖然電話也接到了,後來,才知道,他從傍晚開始,打了好幾個電話,我一直都不在,當然不在,因為還沒到家,我還大意的認為,“他是運氣好“。
沒有運氣的。
一向都得努力。
只是努力的多少。
這是第一天的一通電話,說是一、三、五會打電話給我,第一天的週日,隔日,就是週一了,其實,本來並不是這麼打算的,但是,一天天講電話的時間都是沒有節制的,也不是辦法,無論是他是我,都是負擔不起的,後來,就變成了一個默契,一、三、五講電話,不超過20分鐘。
每每遇到一、三、五的時候,總是很乖的,在家待著,也是為了接他的那一個電話,他總也是很準時的,在七點或者是九點整點剛過的時刻,電話響起。
那一種接到電話之前期待的心情,和接到電話之後,滿足的感覺,是很滿的,這也促使我每每早早的守在電話旁等待,剛開始的時候,也聊著一些大家都會講的話吧!
如果說人生是一齣戲的話,在這樣的一齣戲中,我努力的把屬於我的角色,恰如其分的扮演著,在和志明的戀愛,如果你稱之為戀愛的話,我也是一樣的扮演我適切的角色。
那一段時間,雖然,Eric放暑假在台北,但是,他約的時候,我也是跟他說:「我要等志明的電話。」也不會有想要往外跑的念頭,一段時間,就是沈浸在想像志明的生活中。
接到志明的電話,次次聊的話題,算是都有一些進展,剛開始,總是一些互相傾慕的問候。
「我很欣賞你。」
「我也是啊!」
或者是一些疑問:「雖然現在剛開始的時候,好像很熱切,但不知道會不會隨著在一起時間久了之後,這樣的感覺,也就淡了?」這好像是我一向的擔心。
志明當然是安慰:「不會啦!」
也會有一些奇異的意外。
像是有一天談到婚姻的問題,就是一個觸動機關的話題。
「你以後會不會結婚?」當然是我問志明,我自己,是很確切的不會結婚的,家裡,也沒有逼婚的壓力!
「應該會吧!」
這也是很可能的一個答案,但是,我聽了之後,反應就蠻激烈的,不禁就覺得很難過,一時,眼眶中充滿了淚水,只差沒有號啕大哭起來,只是讓淚水在眼眶裡轉啊轉的,並沒有流下來,一面問他:「那你是要我怎麼辦?我們在一起還有什麼希望?」
志明,當然,也就只能安撫我:「不一定啊!而且還早,至少也是30歲以後的事情,家裡,沒辦法的。」
這樣的回答,並不能給我一個安定承諾的答案,也不能破涕為笑,那一通電話,就在這樣有一點擔憂的氣氛中,不歡的落幕了。
後來,我並沒有再提起這樣的一個話題,既然這是一個問題,我將問號放在心裡,也就得了,反正也並不可能有什麼解答,多提無益。
也跟朋友提起這樣的情況,總是形容的很有趣,像我的眼淚不由得就噗嗤噗嗤的落了下來,這樣的擔憂,倒是沒有讓人知道,朋友,總覺得,我和志明,還是甜蜜的,在我的心裡,一個大大的問號,已經畫下。
不過,我還是適切的扮演我的角色。
一日,他打電話來,說他在工作的時候,金屬屑屑跑進了眼睛裡面,去看了醫生,不過,眼睛還是很痛,早早就回家休息,我聽了,也是很難過的,眼眶不覺就紅了,聲音,也嗚咽了起來,跟他說:「要好好的小心自己的身體。」
他大概也聽出來我的難過,趕緊的換了一個話題,說他和同事相處的一些有趣的事,我雖然聽著這一些趣事,眼睛前面,不斷晃動的影像,卻是他在工地裡,搬著一條條很粗很重很長的電纜,切割的時候,不小心有金屬屑飛出,弄到他的眼睛,好難過,好難過。
不知道是我天性就比較多愁善感?還是,在戀愛中的人,特別容易感動?去看看電影,看看電視中的影集,眼眶,也是很容易就滿眶的淚水,有一種氾濫的感覺,不過,我盡情的享受這種濫情,兩週的四五通電話之中,已經有了不知多少的感動!
不過,已經從最初的等待的心情,開始有一點動搖,每當Eric來約我出去的日子,不巧也是他要打電話來的日子時,就會開始飄搖,不知道是該在家裡等待?或是赴Eric的約?
當然,也有一個折衷的辦法,就是,跟Eric約的稍晚一些,接了志明的電話之後,再出門去玩,我也不隱藏我的行蹤,也跟志明說。
一週不見,我還覺得很正常,兩週見不了一次,只憑著電話,是有一些勉強!要是一個月都見不了一次,我鐵定是沒辦法忍受的,這樣的遠端戀愛,本來就是很難忍的。
志明的電話倒還是準時的打,只是,我的心情已經開始浮動,不知道戀愛中的人,怎麼有辦法抱著電話講那麼久?雖然我自己也一樣,講完了,往往腦袋是一片空白,根本也記不起來剛剛講了什麼東西?這也是戀愛的一個基本症狀?
三、
本來志明也有提到要來台北看我,但是,常常假日都要工作,根本抽不出這幾日的空檔,也就變得只是說說,從第二週邁入第三週的時候,我已經開始不太耐煩了,覺得這樣的遠距離戀愛,真的是一種煎熬,已經快要放棄了,但是,好像又沒有那麼順利的可以如願。
阿文,那時,也和一個小朋友在談戀愛,是大為,不是David喔!他每一次見到我們,都不住的提醒我們,因為,我也常常搞混,甚至,就蠻喜歡叫他David,大為,David,根本就是沒有什麼差別的,至少,我是這麼覺得,但當事人,有他的堅持。
也很巧的,我們三個人又是遊興大發,就決定下去台南、高雄混個幾天,這時,Eric已經開學回學校去了,Arthur和小三膩在一起,我也樂得和阿文、大為下去走走,也因為是臨時決定的,志明前兩天週三打電話來的時候,還不知道,但是,週五的下午我們就出發到台南了,也接不到他晚上的電話,心裡想著:「沒關係,有緣,就找的到,找不到,也沒關係,反正和他們一起混。」
這就坐了統聯還是公路局的車子,一路的下去台南,不過,不知道是年紀大了?還是真的路途遙遠,雖然我和大為坐在一起,一路聊天,但是,坐到台中的休息站下來,已經是全身酸痛,發誓,真的是發誓,再也不坐這麼長途的車子,下一次,如果還有下一次的話,鐵定要搭飛機,回去的時候,當然是搭飛機。
雖然非常痛苦的,還是到了台南,阿文本來就是打算來投靠朋友的,到的時候,已經是將近11點了,打電話把朋友找出來,就吃吃東西,本來來台南,就是打算要去沒去過的Bar走走的,當晚,就去阿魯巴,人並不是很多,可能是不是週末的關係,我叫了一杯長島冰茶,不過,調的非常的濃,一杯,還沒有一杯,半杯,就已經快昏倒了。
大為,也叫了一杯,也喝了一點,就覺得太烈,也不怎麼喝,阿文,一向是不喝酒的,就叫了飲料喝,那一個朋友,雖然聽阿文談起好幾次,但是,第一次見到,是明展,我是覺得蠻不好意思的,不但要讓他帶我們到處的玩,還要打擾他,住好幾日。
也沒有呆的很晚,反正沒什麼人,這就回家睡覺,第二天,是週六,一早起來,還有安排,去逛億載金城,一路走到安平那裡,當然是騎車,我騎一台,他們跟在後面,到處的去吃,有一家很好吃的虱目魚湯,當作早餐,轉了個彎,就是一家很有名的蜜餞店,也就這麼走走玩玩。
吃了不少東西,但是,還是用力的繼續吃,也不覺得餓,也不覺得飽。
我就有這一個好處,要出去玩的時候,就把心裡的一切都放下,這一會,連志明都放下了,好好的盡情的玩我的。
下午,去市中心的一間店,有一點像是三商百貨那一種的小百貨店,裡面倒是什麼都有,明展他們店,也在那裡擺了一個小攤位,就去串門子,晚餐,也就在附近吃,到了時間差不多的時候,我開始打電話給志明,要跟他說我下來台南的事,看看要不要約了見面?因為他們一行人等,覺得台南的Bar不是很好玩,打算晚上,又是週六,要去高雄的Bar玩,我當然要找一下志明,看看他在不在?順便約了。
連續的打了幾通電話,不是沒人接,就是他家裡的人接的,我都打得很不好意思了,只好算了,當做是無緣吧!就跟他們去高雄玩。
差不多9點多10點,我們也就從台南,一行人等,擠了一部車,這就往高雄去,我這人有一個好處,身上總是帶了一些需要的東西,雖然把包袱丟在明展台南的家裡,身上的這一些東西,也足夠我可以回家了。
這是天性吧!時時都做了要落跑的打算?!
週六,照例是Bar一個很忙碌的晚上,我們去的時間又已經晚了,本來說是要去太陽帝國,進去一看,一票人,擠的要命,連坐的地方都沒有,就算了,就去男人故事,人倒是不多,找了一個位置就坐了下來。
男人故事,算是混合的Bar,來的客人就是有男有女,不像太陽,男客是比較多的,我們一行人等,坐了一下,就有公關過來招呼,其中一個男生,長得還蠻不錯的,雖然也是圓鼓鼓的,但是,卻不是癡肥,蠻有肉的樣子,算是適當吧?!
我對他是有一點意思,但他對阿文比較有意思,故意的一直耗在阿文的身旁,我都一直擔心大為會翻臉,還好,大為也算是見過世面的,並沒有發作,只是,喝過幾輪之後,他也就坐不住了,我是想要出去走走,一面逃酒,就把他們丟著,說要去公司逛一逛,這男人故事,其實就是在愛河旁邊不遠,我雖然不是很熟,但大概的也知道方向,大為,大概也是蠻受不了的,就和我一起去逛了。
走出男人故事,我就問他:「那公關那樣,你沒生氣吧?」
「也沒什麼好氣的,該你的,就是你的,不該你的,強求也沒用。」
是蠻高興他能想的這麼豁達,兩個人,就沿著河,往公司走去,其實,真的已經很近了,繞出去,沒一會,已經到了公司的尾巴,剛開始,兩個人一起走了一圈,就分開來逛。
我還是一樣的,找了一個地方,是在路燈下面不遠,沒有坐在鐵鍊上面搖,但一腳踩在一條鐵鍊上,一面搖晃,一面靠著一個石柱,就這麼看著來來往往的人。
不知道該說是巧合?還是命運?
呆了一會之後,就看到一個很像是志明的人在那裡晃?他好像也不太敢認我,後來,才終於走過來,我一看,果然是他,他也很訝異的說:「你怎麼會來?我打電話找你,你都不在。」
「我打電話給你,你也不在。」
是啊!本來昨天打電話給他,他是不在,從台南要來高雄的時候,他還是不在。
「今天下班比較晚,他們又拉著我喝酒,弄到現在。」他解釋,我其實是不太在乎的。
不過,後來他又做了一個畫蛇添足的解釋,就讓我更起疑竇!
「我平常是不來公司的,今天是因為心情不好,找你又找不到。」
其實,這樣的解釋,是蠻多餘的,我不在乎,我也沒限制你的行動,這麼遠的距離,想要管,大概也是管不了的,還不如大大方方的不在乎。
「我又沒說什麼。」
「你每一次看到我的時候,都是喝醉的。」他不好意思的解釋。
他一直想要我和他走,當然也是無可無不可,但是,總得回去跟他們說一聲,跟大為打了一聲招呼,也介紹了志明給他認識,這就帶志明回到男人故事,一面跟阿文他們介紹,志明有時候的一些動作,倒真是令我蠻訝異的,他會一個一個敬酒,一個一個握手,跟他們說:「謝謝你們的照顧。」當然不會是說他,說的是我吧!
知道志明的手是粗粗的,但是,阿文後來把我拖到一邊,小聲的跟我說:「我們好像看錯他了,好好的把握吧!」不過,他也說他的手很粗,真的是做粗活的手!
我也交代了一下,跟阿文說,如果我沒回去台南找他,就幫我把包袱帶回台北,我再去找他拿。
這就和志明離開了男人故事,也沒有什麼地方可以去,還是去全統,這一晚,志明騎車,不過,他是醉了的,我不讓他騎,雖然路一點也不熟,但是,在志明的指路之下,七轉八轉,也就看到了漢神百貨出現,這也就近了。
在門口把機車放好,這就進去,一樣的步驟,洗洗澡,找地方睡,不過,這一晚,人更加的多,又晚了一些,找不到任何的房間,只好,找了一個雙層床的上層,雖然偶爾會有旁邊一些人的干擾,但是,志明還是保護著,一一把那一些多餘的手阻擋住。
也許志明又更加的醉了?所以,表現並不是很好,但是,我很喜歡志明那一雙粗繭的手掌,在我背後摩挲的感覺,雖然是很粗的砂紙,但是,可以呼喚我深層的靈動。
聽起來很玄,但真的就是這樣,也許也算是一種被虐待吧。
因為志明酒醉了,他一直沒辦法勃起,就玩弄我的,最後,還讓我進入他,我是不在乎的,其實,我是很在乎的,雖然,我希望對方是很大男人的,但也希望我們是平等的,在性的上面也是一樣,我不會要求要進入,但是,對於絕對反對的人,我是很不能接受的,既然你可以進入我,為什麼不能接受我進入你?這是原則問題。
志明,在這一個問題上,倒是獲得了加分。
這一晚,一直也就睡到了中午,隔日,週日下午,志明說他有事,要去幫他媽媽繳會錢還是什麼的?我也不想知道,就不管,讓他送我到高雄火車站,他等我坐上車之後,他才走。
我蠻為我驚人的天賦自豪的,雖然去明展家才住了一晚上,竟然可以憑著一點點的記憶,就循線的找到那地方,而我,對台南,根本就一點也不熟,找到明展家的時候,他們剛剛煮好東西,正要吃,我敲了敲紗窗,他們也蠻訝異的,不過,阿文已經見怪不怪,我總是可以達成一些不可能的任務吧!
一面吃,一面把昨天晚上的情況跟他們說了一下,大為,說他本來還蠻欣賞志明的,但是,因為他被我進入的這一件事,他就覺得大打折扣,所以說,每一個人有不同的價值觀,真是一點都不錯,在這一點上,我是比較西化的,大為,有那一種傳統中國女人的思想。
下午,到高雄小港,搭飛機回家,這一週的假日,又是尾聲。
四、
當志明與春嬌的這一個話題,已經被眾人嘲笑無數次之後,這志明,終於要出現在眾人的面前了,離我們上一次在高雄的見面,也又是兩週了,兩週,好像是我能容忍的最大限度,不見面的限度。
知道志明要來台北,當然是有一點高興,當晚,早已經和他們,所謂的他們,不但包含了阿文、Eric、貞如、大為,連已經好久沒見的Arthur、小三,都會出現,Eric的一個朋友景山,也赫然在列。
我和Eric約了在愛情萬歲的門口見,就去接志明,不知道是我遲到了?還是志明早到了?載他到愛情附近,把車停好之後,跟他一起去吃晚飯,也是草草了事。
到了愛情門口,Eric在等我們,這就下樓去,一堆人都已經到了,就先介紹一下,除了阿文、大為,是已經見過志明的了,其他人雖然每每講起志明春嬌的笑話,卻是第一次見到正角的。
志明還是一向很熱烈的跟每一個人握手,我倒蠻欣賞他這一點的。
雖然我們已經認識了一個月,我覺得,我根本就不是很了解他,甚至該說,一點也不了解,阿文問過我:「你有打算讓他到你家住嗎?」我們都把這一點認為是一個感情很大的進展。
「還沒有。」我覺得,在這麼不了解的情況下,這樣貿然的行動,是有一點冒險,雖然我也不在乎冒險,但沒有必要。
志明這一次上台北來兩天,他說他把行李,也只是一個小包包,放到了國防部旁邊,就是以前他當兵待的單位,他說他是在總統府當憲兵,看他的身材,我是一點也不懷疑的,所以,他跟那邊的一堆軍官也認識,何況,他退伍也不久,還有一些士官是認識的,把行李丟在那裡,很自然。
我當然不疑有他,不過,也不是完全的相信他,他並不像以前認識的一些人,有一些很單純的人,剛剛認識,就急於要證明他自己的身分,不知道是基於一種誠實的心態?還是只是要證明自己?拿出身分證或者是駕照來證明這就是他,但是,志明並不是這樣的一個人,我跟他交往一個多月,對於他的一切,都只是從他口中說出的,一點旁證也沒有,我當然有一點想要證明一些什麼的!
在他身上摸來摸去,當然是可以摸到一個皮夾,以為裡面加減至少有一張駕照什麼的,總是一個騎車的人,連這樣的東西都沒帶,實在是蠻不合常理的,但是,打開一看,就是什麼都沒有的,只有一張他當兵時的照片,我就自然而然的沒收了,當然,一切都是在他面前進行的,我不必做那種背後的事情。
問他:「連駕照都沒帶嗎?」
「放在包包裡。」就是那一個丟到國防部的包包嗎?
也只好算了。
看他眼睛一直到處的瞄來瞄去,我不知道他在看誰?但是,大概是景山吧!就故意的問他:「你看上那一個人了?我幫你去牽線。」說得好聽是牽線,根本就是拉皮條,我是不在意的,我喜歡一切都在我的控制中,就連丈夫的外遇也是一樣的,如果他喜歡,我寧可我知道他喜歡的是誰?而不願意他背著我搞。
可惜志明好像並不是這樣的一個人,雖然他的眼睛一直在景山的身上打量,嘴巴裡卻說:「沒有啦!」還好他沒說:「我只喜歡你。」之類的話。
景山坐在我們對面隔了幾個座位,看到這樣的狀況,我當下就把景山招過來,挪了一個位置,讓景山坐到我和志明的中間,一面說:「過來坐。」
志明雖然一直表示不要的樣子,可他一晚上問我的竟然是:「大番在哪裡?」
「就在台北車站旁邊的台汽西站對面樓上。」
「哪裡?」
「不是很好找,這樣說你也找不到,要去我帶你去。」
當景山坐過來之後,我就把景山的手,牽到志明的手上,讓他們好好的談談,不過,志明說:「不要這樣,你再這樣,我要生氣了。」
我是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不過,突然之間,我成了眾矢之的,Eric和Arthur都覺得我做的太過分了,Eric跟我說,他說志明很不高興,因為我這樣對他,這樣對他,怎麼樣了?他難道真的沒有想要的心嗎?我看只不過是姦情被我戳穿的難堪罷了。
志明和Eric去上了廁所之後,Eric跟我說:「志明說他先走了。」
我是沒想到他會來這一招的,也許,我本來就是料定他一定沒地方可去,才盡力的壓迫他?這一下,倒被反將一軍。
志明說他要去坐統聯,連夜就回家,不過,我猜他一定是去大番了,也這麼跟Eric說,Eric已經覺得我蠻不可理喻了,問我說:「你不去追他?」
「去哪裡追他?他一定去大番了。」
「他說他要去統聯坐車回高雄。」
本來也真的是一點都不想去追,不過,Eric一直要我去看看,我就勉為其難的說:「我去看看,如果沒找到的話,就回家了。」
這也就真的騎車出去找,從忠孝東路上的統聯站找起,沒看到,又去承德路上的兩個站看了一遍,也都沒有,我可是仁至義盡,也就回家。
許是我無情無義吧!並沒有因為這樣,一晚上就睡不好,我還是安心的睡得非常好,一直睡到隔日的中午起床,週日下午一點多,接到了志明的電話,我當然第一句話就問他:「你現在在哪裡?」
「在家裡。」
「你已經回高雄了?」
「昨天晚上坐車回來的。」
「你真的在家裡?」
志明顧左右而言他:「你下午有沒有空?出來好好談一談?」
那時已經一點多了,我兩點半和一群朋友約了要去唱歌,當然是不行:「不行,我已經和朋友約了唱歌。」
這也才想到,他不是回高雄了?就問他:「就算我有空,你也在高雄啊!」
「我可以坐飛機上來,一會兒就到了。」
可是我不行,我已經有事,而且,本來還沒有很有疑問的,這一下,倒真的啟我的疑竇,聽起來,那電話裡的聲音,非常的嘈雜,竟像是某一個我很熟悉的地方,本來還要繼續的講,這一會,電話好像也到時間了,自動的斷了,我當然更加的懷疑,有什麼地方的電話,聽起來像是家裡?但是有嘈雜的人聲?而且,有三分鐘的時限?
想了一下,我覺得,或該說,我已經定罪,他是在大番。
我並不在乎他是不是在大番,我甚至不在乎他和別人發生關係,但是,他犯了一個我絕對不能容忍的錯誤,就是“欺騙“,他在大番,他可以說他在大番,他說他在家裡,家裡的電話會三分鐘自動的斷掉?!
電話斷掉之後,我本來倒還真的有一種衝動,要打一個電話到高雄家裡找他,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在家?想一定如我的想像一般,反正他已經被定罪,我覺得蠻不必多此一舉的,就算了,其實,也可以打到大番去找他,如果他在的話,雖然不定接電話,但接了,他就毀了,也沒實行。
在我的心裡,他已經犯了死罪,我就是法官。
也許我並不能確定他是在那裡,但是,我有很強的直覺,覺得他在大番。
我還是依舊的過著我的日子,到了時間,我就出去赴我的約會,那一天和軍中同僚的聚會,倒是很難得我又喝了酩酊大醉,算是一種發洩吧。
五、
志明並不是沒有想要解釋,我也並沒有一接到他的電話就摔掉,還是耐心的聽了他的說法。
「那禮拜天那一天,你到底在那裡?」我還是要知道他究竟態度是如何?
「在高雄家裡啊。」謊言,一旦說了出口,就必須堅持到底,不然,豈不是立刻就被戳穿?!
「可是我聽電話的樣子,不像是在家裡打的。」我本來甚至想說:「我後來打去家裡找你,你也不在。」但是,既然說謊是我反對的,也不能用這樣的方式達到驗證的目的。
其實,讓他有解釋的機會,並不表示我的判決會有所更改,我只是在等待,等待他承認自己的謊言罷了,但是,他也是那一種抵死不承認,反正,既然已經說謊,他就會覺得,打死不承認,會是最好的策略。
卻沒有想到,也許,我早就已經知道事實。
雖然我並不相信他的解釋,雖然我也想要有一個繼續的機會,但是,我的理智卻不讓我繼續,也許理智過多對於感情是一種傷害,對我而言,卻是無法避免的結果。
這一件事,算是一個落幕,就在我生日的前夕,很有意思的一種結束。
就當我認為這一件事已經結束了之後,過了一陣子的某日,從Eric的口中,傳來了一句話:「景山說他週日那一天在大番看到志明。」
這也引起我們的一番討論,阿文認為景山不應該告訴我,我當然覺得我應該知道事實,也許阿文的態度反應了一個現實,沒有人願意承擔別人分手的罪過惡名?但是,卻沒有想到,保護朋友是不是才是我們應該做的?也就難怪每每丈夫外遇,妻子,永遠是那最後一個知道甚或者是永遠不知道的人,蠻不贊成的。
雖然這一件事對我而言,已經下了定論,但一旦知道真相的時候,總還是有一點酸酸的,我對於真相,總是有自己的看法,這一次,證明我是對的,就是錯的,也錯了。
志明也許認為我冷靜一陣子之後,可能還有一線的希望,一個多月之後的某一天,他又打了一通電話給我,這一次,倒是坦承不諱,說他那一天,確實是在大番,我就問他:「那時候為什麼說你在家裡?」
反正總是騙人理虧,他也沒說什麼,只是不好意思的笑著。
我又重申了我的原則:「記不記得我們剛剛認識的時候,我跟你說過什麼?」
他當然應該記得,只有「嗯!」的一聲當作是回應。
我說:「如果你欺騙我,或者是出手打我,那無論事後你怎麼要求我原諒,都不可能。」這是我的基本原則,其他的事情,都可以原諒,外遇,我也不在意,但是,我希望知道事實的真相,雖然,真相往往是很傷人的,旦我寧願。
雖然我本來以為,他比較可能犯的,會是出手打我,最後,卻是欺騙。
志明的一段,到此,算是真正的落幕,後來,也不是沒有再遇見他,也不是沒有接到他的電話,我已經不太知道,該用什麼態度去面對他,不過,知道的是,就算曾經有過一點點的愛戀,也早已經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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