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筆者於2008年11月8日向Mensa Hong Kong所作演講的整理稿
曾有語言學家說,世界上的語言就像一座宏偉大廈內的不同房間。如果一個人只懂得一兩種語言,那就等於他 /她在一生中只到過大廈中的一兩個房間,從來沒有見過其他房間的佈置和裝飾,豈不可惜!本文將借助當代 「語言類型學」(Linguistic Typology)的研究成果,帶領你經歷一次「語言奇趣之旅」,一睹這座宏偉大廈內 其他房間的別緻風光。
首先從我們已住慣的房間-漢語(即俗稱的「中文」)和英語出發。對於很多自小就學習兩文三語的香港人來說 ,漢語與英語之間無論在文字、語音還是語法方間都存在著千差萬別,似乎代表著人類語言上的「兩極」。現 在先讓我們看看漢、英語有哪些差異,其實比較兩種語言的異同本是一種專門的學問,稱為「對比語言學」 (Contrastive Linguistics)。筆者在這裡只是粗略地指出漢語和英語之間一些顯而易見的差異,以作為一個引 子,無意對這兩種語言作出全面的比較。
漢語和英語最顯而易見的差異在於兩者所採用的文字系統:前者採用以「形聲字」為主的音節方塊文字
,而後者則採用音素拼音「雞腸」文字(註1)。「音節方塊字」這個名稱包含兩個概念:「音節
」和「方塊」。在漢語中,幾乎每個「字」(Character)都對應著一個音節(Syllable)(註2)。以「香港」為例
,由於這個詞有兩個「音節」,所以就寫成兩個「字」。英語的情況與漢語截然不同,英語只有「詞」(Word)
而沒有「字」的概念,每個詞不一定對應著一個音節,例如「香港」在英語中可寫成"Hongkong",這是一個詞
,但包含著兩個音節。
接著讓我們看「方塊字」與「雞腸字」的差別。借用幾何學的術語,「方塊字」就是把文字的部件(包括部首、
筆劃、字母等)排佈在二維空間上,例如漢語的「品」字就是把三個「口」字排成一個三角形;而「雞腸字」則
是把文字的部件排佈在一維空間上(可以橫排或直排,可以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請注意儘管大多數拼音文字
都表現為「雞腸字」的形式,但這不是絕對的,也有一些拼音文字(例如韓語)採用「方塊字」的形式。其實,
我們完全可以設想把英語寫成「音節方塊字」的形式,例如把"Hongkong"寫成以下模樣:
有關漢字的其他問題,請參閱拙文《漢字優劣論衡》。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何謂「音素拼音」。拼音文字大致上可分為兩種:「音素拼音文字」和「音節拼音文字」。
以下讓我們以"McDonald's"為例,看看俄語和日語如何拼寫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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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文跟英文一樣是「音素拼音文字」,每個字母大致上對應一個音素(Phoneme)(註3),因此原則上可以把 "McDonald's"逐個字母轉寫成相應的俄文字母(請注意俄文的招牌在"M"和"c" (俄語須寫成"к")之間加了一個 "a"以方便發音)。日文則是「音節拼音文字」,每個字母(日語中稱為「假名」)對應一個音節,因此在拼寫方 式上跟英文很不同。根據上面右圖,"McDonald"拼寫成日語的六個字母(圖中招牌的第一行,請注意日文的招牌 沒有拼出"s"這個音),讀如"ma-ku-do-na-lu-do"。跟英語比較,我們看到日語可以用一個字母"ナ"代表"na"這 個音節,而英語(以及俄語)則須用兩個字母。可是,由於日語的音節沒有「韻尾」(Coda),在拼寫英語的「複 輔音」(Consonant Cluster)時便較為累贅。例如對於"ld"這組複輔音,日語用了兩個字母"ルド"來拼寫,結果 讀成兩個音節(讀如"lu-do"),而英語的這兩個輔音本來只是"nald"這個音節的一部分。
除了文字上的巨大差異外,漢、英語在語音上也有很大差別。在音節的構成方式上,漢語(這裡指普通話)非常 簡單,如果不考慮「兒化韻」,那麼可以概括為以下格式(以下用「漢語拼音」拼寫):
其中[ ]代表可以不出現。從以上格式可見,漢語絕對不會出現「複輔音」的情況(請注意漢語拼音中的"ng"對應
於輔音/ŋ/,不是複輔音),因此漢語可以全部列出其可能有的音節。反觀英語,情況就複雜得多。英語「複輔音
」的複雜程度是全世界少有的,最多可以有多達四個輔音連在一起,最常被人引用的例子是"sixths"這個詞,其
中"xths"包含四個連續的輔音(惟請注意,在這裡"x"是對應著兩個輔音/ks/,而"th"則對應著一個輔音
/θ/)。英語的「複輔音」不僅長,而且沒有甚麼規律可循,因此英語無法列出其可能有的音節。
除了音節構成上的差異外,漢、英語在音素分佈方面也有很大的差異。漢語有「送氣/不送氣音」的對立,而
英語則有「清/濁音」的對立,這導致中國人誤以為兩種對立是同一種對立,因而很難發得準英語的「濁音」
。在香港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把英語的「濁音」當作「不送氣音」讀,而且這是極難察覺的(有關這方面的問題請
參閱拙文《香
港人的英語發音問題》)。此外,漢語的「聲調」(Tone)與英語的「重音」(Stress)也大異其趣,各自成為
英語人學漢語和漢語人學英語的其中一個難點。
以上提到的文字、語音問題都是一些顯而易見(或聽)的表層現象,較易為人覺察,因此以下筆者將主要討論較
深層的語言現象-語法/詞匯。在語法/詞匯方面,漢、英語無疑有極大差異。對於中國人來說,最直觀的感
覺就是漢語語法「簡單」,而英語語法「複雜」。每個學英語的中國學生自小就要「艱苦」地死記硬背各種「
代名詞賓格、屬格形式(註4)」(例如"I-me-my-mine")、「不規則名詞複數」(例如"child-children")、「不規
則動詞過去時、完成分詞(註5)」(例如"go-went-gone")、「不規則形容詞比較級、最高級」(例如
"good-better-best")、「不規則方式副詞」(例如"good-well"),以及似有規則,但實際要靠死記的「構詞法」
(Word Formation)(例如"explain-explanatory-explanation")。此外,還要學習各種句型變換規則(例如「肯
定句變否定句」、「陳述句變疑問句」、「主動態變被動態」等)。
不過,以上這些其實還只是一些「低層次」現象,英語語法/詞匯的真正難點乃在於其異常豐富的「習語」
(Idiom)方面。英語的「習語」包括「短語動詞」(Phrasal Verb)(例如"turn down"、"come round")、「短語
介詞」(Phrasal Preposition)(例如"up to"、"by way of")等,有人曾用「浩如煙海」來形容英語「習語」的
數目,可見其數目之龐大。但如要掌握地道的英語,學習這些「習語」卻是必不可少的。說到這裡,其實漢語
的「習語」(四字「成語」佔了其中絕大多數)跟英語比較也不遑多讓(「不遑多讓」本身就是不常見,因而較「
難」的習語),因此從這方面看,學漢語絕不比學英語容易許多。
既然漢、英語有如上的巨大差別,那麼這兩種語言是否處於語言「光譜」上的兩極?根據「語言類型學」的研 究,世界上的語言大致上可分為「分析語」(Analytic Language)和「綜合語」(Synthetic Language)這兩大類型。下表總結了這兩大類型的區別:
分析語 | 綜合語 |
---|---|
上表第一行是「分析語」和「綜合語」的標準定義,「語素」是指最小的意義單位,而「詞」則是可獨立使用 的最小單位。「語素」可分為兩種:「自由語素」(Free Morpheme)和「粘著語素」(Bound Morpheme),前者可 獨立使用,後者不可。因此,「自由語素」本身可以獨立成詞或成為「詞根」(Root),而「粘著語素」則必須 粘附於詞根,體現為各種「詞綴」(Affix)或「內部屈折」形式(詳見下文)。試看以下世界語(Esperanto)詞(在 下例中,"-"是為了闡明詞的內部結構才加上去的,代表「語素」之間的間隔,在實際書寫時無須寫出這個符號 ):
上面這個詞包含六個語素,其中"Esperant"是「詞根」,體現這個詞最基本的詞匯意義;"-ist"和"-in"是「構
詞詞綴」,表達附加的詞匯意義;"-o"、"-j"、"-n"則是「語法詞綴」,表達各種語法意義。
從上述標準定義可見,「分析語」和「綜合語」的最重要區別是,前者是每個詞承載著較少意義單位(包括詞匯
意義和語法意義),而後者則是每個詞承載著較多意義單位。除此以外,「分析語」和「綜合語」還有其他區別
,以下逐一細說。
如前所述,「分析語」的每一個詞承載著較少意義單位,最極端的「分析語」一般稱為「孤立語」
(Isolating Language)(註6),這類語言基本上是一個詞只承載一個意義單位,幾乎完全沒有「合成詞」
(Compound Word)(即由多個「語素」組成的詞)或「形態」手段。從這一方面看,漢語是一種「孤立語」。不過
漢語也有「合成詞」(例如「國家」這個詞便包含「國」和「家」這兩個語素),也有一些「形態」手段,包括
「詞綴」(例如「阿公」中的「阿」、「石頭」中的「頭」)和「內部屈折」手段(詳見下文),因此還不是最極
端的「孤立語」,據說越南語在「孤立性」方面較漢語更極端。
由於「分析語」的「形態」手段不發達,因此便要使用「詞序」來區別意義,因而「分析語」的「詞序」也相
對固定,請看以下的英語例句:
在上句中,"eat"與"live"所處位置不同,便造成意義上的巨大差別,搞混了便會「人」("eat to live")、「 豬」("live to eat")不分。漢語的情況便更明顯,利用「狗」、「放」、「屁」這三個詞我們可以構造以下三 組合語法且有意義的表達式:
請注意以上三組表達式不僅意義不同,而且結構迥異。「狗放屁」是一個完整句子,描述一個事件;「放屁狗」
是一個名詞短語,描述一隻狗;而「放狗屁」則是一個動詞短語,描述一個行為。
從以上例子可見,漢語和英語在「詞序」相對固定這一點上是共通的,因此同被歸入「分析語」的範疇。儘管
漢、英語存在千差萬別,但當我們把這兩種語言跟世界上其他語言作比較時,便會發現兩者的差別其實並不如
想像中那樣巨大。下圖顯示漢、英語在語言「光譜」上的位置(請注意下圖不是按比例繪製):
除了「詞序」外,「分析語」還廣泛使用「虛詞」(亦稱「功能詞」)。一般來說,「虛詞」包括「代名詞」 (Pronoun)、「限定詞」(Determiner)、「助動詞」(Auxiliary Verb)、「介詞」(Adposition)、「連詞」 (Conjunction)、「助詞」(Particle)(註7)以及部分「副詞」(Adverb)(不包括從實詞派生而來的副詞,例如英 語的「-ly副詞」)等。這些詞不像「實詞」(Content Word)那樣表達事物、事件、性質或狀態,而是表達各種 語法語義關係。試看以下廣州話例句:
上句包含三個名詞:「黃毓民」、「曾蔭權」和「蕉」,在這句中我們要借助介詞「向」來表達動作「掟」的 目標,而不能單靠為這三個名詞排序來表達句意,例如以下句子便是不合語法的(在語言學中,"*"號代表「不 合語法」或「不可接受」):
當然,如果不幸被唐英年言中,黃毓民此舉真的教壞了香港人,使「掟蕉」從此成為香港的風俗習慣,那麼說 不定將來這個動賓短語會「詞匯化」為一個「及物動詞」,這時上句便不再不合語法,此一情況與下句很相似 :
在較傳統的漢語中,上句是不合語法的,因為「備戰」不能作「及物動詞」用,上句只能寫成
可是近年來我們卻可以在報章上,尤其是網上,發現越來越多「備戰」用作「及物動詞」的例子,此一情況顯 示了「詞匯化」(Lexicalization)與「語法」的相互作用。
如前所述,「綜合語」的每一個詞承載著較多意義單位,最極端的「綜合語」稱為「多式綜合語」 (Polysynthetic Language)(例子包括很多美洲土著語言),這類語言存在大量「合成詞」或「形態」手段,每 個詞承載很多意思,因而可以用少數幾個詞表達一個句子。以下讓我們看一個南蒂瓦語Southern Tiwa (美國的 一種土著語言)的例子:
請注意上句只包含兩個詞,各包含兩個和四個「語素」。第二個詞是一個「合成詞」,它包含兩個「詞根」
"keuap"和"wia"和兩個「詞綴」,其中"tow"表達了三重語法意義(用":"隔開),即「給」的主語是第一人稱單
數(用"1S"表示,亦即「我」),其間接賓語(「小孩」)屬於名詞類別A,其直接賓語(「鞋」)屬於名詞類別C
(有關「名詞類別」的問題,留待下文介紹)。
看到這裡,有些讀者可能會提出抗議,南蒂瓦語根本沒有書寫形式,上例是語言學家的分析結果;但問題是,
為甚麼要把上句分析成只包含兩個詞?為甚麼不能把"tow"、"keuap"、"wia"和"ban"看成四個詞?答案在於「
粘著語素」與「自由語素」的區別。語言學家之所以作以上分析,是因為根據這種語言某些可觀察的跡象,
"-keuap-wia-"只能被看成「合成詞」的一部分而非兩個獨立的詞(就像英語詞"blackboard"中的"black"和
"board"不能被看成兩個獨立的詞一樣);而"tow-"和"-ban"在南蒂瓦語中不能獨立使用,只能被看成「粘著語
素」而非「自由語素」(就像英語詞"reduction"中的"re-"和"-tion"不能被看成「自由語素」一樣)。
由於「綜合語」廣泛使用「形態」手段來表達語義,不太依賴「詞序」來區別意義,因此這類語言的「詞序」
也相對自由。試看以下世界語例句:
|
請注意在上句中"Esperantistinojn"的「詞尾」(Ending,位於詞末的「語法詞綴」常稱為「詞尾」) "-n"表示 「賓格」,即這個詞無論放在句子哪裡都是作為「賓語」。因此世界語容許重新排列上句的「詞序」而不致影 響句意,例如我們可以把上句改為
請注意上句不可理解為「三名女世界語者看見我」,也不可理解為「被動句」(因為上句的「謂語動詞」
"vidis"並不採取被動形式)。
當然,這裡所說的「詞序自由」只是相對的,因為世界上絕大多數語言都總有一些慣常的「詞序」,「異常」
的「詞序」通常有一些特殊的用途(例如修辭、突出焦點等)。反之,即使是「詞序」相對固定的語言也會為了
某些交際目的而改變慣常的語序,例如漢語便有一種「話題化」(Topicalization)手段把主語以外的成分置於
句首以作為全句的「話題」(詳見下文)。
上一節介紹了「分析語」和「綜合語」,其實「綜合語」還可再細分為「粘著語」(Agglutinative Language)和「屈折語」(Inflectional Language)(又稱「融合語」Fusional Language)兩大類型。 這兩種類型的區別在於「詞綴」與「詞根」以及「詞綴」與「詞綴」之間的界限,「粘著語」界限分明,而「 屈折語」則界限模糊。請注意上一節介紹的「普通綜合語/多式綜合語」(註9)的區分與「粘著語/屈折語」的 區分是互相獨立的,這即是說不論是「普通綜合語」還是「多式綜合語」都可分為「粘著語」或「屈折語」。 以下把人類語言的各種類型總結成下圖 :
在詳細討論「分析語」和「綜合語」的區別前,有必要介紹一下「詞綴」的幾種類別。根據「詞綴」與「詞根」 的相對位置,我們可以把「詞綴」分為四類:置於「詞根」前的「前綴」(Prefix)、置於「詞根」後的「後綴」 (Suffix)、置於「詞根」內的「中綴」(Infix)和置於「詞根」前後兩側的「框綴」(Circumfix)。以下列舉這 四類「詞綴」的例子,首先看卡伊奧瓦-瓜拉尼語(Kaiowa-Guarani,巴西的一種土著語言)的一個例子:
在上句中(請注意上句只包含一個詞),"gwapi"是「詞根」,"o-"是「前綴」(「3」代表「第三人 稱」),而"-ta"則是「後綴」。卡伊奧瓦-瓜拉尼語還有一個表示「否定」的「框綴」"nd...i", 把這個「框綴」加在上句唯一一個詞之上,我們便得到
接著看阿卡德語(Akkadian,上古時代兩河流域的一種語言)的一個例子,這種語言有一個表示「反身」 (Reflexive)意義(即「自己」)的「中綴」"ta"。把這個「中綴」加在以下這個詞中:
便可得到
除了「詞綴」外,人類的語言還有另一種外加於「詞根」上的形態變化-「重疊」(Reduplication),即把「詞 根」的全部或部分複製一次或多次。在平格拉普語(Pingelapese,大洋洲的一種土著語言)中,「重疊」可用來 表示「持續動作」,例如"mejr"、"mejmejr"和"mejmejmejr"便分別表示「睡覺」、「正在睡覺」和「仍在睡覺 」。「重疊」也是漢語僅有的幾種形態變化之一,漢語有多種「重疊」格式,例如「練習練習」、「乾乾淨淨」 、「黑洞洞」、「天天」等。對於漢語「重疊」的語法功能,有很多專門研究,本文不擬詳述。
如前所述,「粘著語」的特點是「詞綴」與「詞根」以及「詞綴」與「詞綴」之間界限分明。此外,「粘著語」 的形態變化通常都是「規則」(Regular)的,試看以下土耳其語的例子:
單詞 | 意義 |
---|---|
上例顯示土耳其語名詞形態變化的規則性,各個「詞根」和「詞綴」不論如何組合,其形式都不改變,因此從
以上例子我們容易推斷出在土耳其語中,「後綴」"-ler"、"-im"、"-iniz"、"-de"和"-den"分別表示「複數」
、「我的」、「你們/您的」、「在」和「從」等意義。
最極端的「粘著語」是每個「詞綴」只承載一個語義單位(例見上述土耳其語的例子),因此從這個角度看,「
粘著語」又有點像「分析語」(最極端的「分析語」是每個「詞」只承載一個語義單位)。不過,「粘著語」與
「屈折語」的界限畢竟是模糊的,世界上沒有最「完美」的「粘著語」(或「屈折語」)。舉例說,世界語是典
型的「粘著語」,但世界語有時也會出現一個「詞綴」承載超過一個語義單位的情況,試看以下句子:
在上句中,"-as"和"-anta"便分別承載著兩重和三重語法意義(各個語法意義之間用":"隔開)。請注意當我們說 某個語言形式承載著某種語法意義時,是因為該種語法意義在該語言中存在對比。仍以上句中的"-anta"為例, 由於世界語的「分詞」有「形容詞性/副詞性/名詞性」、「主動/被動」和「進行(Progressive)/完成 (Perfect)/展望(Prospective)」的對比,我們才說"-anta"承載著三重語法意義。
如前所述,「屈折語」的特點是「詞綴」與「詞根」以及「詞綴」與「詞綴」之間互相融合,造成界限模糊的 情況。這種融合往往導致「不規則」詞形變化,即一個「詞綴」或「詞根」在不同環境下表現為不同的形式。 拉丁語是典型的「屈折語」,這種語言有大量「不規則」詞形變化的情況。試看以下例子:
在上例中,動詞不僅因「時」的變化而改變了「後綴」,而且「詞根」也起了變化。
「詞綴」與「詞綴」之間互相融合的另一個後果是,一個「詞綴」承載著多個意義單位。試看以下古希臘語的
例子:
在上例中,我們無法說出「後綴」"-o"的哪一部分表達「直陳式」、「現在時」、「主動態」、「第一人稱單
數」(即"1S"),只能說這個「後綴」承載著四重語法意義。
以上所述的「屈折」都發生於「詞根」以外或「詞根」與「詞綴」之間的界線,可統稱為「外部屈折」
(External Inflection)。除此以外,我們還有「內部屈折」(Internal Inflection),即發生於「詞根」內部
的「屈折」。「內部屈折」就是音節三大元素(元音、輔音、聲調)上的變化,以下逐一介紹。在三種變化中,
「元音變化」(Vowel Change)最為常見。馬里科巴語(Maricopa,乍得的一種土著語言)便主要以「元音變化」
來構成名詞「複數」,例如"nchen" (「兄/姊」)的「複數」形式便是"nchiin"。
其次討論「輔音變化」(Consonant Change),這種變化會導致詞形的較大變化。在極端的情況下,同一個詞的
不同形式本來就是從不同的詞根發展而來的,這種情況稱為「異根」(Suppletion)。例如在法語中,「現在時」
動詞"vais" (「我去」)的「完全體過去時」和「將來時」形式分別是"allai"和"irai",這三個形式分別來源
於不同的拉丁語詞根,現在被看作同一個法語詞的不同形式。
對於某些有「聲調」的語言來說,「聲調變化」(Tone Change,一般簡稱為「變調」)是常見的形態變化。恩吉
蒂語(Ngiti,剛果(金沙薩)的一種土著語言)便以「變調」的方式來構成名詞「複數」,例如"màlimò" (「教師
」)的「複數」形式便是"màlímó" (這裡的"ò"和"ó"分別代表低調和高調)。
從以上介紹可見,漢語作為一種「孤立語」,與「屈折語」幾乎處於世界語言「光譜」上的兩極,這是否代表
漢語完全沒有「屈折」現象?誠然,漢語的確幾乎沒有任何屈折詞綴(註10),但漢語(及其方言)作為一種聲調
語言,卻有一種「內部屈折」形式-「變調」。
在古代漢語中,「變調」是一種表達「使役性」(Causativity)的屈折形式。「使役性」是人類語言中常見的「
語法範疇」,表示「使/把...變成...」或「以...為...」的意思,很多語言都用形態變化來表達「使役性」
,例如以下芬蘭語的例子:
古代漢語則採用「變調」的方式,即把某些本來不讀「去聲」的不及物動詞、形容詞或名詞讀成「去聲」,使
之變成及物動詞,從而表達「使役性」。這種「變調」在古代漢語中稱為「破讀」,是一種相當普遍的語法現
象,至今還有一些痕跡遺留在現代漢語中。
由於筆者對「破讀」沒有完整的認識,以下僅就筆者在中學學習古文時學到的零星知識舉出一些例子,並以筆
者的母語廣州話為準(請注意廣州話保留了古代漢語很多讀音的特色)。「破讀」遺留在現代漢語的最明顯例子
當推以下的「衣」字和「好」字:
相信很多讀者都知道上面的「衣」字應讀「陰去調」而非原來的「陰平調」(註11),而「好」字則應讀「陰去
調」而非原來的「陰上調」。採用「破讀」後,上面的「衣」字和「好」字便分別從名詞和形容詞變成「及物
動詞」,「衣錦」就是「把錦變成衣服」,亦即「穿上錦服」的意思;而「好動」則是「以動為好」,亦即「
喜歡活動」的意思。
除了以上兩個例子外,我們還知道在唸古文時,常常要應用「破讀」。以下列出一些古文的例子,其中的
紅字須讀「陰去調」或「陽去調」:
除了「破讀」這種「化石」現象外,現代廣州話還有其他活生生的「變調」現象,最常見的是以「變調」來表 達「小稱」(Diminitive)。「小稱」是一種構詞手法,用來指細小的個體,亦可引申為表示親暱或程度不高的 意思,試看以下匈牙利語的例子:
廣州話的「小稱變調」常常表現為把本來讀較低沉聲調的字讀成「陰上調」,這種現象常見於人名或親切的稱 謂中,例如:
除了人名外,上述「變調」也適用於某些和日常生活關係密切的事物,例如:
形容詞重疊式也常使用「變調」來表示程度不高,例如:
除了「非陰上 → 陰上」這種最常見的「變調」格式外,廣州話還有其他「小稱變調」格式,例如以下這 種「非陰平 → 陰平」格式:
在部分親屬名詞中,還有另一種「非陽平 → 陽平」格式,有趣的是這種格式還可以引申到英語詞"baby" 的「廣州話化」形式「BB」中:
最有趣的是,比自身小的兩個親屬名稱-「弟弟」和「妹妹」的兩個音節都發生「變調」
,其中第一個音節採取「非陽平 → 陽平」格式,第二個音節採取「非陰上 → 陰上」格式。
廣州話有時還會用「變調」來表達「縮略」(Contraction),最常見的是三個虛詞-「」、「」和「一」的
「縮略」。當這三個虛詞被「縮略」後,原來位於該虛詞前的那個字要讀成「陰上調」,例如:
除了虛詞外,某些實詞在「縮略」時也會發生「變調」,例如:
請注意上述「變調」只發生於出現「縮略」的情況,如無「縮略」,則不「變調」,例如「蓮蓉月餅」的「月
」字便不能讀「變調」。另請注意在上面第二個例子中,「河」字的變調似乎抑制了其前「牛」字的變調。
上述這種「縮略屈折」現象不是漢語獨有的,試把以上現象與下述英語的「縮略」現象作一比較(其中第一個例
子須根據英國英語的讀音):
至此筆者已介紹了人類語言中幾種主要的類型,接下來要討論人類語言中某些常見的「語法範疇」 (Grammatical Category)。「語法範疇」是對各種語法形式所表達的語法意義的概括,例如在英語中,通常以 名詞是否加詞尾"-s"來表達該名詞是「複數」還是「單數」,由此概括出「數」(Number)這個「語法範疇」。 當代「語言類型學」的重點研究課題之一就是研究各種語言包含哪些「語法範疇」,以及以甚麼形式來表達這 些「語法範疇」。以下是傳統語法研究的「語法範疇」:
名詞的語法範疇: | 性(Gender)、數(Number)、格(Case) |
動詞的語法範疇: | 限定性(Finiteness)、時(Tense)、體(Aspect)、態(Voice)、式(Mood)、人稱 (Person) |
形容詞/副詞的語法範疇: | 級(Degree) |
除此以外,傳統語法還研究兩種語法關係:
中心語名詞與定語以及主語名詞與謂語之間的語法關係: | 一致(Agreement) |
動詞/介詞與賓語名詞之間的語法關係: | 支配(Government) |
以上所說的「語法範疇」都是從主要印歐語系語言概括出來的,經過當代「語言類型學」的廣泛研究,學者從
世界上其他語言中發掘出更多「語法範疇」,包括「名詞類別」(Noun Class,這實際是「性」範疇的推廣,詳
見下文)、「生命度」(Animacy)、「有定性」(Definiteness)、「極性」(Polarity)、「及物性」
(Transitivity)、「情態」(Modality)、「實據性」(Evidentiality)、「使役性」(Causativity)等。
「語法範疇」是「語法」概念,因此當我們判斷某種語言是否具有某種「語法範疇」時,必須根據該種語言是
否有專門的「語法形式」(而非「詞匯形式」)來表達該種範疇,這裡的「語法形式」專指「詞綴」或「內部屈
折」。舉例說,由於漢語沒有專門表達「時」的「語法形式」,儘管漢語有豐富的詞匯手段來表達「現在」、
「過去」、「將來」等時間,我們仍然說漢語沒有「時」這種範疇。套用「語言類型學」的術語,採用「語法
形式」是一種「直接」手段,而採用「詞匯形式」(不論是實詞還是虛詞)則是一種「迂迴」(Periphrastic)手
段。
在上述兩種極端之間,還有一種「半迂迴」手段,就是採用「虛詞 + 語法形式」,英語的「態」就是採用這種
形式。在英語中,「被動態」是以「be + 完成分詞」的形式表達,其中"be"是一個「虛詞」,而「完成分詞」
的詞尾則是一種「語法形式」。為了擴大「語法範疇」概念的適用性,儘管英語不像古希臘語那樣以純「語法
形式」來表達「被動態」(詳見3.3小節的例子),但我們仍可以說英語具有「態」這種「語法範疇」。至於漢語
,由於只用「被」(或其他虛詞)以及詞序來表達被動意思,所以我們說漢語沒有「態」這種「語法範疇」。
請注意儘管「語法範疇」不是「語義」概念,但每種「語法範疇」都與某種語義概念相關(例如「性」便與自然
「性別」相關),因此即使某種語言沒有某種「語法範疇」,我們仍可以討論該種語言如何以「語法形式」以外
的手段(例如詞匯、詞序)來表達相關的語義概念。由此可見語法與語義之間存在著微妙的關係,我們既不應把
兩者混淆,也不可把兩者完全割裂開來。
此外,上述「語法形式」還必須具有廣泛的適用性,不能只適用於少數幾個詞。舉例說,儘管漢語有一個類似
「複數後綴」的「們」,但由於這個「後綴」只適用於「人稱代名詞」(例如「我們」、「你們」、「他們」)
和少數幾個名詞(例如「人們」、「女士們」等),而且在與名詞連用時常常是可有可無的,據此我們說漢語的
名詞沒有「數」這種範疇。
筆者要介紹的第一種「語法範疇」是「性」(Gender)。「性」是名詞的一種分類。舉例說,德語有三
種「性」:「陽性」(Masculine Gender)、「陰性」(Feminine Gender)和「中性」(Neuter Gender);而法語
則有兩種「性」:「陽性」和「陰性」,每個德語(或法語)名詞都屬於三種(或兩種)「性」之一。顧名思義,
「性」這種「語法範疇」跟自然界的「性別」(Sex)有關,因此「性」與「性別」有某種(哪怕是極微弱的)相關
性,例如在德語中,"Mann" (「男人」)屬於「陽性」,"Frau" (「女人」)屬於「陰性」,"Kind" (「小孩」
)屬於「中性」。
可是上述這種相關性只是個別的例子,事實上,人類語言中的「性」常常是沒有理據的(或許在某種語言的早期
發展階段確有理據,但現在已無從稽考)。以德語為例,不同的動物名稱便可能屬於不同的「性」,例如"Hund"
(「狗」)屬於「陽性」,"Katze" (「貓」)屬於「陰性」,而"Pferd" (「馬」)則屬於「中性」。法語也是如
此,例如"fruit" (「水果」)屬於「陽性」,但"pomme" (「蘋果」)卻屬於「陰性」。
有趣的是,不同語言對同一事物的「性」的歸屬可能各有不同,例如在德語和法語中,「太陽」和「月亮」這
兩個詞的「性」便剛好相反。在德語中,"Sonne" (「太陽」)屬於「陰性,"Mond" (「月亮」)屬於「陽性」;
但在法語中,"soleil" (「太陽」)和"luna" (「月亮」)卻分別屬於「陽性」和「陰性」。
事實上,「性」作為一種語法現象,往往與名詞的詞形有關,而且形式因素有時還會蓋過語義因素。德語有兩
個表示「少女」或「小姐」的名詞"Mädchen"和"Fräulein",在語法上卻屬於「中性」而非「陰性」,這完全是
因為這兩個詞帶有「小稱後綴」"-chen"和"-lein",而在德語中帶有這兩個後綴的名詞一般都屬於「中性」。
不過,上述這種根據詞形來判斷「性」的準則在人類語言中是極不普遍的,往往只適用於少數詞。這意味著在
學習具有「性」的語言時,我們只能逐一死記每個名詞所屬的「性」。
看到這裡,有些讀者不禁要問,以上所講的「性」跟語言使用有甚麼關係?學習德語或法語的人記著每個名詞
的「性」,究竟有何作用?答案是在這些語言中,不同「性」的名詞有不同的形態變化,即各有不同的語法詞
尾,而與名詞連用的各種限定詞、形容詞等也會因應名詞的「性」而有不同的形式,例如德語的「定冠詞」
(Definite Article,相當於英語的"the")放在不同「性」的名詞前便有不同的形式,因此我們必須說"der
Mann"、"die Frau"和"das Kind"。而且,與「性」相關的形態變化往往還與名詞的「格」變化糾纏在一起,這
一點將留待下文再作介紹。
現在讓我們來判斷漢語和英語是否有「性」這種語法範疇。儘管在漢語和英語中,少數詞似乎有「性」的區分
(例如「男人」、「女人」、"man"、"woman"等),但這只是自然「性別」而非語法「性」的區分。漢、英語既
不像德、法語那樣每個名詞都要區分「性」,也沒有豐富的與「性」相關的形態變化,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漢
、英語沒有「性」這種範疇。有關「性」的其他討論,請參閱拙文《談「性」
(Gender)》。
根據前面的討論,我們與其說「性」是根據某種語義概念(即「性別」)而定的名詞分類法,不如說是根據名詞
的語法特徵而定的分類法。基於此一新認識,我們便可以把傳統語法中的「性」推廣為具有較高適用性的概念
-「名詞類別」(Noun Class)。
根據當代「語言類型學」的研究,世界上很多語言都有「名詞類別」此一語法範疇,而「名詞類別」的分類標
準可以跟多種語義概念相關,包括性別、生命度、是否有理性、形狀、大小、強弱、重要性等等。例如德伯爾
語(Dyirbal,澳大利亞的一種土著語言)的名詞有四個「名詞類別」,這四個類別的分類標準如下:
名詞類別I: | 男人、大多數活物 |
名詞類別II: | 女人、火、水、暴力、特殊動物(註12) |
名詞類別III: | 可吃的水果和蔬菜 |
名詞類別IV: | 雜類(即不能歸入前三類的名詞) |
很多初學德語(或法語)的人對於要記著每個名詞屬於三種(或兩種)「性」中的哪一種而感到不勝其煩,他們可 能不知道德伯爾語有四個「名詞類別」,比德語還多。他們更加可能不知道,世界上有些語言有超過十個「名 詞類別」。非洲的尼日爾-剛果(Niger-Congo)語系便包含很多這類語言,其中富拉語(Fula)有多達二十多個「 名詞類別」,這可能是世界上含有最多「名詞類別」的語言。
如前所述,漢語沒有「性」這個範疇。可是,漢語(以及其他在這方面類似漢語的語言)的「名量詞」
(Noun Classifier)(註13)卻有一些類似「名詞類別」的特點。「名量詞」是指「個」、「隻」、「件」、「滴
」等表示事物單位的詞,因此學界有時使用"Measure Word"作為「量詞」的英文名稱。在現代漢語中,當我們
要稱數事物時,除了是帶有文言或科學色彩的文字或某些不能帶「名量詞」的名詞(例如「年」、「日」)外,
一般不能把數詞或指示詞「這」、「那」等直接加在名詞前,而必須在數詞/指示詞與名詞之間加上適當的「
名量詞」。例如我們一般須說「他有三個兒子」而不說「*他有三子」,除非是帶有文言色彩的「他年逾七十,
膝下有三子」或對舉式的「他有三子三女」。
從「語言類型學」的角度看,「名量詞」有點像「名詞類別」,因為「名量詞」與名詞(尤其是「可數名詞」
Count Noun)的搭配有一定的限制性,不能隨意亂用,例如下列「名量詞」與名詞的搭配關係:
上述這種搭配限制就如同把名詞分為一個個類別,每一個類別內的名詞與某個「名量詞」連用,例如「人」、
「月」、「家」等便屬於同一個類別(可不妨稱為「個類」),這個類別內的名詞與「個」連用;而「雞」則屬
於另一個類別(「隻類」)。正由於「名量詞」有上述分類作用,有些學者便索性把"Noun Classifier"譯作「名
詞分類詞」。
跟「名詞類別」相似,「名量詞」的分類標準有時也缺乏理據,因而存在語言或方言之間的差異。據說在中國
雲南某地有「個雞隻人」之說,這即是說該地的方言是以「個」和「隻」分別作為「雞」和「人」的「名量詞」
,這正好與普通話(以及廣州話)相反。
不過,「名量詞」畢竟不等於「名詞類別」,兩者仍有重大的區別。「名量詞」是一個個具體的詞,而「名詞
類別」則只是抽象的類別,因此「名量詞」有一定的表意功能,可以表達相關名詞的形狀(例如「塊」、「條」
、「片」等)或聚合狀態(例如「群」、「疊」、「雙」等);或表達某種感情色彩,例如在香港的廣州話中,「
我個女朋友」和「我條女」便代表很不同的語體(Style)和感情色彩(註14),前者用於「正經」場合,而後者則
帶有俚語色彩。
對於「不可數名詞」(Mass Noun)而言,「名量詞」更起著確定名詞的量以便於點算的作用。舉例說,「水」作
為「不可數名詞」,本來難以點算,但在使用不同的「名量詞」(例如「滴」、「灘」、「杯」、「盆」、「潭
」、「公升」等)後便可以點算了。從以上討論亦可見,由「名量詞」產生的類別不是界限分明而是互相交叉的
,即同一個名詞可與多個不同的「名量詞」連用。例如,對於「學生」這個名詞,說話者可因應語體色彩而選
用「個」、「位」、「名」等;當「學生」是複數時,還可以選用「群」、「班」、「伙」等。
「格」(Case)是人類語言中一種常見的名詞的「語法範疇」,但由於漢語沒有「格」這種範疇,中國
人對「格」的認識很少。簡言之,「格」是處理「多名詞句子」的一種策略。當一個句子包含多個名詞時,這
些名詞可能具有不同的語法功能(主語、賓語等),如何標示這些語法功能?其中一種策略就是使用不同的「格
詞尾」(Case Ending)。
以下以拉丁語為例說明「格」的功用。拉丁語共有六個格:「主格」(Nominative Case)、「屬格」(Genitive
Case)、「與格」(Dative Case)、「賓格」(Accusative Case)、「呼格」(Vocative Case)和「奪格」
(Ablative Case)。下表列出這六個「格」所標示的最典型的語法功能:
格 | 語法功能 |
---|---|
以下是兩個典型的例句:
在以上兩句中,各個名詞的「格」清楚顯示了這些名詞的語法功能,所以即使調亂詞序,也不會改變這兩句的
意義。反之,以上兩句的漢譯則必須依賴詞序和虛詞(「把」、「給」、「從...中」、「出來」)才能表達原句
的意思。
上面第二句最能顯示拉丁語的特點。首先,該句省略了主語,這是因為該句動詞"liberavit"的詞尾已顯示了該
句的主語是「第三人稱單數」(記作"3S"),所以不用寫出來也知道該句的主語是「他/她」。其次,該句用「
奪格」形式"timore"來表示「從恐懼中」,請注意這個詞雖然在意義上相當於漢語的一個「介詞短語」,但在
語法上卻仍是一個名詞。其實漢語有時也會出現類似現象,試看以下句子:
在上句中,名詞「昨天」充當「狀語」,這個名詞在意義上相當於介詞短語「在昨天」。不過,在漢語中只有
極少數名詞(通常是時間名詞)可以像「昨天」這樣直接充當「狀語」,而在拉丁語中則可透過「奪格」形式讓
任何名詞充當「狀語」。
對於初接觸拉丁語的中國人來說,拉丁語的六個「格」可能令他們感到咋舌。他們可能不知道有些語言的「格
」的數目比拉丁語多得多,例如有親緣關係的芬蘭語和匈牙利語便分別有15和17個「格」,而塔巴薩蘭語
(Tabassaran,俄羅斯高加索地區的一種少數民族語言)更有53個格!
看到這裡,有些讀者可能會問,這些「多格語言」有那麼多「語法功能」要表達嗎?其實,對於「多格語言」
來說,「格」並不純粹用來表達「語法功能」,而是起著某些虛詞(特別是介詞)的作用。現以匈牙利語的一個
例詞"lakas"來說明這點,這個詞是「房屋」的意思,當我們在這個詞後加上不同的「格詞尾」,便能表達各種
狀語意義,例如:
從上例可見,匈牙利語之所以有那麼多「格」,是因為這種語言使用「格詞尾」代替部分介詞的作用。明乎此 ,「多格語言」便不足為怪了。
根據以上討論,有些讀者可能以為,假如某種語言有n個「格」,那麼我們只需記著n種「格詞尾」便可掌握該
種語言的「格形態變化」了。可是,事情並不這麼簡單,因為「格」往往跟名詞的另兩種範疇-「性」和「數」
相互作用。以拉丁語為例,這種語言有三種「性」(「陽性」、「陰性」、「中性」)、兩種「數」(「單數」、
「複數」)和六種「格」。名詞會因應不同的「性」、「數」、「格」組合而有不同的詞尾,這種詞尾變化統稱
為「變格」(Declension)。這即是說,同樣是名詞,「陽性單數賓格」名詞的詞尾便可能跟「中性複
數奪格」名詞的詞尾不同,這意味著學習者要記著3 × 2 × 6 = 36種詞尾,一般語法書都把這36
個詞尾編成表,稱為「詞形變化表」(Paradigm)。
可是,事情還不是這麼簡單。拉丁語的名詞可根據其「變格」形式分為五類(稱為「第一變格法名詞」...「第
五變格法名詞」),每一類名詞各有其獨特的「詞形變化表」。下圖就是拉丁語「第三變格法名詞」的「詞形變
化表」:
上述情況意味著拉丁語的學習者要記著五個類似上圖的「詞形變化表」,而且還要記著每個名詞屬於哪種「性」 和哪種「變格法」(註15)。
對於某些語言中的「格」,學習者不僅要學習每個名詞的「格詞尾」,還要學習兩種和「格」有關的語法關係 ,第一種是「格一致關係」(Case Agreement),這種關係是指:與名詞相關的各種「定語」(包括形 容詞、限定詞等)以及代名詞必須在「性」、「數」、「格」上與該名詞保持一致。以拉丁語為例,如果某個名 詞是「陽性複數奪格」,那麼修飾該名詞的各種形容詞、限定詞以及指代該名詞的代名詞也必須具有「陽性複 數奪格」的形式,讓我們來看一些例子(註16):
可是事情還不是這麼簡單,拉丁語的形容詞按其「變格」形式分為三類(稱為「第一變格法形容詞」...「第三
變格法形容詞」),每一類形容詞也各有其獨特的「詞形變化表」。因此當你要用一個形容詞修飾一個名詞時,
你不僅要搞清楚該名詞屬於哪種固有的「性」和「變格法」以及該名詞在該句中屬於哪種「數」和「格」,還
要搞清楚該形容詞屬於哪種固有的「變格法」。
拉丁語的各種限定詞/代名詞(包括「人稱/指示/不定/疑問/關係限定詞/代名詞」、「冠詞」、「數詞」
等)也各有自己的「詞形變化表」,也要逐一去記,例如下表就是"hic"和"ille" (這兩個詞分別相當於漢語的
「這」和「那」)的「詞形變化表」:
以上所說還是「規則變格」的情況,但正如英語的"man-men"一樣,拉丁語也有很多「不規則變格」的情況,這 些「不規則變格名詞/形容詞」當然各有其獨特的「詞形變化表」,這裡不一一舉例。
第二種和「格」有關的語法關係是「格支配關係」(Case Government),這種關係是指:某些及物動 詞/介詞規定其賓語名詞以某種「格」的形式出現,語言學家把這種規定稱為「支配」。舉例說,德語共有四 個「格」:「主格」、「屬格」、「與格」和「賓格」,雖然大多數及物動詞/介詞都支配「賓格」,但也有 少數及物動詞/介詞支配其他「格」,以下是一些例子:
|
|
以上例子顯示,德語的及物動詞"helfen" (=「幫助」)和介詞"aus" (=「到...外」)支配「與格」,而介詞 "statt" (=「代替」)則支配「屬格」。有關「格」的其他討論,請參閱拙文《 論「格」(Case)》。
在本節和下節,筆者要介紹動詞的形態變化。一般來說,動詞的形態變化比名詞更豐富。下圖展示動詞的主要 形態變化:
請注意上圖是筆者綜合幾種主要印歐語系語言的特點而製作的,並不代表某一種語言。另請注意,上圖並未包
括動詞可能有的所有形態變化。
上圖顯示動詞首先區分為「限定形式」(Finite Form)和「非限定形式」(Non-Finite Form)兩大形式,其中「
限定形式」分為各種「式」(舊式語法亦稱「語氣」),「式」之下再依次細分為「時」、「體」、「態」和「
人稱-數」(註17),可見其結構之複雜。上圖雖只顯示「非限定形式」之下有「不定式」、「分詞」、「動名詞
」等三個形式,但其實這些形式往往還有次類,例如英語的「分詞」便有「進行分詞」和「完成分詞」這兩個
次類。此外,這些形式雖然沒有「時」和「人稱-數」的變化(註18),但卻可以有「體」和「態」的變化,例如
英語的「To-不定式」"to eat"便有「完成體」"to have eaten"和「被動態」"to be eaten"等變化形式。而「
分詞」和「動名詞」由於分別兼具形容詞(「分詞」主要用來修飾名詞)和名詞的性質,在某些語言(例如拉丁
語)中還可以兼具形容詞和名詞的形態變化,例如「性」、「數」、「格」。
正如名詞有複雜的「變格」一樣,動詞也會因應不同的「時」、「體」、「態」、「式」、「人稱-數」組合而 有不同的詞尾變化,統稱為「變位」(Conjugation),語法學家也把複雜的「變位」詞尾編成「詞形 變化表」,例如下圖便顯示法語各種「式」、「時」、「體」、「人稱-數」的詞尾變化(註19)。在下表中, "je"、"tu"、"il"分別代表第一、二、三人稱單數代名詞,而"nous"、"vous"、"ils"則分別代表第一、二、三 人稱複數代名詞。以下用1、2、3分別代表第一、二、三人稱,用S和P分別代表單數和複數。
請注意上表只顯示簡單的動詞形式(即只包含一個動詞)。此外,法語還有各種複合動詞形式,即「助動詞 + 動
詞」的結構,上表沒有顯示出來。由於法語的「被動態」像英語那樣採取「être + 完成分詞」的複合形式,所
以上表只顯示動詞的「主動態」形式,沒有「被動態」形式。
另請注意,法語的動詞按其「變位」形式可分為三類(稱為「第一變位法動詞」...「第三變位法動詞」),因此
學習法語的人要記著三個像上面那樣的表,而且還要記著每個動詞屬於哪種「變位法」(當然少不免還有很多「
不規則變位動詞」)。
正如名詞有「格一致關係」一樣,動詞也有「主謂一致關係」(Subject-Predicate Agreement),即 主語和謂語動詞必須在「人稱-數」方面一致。以下是法語的一些例子(為方便比較法語和英語,以下把每個法 語句子譯成英語):
從上例容易看到法語的「變位」比英語複雜得多,英語只有「現在時」才有「人稱-數」的變化(例如"speak /
speaks"),其他「時」都只有一種形式,而法語則是幾乎每種「時」都有六種「人稱-數」的變化形式(請參閱
上一小節的「詞形變化表」)。
此外,我們也看到舊式語法把「will + 不定式」結構說成是英語的「將來時」,是不恰當的做法。首先,英語
動詞一般有五個簡單形式:「不定式/現在時非3S」("speak")、「現在時3S」("speaks")、「過去時」
("spoke")、「進行分詞」("speaking")和「完成分詞」("spoken"),而"will"實際上是「現在時」形式(它有
"would"作為其「過去時」形式)。由此可見,「will + 不定式」根本就是一種複合形式,與作為簡單形式的「
現在時」或「過去時」不在同一個層次上。在英語中,「進行體」、「完成體」、「情態」、「被動態」和「
否定/疑問/強調」都是用「助動詞 + 動詞」的複合形式表達(請參閱拙文
《談英語「助動詞+動詞結構」的複雜性》),而「will + 不定式」所表達的意義屬於「情態」之一,因此
硬把「will + 不定式」抽出來與「現在時」、「過去時」並列有點不倫不類。
其次,"will"是英語多個「情態助動詞」(Modal Auxiliary)之一,沒有必要給予"will"特殊地位。如果「will
+ 不定式」可以稱為「將來時」,那麼為何「can + 不定式」不可稱為「能力時」(Ability Tense)?由此可見
,「will + 不定式」表達將來時間是"will"這個助動詞語義的延伸(英語尚有其他「半助動詞」
(Semi-Auxiliary),例如"be going to"、"be about to"等,也引伸出將來意義),而不是英語固有的「將來時
」形態標記。
說到這裡,有必要簡介一下「時」(Tense)與「體」(Aspect)這兩個概念的區別。一般學者
認為,「時」用來表達事件所處的時間位置(過去/現在/將來),而「體」則用來表達事件的時間結構。從上
述說明可見,「體」的概念頗為模糊,究竟何謂「時間結構」?人類語言中包含哪些「體」?真可謂人言人殊
,有關「體」的問題足可以寫一部專著,因此這裡只擬粗淺地介紹兩個極易混淆的「體」-「完成體」
(Perfect Aspect)和「完全體」(Perfective Aspect)。
「完成體」用來描述發生在某一參照時間(Reference Time)之前並與該參照時間有相關性的事件,英語使用「
have + 完成分詞」的形式來表現「完成體」,例如下句便是以「Bill抵達的時間」作為參照時間,括弧內的部
分顯示主要分句"Mary had gone"與參照時間的相關性:
「完全體」則用來描述被視作整體(包括開始和終結)的事件,而與之相對的「不完全體」(Imperfective Aspect)則用來描述正在進行/持續/重覆/習慣的事件。跟「完成體」不同,人類語言通常使用動詞簡單形式 的詞尾(而非複合形式)來表現「完全/不完全體」,試看以下曼德語(Mende,貝寧的一種土著語言)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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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某些語言以「格」作為處理「多名詞句子」的策略,很多語言也有一種處理「多動詞句子」的獨特策略-
「限定性」(Finiteness),就是把動詞區分為「限定」和「非限定」兩種形式。「限定動詞」主要用
來充當「分句」(Clause)(本文把獨立的「句子」Sentence也看成「分句」的一種)中的「謂語」(註20),須與
主語在「人稱-數」方面一致;「非限定動詞」則主要用作其他句子成分,無須與主語保持一致。
由於一個分句只有一個謂語,所以一個簡單分句最多只有一個「限定動詞」,除非使用「並列連詞」
(Coordinator)把多個「限定動詞」組成「並列謂語」,例如"They sang and danced."。如果一句包含多個不
能並列的動詞,便要採用各種方法來處理這些動詞。其中一種方法是使用「從屬連詞」(Subordinator)來引導
「從屬分句」(Subordinate Clause,簡稱「從句」),這些「從句」充當各種句子成分,每個「從句」一般可
容納一個「限定動詞」,故稱為「限定分句」(Finite Clause),例如
在上句中,「從屬連詞」"that"引導著「從句」"that he denied our request",而這個「從句」充當著全句
的主語。由於上句由一個「主要分句」(Main Clause,簡稱「主句」)和一個「從句」組成,所以可以有兩個「
限定動詞」"denied"和"is"。
如果不用「從屬連詞」,我們便要把「主句」動詞以外的動詞處理成「非限定」形式,或乾脆把這些動詞變為
非動詞,例如把它們「名詞化」(Nominalization),試看以下例句:
以上兩句把"deny"分別處理成「進行分詞」"denying"和「名詞」"denial"的形式,這樣以上兩句便各自只有一 個「限定動詞」。我們可不妨把以上兩句中的"his denying our request"和"his denial of our request"分 別稱為「非限定分句」(Non-Finite Clause)和「無動詞分句」(Verbless Clause)(註21) ,以便與前述的「限定分句」並列為英語表達「多動詞句子」的三種形式。
作為一種不區分動詞「限定性」的語言,漢語又如何處理「多動詞句子」呢?首先,漢語的動詞可以直接充當 多種句子成分而無需任何語法標記,例如
在上句中,動詞短語「吃水果」直接充當全句的主語。
其次,漢語有一些「關聯詞語」(Linking Word)(註22)起著類似英語「從屬連詞」的作用,可用來連接多個分
句或動詞,表達各個分句或動詞之間的各種語義關係,例如
在漢語語法中,以上兩句分別稱為「複句」(Complex Sentence)和「緊縮句」(Compressed Sentence),兩者都
是使用「關聯詞語」的結果。除此以外,漢語還有一些特別的多動詞結構值得介紹,這些結構還與漢語的歷史
演變有關。
首先要介紹的是「連動結構」(Serial Verb Construction),這種結構的特點是把多個動詞排在一起
,中間不加插任何「關聯詞語」,由聽者自行判斷各個動詞之間的語義關係。這種句式充分反映了漢語的特點
-不倚靠外顯的標記去表達語法語義關係,例如
「連動結構」中的動詞雖然沒有語法標記,但在語義上一般都有主次之分,例如在上句中,「去北京」是全句
的信息重心,「乘火車」則表示達成上述事件的方式,處於從屬地位。當某些動詞經常處於從屬地位,它們的
意義會日漸虛化,並且失去動詞的某些語法功能而變成一種「虛詞」,這種現象稱為「語法化」
(Grammaticalization)。
「語法化」是一個很大的研究課題,不同的詞類有不同的演變結果,這裡只擬介紹「連動結構」中某些「及物
動詞短語」演變為「介詞短語」(Adpositional Phrase)的現象。請看以下廣州話例句:
在上面兩句中,「」(相當於普通話的「在」)應分別被看成「及物動詞」和「介詞」。其實,「」的語義
本來就頗為虛無(它表示某種空間關係而非動作行為),但由於這個詞在第一句中充當謂語,其後又帶有賓語,
所以被分析成「及物動詞」;在第二句中,「大廳」處於從屬地位,在全句中作狀語,「」連唯一的語法
特徵(作謂語)也丟失,所以被分析成「介詞」。
上述例子顯示「」(以及普通話的「在」)仍處於從「及物動詞」演變為「介詞」的過程中,所以可以出現於
兩種句法位置。此外,漢語有一些詞已完成了這個演變過程,例如「從」這個詞在現代漢語中便只能作「介詞」
用。
下圖顯示一種日本殺蟲劑品牌:
很多人都會覺得這個品牌名稱不符合現代漢語語法,因為現代漢語不能說「殺牠死」,而只能說「殺死牠」。 但他們可能不知道,「殺牠死」這種結構其實帶有一點古風,具有古代漢語「兼語結構」(Pivotal Construction)的形式。在「殺牠死」中,「牠」夾在兩個動詞之間,兼為前一個動詞「殺」的賓語和後一個動 詞「死」的主語,故稱「兼語」(Pivot)。「兼語結構」在古代漢語中是頗常見的,很多動詞都能帶「兼語」, 例如下句:
但後來漢語的語法體系發生變化,「兼語結構」中的第二動詞移至緊接第一動詞之後,從而產生一種新的結構 -「動補結構」(Verb-Complement Construction)。在「動補結構」下,上句應表達為(請注意「覺」 與「醒」是同義詞):
在上句中,「喚」和「江郎」分別是謂語動詞和賓語,而「醒」則被稱為「補語」(Complement)。「動補結構」 後來逐漸取代「兼語結構」的地位,導致現代漢語只有少數動詞可以帶「兼語」,例如我們可以說「使牠死」 、「令牠死」、「讓牠死(吧)」等,但卻不能說「殺牠死」。如果要用動詞「殺」,就只能說「殺死牠」,即 採用「動補結構」,其他很多動詞也是如此,例如「打死牠」、「害死牠」、「掐死牠」等等。有關「多動詞 句子」的其他討論,請參閱拙文《論語結》。
進行跨語言研究的目的,除了一睹語言大廈內其他房間的風光外,還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語言,正所謂「他
山之石,可以攻玉」。那麼跨語言研究對漢語語法研究有何助益?以往有些人認為漢語語法沒甚麼好研究,因
為漢語幾乎沒有任何形態變化,但這種觀點錯把「語法」(Grammar)與「形態」(Morphology,亦譯作「詞法」)
混為一談。
誠然,漢語語法沒有像拉丁語那樣異常複雜的「形態」,但這並不代表漢語的「句法」
(Syntax)也很簡單。事實上,經過當代「語言類型學」和「生成語法學」(Generative Grammar)(「生成語法學
」的研究重點就是對「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亦即語言共性的研究)的努力,已發掘出漢語中的很多
句法現象,以下作一些簡介。
在介紹第一種現象前,須先簡介「格標記系統」(Case Marking System)。語言學家總結出人類語言的兩套「格
標記系統」,如下圖所示:
在上圖中,A和P分別代表「及物動詞句」中的「施事」(Agent)和「受事」(Patient),S則代表「不及物動詞句 」中的「主語」,「格標記系統」就是指具有「格」變化的語言標記A、P、S的方式。有些語言對A和S給予相同 的「格」(稱為「主格」),而對P則給予另一個「格」(稱為「賓格」),這樣的「格標記系統」稱為「主格 -賓格系統」(Nominative-Accusative System),簡稱「賓格系統」。請看以下英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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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例顯示,在英語中A和S有相同的「格」,而P則具有另一種格,由此可見英語屬於「賓格系統」。
很多讀者可能認為「賓格系統」是天經地義的,因為世界上各個主要語言,包括我們較熟悉的英語、德語、法
語等都屬於這個系統。可是,語言學家卻發現,世界上還存在著另一套系統。在這套系統中,P和S具有相同的
「格」(稱為「絕對格」Absolutive Case),而A則具有另一個「格」(稱為「作格」Ergative Case),這樣的「
格標記系統」稱為「作格-絕對格系統」(Ergative-Absolutive System),簡稱「作格系統」。屬於
「作格系統」的語言主要有藏語、巴斯克語(Basque,西班牙的一種少數民族語言)、高加索北部的少數民族語
言以及美洲和澳大利亞某些土著語言。以下是巴斯克語的例子(請把下例與英語的例子作一比較):
漢語雖然沒有「格」標記,但如果我們採取廣義的觀點,把詞序看成漢語表現「格」的方式,那麼我們可以把
漢語歸入「廣義的賓格系統」,這是因為漢語一般把A和S放在謂語之前,而把P放在謂語之後。
「賓格系統」與「作格系統」雖然很不相同,但卻不是絕然對立的。語言學家發現,屬於其中一個系統的語言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具有另一系統的某些特徵。漢語雖然屬於「廣義的賓格系統」,但在某些情況下卻展現出「
作格系統」的特徵,這種情況稱為「作格現象」(Ergativity)。漢語的「受事主語句」便可看成一種
「作格現象」,「受事主語句」在形式上沒有「被」、「給」等表達表動意義的詞,但其主語卻是受事,在意
義上就像包含以上這些詞的句子。以下把「受事主語句」與相關的「施事主語句」並列以方便比較:
在上述例句中,同一個名詞(「門」、「花瓶」、「敵人」)既可出現於S位置,又可出現於P位置,而謂語不變 ,從而體現了「作格現象」。
「輕動詞」(Light Verb)是當前「生成語法學」的熱點研究課題。「輕動詞」是指一些詞匯意義虛無 ,但卻發揮著主要句法功能的動詞,例如以下兩句中的"takes"和"made":
在上句中,"takes"和"made"是謂語,體現著全句的「時」和「人稱-數」,但這兩個動詞在以上兩句中的意義 都很虛無,主要的動作信息乃由其後的成分"look"和"clear"承載。事實上,「輕動詞」後的成分常常可以前移 至其位置並取而代之,例如以上兩句便可以分別改寫為:
近十年來,很多漢語語法學者把「輕動詞」概念應用於漢語語法研究中,對某些語法現象提出了全新的解釋。 有些學者便把漢語中常見的「把字句」中的「把」分析成「輕動詞」,例如
跟英語的「輕動詞」一樣,上句的主要動作信息乃由「把」後的成分「打斷了」承載,而這個成分也可以前移 取代「把」:
有些學者更認為「輕動詞」是漢語中常見的現象,可用來解釋漢語某些非常規性動賓關係。舉例說,在句子
中,「切」與「刀」便處於「非常規性」動賓關係,因為「刀」只能是「切」的工具而非「切」的對象。某些 學者認為,上句其實是由以下具有「常規性」動賓關係的句子變換而來的:
他們認為在上句中,「用」是「輕動詞」,當承載主要動作信息的「切」前移取代「用」後,便產生上述「非
常規性」句子。
以上所述的「輕動詞」都是有外顯(即看得見、聽得到)形式的動詞,某些生成語法學家認為,「輕動詞」還可
以表現為抽象的空(Empty,即看不見、聽不到)形式,例如某些學者便用「空輕動詞」來解釋英語的「雙賓語結
構」。由於「輕動詞」是一個非常嶄新的概念,而且具有爭議性,本文只能介紹一些皮毛知識。
「話題」(Topic)本來是一個語用概念,但根據李訥和Thompson的研究,這個概念在漢語語法中有很
重要的地位。他們提出把世界上的語言分為「主語優先語言」(Subject-Prominent Language)和
「話題優先語言」(Topic-Prominent Language)兩大類,漢語便屬於後者。這兩大類語言的主要區別在於
它們的句法標記的對象,「主語優先語言」標記主語、謂語、賓語等,而「話題優先語言」則標記話題。拉丁
語是典型的「主語優先語言」,有一整套標記系統,用來標記主、賓語以及主、謂語的「一致關係」,這在前
面已介紹過;本小節主要討論「話題優先語言」,這類語言主要包括東亞地區的很多語言、匈牙利語以及某些
美洲土著語言。
傈僳語(Lisu,中國雲南的少數民族語言)是典型的「話題優先語言」,這種語言有專用的「話題標記」"nya",
但卻沒有主、賓語的標記(包括詞序),所以對於這種語言的句子,我們能夠容易識別其話題,但在某些情況下
卻無法辨別其主、賓語,因而產生歧義,例如下列句子:
漢語一般不使用「話題標記」,主要依靠詞序來標記話題,即通常把話題置於句首,有時「話題」與其後的部 分(稱為「評述」Comment)之間還可以有停頓,或者插入語氣詞(例如「嘛」、「啊」等,這些語氣詞也可以被 看成漢語的「話題標記」),例見下句:
請注意一個句子往往可以包含不只一個「話題」,除了「主話題」外,還可以有「次話題」、「次次話題」等 ,從而形成「多層話題結構」,例如以下句子便包含著四層「話題」:
一個詞/短語往往可以成為前後連續多個句子的共同「話題」,無需重覆說/寫出來。這些共用同一個「話題」 的句子便構成一個「話題鏈」(Topic Chain),例如
請注意在上述「話題鏈」中,第一、二兩句還帶有「次話題」,分別為「妻子」和「兒女」,這種「話題鏈」
與「多層話題」共現的情況在漢語中是很常見的。
前面9.1小節提過漢語通常把主語置於謂語之前(常常就是句首位置),這與本小節的討論並無沖突,因為「主語
」與「話題」是屬於不同範疇的概念(前者是語法概念,後者是語用概念),一個詞/短語可以同時是一句的「
主語」和「話題」。不過,由於漢語是「話題優先語言」,為漢語句子分析哪個是主語有時會遇到頗大困難,
例如對於以下句子中哪個詞/短語是主語,便曾引起很大爭議:
但對於上句中哪個是話題,卻不存在爭議。這一點說明了,漢語的句法設計較適合進行「話題-評述」而非「主 語-謂語-賓語」的分析,由此可見「話題優先語言」此一概念的提出不啻是漢語語法研究上的一大突破。
在傳統語法中,「介詞」的英文名稱一般是"Preposition"。如果從字面譯,"Preposition"應譯作「前置詞」 。為何稱為「前置詞」?這是因為幾種主要印歐語言(以及漢語)都把「介詞」放在它所支配的名詞短語之前。 可是語言類型學家發現,世界上有些語言的「介詞」是放在名詞短語的後面、中間或兩旁,因此主張採用 "Adposition"這個名稱來指稱各種「介詞」。這樣原來的"Preposition"成了"Adposition"的次類, 可改譯作「前置介詞」。除了「前置介詞」外,我們還有「後置介詞」(Postposition)、「中置介詞」 (Interposition)和「框式介詞」(Circumposition)。以下是這三種介詞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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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漢語語法的框架只有「前置介詞」,例如「在」、「從」、「到」等。與英語介詞"on"、"in"等對應的「 上」、「裡」等詞在傳統語法中被分析成「方位詞」,是名詞的一個小類,而且這些「方位詞」總位於相關名 詞的後面,例如
但劉丹青認為上述「方位詞」是虛詞,不適宜把它們看作名詞的小類,因此他主張把它們分析成「後置介詞」 。他指出這些「後置介詞」往往還可與「前置介詞」組合成「框式介詞」,例如
不僅如此,劉丹青還認為漢語的連詞也有類似的情況,除了一般的「前置連詞」(如「如果」、「當」等)之外 ,還有「後置連詞」,例如
跟「後置介詞」相似,「後置連詞」還可與「前置連詞」組合成「框式連詞」,例如
鄧思穎進一步發展劉丹青的觀點,指出廣州話也存在著一些「後置虛詞」(註24),例如
這些「後置虛詞」還可與「前置虛詞」組合成「框式虛詞」,例如
綜上所述,「後置/框式虛詞」在漢語中是值得研究的詞類,但以往對它們認識不足,更從來沒有從統一的角 度加以研究,因此此一概念的提出,的確為漢語語法研究提出了嶄新的課題。
以上筆者介紹了「語言類型學」的基本內容。作為本文的總結,筆者想簡介一下「語言類型學」的基本精神,
首先介紹兩種截然對立的思想:「社會達爾文主義」和「文化相對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
(Social Darwinism)一名來自提出「進化論」的生物學家達爾文(Darwin)。「社會達爾文主義」認為生物界的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弱肉強食」規律也適用於人類社會,這種思想後來成為法西斯主義的其中一個來源,
為人類帶來無窮災難。把上述思想套用於人類語言,就是人類語言也處於一種汰弱留強的競爭態勢中,語言有
優有劣,某些語言之所以成為強勢語言,是因為它們較為合理,較為優越。
與之對立的是「文化相對主義」(Cultural Relativism),這種思想認為所有人類語言(不論是強勢、
弱勢、瀕臨絕種還是已絕種的語言)都具有平等地位。我們既不應歧視、也不應吹捧任何語言。語言是一個有機
系統,其中一部分簡單,則另一部分複雜。前面筆者舉出了很多拉丁語的例子,只是想讓不熟識「綜合語」的
讀者清楚了解「綜合語」跟漢語有何等巨大的差異,並不是要貶低或抬舉拉丁語。拉丁語與漢語各有千秋,難
以評斷孰優孰劣,中國人學拉丁語會學到流淚,同樣,外國人學漢字也會學到流淚。
最後,必須指出,「文化相對主義」作為語言類型學界的共識(註25),應被視為一種信念,而非業經科學證實
的「真理」。但正是此一信念才使「語言類型學」更具魅力,而不只是一種學問。「語言類型學」不僅為我們
提供語言大廈內各房間的有趣知識,而且也讓我們更了解「眾生(語言)平等」、「文化多樣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