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摩他 論見顯真6B.2
十番顯見(細表)2 顯見不動
辨定客、主/塵、空
│ 【客、塵喻身、境、識心;主、空喻心性常住、澄寂】 ┌—————————————┴—————————————┐
譬如行客,投寄旅亭, 不能安住,若實主人, 自無所往,如是: 不住名客(喻見惑), 住名主人(喻法性)。
譬如久雨初晴, 早晨之陽光射入隙中, 發現空中塵相, 塵之體質搖動, 虛空寂然不動, 如是以動搖名為塵(喻思惑), 以澄寂名空(喻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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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顯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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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正顯見性,非惟離動,而且動、靜雙離,誠天然自性之本定,非由制伏攝念而成。凡欲求十方如來,得成菩提之定,決當於此見性,為因地心。當知此中,以一佛手,為一切外境之例,既佛手開、合,與見性無干,則凡一切萬事萬境,任其起滅紛飛,皆與見性無干矣。若人於動中,睹此不動之性,常恆不昧,自不至為境所奪矣!
十番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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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講義是由 吉隆坡 雙威學院 佛學會 Kuala Lumpur SUNWAY COLLEGE Buddhist Society 師生共同努力所完成,歡迎廣為流傳,但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若有借用,請載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