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性、見精、眼根之分別
見性 |
黏 性 發 精 , 已 非 見 性 |
見精 |
精 發 結 成 六 和 合 根 |
眼根 |
通指聞性、嗅性、嚐性、覺性、知性 【六性體--根性】 |
通指聞精、嗅精、嚐精、覺精、知精 【六精覺--識精】# |
通指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六根--六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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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性是六精所依之體,六精即根性之用。 | 六精是六根所依之一精明(識精),唯是心法。 | 六根是六精所分成之六和合,唯是色法。 | ||
識精圓明如來藏心 | 第八識見分,真能見者
【第二細】 |
第八識之親相分,但是發見勝增上緣能緣用,非真能見者。 【第三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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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自證體--證自證心。 所謂 “見見之時, 見非是見, 見猶離見, 見不能及”。
(參閱 6B.10) |
指自證體上之親見分,未執所緣為自性者(即離緣之見精)。 所謂 “由明暗等, 二種相形, 於妙圓中, 黏湛發見”。
(參閱 15.5) |
指 “色雜妄想,
想相為身,根、 塵、 識三已和合者”。 所謂“見精映色,結色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勝義根),因名眼體,如葡萄朵,浮根四塵(浮塵根),流逸奔色”。 (參閱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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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性本淨元真,猶離見精之妄,為帶妄之見精所不能及者。 | 即唯識之八識。前五識及第六識明了之現量(僅觸受心而未入思想心者),緣性境得境自相,不帶名言。 | 前五識緣名相境(未離緣之見精)之比非量及獨頭意識, 則為根識 --六識。 | ||
真月 | 第二月 | 水中月影 | ||
所顯* | 所就 | 所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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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講義是由 吉隆坡 雙威學院 佛學會 Kuala Lumpur SUNWAY COLLEGE Buddhist Society 師生共同努力所完成,歡迎廣為流傳,但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若有借用,請載明出處!