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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膽銅,就是利用化學交換的產銅方法,硫酸銅古名「石膽」或「膽礬」,所以名為膽銅法。 膽銅法是利用硫酸銅[1]把鐵轉化成銅。把鐵器浸在硫酸銅的溶液中,硫酸銅中的銅便會和鐵器上一小部份的鐵交換,鐵於溶液中變成硫酸鐵,而銅則成為金屬,附於鐵器之上。這就是謄銅法的原理[2]。實際生產膽銅的方法,可見於《宋史˙食貨志》所載:「浸銅之法,以生鐵鍛成薄鐵片,排置膽水槽中,浸漬數日,鐵片為膽水所薄,上生赤煤。取括赤煤,入爐三╪酉氶C大率用鐵二斤四兩得銅一斤。」 由於宋代的經濟逢勃,所以膽銅是盛旺的。據《宋會要》記載,徽宗時生產銅的地方有韶州岑水、潭州瀏陽、信州鉛山等十一處地方,其中最重要的產區是信州鉛山[3]、饒州德興和韶州岑水三處。在李心傳的《建炎以來朝野雜記》所載,大觀中(1107~1110)生產膽銅一百餘萬斤,佔全國銅產額的百分之十五,而南宋亦年產銅二十一萬二千六百斤,甚至著有專門著作[4]論述膽銅的方法。 宋朝需要大量的銅錢,除了需要大量的銅作鑄錢[5]作交易,主要有三個原因。 過多地銷鑄銅錢以鑄造銅器。如沈括所說:「銷錢以為器者利至十倍,則錢之在者幾何其不為器也。」朝廷各監年年大量鑄錢,所鑄之錢因民間鑄造銅器而轉瞬即從市面上消失,形成銅荒[6],使銅大幅度升值,使得宋朝藉膽銅[7]來增加銅的生產量,以解銅的需求。 另一方面,宋朝的銅錢外泄過多,迫使宋須膽銅以解銅荒。在北宋神宗時這情況已十分嚴重[8],對外貿易使宋的銅錢大量流出國外,錢荒使北宋前期陷於金融緊迫,物價高漲,甚至使商貨不通,除從海外運回銅錢[9]外,以膽銅法來增加銅產便是其方法之一。南宋時市泊貿易遠盛於北宋,蕃舶往來眾多,亦使宋代的銅大量外泄[10]。再加上宋朝年年歲幣,宋朝得以膽銅增銅產以解銅荒。
再加上民間把銅錢藏匿不出,使宋朝出現錢荒,使宋需以膽銅大量鑄錢。如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為例:「【乾德二年三月】初,唐廢永通大錢,更用韓熙載之議,鑄當二鐵錢。……是月,始用鐵易銅錢一,官不能禁,因從其便。官吏惜增俸,需以銅錢兼之,由是物價益貴至數倍,……。」
膽銅因宋朝錢荒而盛,但使用時限亦限於宋朝,至元、明之後膽銅法便廢止不用。皆因膽泉出產有限,但要消耗大量有用的鐵。膽銅法是利用鐵來取代化合物中的銅,理論上凡是比銅更活潑的金屬都可以用,並不一定要用鐵,如鉛和錫均可用來Ⅲ[11],但經濟上比用鐵更不合算,所以膽銅至宋末便便衰落。 天聖四年(1026年)宋政府「磁相等州所出石炭,今後除宮中支賣外,許令民間任便收買貿易。」自此之後石炭──煤便成了宋朝的重要燃料之一。 宋的石炭主要產於山西、山東、江蘇徐州、陝西、淮北等地。
石炭對於宋代鐵冶業有著重要的革命性的影響。皆因宋朝〣K,仍以木炭為燃料。木炭的最高溫度低,難於控制溫度,所以以木炭〣K,難以╞X高質素的鋼來。但自從石炭於宋代用於〣K,使之能╞X鋼。據蘇軾說:「彭城舊無石炭,元豐元年十二月,始遣人訪獲於州之西南白土鎮之北,言以冶鐵作兵器甚精,以冶鐵作兵,犀利勝常云。」所謂「作兵器甚精」,就是用石炭Ⅶ了。沈括《夢溪筆談》載有他在磁州鍛坊觀察用生鐵Ⅶ之法:「予出使王磁州鍛坊,觀〣K,方識真鋼。」當中的磁州就是盛產煤炭的地方。由於石炭運用於鐵冶業,所以宋朝的鐵器業十分發達。 作為生活燃料,石炭並非宋朝主要的燃料。雖云石炭用於宮中作生活燃料之用,甚至有云「昔汴都數百萬家,盡仰石炭,無一家燃薪者;今駐蹕吳越,山林之廣,不足供樵蘇。」[12]但從多項證據中可知宋朝仍以薪柴為主要燃料。如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賜在京諸班直諸軍廂主以下至剩員以上,柴炭各有差。…凡柴五百七十八萬,炭七百二十七萬。」[13]仁宗慶歷五年「以雪寒,賜諸班軍薪。」 「熙寧中,宮中見有柴炭。」[14]「宣和七年,詔罷貢品,其罷貢尚食者,氾水白波輦運司本貢柴三十六萬斤,減二十萬斤。」可見宋宮庭的石炭和薪柴的使用比率,大約是各佔一半。 宋民間亦不絕柴薪,石炭只是其中一種輔助燃料。歐陽修的答梅聖俞大雨見寄詩有云:「嗟我來京師,庇身無弊廬,……九門絕來薪,朝釁欲毀車。」,宋太宗「調退材給P務為薪。」[15]大觀二年「詔在京諸門,凡民衣屨穀菽雞魚蔬果柴炭瓷瓦之類,並蠲其稅。」[16]咸平中知貢舉,任懿「以石榴木炭二百枚,木炭百秤饋之。」由此可見,宋汴京城堣@般市民生活以及燒P所用的燃料,柴薪仍佔極重要的地位。 [1] 硫酸銅,CuSO4 [2] CuSO4+Fe→FeSO4+Cu↓。 [3]「信州鉛山縣有苦泉,流以為銅,挹其水熬之,則成膽礬。烹膽礬則成銅,熬膽礬鐵釜,久之亦成銅。」《夢溪筆談》 [4] 宋朝張甲《浸銅要略》一卷。 [5] 宋朝的銅錢為遼金夏的共同貨幣,所以有大量銅錢外流至遼金夏等國,使宋朝的銅需求大增,出現銅荒。 [6] 「民間銷毀無復可辦,銷溶十錢得精銅一兩,造作器用,獲利五倍。如此則逐州置爐,每爐增數,是猶畎澮之益,而供尾閭之泄也。」《宋史》卷一百八十,《食貨志下二》 [7]「十三年,韓球為使,復鑄新錢,興廢坑冶,至於發冢墓,壞廬舍,籍冶戶姓名,以膽水盛時浸銅之數為額。」《宋史》卷一百八十,《食貨志下二》 [8] 「夫鑄錢禁銅之法舊矣,以此邊關重車而出,海舶飽載而回,聞沿邊州軍錢出外界,但每貫收稅錢而已。錢本中國寶貨,今乃與四夷共用。」《宋史》卷一百八十,《食貨志下二》 [9] 「供備庫使鄭價使契丹還,言其給輿箱錢,皆中國所鑄。乃增嚴三路闌出之法。」《宋史》卷一百八十,《食貨志下二》 [10] 「蕃舶巨艘,形若山嶽,乘風駕浪,深入遐陬。販於中國者皆浮靡無用之異物,而泄於外夷者,乃國家富貴之操柄。所得幾何,所失者不可勝計矣。京城之銷金,衢、信之_器,醴、泉之樂具,皆出於錢。」《宋史》卷一百八十,《食貨志下二》 [11] 「信州鉛山銅井,其山出空青,井水碧色,以鉛、錫入水浸二晝夜,則成黑錫,煎之則成銅。」明•沈周《石田雜記》 [12] 莊季裕《雞肋篇》 [13] 《宋會要稿》第四十二冊,禮六二。 [14] 《宋會要稿》第二十三冊,禮二五。 [15] 《宋史•食貨志下一》 [16] 《宋史•食貨志下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