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jpg (6906 bytes)  以慧助定  邪與正的辨識 34B

五陰區宇、妄源及盡相

 

Δ閱讀法:「五陰區宇」以色陰區宇為始,色陰盡則已處於受陰區宇;受陰盡則已處於想陰區宇,以此類推,至識陰盡相為終。

五陰

狀示五陰區宇

五十重陰魔 五陰盡相

超越
五濁

妄想之源

色
︻
五
根
及
六
塵

︼

汝坐道場1,專注反聞自性,心不流逸,亡其所緣塵象,諸念自然銷落(即初於聞中,入流亡所)。

這些雜念,若能除盡(即所入既寂),則諸離念的本具根性,即時顯現,一切時中,精而不雜,明而不昧。

這離諸念的精明之體,不因動靜而移易,憶忘如一2(即動靜二相,了然不生)。

正當住於這離念精明之處(住心於根性),便可入圓照三摩地。

然因定力不深,乍入理境,尚為色塵所覆蓋,就如明眼人,處大幽暗室中一樣3。

雖說六精之性,妙淨明心,本來圓滿偏照,但因色陰未破,心光未發4,見處皆是一片黑暗,沒有光明。

 

色
陰
十
境
︻
外
魔
︼
34C

若到定力功深,四大即消,心光獨耀,黑暗全消,就是肉眼所見,無不明朗;

雖不能圓見三千大千世界,然已十方洞明,皆成光明世界,可親見諸佛心地(即妙覺明心)。

這時內觀五臟六腑,外觀山河大地,無不清清楚楚,巨細分明5。

劫
濁

堅固6

回觀色陰之所由來,即是空見不分之際,堅執(堅固)欲見,遂致結暗,以成色相。

受
︻
前
五
識

︼

雖可親見諸佛心地,不過如見鏡中像一樣,似得其體,但不能稱體起用,因「心」雖出礙,但「身根」猶存,還是有感受的執著。

就像人遭受魘魅,雖然見聞清楚,心裡也明白,可是力不從心,四肢不能動彈。

受
陰
十
境
︻
外
魔
︼
34D

如魘咎停止,就沒有執受。雖未漏盡,但心已不受形體局限,如鳥出籠,翱翔自在。

這時心就能離開身體,反觀自己的面貌,去住自由7,不再有所留滯與障礙(即聞所聞盡)。

從這凡夫身,已成就歷聖位的基礎,可以上歷菩薩以至妙覺等六十種聖位8,獲得意生身9,隨意而往,無所障礙10。

 

11見
濁

虛明

回觀受陰之所由來,乃見、聞、覺、知,與內四大,交織而成六受用根,領納前境,虛以發明。

縱具苦樂等名,曾無實體也。

 

想
︻
第
六
意
識

︼

雖已獲意生身,但又為想陰所覆蓋。

就像有人在熟睡之中,魘咎雖歇,尚未清醒,仍作囈語,這作囈語的人,雖然自己不知他說了些甚麼(即未能圓照十二類生之生死),可是他所說的,音韻分明,有條不紊,倫次井然(即能於聖位次第上歷),使清醒的人聽了,都能明白他是說些甚麼12。

想
陰
十
境
︻
外
魔
︼
34E

若已絕動念(即第八識所含六識種子),則取境的浮想,自然消除,就如從睡中清醒過來。

這人平常,夢想消滅,寤寐常是一樣,本覺明心,沒有顛倒夢想的擾亂,清虛寂靜,宛如萬里晴空,又如明鏡洗去了塵垢,再沒有粗相的前塵影事(依想陰為體之法塵)現前。

觀一切世間的山河大地,如鏡照物,物來即現,物過隨空,正照物時既不粘著,物過自然了無痕跡,只是虛照虛應,根本不會留下舊時的習氣,惟一識精真體(第八識),湛然獨存,一切生滅現象(指分段生死)的根元(第八識所含七識種子--所有生滅,由此流出),從此顯露(即覺所覺空13)。

這時已能見到十方,十二類眾生的生滅,畢竟克盡其類。三界十二類眾生,所有生死,首尾皆能圓照,知生從何來,死歸何處。但還沒通達各各受命的由來(指識陰)。

 

14煩
惱
濁

融通

回觀想陰之所由來,乃六識想像六塵之境(即六識雙融色心二處,俱通寤寐二境),交織而成。

以其想陰,能融通質礙,如心想酸梅,口中水出是也。

行
︻
第
七
識
|
|
末
那
識

︼

雖沒有通達十二類生,各各受命的來龍去脈(指識陰),但已見共同的生滅根基(即第七識種子之同分生基),好像陽燄15熠熠,乍明還滅,閃爍不停,擾亂清虛的湛澄,為浮根四塵(即眾生根身),流轉變遷的樞紐(即遷謝老死之深本全在於此)。

注:由行陰故,根塵得以生滅,此相不盡,生死難脫!

行
陰
十
計
︻
心
魔
16
︼
34F

若行陰盡,十二類眾生所依熠熠生滅的根元體性,輕清擾動的行陰相狀,就會忽然消散(解散),歸於平靜無波的識海。一入原本澄靜的識海(第八識),就永絕行陰的粗重習氣,如波瀾平息,化為澄澈平靜的止水(即湛入,屬空所空滅17)。

這行陰是眾生取趣受生的樞紐,沉隱難見,微細難指,隨業受報的深潛脈絡。現在行陰既盡,補特伽羅亦隨之而止。於是諸類無感,八識無應,因亡果喪,不再受分段生死18。

眾生的涅槃性天,將大放光明,就像雞鳴三更,已見東方曉色乍露,曙光初升19。這時六根虛明寂靜,不再隨著六塵境界奔馳放逸;內根外塵,融而成一湛然光明之境,內不見根, 外不見塵, 到此已入無所入20(即合湛)。

根塵既然兩皆銷亡,樞紐自破,第八識自然顯露,所以深切明瞭十方十二類眾生,各自受命的元由(即識陰);既已觀見受命的原由,必能執守受生原由令不流逸(但因執此元由為本元真心,遂識陰不可破21),於是十二類眾生,皆不再互相感召,牽引受生,唯見十方有情界同一識性22(同是唯識,一體變現),更無他物。

 

眾
生
濁

幽隱

回觀行陰之所由來,乃行陰生滅不停,依我執之知見每欲留於世間,而業運常催,捨生趣生,遷移國土:元從幽深隱微妄想(行陰密移,曾無覺悟),以為其本源。

識
︻
第
八
識
|
|
阿
賴
耶
識

︼

這只是開始見佛的境界,如見東方曉色,但已不再為四陰所沉沒,可發現幽微隱祕之物,惟不若麗日當空,見處清晰明白,似有一層薄霧遮障。

識
陰
十
執
︻
見
魔
︼
34G

若於十二類眾生,不再互相感召,而獲得同中的識性,更以金剛智慧之力,消磨六根門戶的局限,使合而成一,開又成六,開合自由,眼與耳等六根,如鄰舍的相通,可以相互為用,了無障礙(即情界脫纏)。

於六根互用中(即初住位中,寂滅現前23),即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即一超直入等覺後心),轉八識為大圓鏡智,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純淨無染的精心,於中(即初住至等覺)發起神通變化,運用無礙。

慧如晶瑩皎潔的琉璃,心似慧中所含的寶月,圓明寂照,遍周法界(又十方世界與自身心,如晶瑩無疵的琉璃,內根外境,渾然圓融,清淨明徹--即情器交徹,所謂山河大地應念化為無上知覺)。

這樣以至超越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的金剛十地24,而至等覺圓明25,由是直入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聖道,得證一一契合性真本有,不從外得。

 

26命
濁

虛無27

回觀識陰之所由來,以一性六用,同異相織為體,元從非有(罔)、非無(象),虛無顛倒妄想,以為其本源。

 

  備注

1《正脈》云:坐道場有二:
(一)兼事道場。即七卷中土壇、鏡像等(參閱
21C),端坐於中,以習反聞正定是也!
(二)惟理道場。則不假壇等,不局身坐,但取前詳釋,聞中境界為道場,以一切時中,四威儀內反聞專注,為坐道場。

 

2《正脈》云:「銷念」即寂寂,「精明」即惺惺,注聞本不注境,故境之動靜,安能移之?聞性無干意識,故識之憶忘,安能變之?且識忽起,而為憶也,如影現鏡中,曾不障於鏡;識忽滅,而為忘也,如影滅鏡內,而鏡體如故,此正禪家打成一片時節矣!即前「動靜二相,了然不生」也!《指掌疏》云:「動靜不移,指耳根聞性;憶忘如一,指意根知性。六根舉二,餘可例知也!」

 

3《正脈》云:散心但對目前現境,惟覺一區光明,曾不覺知餘處皆暗;譬如黑夜對一室燈光,而室外無邊昏黑也!今一旦不顧目前現境,專注聞中無邊法界,此定成就,則現境都失,方覺十方悉皆黑暗;譬如吹滅室燈,室也沒了,通天徹地,渾成黑暗,故曰如明目人處大幽暗也!

《正脈》問:「尋常說本心現有照體,明踰日月,何得有此黑暗?」

答:「照體固自不減,黑暗亦自非無,例如經初所云:『此但無明,見何虧損』?」

《正脈》問:「此暗何緣而有耶?」

答:「眾生本性與遮那無二,光明遍一切處,猶如醒人無不明了,從本以來具足;有五陰無明蓋覆之,盡法界俱成暗相,如醒人被昏沈壓覆,故全成昏昧。至於目前朗見山河等境,乃無明幻出,能見、所見,皆無明所為,如二卷所明顛倒見妄也(參閱7C.2)!

譬如醒人被昏沈逼壓,起種種夢,自謂所見分明,而實居黑暗之中。若但取目前所見山河分明不昧,遂謂真實光明,何得聚見於眼,開眼則明,合眼則暗?見不脫於根、塵,光全居於黑暗,執之為實,何有悟期?何以故,以尚不覺全在陰覆之中,何緣而有開時耶?如夢中人不知是夢,但見目前明朗,謂為實明,了無迷悶,全不覺在昏沈黑暗之中,豈有醒夢之時耶?

故今入三摩地者,要須頓捨目前幻身幻境,絲毫不緣,努力反聞,當在此中,方覺無邊黑暗,故如明目人處大幽暗也!即同夢中人覺知是夢,捨彼夢境不復更緣,努力求醒,方覺昏沈黑暗覆壓迷悶也!以法對夢,一一可了。」

 

4《正脈》問:「既曰脫根、塵,超空、有,何又幽暗而未發光乎?」

答:「此但解空了性,循中入定,初心定力所使,非是開證之境,故正在幽暗之中。然定境虛融,亦在妙處。行人不識,取著無進,禪家謂之墮一色邊,彷彿在茲也!」

 

5《正脈》問:「諸色尚見,何以言盡?」

答:「圓融中道,豈盡色成空耶?但盡色陰,不蓋覆而已。良由真心,元能隨緣現色,而色不異心,本自明徹,如珠有光,還照珠體。但緣無始,迷己為物,遍成障隔,又認物為己,而聚見於眼,是以永沉黑暗,盡失其遍界之明,豈惟不知本明,兼亦不覺現暗。今緣奢摩他中,開示四科七大,元一藏心,各各自知,心遍十方;彼時有學,尚屬比量而知,方以覺得現暗,未能現量而見,豈即親證本明。到此躡解成行,入三摩地,於幽暗中,忍住一番,功夫到日,忍爾色陰雲開,親證本明,一切堅頑,暗昧根、塵,皆如琉璃,內外塋徹。且不聚見於眼,而心體周遍,無復遠近,皆如目前,是謂色陰盡,豈壞色成空,可比其萬一哉!」

 

6《正脈》云:堅固妄想者,堅執、固結、妄情、癡想也!於外四大堅執為心外實有,於內四大堅執為心所住處,由是固結不解,成此色陰黑暗之體也!佛後自釋惟約身言者,且圖自身親切,容易覺知而已!其實十一色法俱是色陰,皆屬堅固妄想,前偈云:「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足可證之。然佛雖就身發明,尚欲其察近而悟遠,觸類而引伸;不然,若但色陰惟局一身,則色陰盡時,應只說言身中朗徹,何言十方洞開乎?準此,餘四陰體皆有言近指遠之意,方顯一一遍周,孚前七大也!

7 問:「色陰先盡,云何復有身面?」

答:「所言盡者,但盡其陰,非盡其色,若必令盡色,則色陰盡者,豈全同無色界耶?”

《正脈》云:心本不局身中,無始迷執,非局而局;(心)生局現陰,死局中陰,無時不局於身,安有離身自由之分?要皆受陰以為結縛之本,故受纔盡,便離身觀面去住自由也!當知此不同坐脫,而不能復來者,彼但於前幽暗位中,憑定力以坐脫耳!所以九峰不許泰首座也!此則色、受俱開,體、用俱稱,去來無滯,洞山、法慶等是其人矣!

8六十聖位:《正脈》云:於五十五位,前加三漸次,及乾慧地,後加妙覺,恰成六十。蓋別教皆實取證,故經生累劫,證得一分方到一位,豈能以凡身,而頓歷諸位哉?此圓頓最利之根,不實取證,即以凡身速疾上歷諸位,故住前多不列位,住後有位亦超,亦但顯其圓融不礙行布而已!非如別教鈍修實證,故言以凡身而歷六十位也!

但第一漸次方斷五辛,似未可當於聖位,況第二漸次清淨業報中,顯然方入常途信位,故應前除「初漸」,後開「金剛」為六十位。

9《正脈》云:有三種意生身:

  1. 入三昧,樂意生身:謂心寂不動,即相似初信至七信,入空行也!
  2. 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謂普入佛剎,以法為自性,即相似八信,出假位也!
  3. 種類俱生,無作意生身:謂了佛所證法,即九信十信,修中位也!

此三種意生身中,應是覺法自性,性意生身。以離根之體,即是第八本識,一切諸法,皆依此識變現,既得此識,即能覺了,一切諸法,自性如幻,以唯識變故。得此身已,不惟能現,且能普入諸剎,故云「隨往無礙」。

 

10《正脈》云:圓師謂受開以後應無墮義,正當此處辯之。彼特領佛上歷聖位一語,似應不退,而遂違佛二十八位,俱墮無間之明言。且自意比度,豈敢遽抗於聖言量乎!宜虛心求,不可輒臆斷也!

或曰:教中聖位俱無墮義,圓師參據非臆斷也!殊不知權漸中經劫歷位,剋定取證,故證聖即無墮義。如走者登山,匍匐梯層,節節歇息,遲則遲鈍,有升無墜。

圓頓不歷僧祇,一超直入,中間更不取證,直以初住為第二峰頭,方言不退。故佛既言從是凡身,足見不取聖果,又曰上歷聖位,足見但是速以歷過而已!豈一一取證哉!如飛者升山,舉翼即過無數梯層,中間更無息處,速則速疾,升墜不定,或驚疑於上,或牽愛於下,緩翼之間,已落千巖之下。故知識陰未開,未入圓通以來,不妨有墮義也!

或曰:若是則圓頓反劣於漸教矣!曰:是何言歟!圓頓歷時無幾,而彼教聖前,往復紆迴,何止如圓頓之升墜乎!且圓頓以悟為要,如飛者恃翼,墜固易墜,升無難升,如經文云悟則無咎,即將墜而復升也!況秉圓頓上根者,多能愛求念絕,凡聖情忘,自無招魔僭聖之愆,而佛慈曲為囑護,以誡備不虞而已!固非必無墮義,而亦非多有沈淪者也!智者當深研之。

 

11《正脈》云:身見為諸見之本,受盡離身,身見解脫,故能超越見濁。

12雖未親證上合下同(參閱19D.1),而所現不誤,諸佛菩薩,悉知此人,所現之身相可見,位次不紊;如二漸中(參閱24.2),言其得通遊界,睹佛聞法,親奉聖旨,則諸佛誰不親知而見耶?

13《指掌疏》云:前於「聞所聞盡」時,覺得有箇聞所聞盡,宛然有箇能覺之心,即是第八識中,六識種子,微細動相。今想既盡,微細動相亦無,故能覺與所覺,而俱空矣!

14《正脈》云:想雖居於五陰中間,而前二後二,皆依妄想,而粗細不同耳!何況一切根、隨煩惱(參閱A3.14),離想陰畢竟無依,此所以想盡超煩惱濁也!

 

15陽燄又稱野馬,即田間游氣,春晴伏地可見,其狀如水,其光如燄。五陰科中,彼約迷位,取其粗相,譬如瀑流(參閱8B.4);此約修位,取其細相,喻同野馬。以喻行陰,幽隱微細動相。

《正脈》云:若通前後,俱用水喻;則想陰尚如大浪,行陰乃如細浪,識陰則如無浪流水,真覺性體當如湛然不動之水。故行陰為分段根元,識陰為變易根元。前後較量,粗細妄真歷然指掌,故知惟一精真亦縱許也!

 

16《正脈》云:良以想破之後,天魔無可奈何,不復更至;惟是自心邪解作孽,所謂心魔也!

 

17言前於「覺所覺空」時,宛爾有個能空心生,所空覺滅,仍屬細流,即是八識中,第七識種子,名為生滅根元。今於行陰盡時,性習都盡,故能空與所空,而俱滅矣!

 

18《正脈》云:然亦約一類聖性,習種純熟者言之,餘不盡然。

問:「證同則事同,此何別取於聖性熟者,而餘又不然耶?」

答:「按下佛言: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今言界內因果斷絕,顯是十執後二聲聞、緣覺所能(參閱34G.2),他豈能哉!」

 

19《正脈》云:溫陵曰:「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昏如長夜」。前三陰盡如雞初鳴,雖為曙兆,猶沈二陰,精色未分。此行陰盡如雞後鳴,惟餘一陰,故將大明悟也!

 

20入無所入:初心亡所,故言「入流」,既盡根塵,更何所入。

21若知此受命元由,是無明幻力所起,離於依他起性,則識陰自可頓超矣!

 

22《正脈》云:同有二解:

(一)同者一也。言其銷六和合,復一精明也!
(二)同者空也。言其根塵既盡,惟一空性也!

此即已得六銷,猶未亡一,小乘涅槃正齊於此。

 

23《指掌疏》云:前於「空所空滅」時,宛爾有箇能滅心,即是第八本識,然此乃是對生言滅,滅非真滅,正是識陰。今於識陰盡處,對生言滅之滅,亦復俱滅,故是寂滅現前時也!

 

24於地特言菩薩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聖位耳!皆以金剛利智修斷,故言金剛十地。與前「乾慧位」中,金剛不同,彼指耳根圓通,是諸位通依,故置諸位之初;此顯地上金剛,堅利之智,能斷微細無明,故標「十地」之首。

 

25《正脈》云:於等覺復言圓明者:見始終惟此一心,但至等覺,則發化之極也!按天台言:「圓教有利根者,一生超登十地」。清涼言:「解行在躬,一生圓曠劫之果,皆從初住超之」。蓋初住名發心住,以是義言,從初發心,即成正覺。舊註謂從七信超之,未敢聞命;大抵詳究圓家,只有二位:

a. 斷前通惑,從滿觀行,一超直入初住,中間更不取證;
b. 斷後別惑,從入初住,一超直至等覺,中間亦不取證。

而佛於圓家,仍列多位者,有二意:

a. 為引漸機,令欣從圓頓也!
b. 見佛眼明極,能於至迅速者,見而分析也!譬於飛�d上山,雖至迅疾,然亦自下歷上;但眼鈍者,終不能徹見而分析之,故須佛眼也!

《正脈》問:「識陰盡時,畢竟何位?」

答:「入初住,證圓通也(參閱24.4)!經云:「非汝六根,互用開合,此之妄想,無時得滅(參閱37B.2)」;是其明徵也!”

問:「此之識陰,既惟第八,即是業識,而別經論,皆謂無明生相,等覺後心方盡,今言初住即盡,而後位依何住持耶?」

答:「彼是漸教所談,初住、等覺,尚隔天淵,豈遽說盡?此是圓頓之旨,經文從互用中,頓超諸位,能入金剛乾慧,非等覺後心而何?應知勝義中,真勝義性,大不思議,不應以漸而難圓也!」

 

26《正脈》云:溫陵曰:「性本一真,由塵隔越」。性、用之間,同、異失準,名為命濁,故識盡則超之。

27《正脈》云:識乃妄覺影明,元無自體,由顛倒起,故名罔象虛無顛倒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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