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不定由塵 |
↓
一切世間,大小內外,
諸所有事相業用,
各屬前塵而有留礙,
非關見性。
不應說言,見有縮斷。
譬如方器(器喻塵相),
中間方空(空喻見性);
此方器中,所見方空,
為定方?為不定方?
┌———┴———┐ |
|
↓
若方形的器
皿中,易以
圓器,空應
不圓。 |
↓
在方器中,
應無方空之相。 |
|
└———┬———┘
虛空隨器而現方、圓之相。
(喻見性隨塵而現大、小之相) |
|
教亡塵自遍 |
↓
欲令虛空無方圓的形狀,就要除去方圓的器皿,
虛空本無一定方圓,不須再去除虛空的方圓形狀。欲令見性無大小之相,但除切大小的塵相,
見性本無一定大小,不須再去除見性的大小相狀。 |
|
以反難顯謬 |
↓
若入室之時,縮見性變小,則仰觀日時,豈不將見性拉長接近太陽表面?若築牆宇,就能隔斷見性,在牆間穿一小孔,見性應有接續之痕跡! |
|
出成礙之由 |
↓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真心,而為萬物(即妄認諸法,心外實有),不了萬物皆己真心所顯現,遂失本來一體之真心,而執心外有實法(法執),為物所轉。故於一體之中,觀大觀小,逐境遷移,動被物礙。
【心隨物轉,即是凡夫】 |
|
教轉物自在 |
↓
若能轉物(依妙智,悟圓理,破法執,悟明心外無法,法法唯心,轉萬物為自己),則同如來。身心即是法界,圓照周遍,靈明洞徹,不動之道場(即體自在,屬理事無礙法界*)。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即用自在,屬事事無礙法界*)。
【物隨心轉,則是如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