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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講辭 ~~
一、性質
- 向大眾演講或致辭之前所寫的文字底稿。
- 可分為「簡短致辭」及「專題演講辭」。「簡短致辭」多用於介紹集會目的及演講嘉賓,或致送賀辭或謝辭等;「專題演講辭」是對某個專門學問的見解,或對某個普羅大眾關注的問題提出個人意見。
二、結構

- 稱謂:按聽眾的身份地位排列稱謂。先寫有特定職銜、地位較高的嘉賓,然後再寫本機構的高職人士,最後寫泛稱。頂格書寫,後加冒號(:)。
- 引言:寫法多樣,視寫作目的及語境而定,一般會感謝主辦單位邀請致辭、介紹演講主題及大綱、以故事、史例或事例引入演講主題。
- 正題:圍繞主題,按事理順序鋪寫內容。
- 結束語:可撮要正題重點或提出語例,總結正題的內容;亦可作出呼籲及盼望;也可用客套說話作結(如「身體健康」、「生活愉快」等)。
三、經驗分享
- 稱謂後的標點:緊記稱謂後要用冒號(:),同學容易將中英寫法混淆,故錯用逗號。
- 引言:開新行書寫,不能不開新行,緊接稱謂書寫。
- 語氣要得體:要因應不同場合,調節語氣,但一般來說,都應該保持大方、親切的態度,這才能令聽眾受落。
- 主題明確,申述具體:演講要有明確的主題,而見解亦要精到;陳腔濫調,難吸引聽眾注意。在申述主題時,應多加入具體生活例子、史例或語例,以增加演講辭的趣味及吸引力。
- 用字淺白,宜用短句:聆聽不像閱讀,不能回讀,而聆聽時理解及記憶講辭的時間亦不多,故演講辭用字淺白,用短句子,才能幫助聽眾接收訊息。
Last
updated: 15/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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